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文化盃」音樂大賽

得獎名單
2019「文化盃」音樂大賽

報名時間: 2019-05-01 ~ 2019-05-14

主辦單位: 蕭邦國際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台灣獨奏家交響樂團

主辦單位電話: 07-223-7263

主辦單位Email:2019@taiwanmusic.org

主旨:

推廣音樂教育,導正學習態度,提供表演舞台,發掘音樂人才。

指導:

文化盃音樂大賽協會 主辦:蕭邦國際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台灣獨奏家交響樂團 協辦:高雄市岡山文化中心、臺南市新營文化中心、台南市青少年暨市民管弦樂團

參加對象:

凡喜愛音樂之學生及社會人士,不限國籍,皆可自由報名參加。不限定比賽地區,參賽者亦可同時報名不同地區之比賽。

重要日程:

  • 108 年 5 月 1 日:網路報名開始
  • 108 年 5 月 14 日:報名截止日期
  • 108 年 5 月 21 日:資料更改最後期限,相關辦法請參閱「報名注意事項」(1)
  • 108 年 5 月 25 日:賽程公告
  • 108 年 5 月 31 日:全額退費最後申請期限
  • 108 年 6 月 25 日:郵寄比賽通知

各區比賽時間地點:

  • 台北文化盃:108 年 7 月 8~26 日
  • 新竹文化盃:108 年 7 月 28 日~8 月 1 日
  • 台中文化盃:108 年 7 月 29 日~8 月 3 日
  • 雲嘉南文化盃:108 年 7 月 22~26 日
  • 高雄文化盃:108 年 7 月 5~11 日
  • 新北市蘆洲功學社音樂廳
  • 清華大學南大校區 推廣教育大樓講堂甲
  • 臺中教育大學英才校區 寶成演藝廳
  • 臺南市新營文化中心演藝廳
  • 高雄市岡山文化中心演藝廳

報名費:個人組 2,500 元、鋼琴四手聯彈 3,500 元、室內樂重奏組 5,000 元

報名辦法:

  1. 一律採網路報名:請至大會網站 www.taiwanmusic.org 進入報名系統後依指示輸入相關報名資料,並選擇繳費方式;繳費完畢後才算完成報名手續。
  2. 繳費後因故欲取消報名者,請依簡章「退費辦法函確認後,才算完成更改手續。
  3. 參賽組別以 107 學年度之學籍(即報名時之就讀年級,外國學校亦同)為報名基準,不得越級或降級報名。
  4. 依教育部 107 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規定,有關音樂班資格請詳閱大會網站說明。
  5. 音樂班學生無論主修樂器是否與比賽項目有關,均須報名音樂班組。非音樂班學生可自由選擇報名音樂班組,唯賽程公告後不得請求更改回非音樂班組。組別報名錯誤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恕不受理更改組別。
  6. 未設音樂班組之比賽項目,普通班與音樂班學生應同組競賽。
  7. 未設學前組之比賽項目,未達規定學齡之參賽者應選擇最接近之組別,經大會同意後報名參賽。
  8. 五專四、五年級、大學以上之學生及社會人士應報名青年組。
  9. 因故休學者得經大會同意後,比照同等學歷報名參賽。
  10. 2017、2018 連續兩年參加本會比賽第一名者(需為同一項目,但可以為不同組別、不同地區)可越級報名參加同一項目比賽,不限級數。(請於報名表備註欄註明得獎年度、參賽地區、項目、組別)
  11. 本比賽採誠信原則,報名時不需繳驗任何證明及照片,參賽者可自由選擇任一個或多個地區報名參賽,唯報名資格不符或資料填報不實,經查證屬實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事後發現者,將發函通知就讀學校,取消得獎資格及獎項。

比賽規定及注意事項:

