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北科大創新育成中心「幸福未來」幸福科技創新創業競賽

112年北科大創新育成中心「幸福未來」幸福科技創新創業競賽

 總獎金: 250000

最高獎金: 5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3-06-02

主辦單位: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

主辦單位電話: 02-2771-2171分機1485、02-2771-2171分機5810

主辦單位Email:ecsos.taipeitech@gmail.com

壹、活動目的

為了帶動校園創意思考及創新實踐,鼓勵同學藉由多元學習實踐創新應用,中心辦理競賽用以募集團隊創意構想,並舉辦創業增能相關課程與實作工作坊,以提供校園團隊實作交流及專業諮詢輔導,協助建構商業模式並提供創業諮詢服務。

貳、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

主辦單位 :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

參、競賽主題

競賽以「幸福未來」為主軸,鼓勵團隊創業發想,思考讓人感到幸福的新創服務或創意實作,創作主題可大可小,改善生活的困擾或是衍伸到大學社會責任,亦或符合聯合國「2030 永續發展目標」皆歡迎申請。中心將提供經費補助獲選團隊進行成果原型製作,並於活動結束後提供團隊成長資源鏈結。

肆、報名資訊

一、 參賽資格

(一) 本隊須至少一名本校在學學生,可跨校組隊參加。

(二) 參賽團隊每組 2 人以上,至多 5 人,團隊成員可跨校組成,每人僅能參加 1 隊,團隊代表人須為本校在校生,以作為主要後續聯繫與經費撥款。

(三) 團隊可設指導老師至多 2 位,進行指導協助參賽。

二、 競賽報名:

(一) 於 112/6/2(五)完成線上報名,含填寫團隊報名資料與完成資料上傳

(二) 上傳檔案:

1. 創意研發或是核心服務簡介說明簡報 10 頁(製作內容可參附件一,可自行設計與調整;「團隊名稱_幸福科技競賽簡報」)

2. 參賽聲明書(請團隊全體簽名後上傳)

3. 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如為未成年再填寫上傳)

(三) 報名網址: https://www.surveycake.com/s/W6G2v

伍、注意事項

一、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隊伍自行創作,不得抄襲他人任何已發表或未發表之概念、作品及圖像等。

二、 請參賽團隊密切注意各項活動期程與公告(競賽網站、信箱),並如期完成相關配合事項,繳交各階段文件前,請務必確認所有檔案之正確性。

三、 競賽團隊所提之所有資料,均不予退還。

四、 凡報名參賽之團隊,即視同承認並同意遵守本活動辦法與公告的各項內容與規定,並以最新公告為準,主辦單位保有修改之權利。

陸、競賽審查

一、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依團隊提供之簡報檔(附件一)進行書面審查,主辦單位將於 6/30 (五)公告獲補助隊伍與入圍之 20 隊,每隊獲得補助材料費 5,000 元。

二、 第二階段:成果展與上台簡報

(一) 獲補助之 20 隊團隊須參與 10 月 26 日(四)(暫定)決賽暨成果發表活動,成果展示會場將撥放團隊核心服務或成果介紹之影片與簡介海報,團隊需於成果展設攤展示,故請團隊於 9 月 18 日(一)前繳交 90 秒影片、海報印刷檔(大小為 A1)及參展切結書,繳交檔案之團隊將再獲得補助材料費 5,000 元。

(二) 入圍之 20 組團隊需進行簡報約5~7分鐘(形式不拘),經評審現場評分完成後將進行頒獎典禮。

(三) 競賽將評選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及佳作四種獎項,各可獲得 5 萬、3 萬、2 萬元、1 萬元之獎金。

(四) 審查標準:將以「創新性」、「市場可行性」、「社會協助」、「其他」作為評分項目。

審查項目 比重 審查重點
創新性 40% 創新理念、新創價值
市場可行性 40% 市場價值、市場潛力、商化可行性
社會協助 10% 對於社會/在地實踐有具體影響
其他 10% 競賽得獎、專題製作成果、專利

柒、活動時程表

時間 事項
112/04/11(二) 競賽說明會
112/06/02(五) 報名截止
112/06/30(五) 評選公告 20 隊
112/09/18(一) 參展資料繳交截止
112/10/04(三) 公告決審隊伍時間表
112/10/26(四)(暫定) 競賽決賽與成果展示

捌、競賽獲選團隊商品化經費補助及核發原則

一、 各階段獎勵

階段 獎勵
第一階段評選(20 隊) 每隊補助材料費 5,000 元(實報實銷)
成果展示活動資料繳交 每隊補助材料費 5,000 元(實報實銷)
面審選拔

(幸福未來成果展 Pitch Day )

第一名 1 組:5 萬元(獎金)
第二名 1 組:3 萬元(獎金)
第三名 1 組:2 萬元(獎金)
佳 作5組:1 萬元(獎金)

二、 本次競賽獲選之各階段團隊,將獲取該階段材料費補助,但需依據「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及本校主計室規範辦理,團隊須檢附證明支付事實之收據、發票或相關單據核實列支,採實報實銷制。

三、 可核支項目如下:

(一) 材料費: 技術執行所需之成果製作材料費,每品項單價上限 3,000 元。

(二) 印刷費:DM 費、海報、大圖輸出等(需附樣張及報價單)。

(三) 雜支 : 參與競賽所需之文具用品、紙張等相關耗材;碳粉匣屬集中採購物品,無法核支。

(四) 諮詢輔導費:以邀請非本機關以外之學者及產業專家,輔導新創團隊之輔導諮詢費,2,000 元/次。

四、 核銷注意事項:

(一) 發票須開立以下統編及抬頭統編:92021164

抬頭: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二) 正本收據發票送至:本校光華館三樓 305 室-創新育成中心,並請標註團隊編號及隊名。

玖、聯絡窗口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

分機:1485、5810

E-mail: ecsos.taipeitech@gmail.com

競賽網址:請洽北科大育成中心網頁 https://incu.ntu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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