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全國田徑錦標賽
一、主 旨:
積極推展田徑運動,增進田徑技術水準,培養田徑人才
二、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花蓮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
四、承辦單位:
花蓮縣體育會田徑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
花蓮縣立體育場、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
六、競賽日期:
113年10月18日至10月19日(星期五、六)
七、競賽地點:
花蓮縣立田徑場(花蓮縣花蓮市達固湖彎大路25號)
八、參加資格:
(一)參加選手須以縣市為單位報名參加,且在該縣市設籍者(報名結束前設籍)。
(二)選手必須攜帶身份證明文件以備查驗。
九、競賽項目與參賽標準:
競賽項目與參賽標準(參賽單位自行審核)
項目 | 男子組 | 女子組 | 混合組 |
跳高 | 1.92 | 1.56 | |
跳遠 | 6.90 | 5.30 | |
撐竿跳高 | 4.40 | 3.15 | |
三級跳遠 | 14.20 | 11.00 | |
鉛球 | 13.00 | 12.00 | |
鐵餅 | 42.00 | 38.00 | |
標槍 | 57.00 | 42.00 | |
鏈球 | 48.00 | 38.00 | |
100公尺 | 11.20 | 13.20 | |
200公尺 | 22.80 | 26.94 | |
400公尺 | 51.80 | 62.84 | |
800公尺 | 2:02.00 | 2:30.00 | |
1500公尺 | 4:12.00 | 5:08.00 | |
5000公尺 | 16:10.00 | 19:30.00 | |
10000公尺 | 34:30.00 | 45:00.00 | |
10000公尺競走 | 58:00.00 | 65:00.00 | |
100公尺跨欄 | 16:34 | ||
110公尺跨欄 | 16.24 | ||
400公尺跨欄 | 57.14 | 68.54 | |
3000公尺障礙賽 | 10:20.00 | 13:30.00 | |
4X100M接力 | 不設標準 | 不設標準 | |
4X400M接力 | 不設標準 | 不設標準 | 不設標準 |
全能運動 | 5500(社會組)
5850(高中組) |
3500 |
十、報名辦法:
(一)報名日期:自9月5日起至9月19日止,請至中華民國田徑協會網站報名。網址: http://www.athletics.org.tw/
(二)報名費:
1.每人300元(含保險),請於9月20日前至郵局劃撥,並於劃撥單上註明單位、地址及報名人數。劃撥帳戶:10285863,戶名:中華民國田徑協會。
2.各報名單位請於劃撥單註明單位及報名人數,以利查核。
(三)報名項目:每項目最多可報名三人,每一選手參加項次不限(至少須有一項達參賽標準),接力以一隊為限。
(四) 各單位於網路報名完成後,自行列印報名表,經主管核章後轉成 PDF 檔,上傳至報名系統,以確認報名手續完成。(PDF 檔案大小上限 4MB)
(五) 參賽隊伍之教練人員應具中華民國田徑協會檢定教練資格或其他認可教練資格,俾維護參賽選手權益。
十一、競賽程序:
各項競賽之編配,均由大會依據參賽成績以電腦編排之。
十二、獎勵辦法:
(一)各項比賽前三名頒發獎牌乙面,前八名頒發獎狀乙紙,每個項目將於比賽後立即頒獎。
(二)各項比賽前八名按9.7.6.5.4.3.2.1得分計算,頒發男、女子組團體成績前六名錦旗乙面,若得分相同則按所得第一名較多者為優勝,依此類推。
(三)男、女子組總和成績前三名者,頒發總錦標獎。
十三、申訴:
(一)競賽爭議:
1.在規則上有明文規定或同等意義之註明者,須以裁判員之判決為準。
2.有關競賽上所發生之問題,得以口頭向裁判長申訴;若對裁判長的裁決尚有異議時,再依照本規程之規定在紀錄組成績公佈後三十分鐘內,以書面申訴書向大會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
(二)申訴程序:應由單位領隊或教練簽字以書面向大會仲裁委員會正式提出,並以仲裁委員的判決為終決,提出申請書同時須先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叁仟元,若被仲裁委員會議決不成立時,得沒收保證金充作大會經費。
(三) 資格認定:若選手資格有疑問時,參加單位須備相關證明文件以備查驗。申訴需在檢錄結束前向競賽組提出,並儘可能提供相關證據資料。
(四) 比賽進行中,各單位領隊、教練、管理及運動員不得當場質詢裁判員。
十四.罰則:
(一) 選手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經查屬實者取消其個人比賽資格及所有比賽成績。
(二) 選手如不服從裁判員或行為不檢,經裁判長判決得取消其比賽資格。
十五、注意事項
(一)報到日期:10月17日(星期四)14:00~15:00。
(二)報到地點:花蓮縣立體育館。
(三)技術會議:10月17日(星期四)15:00於花蓮縣立體育館觀眾席舉行。各單位須於技術會議時提出出賽確認名單,各單位若無法派人出席會議致使選手權益受損,責任自負。
(四) 技術規則4.4 終止參加比賽(資格):
1.最後確定出賽的選手,於比賽時未參加比賽。
2.通過合格賽或預賽、準決賽晉級之選手(一定要出賽),未參加其後比賽者。
3.無法以真誠的、努力的、公正的參與比賽者。
有以上之情形者,以棄權論處,取消其後續項目(含接力)的比賽資格。
(五)不出賽申請:
1.申請時間:(1)技術會議結束時提交或
(2)該項目比賽時間的前一天14:00前提交。
2.不須任何證明,只有提出的項目不可出賽,其他項目皆可出賽。
3.限該項目第一輪的比賽方可提出不出賽申請。
(六) 請假:
1.若未於規定時間內提「不出賽申請」者,須於檢錄前30分鐘,持特殊原因或醫療證明至競賽組辦理請假手續。
