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桃園客家文化節『客家稻草藝術創作大賽』
壹、辦理方式:
一、報名資格:
凡對稻草藝術有興趣者,不拘年齡、性別,歡迎組隊報名參加。 5-10 人為一隊。
二、報名須知:
- 每隊需設隊長一人,擔任主要聯繫窗口。
- 每人以參加一個隊伍為限,重複報名者,主辦單位得逕行指定其參賽之組別,不得提出異議。
貳、比賽主題及規範:
一、比賽主題:
以「客庄故事」為主題,發想與客庄生活相關之稻草藝術創作(如:稻草人、水牛、農村家禽等),同時結合環保推廣之意念,以環保素材融入作品之中為佳。
二、比賽方式:
- 創作素材:由主辦單位提供每參賽隊伍3至5公斤之稻草、10公尺之麻繩、竹子9根。其餘工具及裝飾材料請參賽隊伍自行準備。
- 比賽時間:2小時
- 創作空間:每隊約9平方公尺
三、評分方式:
分數權重配比如下(總分 100 分)
項目 | 比重 |
創意及故事性 | 30% |
客家意象之符合程度 | 30% |
環保質材之應用程度 | 20% |
作品紮實與牢固程度 | 20% |
總計 | 100% |
依評審總分之高低排序進行評選,如有同分之狀況則由評審投票表決。
四、注意事項:
作品均須現場製作,不得攜帶成品或半成品入場,違者以棄權論。
參、比賽獎勵:
名額與獎勵 |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佳作 | 特別獎 (最佳造型獎、最佳創意獎、最佳愛地球獎、最佳客味獎、最佳硬頸精實獎) |
名額1名 每隊2萬元 |
名額1名 每隊1萬5千元 |
名額1名 每隊1萬元 |
名額7名 每隊5千元 |
名額共5名 每隊2千元 |
※ 以上得獎隊伍除獎金外,每隊頒發獎盃一座。
※ 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7款「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
得獎者獎金為新臺幣2萬元(含)以下,照原獎金發放,得獎獎金超過新臺幣2萬元,須先扣10%之稅金。(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者,另依規定辦理。 )
※ 獎金將於決賽結束,參賽隊伍檢附完整領款所需之相關資料後,於7日內以匯款方式撥付。
肆、報名方式:
一、親送或郵寄報名:
備妥相關報名資料後,傳送至以下地址(郵寄以郵戳為憑)
(A)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1號16樓 或
(B)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
二、傳真報名:
備妥相關報名資料後,於106年9月1日(五)前傳至 (02)2364-9191「2017客庄稻草藝術創作大賽」收。
三、網路報名:
備妥相關報名資料上傳至官方信箱:service@ccma.com.tw
四、報名期間:
106年8月7日(一) 至 106年9月1日(五) 17:00 截止。
五、注意事項:
- 報名者須於報名後次日起三日內主動以電話連繫本活動小組,以確認完成報名無誤。
- 服務專線:02-2367-8989(週一至週五10:00~17:00)。
伍、其他注意事項:
一、 會場所提供之用具與器材,不得帶走及損壞,如有上述情事參照市價賠償。
二、 活動過程將全程錄影及開放媒體採訪,但以不妨礙參賽隊伍為前提。
三、 參賽隊伍請詳細閱本簡章相關規定,凡報名參加者,即明示同意本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
四、 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修改公告之,並以主辦單位官方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
五、 主辦單位保留活動內容調整之權利,詳情以官網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