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全國創意宋江陣頭大賽

2018全國創意宋江陣頭大賽

 總獎金: 2000000

最高獎金: 60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8-01-07

壹、辦理單位指導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

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高雄市議會

承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觀光局

貳、活動比賽時間、地點

一、 時間:初賽107年3月24日(六)、3月25日(日),決賽107年3月31日(六) (國曆)。

二、 地點:初、決賽地點均在高雄市內門區內門紫竹寺(高雄市內門區觀亭里中正路115巷18號) 三、出場順序:由承辦單位協調安排;決賽由承辦單位參考初賽成績安排。

参、參賽資格:

一、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學校(以學校為報名單位)。

二、 非屬同一教育級別可校際合作報名(如大專院校與高中職、高中職與國中小等),惟校際合作視為一隊伍,獎金與補助款需自行協調分配,承辦單位不介入分配;不得同一教育級別校際合作,例如大專院校配大專院校。

三、 每校僅可報名一隊,大專院校附屬高中職者,視為一校,僅可報名一隊。

肆、參賽人數:

在校生30人至120人為限,非在校生不得超過該隊總參賽人數四分之一且人數上限為25人。非在校生不得重複參賽。

舉例:A隊總參賽人數70人,則非在校生人數可為70人*0.25四捨五入後=18人;B隊總參賽人數120人,則非在校生人數雖120人*0.25=30人,但最多只能25 人。

伍、比賽時間(不含場佈及復原)

一、20至25分鐘,不足或超過時間酌予扣分。

二、計時標準

(一) 計時開始位置應在比賽規定區域內,當音樂、口號、比賽動作任何一種開始時,即為比賽開始;音樂、口號、比賽動作任何一種最後結束時,即為計時結束。
(承辦單位將與參賽隊伍確認開始及結束之音樂、口號或比賽動作)

(二) 主持人報告參賽隊伍名稱後,進、退場(包括道具放置及收拾)時間需遵守承辦單位規定。

陸、評審委員:

由承辦單位遴聘7-9名具傳統宋江陣教學或裁判經歷、舞蹈、劇團等表演藝術領域者擔任之。

柒、評分內容及標準

一、 基礎宋江功夫與陣法(40%)
如發彩、黃蜂結巢、龍捲水、蜈蚣陣、蜘蛛結網、拜旗等(舉例,非硬性規定,亦非全部都需展演)。

二、 發揚與創新自我風格(40%)
融入新元素,如舞蹈、功夫、音樂、樂器演奏、傳統民俗藝陣、劇本等(舉例,非硬性規定)。

三、 整體表現(20%)
團隊精神、造型(含服裝、彩妝、配飾等)及道具、整體性。

捌、評分方式:序位法

一、 每位裁判對每一評分項目均給予評分,就各評選項目分別評分後予以加總,並依加總分數高低轉換為序位,最高分者為序位1,其次為序位2,再其次為序位3,餘據此類推之,並刪除各序位中最高分及最低分各一個得分(去頭去尾法)後加總,合計值最低者為第一名(舉例說明請參考附件表1)。

二、 序位合計值相同者,以第二輪平均分數(去頭去尾後)高低論斷名次(舉例說明請參考附件表2)。

三、 成績公佈時,按參賽隊伍排名依序列名,刊載「名次」、「序位合計值」等資訊,但均不公佈個別委員之評分。

四、 初賽成績是否納入決賽總成績計算及評分比例等,於本屆(2018)裁判會議時討論後再另行公佈。

玖、獎金及補助款

一、獎金

  • 第一名:新台幣60萬元
  • 第二名:新台幣40萬元
  • 第三名:新台幣30萬元
  • 優勝2名:各新台幣15萬元
  • 佳作1-4名:各新台幣10萬元

(高雄市政府觀光局得視實際參賽情況增減獎項)

二、 參賽補助款:每隊12萬元。
※補助款須使用於訓練或比賽之相關支出,如:購買或租用道具、服裝、租車、貨運費用、訓練期間便當及礦泉水等相關支出,須檢附原始憑證(如發票、收據)核銷。
原始憑證注意事項相關範本將於報名後提供參賽隊伍參考。

三、 訓練補助款:每隊3萬元。
※訓練補助原則由報名隊伍代收,但得由教練出具授課日數證明並經參賽隊伍加蓋學校或社團戳章後,由教練直接領取。
※參賽隊伍提出需求者,承辦單位得提供教練名單予所需學校參考,再由需求學校自行敦聘。

拾、報名方式

一、 時間:即日起至2018年1月7日(日)止。

二、 至活動官網下載或來電高雄市政府觀光局索取報名表,請參加團隊了解參與方式,再填寫相關資料及完成報名手續。

(一)e-mail報名:填妥報名表格,email至 ang70170@kcg.gov.tw

(二)傳真報名:將報名表傳真至07-7409711,傳真後請來電確認(07)799-5678#1535 吳小姐。

(三)初賽名額10隊。若報名隊伍超過10隊,則2017年創意宋江陣比賽前6強隊伍保障進入初賽,其餘報名隊伍須提出比賽構想計畫書或3分鐘表演影片供承辦單位初審以進入初賽。

(四)繳交報名表時,可先繳交成員名冊,初、決賽前三週需檢附參加學生之學生證或其他可資證明在校生文件,以供身分備查及人數審查;若有冒名參賽及違反以上規定等情事經查證屬實,取消參賽資格,若得獎者,則撤銷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與補助款。

(五)初、決賽前3週允許更換隊員名單,惟非在校生人數仍須符合上述規定。

拾壹、賽事相關注意事項

一、 佳作以上隊伍,須配合義務演出至少二場(內門:2018年4月4-6日一場、市區:2018年4月7日一場),該場演出之交通及食宿由承辦單位負責。

二、 本賽事所填報名參加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

三、 本賽事提供餐食(羅漢餐或梅花餐,僅提供參賽者及帶隊老師、教練、工作人員或加油團,前述參賽者以外總計最多15人),為避免浪費,請確認完用餐人數後,確實填寫葷素人數數量,訂餐未到者,酌扣參賽補助款(每人100元)。

四、 本賽事提供住宿(僅提供參賽者及帶隊老師、教練、工作人員或加油團,前述參賽者以外總計最多15人)。五、比賽場地嚴禁使用或裝置危險物品,若使用乾冰、泡泡機或其他類特殊效果,請自行準備乾式清潔用具進行清潔。

六、 若需使用特殊道具或外接電源,請自備符合標準之延長線。

七、 參賽者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在校生請帶學生證或在學證明當日檢驗;比賽會場提供CD播放器供音樂播放,如因挑片問題無法完整播放,由各隊伍自行負責,並請自行取得比賽所需之音樂版權。

八、 本賽事已投保場地公共意外責任險,參賽者請視需求自行加保個人意外險。

九、 上述未盡事宜均依現場工作人員實際執行為準,若有相關問題請與承辦單位聯繫。

十、 活動官網: www.who-ha.com.tw

十一、臉書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kaohsiungwho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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