2.晉級後的比賽項目須有賽會期間的醫療證明方可請假。
4.完成請假手續後,該請假場次以後之當日各賽程均不得出賽,次日之後的賽程可再出賽。
(七)比賽時間:
5000公尺 | 10000公尺 | 3000公尺障礙 | 10000公尺競走 | |
女子組 | 21:00.00 | 47:00.00 | 14:30.00 | 66:00.00 |
男子組 | 17:30.00 | 36:00.00 | 11:00.00 | 60:00.00 |
(八)器材檢定時間:10月18~19日上午07:00-12:00送至田徑場器材室檢驗( 器材規格如附表二),撐竿跳竿請於比賽時間前60分鐘帶至比賽場地檢定。
(九)接力「棒次表」:各單位須於該項接力比賽時間90分鐘前,將接力「棒次表」交至競賽組(須教練簽字確認),逾時則取消參賽資格。
(十) 服裝:
1.參加比賽選手在比賽全程中均需穿著印有二字以上各單位中文名稱(或簡稱),字體須5公分x5公分以上。
2.參加接力比賽隊員之上衣式樣、顏色必須一致;褲子顏色須同一色系。
3.參加競走選手的褲子長度不可超過膝關節。
4.混合4x400m接力比賽,二位男選手的比賽服(背心)樣式、顏色須一致,二位女選手的比賽服(背心)樣式、顏色也須一致。男選手與女選手的比賽服(背心)樣式、顏色可不同。
(十一) 本次比賽將依世界田徑總會(WA)規定實施鞋底厚度檢測,若選手於檢錄完成後蓄意更換鞋子,將禁賽一年。
(十二)號碼布須妥慎保管,申請補發將酌收工本費100元。
(十三)10000公尺競走比賽選手被判罰3張紅卡時依競走主裁判指示進入競走罰時區60秒,被判罰4張紅卡時即取消比賽資格
(十四)單位名稱、選手姓名有誤,請在出賽名單上更正,並於技術會議結束前交回競賽組,未更正者以致獎狀錯誤須更正重製,將酌收工本費100元。
(十五)凡經參賽者簽屬肖像授權同意書,由大會進行本比賽之錄影、相片及成績用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登錄於中華民國田徑協會指定網站與刊物,作為活動宣傳使用。
(十六)所有參賽隊職員均應填寫組隊單位職員、選手個人資料授權書,並由組隊單位留存備查。
(十七)退費:因故無法參賽須於賽前三週提出,扣除行政作業等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逾期恕不受理任何退費。
十六、保險:
1.人身保險:本賽會已依據全國性體育團體經費補助辦法第6 條規定投保300萬元人身保險(含死亡、傷殘及醫療給付)。
2.公共意外險注意事項:
本會在現場設有必要的緊急醫療救護,對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公共意外險只承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大會為本次活動針對所有參賽者投保每人新臺幣300萬元之公共意外險(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十七、藥檢:
運動禁藥管制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
(一) 選手注意事項
1. 任何參與國手選拔賽之選手均可能被抽測到藥檢。
2. 參與國手選拔賽之選手如因治療用途而必須使用禁用清單上之禁用物質或禁用方法時,須向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申請治療用途豁免。
(申請網址: https://www.antidoping.org.tw/tue/)
3. 本次賽事之治療用途豁免申請截止日期為9月21日。
(二)運動禁藥相關規定請參閱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官網「公告欄」,單項協會辦理國手選拔賽說明( https://www.antidoping.org.tw):
十八、競賽規則:
依據世界田徑總會(WA) 頒訂之2024最新規則。
十九、本會受理性騷擾申訴之管道如下:
電話:02-27782240、傳真:02-27782431
電子信箱: tpe@mf.worldathletics.org
二十、核備文號:
本案經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競(二)字第1130028087號函核備在案。
二十一.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經籌備委員會修訂,報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公告。
相關連結:
全國田徑錦標賽相關競賽:
- 113年全國田徑錦標賽113年全國田徑錦標賽 報名日期:自9月5日起至9月19日止 各項比賽前三名頒發獎牌乙面,前八名頒發獎狀乙紙,每個項目將於比賽後立即頒獎 男、女子組總和成績前三名者,頒發總錦標獎 競賽日期:113年10月18日至10月19日 競賽地點:花蓮縣立田徑場(花蓮縣花蓮市達固湖彎大路25號)
- 109年全國田徑錦標賽暨排名賽109年全國田徑錦標賽暨排名賽 報名日期:自10月22日起至11月4日止,請至中華民國田徑協會網站報名。 競賽日期:109年12月4日至12月5日 競賽地點:板橋第一運動場(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78號) 各項比賽前三名頒發獎牌乙面,前八名頒發獎狀乙紙,每個項目將於比賽後立即頒獎。
- 111年全國田徑錦標賽111年全國田徑錦標賽 報名日期: 自9月12日起至9月22日止。 競賽日期: 111年10月21日至10月22日(星期五、六) 競賽地點:宜蘭運動公園田徑場(宜蘭市中山路1段755號) 報名項目:每項目最多可報名三人,每一選手參加項次不限(至少須有一項達參賽標準),接力以一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