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文化盃音樂大賽

2021文化盃音樂大賽

報名時間: 2021-05-01 ~ 2021-05-14

主辦單位: 蕭邦國際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台灣獨奏家交響樂團

主辦單位電話: 07-223-7263

主辦單位Email:2021@taiwanmusic.org

主旨

推廣音樂教育,導正學習態度,提供表演舞台,發掘音樂人才。

指導

文化盃音樂大賽協會

文化盃音樂大賽

主辦

蕭邦國際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台灣獨奏家交響樂團

協辦

高雄市岡山文化中心、臺南市台江文化中心、臺南市青少年暨市民管弦樂團

參加對象

凡喜愛音樂之學生及社會人士,不限國籍,皆可自由報名參加。不限定比賽地區、項目;參賽者亦可同時報名不同地區之比賽。

※比賽時間地點

臺北文化盃 110年7月5~25日 新北市蘆洲功學社音樂廳
新竹文化盃 110年7月26日~8月1日 新竹市竹科管理局尼尼生活館禮堂
臺中文化盃 110年7月26日~8月1日 臺中教育大學英才校區 寶成演藝廳
雲嘉南文化盃 110年7月20~26日 臺南市台江文化中心台江劇場
高雄文化盃 110年7月8~14日 高雄市岡山文化中心演藝廳

重要日程

  • 110年5月1日:網路報名開始
  • 110年5月14日:網路報名截止
  • 110年5月21日:資料更改最後期限,相關辦法請參閱「報名注意事項」( 1 )
  • 110年5月25日:賽程公告
  • 110年5月31日:全額退費最後申請期限
  • 110年6月25日:郵寄比賽通知

退費期限

請依「退費辦法」之相關規定辦理

報名費

個人組2,500元、鋼琴四手聯彈3,500元、室內樂重奏( 唱 )組5,000元

報名辦法:

  1. 一律採網路報名:請至大會網站 www.taiwanmusic.org 進入報名系統後依指示輸入相關報名資料,並選擇繳費方式;繳費完畢後才算完成報名手續。
  2. 繳費後因故欲取消報名者,請依簡章「退費辦法」之規定於指定期限內申請退費,逾期恕不受理,亦不得請求轉讓他人使用、轉區或延後比賽。

報名注意事項:

  1. 報名時應審慎輸入各項資料,參賽者務必確認自選曲完整曲名、演奏樂章、作品編號、作曲者、編曲者等資料填寫是否正確。報名資料上傳後,即無法於線上自行更改;資料如需更改,須於5月21日前以信函、e-mail或傳真等書面方式送達大會辦公室,並獲大會回函確認後,才算完成更改手續。
  2. 參賽組別以109學年度之學籍( 即報名時之就讀年級,外國學校亦同 )為報名基準,不得越級或降級報名。
  3. 比賽組別及參賽資格基本規定,依據教育部109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執行;五專及七年一貫制大學一、二、三年級之學生應報名高中組;就讀大專院校( 不含社區大學、空中大學 )之學生及研究生( 含碩博士生 )應報名大專組;因故休學者得經大會同意後,比照同等學歷報名參賽。
  4. 音樂班學生無論主修樂器是否與比賽項目有關,均須報名音樂班組。非音樂班學生可自由選擇報名音樂班組,唯賽程公告後不得請求更改回非音樂班組。組別報名錯誤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恕不受理更改組別。
  5. 未設學前組之比賽項目,未達規定學齡之參賽者可報名國小低年級組參賽。
  6. 2019、2020連續兩年參加本會比賽第一名者( 需為同一項目,但可以為不同組別、不同地區 )可越級報名參加同一項目比賽,不限級數。( 請於報名表備註欄註明得獎年度、參賽地區、項目、組別 )
  7. 本比賽採誠信原則,報名時不需繳驗任何證明及照片,參賽者可自由選擇任一個或多個地區報名參賽,唯報名資格不符或資料填報不實,經查證屬實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事後發現者,將發函通知就讀學校,取消得獎資格及獎項。

比賽規定及注意事項:

