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北橫櫻花季」攝影比賽

2019「北橫櫻花季」攝影比賽

 總獎金: 160000

最高獎金: 50000

報名時間: 2019-02-25 ~ 2019-03-15

一、目的:

拉拉山擁有豐富的自然景觀,每到春天巴陵地區沿途依著海拔及氣候溫度此起彼落開著各種櫻花,非常浪漫美麗。為展現拉拉山風采,推廣在地觀光旅遊,於櫻花季活動期間舉辦本攝影比賽活動,使民眾透過鏡頭發現拉拉山之美。

二、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

三、收件時間:

自108年2月25日起至3月15日止。

四、參加資格:

具備中華民國國籍或身分證,對攝影有興趣民眾皆可。參賽者未滿20歲者,需有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

五、作品規範:

(一) 自108年2月25日起至3月15日止拍攝拉拉山或與拉拉山櫻花有關風景照片,不得加工修改(裁切、明暗對比可),輸出長邊12吋,短邊不低於4吋照片(亮面),不留白邊,不得署名,並附上原始電子數位檔格式光碟(JPG檔)。

(二) 作品須有標題,並附上拍攝照片時的地點、時間,拍攝時間應落在108年2月25日起至3月15日期間時間內。每人限投稿3張,參加作品主題不限。

(三) 限本人創作,確保原創性且擁有完全之著作權等權利,作品如涉有著作財產權爭議時,其相關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四) 獲選作品須授權機關進行重製、輸出、文宣及其他相關公開利用等,並簽具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如有肖像權一併授權)。

(五) 參賽者須自行負責作品郵寄送達機關完整保持,主辦機關、協辦單位恕不負責。

六、報名方式:

有意願參加民眾請到指定網站下載申請書,填寫個人相關資料,詳讀申請書內容並親簽名於申請書上,於活動截止日前(郵戳為憑)將作品(含原始電子數位檔格式光碟JPG檔)郵寄到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桃園市桃園區公園路42號),信封封面請註明 「2019北橫櫻花季攝影行銷活動」。

七、評選方式:

  1. 參加作品由主辦單位委託活動廠商聘請攝影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小組,評審會議日期與地點將於官網公告。
  2. 作品需符合本活動作品規範及參選辦法規定,未符合者,取消資格,不予評審。參賽者並需尊重評審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3. 因本活動有期間與地點限制,評審會議可專業決定獎項從缺或不足額錄取;金、銀、銅名次,同一個人不重複。獲獎民眾須繳交相關稅金,如不繳交,視同棄權。
  4. 評選結果於評審作業完成後,將入選名單、領獎地點與時間公告於本處官網,並以電話或email通知得獎人(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八、得獎領取:

(一) 得獎者應依規定時間內得攜帶個人身分證件正本前來領獎。

(二) 領獎地點:金、銀、銅得獎者須於3月24日在拉拉山遊客中心領取;其餘獎項,可選擇於拉拉山遊客中心領取或處本部辦公室領取。

九、獎勵:

(一) 金牌1位,頒發獎金5萬元,獎盃一只。

(二) 銀牌1位,頒發獎金3萬元,獎盃一只。

(三) 銅牌1位,頒發獎金2萬元,獎盃一只。

(四) 優選10位,頒發獎金3000元,獎牌一只。

(五) 佳作30位,頒發獎金1000元,獎牌一只。

十、其他注意事項:

(一) 作品應符合本活動規範,得獎作品如有冒偽身分、抄襲、拷貝或經發現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得獎或展出,或曾於各傳媒或網路刊登者,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遞補。已領取獎項者,主辦機關有權追回原獎項之獎金與獎品。

(二) 參賽作品須自108年2月25日起至3月15日止於拉拉山拍攝,不得有違背善良風俗成份,違反者將不予評審取消資格。

(三) 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一律不退件,且主辦機關不負保管責任。 如因郵寄或不可抗力發生作品有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四)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公告於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官方網站,不各別通知。

十一、洽詢方式:

02-23147940 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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