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校園有愛運動無礙」紀錄短片腳本暨徵文競賽

2020「校園有愛運動無礙」紀錄短片腳本暨徵文競賽

 總獎金: 132000

最高獎金: 8000

報名時間: 2020-06-02 ~ 2020-06-24

主辦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主辦單位電話: 02-7749-5003

主辦單位Email:ape.ntnu@gmail.com

壹、依據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9年推展學校適應體育計畫辦理2020年「校園有愛運動無礙」微電影腳本競賽。

貳、目的

根據教育部體育署於2013年宣布的《體育政策白皮書》提到,基於「運動權為基本人權乃是國際潮流,對一般國民、銀髮族、婦女、身心障礙者及運動能力弱勢者,提供適合的運動課程及舒適安全的環境,擴大民眾參與層面」。因此本活動以「適應體育」為主題,透過徵文及紀錄短片腳本競賽,徵選優秀故事及腳本,選擇適合之腳本由專業導演拍攝,宣導、倡議臺灣適應體育現況之議題,並打破舊有身心障礙學生無需上體育課與體能性活動觀念,鼓勵身心障礙者為自身權益發聲。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二、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育研究與發展中心

肆、比賽組別

一、競賽類別分為:( 1 ) 紀錄片故事組 ( 2 ) 紀錄片腳本組

二、紀錄片故事組依據學籍分為國小A組( 國小ㄧ、二、三年級生 )、國小B組( 國小四、五、六年級生 )、國中組( 國中七至九年級生 )三個組別分別進行評選。採個人參賽,每人參賽作品以一件為原則,每位參賽者指導老師以一名為限,每位指導老師至多指導三名學生。

三、紀錄片腳本組依據身份分為高中職組( 學籍為高中職ㄧ至三年級生及高中夜校生,須在1995年8月31日前出生 )、大專社會組( 大專院校及ㄧ般社會大眾 )、教師組三個組別分別進行評選。採個人參賽,高中職組不得加掛指導老師。

伍、比賽辦法

一、紀錄片故事組

( 一 )文章必須以真實發生的生活記錄為撰寫題材註,以「我和我的特殊需求同學一起上體育課」或「我是特殊需求生,我和大家一起上體育課」為主題,題目自訂。

註:本徵文必須為真實生活紀錄,需有真實對象及發生事實,文章可稍加潤飾。承辦單位將從得獎作品中擇優改編成腳本,並聘請專業導演拍攝,過程中將進行採訪與資料蒐集,如文章對象及內容為杜撰,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所發之獎金、獎狀。

( 二 )字數限制:小學A組及B組300至600字、國中組600至1000字。

( 三 )使用一般400或600字稿紙,以正體字親筆書寫( 黑色原子筆 ),低年級組生字可使用注音,特殊需求生如在書寫方面有特殊需求可以電腦打字代替,請附註相關證明文件( 如鑑定證明影本等 )。

( 四 )將附件一報名表黏貼於稿紙背面。

二、紀錄片腳本組

( 一 )題目自訂,腳本以真實發生的故事為撰寫題材,用紀錄短片劇本的方式呈現,但需要具有故事性、劇情、角色及對白等微電影元素,切勿以「教學教材」呈現。主題以親身所見的「融合式體育教學」或「特教生運動權」為主題,強調身心障礙學生與一般學生共同參與學校體育課為主軸、身心障礙學生也應有平等的體育受教權,鼓勵體育或特教教師共同從事融合式體育教學( 特殊生與一般生共同上體育課、運動參與或運動競賽 )….等學校適應體育等相關題材。

註:本徵文必須為真實生活紀錄,需有真實對象及發生事實,腳本劇情可稍加潤飾。承辦單位將從得獎作品中擇優進行改編,並聘請專業導演拍攝,過程中將進行採訪與資料蒐集,如腳本內容為杜撰,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所發之獎金、獎狀。

( 二 )使用附件三腳本表格,以標楷體12號黑色字創作,字數不限,惟腳本拍攝長度須為5~8分鐘,腳本頁數為3~10頁。另外附件四為參考範本,可以範本模式進行寫作。

陸、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09年6月 24日( 星期三 )17:00 前截止( 郵寄以郵戳為憑 ),逾時則不受理。

二、紀錄片故事組採取收件報名,請將作品郵寄或親送至《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29號博愛樓314室王奎藺專案助理》,郵寄請完成附件二寄件者資料並列印黏貼在信封封面,如團體寄件請標明學校、指導教師以及總份數,一個指導老師送件至多3份。主辦單位收到寄件後會在一個工作天內以email告知,如無收到email者,請於寄件三日後主動與承辦單位聯繫。

三、 紀錄片腳本組採google表單線上報名,上傳WORD及PDF檔,收到表單後會在一個工作天內以email通知已收到,如未收到email者,請主動與大會聯繫。

報名網址如下:  https://forms.gle/LJWfJuj6MNVm4x8w8

四、列印並填寫附件五「作品授權同意書」,紀錄片故事組參賽者親簽後,連同作品一起繳交至承辦單位,紀錄片腳本組線上報名時以掃描或拍照方式上傳至google線上表單。

柒、評選標準

一、資格審查:

( 一 )   參賽者寄送之參賽作品,由承辦單位進行資格審核,並加註參賽編號,如有組別錯誤由承辦單位進行調整,不另行通知。

( 二 )   如需任何補件也請於承辦單位連繫後,三日內完成補件。

( 三 )   請參賽者勿於作品內顯示出可辨識參賽者之個人基本資料,以維護比賽活動之公平性。

二、作品審查:

將由承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團進行評審。

三、評審標準:

( 一 )紀錄片故事組

評分項目 占分比例
主題契合度 50%
文章流暢度及感染力 50%

( 二 )紀錄片腳本組

評分項目 占分比例
腳本創意與契合度 50%
腳本感染力與可執行性 50%

四、評審辦法注意事項:

( 一 ) 若作品未達評審標準得以從缺處理。

( 二 ) 評審結束後所有参賽作品無論獲獎與否皆不退件,參賽者請自留備份。

捌、獎勵方式

一、各類組將取首獎一名,頒發教育部獎狀一紙,超商禮券8,000元。優勝三名,頒發教育部獎狀一紙,超商禮券3,000元。視情況增設評審特別獎,每組至多五名,超商禮券1,000元。

二、指導教師頒發教育部獎狀一紙。

三、依評審建議,從得獎作品中選擇合適的作品數篇,經由訪談參賽者後,針對實際狀況及專業考量,由專業導演修改拍攝成影片。

四、預計於8月1日公布得獎名單。

玖、注意事項

一、所有得獎作品著作權歸原撰稿者所有,主辦單位擁有公開展示、結集成冊或其他教育目的之使用權,不再個別通知,亦不支付任何稿費。紀錄片腳本組得獎作品應授權予承辦單位進行記錄短片拍攝主辦單位有權修改內容以符合拍攝之需要。

二、此為非營利性活動,各團隊請注意自身安全,如有違法之行為,將由參賽者自行負起所有法律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

三、參加作品限本人創作,不得抄襲他人或妨害他人著作權及另重複參加投稿。凡違反以上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所有獎項,並公布之。

四、本必須為真實生活紀錄,如腳本內容為杜撰,承辦單位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所發之獎金、獎狀。

五、承辦團隊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如有違反立即取消得獎資格。

六、如遇特殊情況,主辦單位保留終止本活動、變更獎項與修改規則之權利。

七、本簡章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適時修正,並隨時公告之。

壹拾、活動聯繫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育研究發展中心 王奎藺專案助理

電話:02-7749-5003

E-mail 電子信箱:ape.ntnu@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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