  1. 比賽出場次序一律由大會電腦抽籤,參賽選手不得異議。
  2. 參賽者應自行前往大會網站 www.taiwanmusic.org 查詢賽程、場地及其它比賽相關訊息。
  3. 各組均直接辦理決賽,演奏自選曲一首,參賽者可自行決定是否反覆演奏。演奏時間:個人組及鋼琴四手聯彈以4分鐘為限;聲樂、室內樂、重唱組以6分鐘為限。
  4. 比賽時應按照報名曲目背譜演奏,曲目不符或視譜者各扣總平均成績2分,如需伴奏請自備。鋼琴四手聯彈、室內樂及重唱組可視譜演奏。
  5. 參賽者請於各組開賽前15分鐘至大會報到處完成報到手續。參賽者需依比賽秩序冊之出場次序依序出賽,如有突發狀況,參賽者仍應於該組比賽結束前抵達會場,並經大會同意安排於最後順序出場比賽;唯該組若已比賽結束,僅能由大會另行安排表演演出,評審不予評分。大會保留更動各場次賽程時間及調整參賽者出場序的權利,參賽者不得異議。
  6. 比賽會場開放參賽者自行錄音、錄影,大會恕不提供相關設備與資料。會場內請勿以閃光燈攝影,以免干擾參賽者演出。
  7. 大會僅提供鋼琴、打擊比賽所需之馬林巴及一般演奏用椅,其它演奏或伴奏所需之樂器、譜架或輔助器材請參賽者自行準備。

評審與成績:

  1. 評審之評分為比賽之最終結果,任何人不得提出異議。
  2. 單場參賽人數30人以上者聘請評審7人,20~29人者聘請評審4~5人,20人以下者聘請評審3人。評分方式:評審7位,採去頭去尾中間平均法;評審6位時,將採出席評審委員之總平均分數做為第7位評審委員之評分,再依中間分數平均法計算。評審5位( 含 )以下時採全部分數平均法。
  3. 比賽成績於該組比賽結束後立即現場公布,並於賽後公布於大會網站。
  4. 獎狀及評語表請於成績公告時至報到處領取,大會恕不負保管責任。獎狀無法現場領取者,可於現場填寫回郵信封並繳交掛號郵資65元( 或自備郵局便利袋bag1 ),賽後由大會代為郵寄至指定地點。凡未於現場領取獎狀或評語表者,請於賽後一個月內附回郵信封請主辦單位代為寄送,逾期不予受理。

獎勵辦法:

  1. 每組比賽人數以不超過40人為原則,同組報名人數若超過40人,大會將依報名編號先後順序交錯分組比賽,分別敘獎。
  2. 參賽者成績達到獎勵標準者,一律按其等第予以獎勵;並視各該組參賽人數之多寡及其等第,決定評列名次之人數。參賽人數1~2人者取1名評列名次;3~4人者取2名;5~6人者取3名;7~8人者取4名;9人以上時,均評列5名。評列前三名者另頒發獎盃乙座。第一名成績需達甲等以上,否則從缺。
  3. 評等標準:成績90分以上者為「特優」;85分以上未滿90分者為「優等」;80分以上未滿85分者為「甲等」;評分未滿80分者,概不錄取。
  4. 得獎者之指導老師( 可以為個人或音樂教室 )由大會頒發指導證明乙張,指導老師以一名為限。
  5. 全區比賽優勝名冊將於9月1日統一公告於大會網站,並造冊個別郵寄通知參賽者就讀學校,請學校公開表揚。

退費辦法:

  1. 報名後因故無法參賽者,得於110年5月31日前以信函、e-mail或傳真等書面方式,檢附報名資料( 參賽者姓名、報名地區項目組別 )、退款銀行名稱及帳號申請退費,大會將全額退費。
  2. 110年6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申請退出比賽者者,大會將收取手續費1,000元,餘額退還參賽者。
  3. 110年7月1日起不再受理退費申請,但有下列情況者例外:
    • ・比賽資格經審查不合格者。
    • ・參賽者本人發生重大傷病或直系親屬因故傷亡時。
    • ・因遇颱風、地震、豪雨等不可抗拒之天災時。
    • ・因交通中斷或搭乘之公共交通工具因故停駛或遲延三十五分鐘以上,致無法參加比賽。
    • ・因兵役徵集或點閱( 教育 )召集,致無法參加比賽。
      符合以上條件而無法參賽者,得檢附相關書面證明向大會申請全額退費。
  4. 退費款項將由大會以匯款方式直接退還參賽者。

其它未盡事宜隨時於大會網站補充說明或請來函本會詢問。

大會聯絡處:

2021文化盃音樂大賽籌備委員會

網址: www.taiwanmusic.org

地址:802677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77號12樓之2

電話:( 07 ) 223-7263 傳真:( 07 )226-0031

電子信箱: 2021@taiwanmusic.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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