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樂動青春.舞精彩」第三屆中山堂青春競藝LIVE秀

入選名單
2021「樂動青春.舞精彩」第三屆中山堂青春競藝LIVE秀

 總獎金: 310000

最高獎金: 30000

報名時間: 2021-06-01 ~ 2021-10-10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

主辦單位電話: 04-25362098、04-25385670

主辦單位Email:infinitymusic0727@gmail.com

活動宗旨:

為鼓勵青少年勇於追逐夢想、挑戰自我的熱血態度,特別精心打造「你的舞臺我們給你」的平臺,邀請全國高中( 職 )以上學生透過舞蹈及音樂等多元表演藝術展現自我、累積能量、擁抱及實現自我,並希望透過活動舉辦,讓更多人看見及聆聽青少年朋友的創作及表演理念,持續往目標邁進,勇敢想像自己未來的模樣。

2021「樂動青春.舞精彩」第三屆中山堂青春競藝LIVE秀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

承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執行單位:

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

諮詢單位:

銓盈藝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諮詢時間:

週一至週五10:00-19:00

請電洽:王小姐0988-936760或彭先生0978-375105

電子郵件:infinitymusic0727@gmail.com

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10月10日( 星期日 )24:00止

報名方式:

一律採網路報名 https://reurl.cc/XeY5Ej

參賽資格:

( 1 )全國高中職以上學生,應以2人( 含 )以上之團體方式報名。

( 2 )參賽類別:音樂類及舞蹈類;同一演出團體,以報名一類組為限。

( 3 )每一作品,演出時間須在3~8分鐘內。

( 4 )本賽制分為初選及決賽,初選結果將公告於大墩文化中心臉書粉絲專頁,

並專人電話通知,決賽日期及相關事項請詳本簡章【活動說明暨注意事項】,參賽即代表同意本活動辦法。

( 5 )申請資料未齊全,經通知後3個工作天內補齊,逾期者將不受理並取消參賽資格。

參賽類別:

( 1 )舞蹈類( 如現代舞、街舞、芭蕾舞等不限舞蹈風格 )。

( 2 )音樂類( 如管樂、吉他、搖滾、合唱等不限樂器及演唱類型 )。

賽程資訊:

( 1 )初選:2021/10/19( 二 )召開初選評審會議,依參賽者報名資料及影片進行評分,評選出舞蹈類10組、音樂類10組進入決賽。

( 2 )決賽暨現場LIVE演出:2021/11/27( 六 )17:00 於臺中市中山堂辦理( 採現場評審 )。

獎勵辦法:

( 1 )參與決賽演出各組,均頒予演出獎勵金新臺幣$10,000元整。

( 2 )決賽獎項:( 音樂類與舞蹈類分別評審 )

  • 「首獎」乙名,頒發獎金新臺幣$30,000元整及獎盃乙座。
  • 「評審團獎」乙名,頒發獎金新臺幣$20,000元整及獎盃乙座。
  • 「最佳人氣獎」乙名,頒發獎金新臺幣$2,000元整及獎牌乙面。
  • 「最佳造型獎」乙名,頒發獎金新臺幣$2,000元整及獎牌乙面。
  • 「最佳創意獎」乙名,頒發獎金新臺幣$2,000元整及獎牌乙面。 獎項領取注意事項:

※※得獎者如屬團體,領獎時請參賽成員共同出具同意書由其中一人代表受領

( 未滿20歲者,應經父母或監護人簽名同意 ),如未出具,則由主辦單位依團體成員人數平均分配。

( 1 )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獎項價值在新臺幣1,001元以上未滿20,000

元者免扣繳所得稅,仍須檢附得獎收據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以申報所得;超過新臺幣20,001元以上者,得獎者須依規定填寫繳交相關收據並先行扣繳10%競技競賽及機會得獎所得稅。得獎人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 2 )因應所得稅法修正,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 即納稅義務人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等 ),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惟得獎者需於次年度5月底前完成申報。得獎價值超過NT$1,001( 含 )且未滿20歲之得獎者,應由父母或監護人代為簽收領獎,並應附上得獎者及其代領人關係證明影本,該簽收單據正本由執行單位作為領收憑證。得獎者、其父母或監護人若不願配合前述事項,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活動說明暨注意事項:

