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大安森林公園之美」攝影展徵件

2021「大安森林公園之美」攝影展徵件

 總獎金: 15000

最高獎金: 5000

報名時間: 2021-08-02 ~ 2021-09-10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大安森林公園之友基金會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主辦單位電話: 02-2381-2378(陳小姐)

主辦單位Email:chpmark@gmail.comfanmarkloren@yahoo.com.tw

一、活動宗旨:

大安森林公園蔚為「都市之肺」,淨化空氣與調節氣溫,來到大安森林公園,徜徉於森林浴與芬多精,處處都是美景,在這裡不定期可以欣賞藝文表演、享受鳥語花香。配合2021年10月下旬第七屆生態博覽會「大安森林公園之美」攝影展,大安森林公園之友基金會特舉辦攝影展徵件,藉以遴選出60件優秀作品共同展出,讓社會大眾親身感受森林公園的生態、人文與景觀之美。

2021「大安森林公園之美」攝影展徵件

二、主辦單位:

大安森林公園之友基金會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三、執行單位:

七星生態保育基金會

四、協辦單位:

中華攝影雜誌社

五、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之各界人士皆可參加

六、攝影主題:

以「大安森林公園」範圍內拍攝的生態、人文、景觀為徵件標的,畫面均需自然現況、非擺佈、一次性拍攝。若為「大安森林公園鳥類生態」之作,拍攝過程需符合生態攝影倫理,包括以不誘食、不用鳥音、不驚嚇、不折斷枯枝及野草等最自然的方式下拍攝,為提倡生態保育理念,倘若參展作品經發現確係人為豢養、人為誘拍、人為造景等非正當手段對待野鳥或其他動植物乃至於一切非自然方式取得之影像,經查明屬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七、作品規格:

拍攝時間自201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10日,直幅橫幅不限、不接受空拍機拍攝,參賽作品必須透過「數位相機」(廠牌不拘)最少1,000萬像素拍攝(不得插點擴檔)。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飽和度、銳利度;不得抄襲、重製、拷貝、格放、裝裱、加色、重曝(含機內重曝)、改造及合成(包括增加或減少原始影像的元素)、連作(組照)不收。

八、上傳規格:

採線上投稿,每人最多5件,每次上傳以1件為限,配合展覽照片比例,請將每件作品統一更改為4:3比例(長邊1440px短邊1080px;若以3:2比例拍攝,長邊可些微裁切)另存新檔為JPG格式,每件檔案大小5,000KB以內,以利上傳。

九、網路上傳:

即日起至2021年9月10日(五)晚上23:59止登入徵件專網,填寫報名表、連同JPG檔案上傳至雲端空間,徵件專網網址為: https://reurl.cc/bX2d1o

十、徵件獎勵:

  • 金牌: 1名,獨得獎金新臺幣5,000元、特製明信片乙套。
  • 銀牌: 1名,獨得獎金新臺幣3,000元、特製明信片乙套。
  • 銅牌: 1名,獨得獎金新臺幣2,000元、特製明信片乙套。
  • 優選: 5名,各得獎金新臺幣1,000元、特製明信片乙套。
  • 入選:52名,各得特製明信片乙套。

(優選及以上獎項每人限得乙獎)

十一、作品評審:

主辦單位聘請專家組成評審團,作品主題之多元性將納入評選標準之一。參與徵件者對評審團成員及評審結果不得異議。入圍前60名作品須依照協辦單位通知期限內交付1,000萬像素以上之作品檔(Tiff或JPG)以供審核。

十二、攝影展覽:

每件獲選作品將由主辦單位統一輸出為16吋*12吋照片,於2021年10月23日(六)生態博覽會「大安森林公園之美」攝影展展出,展期至2021年10月31日(日)下午5時截止。屆時若疫情仍嚴峻,將會延期或更改為線上展覽。

十三、得獎公告:

預計2021年10月上旬公告於中華攝影網 www.chphoto.com.tw

十四、參賽規則:

1.參與徵件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及上傳規格,且不違反法令、侵權或妨礙公序良俗,並限於未曾公開發表之作品(「公開發表」之定義:參賽作品限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作品,包括其著作內容之全部或一部,均不得於平面、網路、社群媒體或以其他方式向公眾公開提示,亦不得於上開各類媒體重複投稿、參賽)。

2.參與徵件須為本人作品(不可冒名頂替),並須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肖像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金及奬勵之外,其違反著作權、肖像權或其他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且參賽者應補償主辦單位因此所支出之費用。

3.所有獲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授權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使用,包含但不限於攝影展輸出、發佈、製作明信片、文宣品等。

4.請於接獲協辦單位入圍通知3日內,將入圍之作品檔(Tiff或JPG)上傳至雲端,開放存取權限,再將雲端檔案之「連結網址」提供給協辦單位(協辦單位電子信箱 chpmark@gmail.com)。檔案應具備1,000萬像素以上之品質,不得插點擴檔,轉存Tiff格式或壓縮比“最大”之JPG格式均可,如無法於期限內繳交作品檔,取消入圍資格。

5.參與徵件作品須符合本活動各項規定,不符規定者取消入圍資格。

6.優選及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7.獎金應依所得稅法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扣繳所得稅10%及健保補充保費。

8.防疫期間,避免不必要的外出,建議可整理過去在大安森林公園拍攝的照片參加徵件,若有外出拍攝需求,請務必遵守防疫之規定。

9.主辦單位就本簡章所列事項保有最終解釋及決定之權利。

10.本簡章如有未盡善之處,主辦單位得依需要適時修正。

11.參與徵件作品者完成線上報名時,即視為同意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十五、洽詢方式:

02-23812378 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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