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七屆「來宜蘭.尬歌仔」全國歌仔戲大賽
「歌仔戲」是早期人們在秋收農餘閒暇時的娛樂,僅存於蘭陽平原的本地歌仔是歌仔戲的雛型,隨著時代演變,日漸式微,宜蘭乃歌仔戲原鄉,有責推廣此項在地文化,因此宜蘭縣政府文化局自2013年起,每年在秋季舉辦「來宜蘭‧尬歌仔」全國歌仔戲大賽,今年已邁入第七年里程碑。
一、活動目的
(一)打造本縣「秋來宜蘭,聽歌仔」的新興傳統。
(二)以創意、娛樂、休閒、體驗等多種面向,鼓勵年輕一代認識傳統藝術。
(三)鼓勵全國歌仔戲愛好者參加,以競賽方式,提供嶄露頭角的平台,讓歌仔戲愛好者匯集在此,展現習藝之果,間接刺激其技藝精進及觀摩交流,以發揚歌仔戲文化。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文化部
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
承辦單位: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三、活動期程
項目 | 日期地點 | 內容 |
(一)
受理收件 |
自即日起至108年8月30日
(星期五)止開放報名。 |
繳交報名資料、影片1支。
|
(二)
決賽資格 |
108年9月27日(星期五)公告名單及決賽須知。 | 為保障決賽出席,請於 108 年 10 月 4 日(星期五)前繳交保證金 1,000 元,將於決賽當日結束後退還之,未出席者則不予退還。 |
(三)
決賽演出 |
108年10月19日(星期六)於羅東文化工場(羅東鎮純精路一段96號)。 |
四、參賽資格:
國內及國外熱愛歌仔戲之表演人士。
五、報名費用:
免費。
六、報名方式
項目 | 說明 |
(一) 網路 | 至大賽報名網站http://bit.ly/contestjoin,詳實填寫報名資料,將參賽影片上傳至參賽者個人Youtube,並設定公開瀏覽。 |
(二) 郵寄 | 至宜蘭縣政府文化局之重點消息 https://www.ilccb.gov.tw/下載報名表件,備妥報名表1份、宣傳授權同意書1份、影片1支,信封註明「全國歌仔戲大賽」,最遲於108年8月30日(星期五)寄出,郵戳為憑,至宜蘭演藝廳(260宜蘭市中山路二段482號),逾期概不受理。 |
(三) 親自 | 至宜蘭縣政府文化局之重點消息 https://www.ilccb.gov.tw/下載報名表件,備妥報名表1份、宣傳授權同意書1份、影片1支,於上班時段9點至12點、13點至17點,送至宜蘭演藝廳(260宜蘭市中山路二段482號)。 |
影片規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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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參賽組別、限額及評分標準:
【得跨「類」報名,類內不得重複報名】
(一)清唱類
- 傳承組:國中(含)及以下年級者。
- 一般組。
- 長青組:60 歲(含)以上年齡者。
- 相關事項:每隊以 1-2 人為限,表演時間為 3-5 分鐘,無需扮裝,演唱內容須至少含 1 種四大曲調【〈七字調〉、〈都馬調〉、〈江湖調〉、〈雜唸調〉】。
- 評分標準:咬字 30%、技巧 30%、詮釋 25%、台風 15%。
- 配樂:自備或使用主辦單位之歌仔戲曲調卡拉 OK,不開放樂師演奏,無則免。
(二)表演類
- 傳承組:國中(含)及以下年級者。
- 一般組。
- 相關事項:每隊不限人數,表演時間為 8-10 分鐘,需完整扮裝。
- 評分標準:身段 35%、腔調 35%、創意及扮相 30%。
- 配樂:自備或使用主辦單位之歌仔戲曲調卡拉 OK,不開放樂師演奏。
八、配樂資源:
主辦單位備有宜蘭縣政府文化局出版「歌仔戲曲調卡拉 OK」,可至 http://bit.ly/contestsong 網站點選使用,有普通版、對唱版及名家系列等三種版本。自備伴唱音樂如有涉及版權問題,由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
九、獎勵辦法
(一)清唱類
- 傳承組
- 第一名:10,000 元。
- 第二名:7,500 元。
- 第三名:5,000 元。
- 個人/團體濳力獎 2-4 名:3,000 元。
- 評審特別獎乙名:2,000 元。
- 一般組
- 第一名:15,000 元。
- 第二名:10,000 元。
- 第三名:8,000 元。
- 個人/團體濳力獎 2-4 名:4,000 元。
- 評審特別獎乙名:3,000 元。
- 長青組
- 第一名:10,000 元。
- 第二名:7,500 元。
- 第三名:5,000 元。
- 評審特別獎 2 名:2,000 元。
(二)表演類
- 傳承組
- 第一名:20,000 元。
- 第二名:15,000 元。
- 第三名:10,000 元。
- 個人/團體濳力獎 2-4 名:5,000 元。
- 評審特別獎乙名:3,000 元。
- 一般組
- 第一名:40,000 元。
- 第二名:25,000 元。
- 第三名:15,000 元。
- 個人/團隊濳力獎 2-4 名:8,000 元。
- 評審特別獎乙名:5,000 元。
【總獎金 30 萬元,獎項得列從缺,每類最多得 2 個獎項】
十、注意事項
(一)報名相關
- 報名繳交之資料,主辦單位需留存備查,一律不予退還。
- 報名需於規定時間內完成,逾期投件視為無效,因網路壅塞或任何不可抗力之因素而造成的損失恕不負責。
- 如有身分與作品不實、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令之情形者,即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並於主辦單位指定期限內繳回已領之獎狀、獎金。
- 應如實並完成報名表、宣傳同意授權書及初賽影片,如未備齊報名資料、不符合簡章規定或影片無法播放者,於接獲主辦單位以 E-mail 通知後 5 日內未補齊者,則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概不受理。
(二)決賽相關
- 決賽現場僅提供基本音響設備。
- 參賽年齡為 7 歲以下之兒童,務請家長隨待在側。
- 決賽演出作品需與報名時相同,若有異動即取消參賽資格。
- 為保障決賽出席,未於 108 年 10 月 4 日前繳交保證金者,即取消參賽資格;已於 108 年 10 月 4 日前繳交保證金者,但決賽當日未出席,亦取消參賽資格,且不予退還保證金。
- 決賽成員,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正當理由而無法參賽,更換成員以三分之一比例為限,請於決賽前 1 日中午 12 點前提送書面資料,經主辦單位審核同意,其決賽審查及獎狀核發以決賽成員為準。
-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金金額於新臺幣 2 萬元以上,需扣繳所得稅額。得獎者為臺灣籍依規定扣繳 10%所得稅額;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 天之外國人及非臺灣籍本國人)依規定扣繳 20%稅率。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三)其他
- 主辦單位保有依實際狀況調整簡章、時程及場地之權利,報名視同同意本簡章之規定,無法配合之團隊視為棄權。
- 請參賽者隨時注意宜蘭縣政府文化局官方網站及臉書專頁之最新消息。
十一、聯絡資訊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官方網站: https://www.ilccb.gov.tw/
臉書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eland…
聯絡電話: 03-9369115 分機 120、116
聯絡信箱: yilanperform@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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