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十屆「桃城文學獎」

2019第十屆「桃城文學獎」

 總獎金: 380000

最高獎金: 8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9-09-06

主辦單位: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主辦單位電話: 05-2788225轉608(林先生)

一、宗旨:

提昇閱讀、鑑賞及整體藝文風氣,發掘創作人才並厚植文藝實力。

二、辦理單位

  • 指導單位:嘉義市政府
  • 主辦單位: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三、參加資格、創作語言及主題:

具中華民國國籍,以中文創作,創作主題以嘉義地區人、事、物為主。

四、徵選類別及獎勵方式,如附表

文    類 獎勵方式
現 代 詩(30行以內) 第一名:獎金4萬元,頒贈獎座乙座。

第二名:獎金2萬元,頒贈獎座乙座。

第三名:獎金1萬元,頒贈獎座乙座。

優選三名:獎金5千元,贈頒獎狀乙紙。

散 文(3,0005,000字) 第一名:獎金5萬元,頒贈獎座乙座。

第二名:獎金3萬元,頒贈獎座乙座。

第三名:獎金1萬元,頒贈獎座乙座。

優選三名:獎金5千元,贈頒獎狀乙紙。

短篇小說(6,000-12,000字) 第一名:獎金8萬元,頒贈獎座乙紙。

第二名:獎金4萬元,頒贈獎座乙紙。

第三名:獎金2萬元,頒贈獎座乙紙。

優選三名:獎金1萬元,贈頒獎狀乙紙。

小品文(500-1,500字)

(限定國、高中職生參加,投稿時,請附學生證影本)

第一名:獎金8千元,頒贈獎狀乙紙。

第二名:獎金5千元,頒贈獎狀乙紙。

第三名:獎金2千元,頒贈獎狀乙紙。

優選五名:獎金1千元,贈頒獎狀乙紙。

五、收件及截稿日期:

即日起至108年96日截止,一律採掛號郵寄報名,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六、參加辦法及收件方式:

(一)請至官方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妥後連同作品一式五份,以掛號方式郵寄至「600 嘉義市忠孝路275號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第十屆桃城文學獎徵選委員會 收」。

(二)務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徵選之「文類」。投稿多類者,請分別封裝掛號郵寄。名小品文組,請附國、高中職學生證影本。

七、評審方式

採複審與決審二階段進行;每一階段聘請知名作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作品如未達水準,決選評審委員得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八、得獎公佈及頒獎日期

108年10月15日前於嘉義市政府文化局網站及官方活動網站公佈。並於108 年11月中旬前舉辦頒獎,頒獎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九、投稿須知

(一)投稿作品請以新細明體14號,版面直式橫書(由左至右,由上至下),電腦打字並編列頁碼,以A4紙張列印。

(二)同一參賽者可同時參加各類徵文,惟每類作品以一篇為限。

(三)來稿字數不合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

十、注意事項

(一)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授權嘉義市(代表機關為嘉義市政府文化局)於該著作之著作存續期間,有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嘉義市(代表機關為嘉義市政府文化局)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得獎者不得異議。得獎作品集收錄現代詩、散文、短篇小說優選(含)以上及小品文前三名之得獎作品,並於出版後致贈每位得獎者「第十屆桃城文學獎得獎作品集」。

(二)參賽者請於報名表上詳載個人資料及作品相關說明,作品稿件上請勿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若違反此規定將不列入評選。

(三)參賽作品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即取消其參選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狀,且保有法律追訴權:

  1. 抄襲、翻譯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加者。
  2. 作品曾於平面媒體及網路公開發表者。
  3. 作品曾參賽並獲獎者或作品正在參加其他文學獎者或即將刊登者。
  4. 得獎作品公佈前,不得重複投稿其他文學獎及媒體刊物。

(四)若違反情事在頒獎後始為主辦單位知悉者,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獎狀,並對違反人求償「第十屆桃城文學獎得獎作品集」重新印製之費用。

(五)得獎作品嗣後如有著作權糾紛涉訟,經法律程序敗訴確定取消其得獎資格者,

其損害第三人權利者,由創作者自行負責。

(六)參賽作品請自留稿底,恕不退稿。

十一、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

十二、本活動聯絡電話:

05-2788225轉608,嘉義市政府文化局圖書資訊科 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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