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科技生活資訊安全競賽

2020科技生活資訊安全競賽

 總獎金: 300000

最高獎金: 10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09-25

主辦單位: 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主辦單位電話: 03-5623116轉3215(廖小姐)

主辦單位Email:ylliao@tcfst.org.tw

以「資訊安全,人人有責」為主題,將創意結合資安時事,製作生動活潑且富教育性的「微電影」, 向大眾宣導於日常生活中各項資訊安全的重要。

因應國內外資安情勢嚴峻,政府已訂定「國家資通安全發展方案(106至109年)」,建構中央與地方多重資安聯防體系,落實各項資安防護作為,以降低資安威脅對人民、經濟、國家的衝擊,奠基國家未來資安發展。 爰此,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特推動「宜蘭科學園區人才培訓計畫」委由財團法人自強工業科學基金會舉辦「科技生活資訊安全競賽」。期盼透過此競賽,推廣資訊安全概念,提升國人的資安意識,並促進產官學研間的彼此交流互動,共同打造我國更完善安全的資訊使用環境。

以「資訊安全,人人有責」為主題,將創意結合資安時事,製作生動活潑且富教育性的「微電影」,向大眾宣導於日常生活中各項資訊安全的重要。參賽者可就生活中所面臨的資安問題各個面向做為創作發想。

1. 形式:以影片、動畫…等形式呈現皆可。
2. 片長:2-5分鐘 (含片頭/片尾)。
3. 製作工具:不限,平板電腦、手機、相機等各式多媒體器材均可。
4. 影像解析度:1280 x 720 pixels 以上規格。
5. 輸出比例:16:9
6. 輸出檔案格式:以可上傳至Youtube的檔案格式為主(含avi/mov/mpg…等),但參賽者須保留mp4格式之原始檔案。
7. 作品字幕及對白稿:須使用本國語言,於提交作品時,應附上繁體中文字幕原文及對白稿(word檔)1份,以確保內容無誤;如有對白應於影片中加上清楚可辨識之字幕。
8. 影片開頭時須有「影片名稱」畫面,結束時須顯示「製作團隊」與「競賽活動資訊」等畫面。

1. 事業單位從業人員、大專院校在校生以及高中職在校生,皆可參賽。
2. 參賽投稿件數不限,惟參賽者需擁有作品著作權並且需為原創。作品如有抄襲、重作、臨摹、冒名頂替或違反本競賽規定之情事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資格並公告之,已發給之獎項予以收回。

1.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9年09月25日止。
2. 報名方式:請於活動官網登錄相關報名資料。
請將參賽作品於109年09月25日前上傳至活動官網,並將名稱統一設定為2020科技生活資訊安全競賽-○○○○○○(作品名稱)。參賽者如未依作業截止日完成報名及上傳報名表件與作品,將予以註銷。

活動階段 日期 活動內容
報名/上傳作品 即日起至109/09/25止 https://reurl.cc/exmpDQ上傳報名資料/參賽作品
初選(資格審查) 109/09/30 依繳交之報名資料、作品內容等審查資格是否符合
複選(專家評選) 109/10/07 評審委員將依作品之主題適切性給予評比,並決定入選與得獎名單。
公布評選結果 109/10/14 公布得獎名單
頒獎典禮 109/10/29 頒發獲獎獎狀
得獎者於頒獎典禮展示作品

得獎者須同意配合主辦單位出席頒獎典禮,缺席視同放棄領獎資格,恕不補發獎項。

名次 獎勵
第1名 頒發新台幣10萬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第2名 頒發新台幣8萬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第3名 頒發新台幣5萬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優選2名 頒發新台幣2萬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佳作5名 頒發新台幣6仟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參賽證明 凡全程參與競賽者可頒發參賽證書

1. 初選(資格審查):依繳交之報名資料、作品內容、版權宣告完整性等審查資格是否符合。
2. 複選(專家評選):評審委員將依作品之主題適切性給予評比,以決定優勝名次。
3. 評選標準:評分以「主題符合性」、「劇情架構、佈局與創意性」、「拍攝技巧與運鏡操作」及「作品原創性」等4項指標作為評審依據。

評比指標 比重(%)
主題符合性 35%
劇情架構、佈局與創意性 35%
拍攝技巧與運鏡操作 20%
作品原創性 10%

4. 如作品平均總評分未達70分時,得由評審委員決定獎項從缺或不足額錄取。
5. 評選委員將邀請相關專家學者依指標評分,分數加總後計算總分,由總分轉換為序位, 所有評審序位加總後依序選取前 3 名與優選2 名;總分相同者,則以指標分數佔比較重項目分數高者勝出,以此類推。

1. 得獎名單將採電子郵件通知,並公布於活動官網、臉書…等平台,未提供電子信箱者則以電話通知等可告知得獎訊息之連絡方式通知,請參賽者提供正確連絡資訊,並請得獎者代表出席頒獎典禮,進行作品展示。得獎者如非居於頒獎地點所在縣市,將補助交通費每隊最高補助新台幣1千元。
2. 得獎者須同意配合主辦單位出席頒獎典禮,缺席視同放棄領獎資格,恕不補發獎項。
3. 頒獎典禮開場將安排以科技為核心形式與風格之表演,並透過互動式體驗,帶領民眾進入AI科技的世界。現場另有竹科大小事打卡贈好禮活動,歡迎大家蒞臨參觀與交流。

1. 每位參賽者不限參賽件數,參賽作品需由參賽者本人(或團隊)創作。
2. 參賽者應確認擁有其作品的版權與著作權,主辦單位不承擔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著作權、商標權等糾紛而產生的法律責任,其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本人承擔。
3. 參賽者上傳作品應遵守此活動簡章內須知之規範,參賽作品違反規範經確認者,主辦單位得逕取消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金、獎項,相關法律責任及損害,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及賠償。
4. 參賽者應擔保就其參賽作品享有一切著作權利,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影片中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包含文字、影像、音樂與聲音等)時,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之同意或授權,並於報名時繳交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授權本公司及本公司再授權之人文字聲明。若有作品不實、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行為,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失,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賠償,與主辦單位無關。
5. 本國稅法相關規定:機會中獎稅(本國人10%、外籍人士20%)
(1.) 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1千元,主辦單位不需預先扣繳,但需合併申報所得稅。
(2.) 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萬元,主辦單位依法需依規定扣繳稅款,且需合併申報所得稅。
6. 如得獎人(作品)提供之資料錯誤、不全、模糊不清,或所檢附之人員資料與得獎人身分不同卻無相關證明文件說明等情況,主辦(協辦)單位得要求得獎人(作品)重新提供資料,或補送其他證明文件,直至資料完妥為止,如超過領獎期限(民國109年10月28日),而資料仍有缺漏,則視同放棄領獎,故請得獎人提前辦理。
7. 主辦單位保有各項活動之競賽規則、評審標準、評審作業與活動獎項之修改權力,如有變更,以活動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8. 參與本活動,即視為同意上述各項條款。

諮詢專線:03-5623116 ext 3215 廖小姐 ylliao@tcfst.org.tw

主辦單位: 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執行單位: 財團法人自強工業科學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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