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福至平安.春來喜樂」臺南市議長盃攝影競賽

2021「福至平安.春來喜樂」臺南市議長盃攝影競賽

 總獎金: 49000

最高獎金: 2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2-01-28

主辦單位: 臺南市議會

主辦單位電話: 06-390-3530(林小姐)

一、 競賽目的:

增廣市民對於表演、視覺藝術之素養,藉由舉辦創作競賽,引發欣賞多元藝術的呈現,帶動市民參與創作風氣,創造文創氛圍。

二、 主辦單位:

臺南市議會

三、 承辦單位:

台灣文化創意教育發展協會

四、 攝影主題:

本競賽主題有二,請自選主題,自訂創作題目,並依組別規定填寫100字以內創作理念。

① 以臺南市議會辦理【2021福至平安春來喜樂】系列活動為題。(活動詳細內容,請至臺南市議會官網查詢)

② 以【臺南市議會之美】為題。

五、 競賽方法:

參賽資格 對攝影有興趣之愛好者。
拍攝日程 110年12月17日(六)~111年2月5日(六)止。
創作規格 1.

2.

相片(照片沖印限8*12吋彩色或黑白相紙,直式或橫式皆可,攝影器材不限)

光碟片

原始檔案為2400×3600像素;300 DPI之JPG檔或TIFF檔。

作品不得翻拍、複製、圖層、插點放大、刪除背景、電腦合成等方式處理影像,違者一律取消資格,但可調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銳利度。

光碟片上註明「姓名」及「作品名稱(…)」字樣。檔名標註拍攝作者、作品名稱 (如:王○明-作品名稱)

未繳交數位檔案者,全部不予評審。

備註 1.

2.

每位參賽者只收一幅作品,不收連作。

參賽作品若涉及肖像權等爭議,參賽者應自行負責;若有第三人對參賽作品提出權利聲明或異議,參賽者應承擔所引發之法律責任,其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3. 相片及光碟請彌封包裝完整,參賽作品及相關資料如因郵遞途中損壞、遺失等不可抗力致生損害、光碟內容無法讀取或相片汙損者,視為未完成報名程序,概由參賽者自負,與主承辦單位無關,亦不負賠償責任。

六、 競賽日程:

項 目 時 間 說 明
線上報名 即日起~111年1月28 日(五)止 1.

2. 3.

本競賽採線上報名、實體收件制,請先至線上

報名系統完成報名。

自行下載紙本報名表,並依表格填寫相關完整資料,浮貼於作品背面右下。

報名網址:《2021福至平安春來喜樂臺南市議長盃攝影競賽》

https://www.beclass.com/rid=25465456166f3

261f1de

實體收件 111年2月9日(三)至

111年2月15日(二)

1.

2.

親送:於上班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郵寄:以郵戳為憑於111年2月15日(二)前郵寄臺南市議會,逾期恕不受理。

3. 地址:7080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號

「臺南市議長盃攝影競賽組收」。

獎項公布 111年3月中旬 公佈於臺南市議會活動網站首頁。
頒獎典禮 擇期辦理 日期及地點另行公告於臺南市議會活動網站,屆時請獲獎者親自參與頒獎典禮。

七、 評分辦法:

責由主辦單位敦聘專業評審依以下標準評選。

1. 主題內容(40%):參賽作品名稱及主題相關程度

2. 構圖技巧(30%):參賽作品構圖的表現及手法

3. 攝影技巧(20%):參賽作品攝影技巧、光影及取景等

4. 創作理念(10%):參賽作品的說明文字描述程度

八、 獎勵辦法:

依評分辦法評選獎次,頒發獎狀及禮券,並擇期為競賽獲獎者辦理公開頒獎儀式,以資鼓勵。獎勵如下:

  • 金牌獎 1 名-頒發禮券 20,000 元及獎狀一幀。
  • 銀牌獎 1 名-頒發禮券 10,000 元及獎狀一幀。
  • 銅牌獎 1 名-頒發禮券 5,000 元及獎狀一幀。
  • 佳 作 7 名-頒發禮券 2,000 元及獎狀一幀。

九、 注意事項:

1. 參賽者視為認同本辦法,報名時已詳讀所有規定。線上報名系統及紙本報名表資料請填寫完整,並於【願意遵守簡章內容及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選項打勾。

2. 所有個人資料(報名表、得獎資訊、獎狀等)皆以線上報名系統資料為主,若有錯誤請自行向主承辦單位聯繫。

3. 本活動報名者之個人資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規定辦理,所蒐集的個人資料僅限於本競賽行政流程等相關作業使用,除非經當事人同意,不會將個人資料作他使用。

4. 每位參賽者限以一幅作品為限,不收連作。

5. 參賽作品禁止抄襲,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品及獎狀、公布違規情形事實外,一切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6. 參賽作品正面均不得作任何標示姓名單位學校之註記、塗色或簽色,違者視同棄權。

7. 參賽者係未成年人,參賽須經法定代理人簽章同意;得獎獎金之領款收據亦應由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填寫,另依《所得稅法》第15條1項1 款規定,得獎獎金合併於其扶養人各類所得計算稅額。

8. 參賽之作品無論入選與否概不退還,送件前請自行備份留存。

9. 參賽者得獎作品之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歸臺南市議會所有,得運用得獎作品進行推廣、宣傳、展覽、銷售、拍賣、贈與、相關文創品製作等功能,並得再授權予第三人利用,不受時間、地域、次數及方式之限制,且不得要求返還或撤回,亦不另給酬。得獎者承諾不對主辦單位或經其同意利用作品之人行使著作人格權,亦不得取消得獎資格或撤銷授權。

10. 主辦單位可依參賽作品之水準,調整獎次。

11. 競賽活動若有未盡事宜或更新,主辦單位保有最終解釋、修正、變更及取消活動之權利,並公告於臺南市議會網站。

十、 關於競賽相關事項,可洽詢以下單位:

1. 臺南市議會公共事務組,林小姐06-3903530。

2. 至台灣文化創意教育發展協會粉絲專頁留言詢問。

附件一、2021福至平安春來喜樂臺南市議長盃攝影競賽 線上報名系統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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