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嘉義縣海洋教育週活動.海洋創意書籤設計比賽
壹、依據:
113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實施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計畫。
貳、目的:
一、 期盼嘉義縣國中小學生藉由設計編繪海洋相關議題創意書籤,喚起學校師生知海、愛海、親海之意識,並以實際行動守護海洋、關懷地球。
二、 獲選優質書籤圖像,將作為嘉義縣海洋教育文宣品,達成宣傳推廣海洋教育之目標。
參、指導單位:
教育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肆、主辦單位:
伍、承辦單位:
嘉義縣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海洋組(嘉義縣朴子市祥和國民小學)
陸、參賽對象:
嘉義縣國中小學生
一、國小低年級組:國小1、2年級學生 二、國小中年級組:國小3、4年級學生 三、國小高年級組:國小5、6年級學生四、國中組。
柒、主題:
「永續海洋」、「海洋體驗」、「海洋生態」三擇一
一、 「永續海洋」概念為合理開發及利用海洋資源,建立永續發展能力及保護海洋生態。
二、 「海洋體驗」泛指藉由海洋休閒或各式生動活潑的海洋體驗活動親近、探索海洋。
三、 「海洋生態」是指海洋生物及其與海洋環境間的相互關係。
捌、作品規格:
一、規格:
(一)材質限紙類(紙質不限),形式以單面彩繪、剪貼、版畫、電腦繪圖等平面設計呈現。
(二)電腦繪圖需輸出圖檔,並上傳解析度300dpi以上電子檔。
(三)直式、橫式不拘,尺寸大小為八開圖畫紙對折(約38cmX13cm)
二、 內容:
從三主題中任選一則為題,可以簡要文字搭配插圖呈現,或單純以圖像呈現。
三、 評選:
主題契合度50%、創意表現30%、版面編排20%。
玖、收件日期:
113年12月30日(星期一)至114年1月10日(星期五)。
拾、收件件數與方式:
一、 國小各校各組送件件數上限3件,每生限送一件作品。
二、 國中各校送件件數上限10件,每生限送一件作品。
三、 請將報名表(附件一)、智慧財產授權書與同意書(附件三)浮貼於作品背後,於收件期間併同報名統計表(附件二)以郵寄(以郵戳為憑)方式寄送至祥和國小教務處(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二路西段9號,信封請註明「海洋創意書籤設計比賽-OO國中/小」)。附件二編輯檔請同步電郵至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公務信箱 comec@mail.cyc.edu.tw。
拾壹、評審方式:
一、 聘請領域專長評審委員進行評審。
二、 得獎名單公布:各組特優、優等及佳作等名單預訂於2月初公告嘉義縣政府教育處網站。
拾貳、獎勵辦法:
一、 各組額度說明:
(一)國小低、中及高年級各組
1.特優獎4件,頒發每生獎狀1幀、禮券1,000元一份,指導老師敘嘉獎2次。
2.優等獎4件,頒發每生獎狀1幀、禮券500元一份,指導老師敘嘉獎1次。
3.佳作獎10件,頒發每生獎狀1幀,指導老師獎狀1幀。
(二)國中組
1.特優獎2件,頒發每生獎狀1幀、禮券1,000元一份,指導老師敘嘉獎2次。
2.優等獎3件,頒發每生獎狀1幀、禮券500元一份,指導老師敘嘉獎1次。
3.佳作獎10件,頒發每生獎狀1幀,指導老師獎狀1幀。
二、 各組獲獎名額得由評審委員會視參與徵選比賽作品數量、品質酌予增減。
三、 各組獲獎學生,請就讀學校公開頒獎鼓勵。
四、 主辦單位將從參賽作品中挑選適當作品,作為嘉義縣海洋教育中心推廣宣傳品,透過相關活動發送。
拾參、附則:
一、 送件作品請勿呈現年份;文字說明部分不得呈現校名與作者名稱。
二、 作品應為個人創作;作品不得抄襲或引用現有資料,如侵犯他人著作權,其責任由作者自行負責。
三、 送件作品由嘉義縣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運用,不另行退件,切勿一稿多投。
四、 作品著作權歸屬嘉義縣政府教育處、嘉義縣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所有。參賽作品請填寫智慧財產授權書與同意書(附件三)。
五、 報名統計表疏漏者,將不予收件;缺授權書者及資料不吻合者皆不予評審。
六、 相關問題可洽嘉義縣朴子市祥和國民小學教務處(3621839#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