112年度南投縣政府稅務局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投稅圖卡讚」租稅圖卡創作比賽活動

112年度南投縣政府稅務局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投稅圖卡讚」租稅圖卡創作比賽活動

 總獎金: 80000

最高獎金: 1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3-10-27

主辦單位: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

主辦單位電話: 049-222-2121

主辦單位Email:nantoutax@mail.nttb.gov.tw

一、目的:

藉由電腦繪圖方式設計淺顯易懂的宣導圖卡,推廣購物消費以載具儲存雲端發票、行動支付結合雲端發票、統一發票兌獎多元服務措施、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及稅務防詐等觀念,充實民眾的稅務常識,以達租稅宣導成效。

112年度南投縣政府稅務局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投稅圖卡讚」租稅圖卡創作比賽活動

112年度南投縣政府稅務局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投稅圖卡讚」租稅圖卡創作比賽活動

二、依據:

財政部賦稅署112年3月3日臺稅稽徵字第11204503313號函。

三、主辦單位: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

四、協辦單位: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南投分局、各機關學校

五、參加對象:

全國學生及民眾(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六、徵件主題:

(一)租稅挑戰組:

1.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2.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等地方稅開徵或節稅等知識。

3.國稅與地方稅區別。

4.稅捐稽徵法修法重點。

5.稅務防詐。

6.其他地方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娛樂稅、印花稅等)相關主題。

以上參考資料詳如附件1。

(二)智慧生活組:

1.統一發票多元兌獎服務管道。

2.使用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歸戶及設定領獎帳戶等相關內容。

3.利用行動支付工具消費結合載具儲存雲端發票。

4.多元繳稅管道(如:線上查繳稅系統、行動自然人憑證、行動(電子)支付APP繳稅服務等)。

七、作品內容及規格:

(一)作品內容:

1.請依電腦繪圖方式設計租稅圖卡。

2.每位參賽者請在租稅挑戰組及智慧生活組,都各擇定一個主題設計各一張主題圖,並依作品規格黏貼於裱板上。

(二)作品規格:

1、紙本作品請裱貼於規格尺吋A4 (210mm*297mm)的硬紙裱板上,作品稿件上請勿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

2、光碟檢附電子檔,檔案規格如下:

(1)圖片格式:每件作品尺寸為寬度(W)2400x高度(H)2400像素(pixel),檔案類型為JPG檔(解析度為300 ppi,圖檔請勿超過5MB;色彩模式為RGB)及可供編輯之原始檔案(ai、psd、csp檔皆可)。

(2)請於光碟面黏貼標示表(附件2)。

八、報名及繳件方式:

(一)報名表及相關附件登載於本局網站( https://www.nttb.gov.tw)首頁「最新消息」,參賽者請逕下載並填寫完成(需繳交紙本書面正本,並且親筆簽名或蓋章)。

(二)截止時間:112年10月27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請親送或郵寄(郵戳為憑,現場收件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逾期恕不受理。

(三)收件地址: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2號1樓服務科

(四)應檢附文件:(請以紙袋或大信封裝妥)

1、報名表正本(附件3) 。

2、提供參賽光碟(請務必檢查內容可讀性)。

3、個人資料授權暨著作權讓與同意書正本(附件4,未滿18歲之參賽者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

九、評審辦法:

(一)評審人員:

由本局聘請相關專長老師學者及本局人員組成評審團擔任評審工作,參賽作品內容若未達評審標準,經全體評審委員一致同意,該獎項可「從缺」。

(二)標準及計分方式:

1.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主題及內容 40%
創意呈現 30%
構圖與技巧呈現 30%

2.評分計算:

總平均分數計至小數點第2位採四捨五入法規則,同分者依主題及內容、創意呈現、構圖與技巧呈現之順序,依項分數高低評定。

(三)公布日期:

112年11月30日前公布於本局網站、FB粉絲專頁。

十、獎項:

(一)優勝獎項

1.租稅挑戰組:

  • 第一名1位:禮券10,000元及獎狀1紙。
  • 第二名1位:禮券7,000元及獎狀1紙。
  • 第三名1位:禮券5,000元及獎狀1紙。
  • 佳作9名:禮券2,000元,依作品質與量酌予增減名額。

2.智慧生活組:

  • 第一名1位:禮券10,000元及獎狀1紙。
  • 第二名1位:禮券7,000元及獎狀1紙。
  • 第三名1位:禮券5,000元及獎狀1紙。
  • 佳作9名:禮券2,000元,依作品質與量酌予增減名額。

(二)為鼓勵踴躍參賽,參賽作品經評審內容符合主題且資料完整但未得獎之參賽者致贈200元禮劵(或等值宣導品),每位限領乙份,以資鼓勵。

十一、注意事項:

(一)活動相關規範登載於本局官網( https://www.nttb.gov.tw),參賽者請逕行點閱,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審。

(二)實際得獎名額由決選評審視參加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減名額」辦理。

(三)得獎者應於主辦機關所定期限內,提供得獎者領據,逾期未提供者,以棄權論。

(四)評審結束後另函通知得獎者並將名單公布於本局網站及 FB 粉絲專頁,若因無法聯繫而導致得獎權益喪失不得異議。

(五)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參加任何比賽活動、任何形式公開展示及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競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即刻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作品創作者應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六)參賽作品若有使用他人之圖案、肖像、作詞,並涉及相關智慧財產權時,需自行取得智慧財產權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若牴觸任何相關權利或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承擔,本局概不負責。

(七)參賽相關資料概不退還,其著作財產權歸屬本局所有,擁有一切刪改、重製、發行、編輯、公開傳輸、播送、展示及推廣宣導等相關用途之權利,並得獎者作品安排於媒體發表、成冊出版、自行再版及再授權他人等權利,均不另計版稅及稿費,得獎者亦不得另行索取費用。

(八)本局得無償使用得獎創意圖卡於各媒體管道、政府機關、網路平台等,進行宣傳、報導及公開播放等。

(九)本局有權於資格審核階段,先行將未符合活動辦法規定(規格、妨礙善良風俗等)篩選,不另行通知參賽者,針對該作品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其涉及相關法律責任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十)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及版權歸屬本局所有,如有徵用第三方之作品(如圖案、肖像等)、已發表之文字、紀錄等,須由第三方簽具著作權使用同意書,並同意本局針對授權內容進行重製、編輯及發行。

(十一)參賽作品送件相關運送與費用由參賽者負責,紙本報名資料須自行包裝完整,如有遺漏、毀損,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原因,未於時間內寄至指定地點,本局不予負責。

(十二)本活動若有未盡事宜,本局保留刪修之權利,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112年度南投縣政府稅務局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投稅圖卡讚」租稅圖卡創作比賽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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