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來觀光吧!魅力高雄。首屆「海線映像」攝影比賽
一、 活動主旨:
為活絡地區觀光事業發展,希冀以競賽方式吸引更多人到海線四區梓官、彌陀、永安、茄萣,不限任何方式拍下海線之美,並前來旅遊,配合市府推動「一心三線」觀光發展政策,期為高雄海線四區旅遊加分,提升觀光產值。
二、 辦理單位:
主辦機關:高雄市政府觀光局
承辦單位:城市傳媒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三、 拍攝主題:
1. 主題:與海線四區人、事、物相關之主題。
2. 地點說明:限定於海線四區 (茄萣、永安、彌陀、梓官)拍攝。
四、 活動期程:
1. 報名收件:108年10月14日起至108年11月6日中午12:00截止(以電子郵件標示時間為主)
2. 徵選結果公告:108年11月12日
3. 頒獎典禮:108年11月16日
※以上規劃期程,主辦機關得視實際狀況酌予調整。
五、 參賽資格及方式:
(一) 參賽資格:
不限地域、年齡,只要您愛好攝影,不論是用手機或是相機、攝影機等鏡頭捕捉、紀錄海線四區之美,都可參加比賽。
(二) 參賽方式:
1. 請將報名資料及作品填妥後,將電子檔傳送至urbanabby100@gmail.com信箱,來信主旨請註明『○○○(參賽者姓名)-首屆「海線映像」攝影比賽報名表及作品*(作品件數)件』。
2. 資料包含報名表及授權同意書(如附表)以及作品原始檔: 檔名請註明○○○(參賽者姓名)-2019「海線映像」攝影比賽-作品主題名稱-拍攝地點』。
3. 參賽作品請於108年11月6日中午12:00前寄件(以電子郵件標示時間為主)
4. 每位參賽者最多僅能報名二件(含)之作品。
六、 參賽規範與著作授權:
(一) 影像作品規範
1. 繳交作品之像素需為600萬像素以上,後製加工攝影作品將不被採納。
2. 凡繳交作品參與比賽者,即代表同意遵守參賽規則及同意主辦單位依法蒐集、處理、利用其所有個人資料。
3. 參賽作品需由本人親自拍攝,並須以本人之真實身份資料投稿,禁止匿名投稿。且參賽者必須擁有參賽作品之一切權利,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資格。
4. 每位參賽者至多只能報名兩件(含)作品,多報者主辦單位將不分組取消多出之資格作品。
5. 參賽者必須尊重評審結果,亦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6. 參賽作品不得為其他徵件比賽中獲獎作品。
7. 報名時應填列相關照片資訊:包括照片名稱、簡介、時間地點說明等。
(二) 著作權規定:
1. 得奬者應將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償轉讓主辦機關所有,得奬者同意不對主辦機關及其同意利用之人行使著作人格權。主辦機關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或再授權第三人使用。
2. 參賽者保證所提交之參賽作品從未以任何形式出版或公開發表,且遵守相關智慧財產權規定,並保證作品無抄襲、仿冒、剽竊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定,參賽者願負一切法律責任。主辦機關因此取消參賽者得獎資格,參賽者願無條件歸還所領取之獎狀及獎金,如因而致主辦機關或第三人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自行負擔相關法律及賠償責任。
七、 徵選方式:
截止收件後,開始進行參賽作品之評選,將邀請專家學者及實務界相關人員,籌組評選委員會進行專業評審。參賽作品之各項徵選標準分數加總後計算總分,由總分轉換為序位,依序位加總後選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以及佳作;並在主辦收到作品確認資料無誤並審核後,主辦方會將作品以及作品名稱介紹放置於『來觀光吧!魅力高雄』粉絲專頁,屆時邀請民眾對心儀的作品進行按讚票選,並選出本屆「海線映像」網路人氣獎(1名)。
八、 徵選標準及序位計算:
(一) 徵選標準:
以「主題契合」、「畫面呈現」、「創意觀點」、「網路人氣票選」等四項指標作為評選依據:
1. 主題契合 40% -契合活動主題。
2. 畫面呈現 30% -畫面結構與協調性、視覺完整性、風格表現等。
3. 創意觀點 25% -相片故事說明及作品呈現之創意觀點表達性。
4. 網路人氣票選5% -依照『來觀光吧!魅力高雄』粉絲專頁至11月6日中午12:00前依作品按讚數量加總。
(二) 序位計算:
1. 四項徵選標準分數加總後計算出總分,總分高者則序位低,所有評審序位加總後最低者依序選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佳作以及網路人氣獎等獎項。
2. 序位相同者,則總分高者勝出,總分再相同者,則以徵選標準分數佔比較重項目分數高者勝出,以此類推。
3. 網路人氣獎為依照『來觀光吧!魅力高雄』粉絲專頁至11月6日中午12:00前統計作品按讚總數量排行第一者為首選名次。
九、 獎項及數量:
1.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獎狀乙張,1名。
2.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8,000元、獎狀乙張,1名。
3.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獎狀乙張,1名。
4. 佳作獎:獎金新台幣2,000元、獎狀乙張,1名。
5. 網路人氣獎:獎金新台幣2,000元、獎狀乙張,1名。
十、 注意事項:
(一) 得獎者若為團隊,其獎金及獎狀由代表人領取及代扣所得。主辦機關不涉入得獎團隊獎金分配處理事宜。
(二) 參賽者應自行將投稿檔案備份,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三) 參賽者所有填寫之資料均應為真實且正確,不可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以免觸法。一經查證有偽造或冒名,主辦機關有權直接取消資格。
(四) 報名本活動請務必詳實填寫相關資料,因資料不全或錯誤導致無法聯絡或獎項無法寄送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五) 比賽作品除應符合題材規定外,並以未曾出版或公開發表者為限;經查係抄襲或侵權作品者,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不得異議;因此造成主辦機關損害者,參賽者應負賠償責任。
(六) 不得以不當方式爭取或阻止他人獲得活動競賽之獎項,若經發現違規者,主辦機關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七)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獎項價值若超過NT$1,000,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價值總額超過NT$20,000,必須代扣10%中獎獎金稅額;非中華民國國境內居住之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若未能配合者,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八) 領獎及頒獎方式由主辦機關另行通知。
(九) 本活動保留解釋及修訂比賽規則的權利;本活動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十一、 聯絡方式:
單位:城市傳媒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地址: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367號1樓
電話:07-3388138 報名小組
活動信箱:urbanabby100@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