( 1 )初選由評審委員依報名資料及影片進行評分,錄取舞蹈類及音樂類各10 組進行決賽。

( 2 )參賽影片與決賽演出內容、妝髮、服裝、道具等,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若有違善良風俗者,經評審委員會議依情節輕重,予以扣分或取消參賽資格。

( 3 )表演過程禁止使用明火及鞭炮型的道具,否則一律取消資格。

( 4 )決賽現場提供演出設備:音響、爵士鼓、麥克風架、譜架及椅子等( 如有特別需求請來電確認 )。

( 5 )獎勵金於當日演出後給付,得獎者憑領據或填寫勞務報酬單證明,並提供個人身分證正反影本,方可請領。

( 6 )參賽者提供之報名資料、影片與決賽演出內容應依著作權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若有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應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 7 )參賽者所提供之文字、照片及影片等相關參賽資料,應無償授權本活動辦理相關單位以任何形式為非營利目的之複製、再製為各類文宣物、公開發表、公開傳輸與相關利用行為。

( 8 )基於藝文推廣,主辦單位有攝影、錄影、印刷、出版、播放、宣傳等使用之權利。

( 9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保有取消、終止、 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

( 10 )報名參賽視同承認本活動辦法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或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修改、終止、變更活動內容之權利。

決賽防疫措施及規定:

( 1 )參賽人員如符合「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中「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經醫院安排採檢而未取得結果者,禁止參加決賽。

( 2 )參賽者及陪同人員進入賽場前須先配合實聯制登記、量測體溫、自備口罩並全程配戴,務必確實遵守賽場動線之規劃安排,以落實防護措施。

( 3 )參賽者及陪同人員皆須填寫「個人健康狀況聲明書」,於報到時統一繳交。

( 4 )倘因COVID-19(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疫情影響,且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或臺中市政府宣布不宜辦理大型活動之相關規定或規範,主辦單位將基於確保活動安全性之目的,而須就活動進行方式做進一步修正或取消,參賽團體不得異議,敬請參賽者留意,並請依大墩文化中心官方臉書粉專及官網公告為準進行。

個人資料使用聲明:

( 1 )告知事項:

A.蒐集個人資料公司: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以下簡稱本機關 )、銓盈藝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銓盈 )。

B.蒐集之目的:2021第3屆中山堂青春競藝LIVE秀「樂動青春·舞精彩」徵選活動及其他行銷及得獎者聯絡使用。

C.個人資料之類別:包含報名表中聯絡人之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 辨識個人者中之姓名、電話、e-mail、學校 )。

D.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自台端參加本活動( 活動期間:2021年6月01 日至2021年11月27日 )之日起至活動結束後12個月內。

E.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銓盈營運範圍,僅限台灣、金門、澎湖、馬祖等地區利用,且不會移轉至其他境外地區利用。

F.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及方式:由銓盈該業務承辦人員於辦理活動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依通常作業所必要之方式利用此個人資料。

G.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台端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台端得向銓盈提出申請,以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或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內容之一部或全部。( 註:參加人申請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時,將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

( 2 ) 個人資料安全措施:本機關及銓盈將依據相關法令之規定建構完善措施,保障個人資料之安全。

( 3 ) 參加人所提供之報名資料僅於本次2021第3屆中山堂青春競藝LIVE秀「樂動青春 舞精彩」特定目的範圍內使用,主辦單位將妥善保存報名資料並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後銷毀,不移作他用。晉級團體所提供之報名資料於活動結束後由銓盈藝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管,以便稅務相關單位查證,並於七年後銷毀。

( 4 ) 您可自行決定是否填寫報名表上述欄位,惟若資料填寫不實或缺漏,將無法參加本次活動所提供之相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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