  1. 比賽出場次序一律由大會電腦抽籤,參賽選手不得異議。
  2. 參賽者應自行前往大會網站 www.taiwanmusic.org 查詢賽程、場地及其它比賽相關訊息。
  3. 各組均直接辦理決賽,演奏自選曲一首,參賽者可自行決定是否反覆演奏。演奏時間:個人組及鋼琴四手聯彈以 4 分鐘為限、聲樂及室內樂重奏組以 6 分鐘為限。
  4. 比賽時應按照報名曲目背譜演奏,曲目不符或視譜者各扣總平均成績 2 分,如需伴奏請自備。鋼琴四手聯彈及室內樂重奏組可視譜演奏。
  5. 參賽者請於各組開賽前 15 分鐘至大會報到處完成報到手續。參賽者需依比賽秩序冊之出場次序依序出賽,如有突發狀況,參賽者仍應於該組比賽結束前抵達會場,並經大會同意安排於最後順序出場比賽;唯該組若已比賽結束,僅能由大會另行安排表演演出,評審不予評分。大會保留更動各場次賽程時間及調整參賽者出場序的權利,參賽者不得異議。
  6. 比賽會場開放參賽者自行錄音、錄影,大會恕不提供相關設備與資料。會場內請勿以閃光燈攝影,以免干擾參賽者演出。
  7. 大會僅提供鋼琴、打擊比賽所需之馬林巴及一般演奏用椅,其它演奏或伴奏所需之樂器、譜架或輔助器材請參賽者自行準備。

評審與成績:

  1. 評審之評分為比賽之最終結果,任何人不得提出異議。
  2. 單場參賽人數 30 人以上者聘請評審 7 人,20~29 人者聘請評審 4~5 人,20 人以下者聘請評審 3 人。評分方式:評審 7 位,採去頭去尾中間平均法;評審 6 位時,將採出席評審委員之總平均分數做為第 7 位評審委員之評分,再依中間分數平均法計算。評審 5 位(含)以下時採全部分數平均法。
  3. 比賽成績於該組比賽結束後立即現場公布,並於賽後公布於大會網站。
  4. 獎狀及評語表請於成績公告時至報到處領取,大會恕不負保管責任。獎狀無法現場領取者,可於現場填寫回郵信封並繳交掛號郵資 65 元(或自備郵局便利袋 bag1),賽後由大會代為郵寄至指定地點。凡未於現場領取獎狀或評語表者,請於賽後一個月內附回郵信封請主辦單位代為寄送,逾期不予受理。

獎勵辦法:

  1. 每組比賽人數以不超過 40 人為原則,同組報名人數若超過 40 人,大會將依報名編號先後順序交錯分組比賽,分別敘獎。
  2. 參賽者成績達到獎勵標準者,一律按其等第予以獎勵;並視各該組參賽人數之多寡及其等第,決定評列名次之人數。參賽人數 1~2 人者取 1 名評列名次;3~4 人者取 2 名;5~6 人者取 3 名;7~8 人者取 4 名;9 人以上時,均評列 5 名。評列前三名者另頒發獎盃乙座。
    第一名成績需達甲等以上,否則從缺。
  3. 評等標準:成績 90 分以上者為「特優」;85 分以上未滿 90 分者為「優等」;80 分以上未滿 85 分者為「甲等」;評分未滿 80 分者,概不錄取。
  4. 得獎者之指導老師(可以為個人或音樂教室)由大會頒發指導證明乙張,指導老師以一名為限。
  5. 全區比賽優勝名冊將於 9 月 1 日統一公告於大會網站,並造冊個別郵寄通知參賽者就讀學校,請學校公開表揚。

退費辦法:

  1. 報名後因故無法參賽者,得於 108 年 5 月 31 日前以信函、e-mail 或傳真等書面方式申請退出比賽,大會將全額退費。
  2. 108 年 6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申請退出比賽者者,大會將收取手續費 1,000 元,餘額退還參賽者。
  3. 108 年 7 月 1 日起不再受理退費申請,但有下列情況者例外:
    • 參賽者本人發生重大傷病或直系親屬因故傷亡時
    • 因遇颱風、地震、豪雨等不可抗拒之天災時符合以上條件而無法參賽者,得檢附書面證明向大會申請全額退費。
  4. 退費款項將由大會以匯款方式直接退還參賽者。

其它未盡事宜隨時於大會網站補充說明或請來函本會詢問。

大會聯絡處:

2019 文化盃音樂大賽委員會

網址:www.taiwanmusic.org

地址:80252 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 77 號 12 樓之 2

電話:(07) 223-7263 傳真:(07)226-0031

電子信箱:2019@taiwanmusic.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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