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日本香川縣之旅行程設計」日語競賽
一、競賽宗旨
(一)中國科技大學與日本香川縣基於友好互惠原則,共同主辦「2019年中國科技大學日本香川縣之旅行程設計日語競賽」。
(二)透過多元的競賽內容拓展國內學生的國際視野,藉由規劃旅遊行程提升學生的旅遊企劃能力與文化素養。
二、主辦單位
日本香川縣(公社)香川縣觀光協會中國科技大學
三、協辦單位
中國科技大學國際商務系、行銷與流通管理系、視覺傳達設計系、數位多媒體設計系
四、指導單位
臺灣觀光協會
五、 參加對象及組隊方式
(一) 凡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份,目前就讀教育部立案之高中職、技專校院在學學生,且在日本居留時間未超過1年者,均可組隊報名參賽。
(二) 甲組為技專校院學生報名參賽;乙組為高中職學生報名參賽。
(三) 參賽隊伍須為同一學校學生,不得跨校組隊。同一學校以5組為限,並須經科、系(中心)主任推薦。
六、 競賽內容
(一)競賽組別:甲組(技專校院)、乙組(高中職)
(二)競賽內容:
- 本競賽是以香川縣的觀光景點或美食等為主題,規劃4天3夜的旅遊行程(主題由參賽隊伍自訂,例:旅遊的小確幸、城市的感動等…)。
- 競賽全程需以日語表達。
- 競賽相關資料與素材請至以下網站查詢
- (1)中國科技大學首頁網站://www.cute.edu.tw/
- (2)日本香川縣(公社)香川縣觀光協會官方網站: http://www.my-kagawa.jp/附註:(公社)香川縣觀光協會允許本競賽的參加者,使用協會營運的官方網頁「うどん県旅ネット」中,照片下載區【フォトダンロード(無料)】所提供的照片。使用本區照片時請務必註明出處。
- 針對香川縣的介紹請參照(公社)香川縣觀光協會官方網站首頁之「うどん県旅ネット」或YouTubehttp://youtu.be/88geGvl2n8o。至於網站中所揭露之照片資料以及YouTube動畫未獲授權部分,參賽者僅可參考;但不可於競賽中使用。
(三)競賽規定
- 初賽與決賽隊伍成員及主題不可變更。
- 尊重智慧財產權,作品不得抄襲;如經查證屬實,承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或獲獎資格。參賽隊務需繳交「切結書」(附件一)、「影音檔案授權同意書」(如附件二)。
- (公社)香川縣觀光協會提供本競賽第一〜八名具香川縣特色之紀念品。
七、競賽辦法
(一)初賽
- 網路報名:
- (1)報名日期:2019年4月 2 日(二)〜2019年 5 月 1 日(三)止。
- (2)報名網址: http://www.cute.edu.tw
- 郵寄書面資料:
- (1)郵寄期間:2019年 4月 2 日(二)〜2019年 5 月 1 日(三)止。
- (2)報名郵件收件人:通識教育中心陳金順老師。
- (3)請於郵寄期間(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寄送以下報名表件:
序號 內 容 備註 1 參賽DVD:以日本香川縣為主題,全程以日語錄音錄影 自 製 2 切結書 附件一 3 影音檔案授權同意書 附件二 4 競賽報名表 附件三
- 參賽人數:以2〜3人為一組。
- 本競賽是以香川縣的觀光景點或美食等為主題,規劃4天3夜的旅遊行程;需錄影並製作成MP4格式之DVD。若未依規定製作,評分時無法開啟,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 評分:
DVD播放時間如下,不足與超過者採累計制,每超過或不足30秒者扣成績總分3 分:- (1)甲組(技專校院):以6分鐘為限,演出時間達5分鐘不扣分。
- (2)乙組(高中職) :以4分鐘為限,演出時間達3分鐘不扣分。
- 評審:由主辦單位邀請具日語專長之學者專家3〜5人評審。
- 評審項目:
- (1)主題內容50%:文化內涵20%、內容結構15%、主題可行性15%,合計50%。
- (2)日語表達能力35%
- (3)團隊合作與演繹效果15%
- 主辦單位收到報名資料後,將以電子郵件回覆;並將參賽隊伍公布於本校網頁。 初賽甲、乙組預計各錄取8組進入決賽。
