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教育部「憶起教師節」徵件
主辦單位
教育部
協辦單位
社團法人台灣家長教育聯盟、好奇心創意有限公司
徵選主題
本次徵選主題為『老師,我們同在憶起』,呈現方向如下:
回憶「老師與我的故事」,也許是課堂上老師生趣活潑的互動,或是課堂後備感溫暖的關懷,也可能是慎重嚴厲的教導;這些回憶帶給你或哭或笑的心情,讓你回想起老師給予你的影響是滿滿的感激,將這份感謝之情表達於作品之中,謝謝老師曾經與你同在一起。
徵件方式
徵件時間:2019/05/13 – 2019/06/14
區分為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職五專組(民國107學年度下學期就讀之學生),每人可投遞多件作品,共有三種類別可投稿,同一作品不得重複投稿至不同類別。
*僅短片類別可以團體報名,團體人數以5人為限。
*歡迎大專生及社會人士投稿短片組
報名及投稿繳件方式皆以官網進行,請至活動官網 teachersday.tw 。
徵件類別
一、短片
(一) 短片規格為 30-60秒之影片,內容需符合主題,形式可自由發揮創意,以舞蹈、微電影、 旅遊紀錄、動態相本等多元影片方式呈現皆可,並可自由進行後製(加入文字、各種特效等)剪輯。
(二) 影片解析度至少HD畫質1080p,直橫式不限。
(三) 參加作品需上傳至Youtube並於片名開頭註記《老師,我們同在憶起》,引用之影片、音樂、圖文需有資料出處相關資訊。
二、四格漫畫
(一) 漫畫規格請以活動官網 teachersday.tw 提供之尺寸,A4橫式(寬29.7cm*高21cm)繪製,單格尺寸寬為13cm、高為9cm,內容需符合主題,畫風形式不拘。
(二) 參加作品需清晰掃描上傳PDF格式之檔案,不得以翻拍方式提供。
三、卡片
(一) 卡片規格請以活動官網 teachersday.tw 提供之尺寸,B5(寬約25cm*高約18cm)創作(直橫式不限),內容需符合主題,不限任何創作形式(攝影、繪畫、電腦繪圖)等皆可。
(二) 參加作品需清晰掃描上傳PDF格式之檔案,不得以翻拍方式提供。
評選方式
一、參賽作品經資格初審參賽文件及參賽作品內容符合敬師之意者,始納入評選。
二、評選項目及標準:
(一) 網路人氣 (15%):以網路投票的方式,最終獲得的票數占比總票數的比例為計算
(二) 專業評審 (85%):將有三位評審,業界專家、教師代表、家長代表組成
主題契合度 (40%)、創意概念 (25%)、構圖及美感 (25%)、作品理念 (10%)
三、評選流程
階段 | 時程 | 內容 |
報名 | 報名期間:
5月13日至6月14日 |
參賽者於活動官網 teachersday.tw 填寫報名表,並上傳參賽文件 (短片項目請設定為「不公開」,僅開放有連結可觀看)。 |
資格初審 | 審查期間:
6月14日至6月28日 |
初審期間將進行參賽文件及檔案格式正確性審查
通過者:通知參賽者可進入比賽階段。 未通過者:通知參賽者得補件或修正(限一次),並應於限期內重新上傳送審。 |
網路投票 評審評選 |
評選期間:
7月1日至7月25日 |
網路投票將於活動官網 teachersday.tw 公布 票數統計截止時間為7月25日23:59 |
公布 | 獲獎公布:
8月1日 |
於活動官網 teachersday.tw中公布獲獎名單 |
頒獎 | 頒獎:
9月28日 |
於9月28日敬師一日展活動當天由教育部公開頒發獎狀及獎金/獎品 |
獎勵與表揚方式
一、評選結果將於2019年8月1日公布於活動官網,並於2019年9月28日教師節一日活動進行公開頒獎,及展出得獎作品。
二、各組別取特優、優等、人氣獎及評審特別獎各1名頒發獎金或獎品及教育部獎狀:
(一)影片組:特優一萬元及獎狀、優等五千元及獎狀,人氣獎及評審特別獎頒發獎品及獎狀
(二)漫畫組:特優五千元及獎狀、優等三千元及獎狀,人氣獎及評審特別獎頒發獎品及獎狀
(三)卡片組:特優三千元及獎狀、優等兩千元及獎狀,人氣獎及評審特別獎頒發獎品及獎狀
參賽注意事項
一、所有參賽作品之著作人格權歸屬創作者,惟主辦單位可運用相關創作元素於教師節活動及宣傳行銷用途,得獎確立之前創作人可保有完整著作權益。參賽者同意得獎作品之所有智慧財產權及版權(包括且不限於專有重製權、專有公開口述、播送、傳輸、展示、印製權、專有改作、散布、編輯權)作品繳交並得獎確立後,即歸由創作人及主辦單位教育部所共有,應有部分各二分之一,並同意創作人與教育部各得單獨行使前述所有之著作財產權,所有創作人均不得異議;得獎創作人同意對主辦單位教育部不行使著作人格權,教育部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或授權第三人使用著作財產權「於非營利範圍」,均不另予通知或致酬。
二、徵件作品應為原創,未曾公開發表且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情事;不得使用有侵權之嫌的圖像、文稿或音樂;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並不得以性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等為理由而出現歧視情節。若有違反,除得獎者應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並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金或獎品。
三、網路投票期間,任何以不正當行為或利用電腦程式進行灌票,若經檢舉查證,則取消參賽資格。
四、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所有註冊應為參賽者自發性行為,不可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以免觸法。一經查證有偽造或冒名,「需自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有權不經說明,逕行取消活動之一切資格,並採順位候補,不另通知。
五、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等個人技術性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六、如遇參賽者基本資料填寫不完整及聯絡資料錯誤、作品規格與參賽資格不符,或檔案無法讀取等情形時,造成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及作業,一概以棄權論。
七、主辦單位保留修訂本徵件辦法及給獎項目之權利。
聯絡資訊
聯絡人:葉小姐
聯絡電話:02-2368-5900
電子信箱:0928pm@tpea999.org.tw
相關連結:
聯絡資訊:
- 主辦單位 : 教育部、社團法人台灣家長聯盟
- 主辦單位電話 : 02-2368-5900
- 主辦單位 Email : 0928pm@tpea999.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