- 評選通知:晉級決賽的隊伍,將以電子郵件通知,並於2019年 5 月 10 (五) 日公告於本校網頁。
(二)決賽
- 決賽日期:2019年 5月 25 日(六)12:00〜18:00
- 決賽地點:中國科技大學台北校區格致樓909國際會議廳(116臺北市文山區興隆 路三段56號)
- 參賽人數: 以2〜3人為一組且必須與初賽隊員相同,不可變更。變更視為同意放 棄決賽參賽權。
- 決賽全程以日語現場口頭演出。
- 決賽內容必須與初賽內容相符,不可變更主題。
- 演出時間:
- (1)甲組(技專校院)以6分鐘為限,演出時間達5分鐘不扣分。
- (2)乙組(高中職)以4分鐘為限,演出時間達3分鐘不扣分。
不足與超過者扣成績總分3分。
- 評分項目:
- (1)主題內容50%:文化內涵20%、內容結構15%、主題可行性15%,合計50%。
- (2)日語表達能力35%
- (3)團隊合作與演繹效果15%
- 決賽評審:由主辦單位邀請香川縣代表,及具有日語專長之學者,與旅遊相關之專業人士共5人擔任。
八、 獎勵辦法
(一) 甲組(技專校院) 第1名獎狀乙幀與新台幣30,000元第2名獎狀乙幀與新台幣5,000元第3名獎狀乙幀與新台幣3,000元佳作(5組) 獎狀乙幀
(二) 乙組(高中職)第1名獎狀乙幀與新台幣30,000元第2名獎狀乙幀與新台幣5,000元第3名獎狀乙幀與新台幣3,000元佳作(5組) 獎狀乙幀
九、 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需詳實填寫報名資料,不得冒名或違反參賽資格,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將取消比賽資格。若領取獎金、獎狀,主辦單位得予追回,並發函通知就讀學校。
(二)為求評分之公正性,初賽DVD內容與音效,請勿以明示或隱喻方式揭露學校名稱;決賽參賽者不得穿著校服、系服,並不得於上台時報校名;演出過程中不可交付評審任何影響評分之物件,違反者得予取消其比賽資格。
(三) DVD或PPT,請尊重智慧財產權,並不得使用有違善良風俗或攻擊性之用語,參賽者同意無償、非專屬授權中國科技大學公開以下項目:a.比賽現場錄影、b.錄音檔、c.照片、d. DVD,並得將其製作成視聽著作(影片)與數位形式檔案,提供教學、研究與公共服務用途之資源平台公開播送,提供非營利性質之使用。
授權人聲明並保證授權使用之著作,並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隱私權及其他權利,如有侵害第三人之權利或涉及抄襲之情事,經證實確有該等情事,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或得奬資格,並由參賽人自負法律上之責任。
(四)決賽參賽者可自行攜帶道具,製造音效效果(例如:風聲、雨聲、汽車煞車聲、
喇叭聲),亦可使用事先錄製好之音效,日語台詞演出(唱)部分,不得以對嘴方式預錄播出。
(五)非自製音效或非自編音樂者,應聲明配樂來源暨創用CC版權授權狀況。
(六)參賽同學請在當日報到時間前抵達比賽場地,報到時請出示學生證供查對。交通方式請參看中國科技大學網頁。
(七)決賽當日交通、食宿費用由參賽隊伍自行負擔。
(八)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正補充,並於比賽前公開說明。
十、場地與設備
(一) 決賽場地設備附有筆電、簡報筆(含遙控器)、擴大機、喇叭、耳掛式無線麥克風4支。
- 決賽表演場地:長 6.7 m、寬 3.9 m
- 演出區域:長5.5 m、寬2.5 m
- 場地佈置請參考以下照片:
(二)決賽日上午11:00〜12:00開放決賽場地供各隊實地走位及測試簡報音效及簡報筆;每隊測試時間限時2分鐘。12:00為賽前預備時間不受理測試。
相關連結:
聯絡資訊:
- 主辦單位 : 日本香川縣(公社)香川縣觀光協會、中國科技大學
- 主辦單位電話 : 02-2931-3416
- 主辦單位 Email : dib@cute.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