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國學童盃足球錦標賽
壹、 【宗 旨】:
為推展全民運動,提升北、中、南、東各區之基層足球發展人口,並培養各區擁有自行舉辦基層盃賽之能力,也落實全國中小學之足球發展銜接。
貳、 【奉准文號】:
臺教體署競( 一 )字第1100025803號
參、 【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花蓮縣政府、臺中市政府
肆、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足球協會( 以下簡稱本會 )
伍、 【共同主辦單位】:
花蓮縣體育會、新北市體育總會足球委員會、臺中市政府運動局、臺南市體育總會
陸、 【承辦單位】:
花蓮縣體育會足球委員會、新北市三重區足球委員會、臺中市海線足球協會、臺南市體育總會足球委員會、臺中市立惠文高級中學、臺中市立黎明國民中學
柒、 【協辦單位】:
花蓮縣立美崙國中、國立花蓮高農、新北市新北高中、新北市自強國小、梧棲區公所、臺中市梧棲區體育會、臺中市梧棲區體育會足球委員會、台南市台灣鋼鐵足球俱樂部、臺中市體育會足球委員會
捌、 【比賽日期】:
一、 各區及總決賽辦理之時間如下:
( 一 ) 『北 區』:2021年9月4日( 星期六 )至9月12日( 星期日 )。
( 二 ) 『中 區』:2021年9月13日( 星期一 )至9月26日( 星期日 )。
( 三 ) 『南 區』:2021年9月25日( 星期六 )至10月3日( 星期日 )。
( 四 ) 『東 區』:2021年10月7日( 星期四 )至10月10日( 星期日 )。
( 五 ) 『總決賽』: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至11月28日( 星期日 )。
二、 本會將依實際報名情況調整賽程日期,並保有最終修正之權利,請參賽單位務必配合。
玖、 【比賽地點】:
一、 『北 區』:新莊田徑場( 新北市新莊區中華路一段75號 )。
二、 『中 區』:梧棲中正田徑場 ( 台中市梧棲區中央路二段132之6號 )。
三、 『南 區』:台南市立足球場( 台南市南區體育路10號 )。
四、 『東 區』:花蓮縣立美崙國中( 花蓮縣花蓮市化道路40巷1號 ) 、國立花蓮高農( 花蓮市建國路161號 )。
五、 『總決賽』:臺中市朝馬專用足球場( 臺中市西屯區朝馬路145號 )。
壹拾、 【比賽分組】:
一、 學校組:
( 一 ) 男子六年級組:西元2009年( 民國98年 )9月1日( 含 )以後出生者。
( 二 ) 男子五年級組:西元2010年( 民國99年 )9月1日( 含 )以後出生者。
( 三 ) 男子四年級組:西元2011年( 民國100年 )9月1日( 含 )以後出生者。
*各組報名未滿3隊則取消辦理。
二、 公開組:
( 一 ) 男子六年級組:西元2009年( 民國98年 )9月1日( 含 )以後出生者。
( 二 ) 男子五年級組:西元2010年( 民國99年 )9月1日( 含 )以後出生者。
( 三 ) 男子四年級組:西元2011年( 民國100年 )9月1日( 含 )以後出生者。
*各組報名未滿3隊則取消辦理。
三、 女子組:
( 一 ) 女子六年級組:西元2009年( 民國98年 )9月1日( 含 )以後出生者。
( 二 ) 女子五年級組:西元2010年( 民國99年 )9月1日( 含 )以後出生者。
( 三 ) 女子四年級組:西元2011年( 民國100年 )9月1日( 含 )以後出生者。
*各組報名未滿3隊則取消辦理。
四、 總決賽名額辦法:
( 一 ) 總決賽各組別各年齡層總共取16支隊伍。錄取各分區前三名隊伍。剩餘4個名額將依照各分區報名隊伍數量多寡依序分配。
( 二 ) 若分區前三名球隊放棄總決賽資格,則以該區名次順序遞補。若該區所有球隊皆無意願遞補,則將該名額依報名隊伍總數量多寡依序分配名額至同組別其他分區。
( 三 ) 各區各組別報名等於3隊時,該分區仍需進行分區預賽取出排序,且該分區所有隊伍晉級全國總決賽。
( 四 ) 各區各組別報名小於3隊時,該分區仍需進行分區預賽取出排序,且該分區所有隊伍晉級全國總決賽。其分區所空缺之總決賽名額,將依報名隊伍總數量多寡依序分配名額至同組別其他分區。
( 五 ) 各分區之總決賽名額將於所有報名結束後,另行公布。
*若全國四區各年齡層各組報名總隊伍數若不足16隊時,則全數進入全國總決賽,其分區排名,可由分區承辦單位決定以排名賽或是抽簽決定之。
壹拾壹、 【COVID-19應變方案】
一、 如有1人確診COVID-19( 例:隊職員、隨隊家長、競賽官員、裁判及工作人員…等 ),得立即暫停該區賽事至少14天以上,若與確診者於症狀發生前三天至隔離前有密切接觸,請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先留在家中自我隔離,等候衛生單位通知,除非有立即就醫需求,請不要離開住所。
二、 若因上述確診狀況發生,相關補充說明如下:
( 一 ) 將強制停止確診者之該階段參賽資格/工作資格,並嚴禁入場;相關接觸者待完成自我健康監測14天,無明顯症狀後,始得安排復賽。
( 二 ) 承( 一 ),此時,如有球隊因健康疑慮欲退賽,將無條件受理,並依實際賽程日期退費如下:
1. 如出賽一場( 含以上 ),將退還85%報名費用。
2. 如未出賽,將退還100%報名費用。
三、 若不同區於賽事期間,累積2人( 含 )以上確診,本會將立即終止學童盃所有賽事,並依上述( 二 )方式,退還所有球隊競賽費用。
四、 如確診者於身體復原後欲出賽,需提供「解除隔離治療通知書」,方得復賽。
五、 賽事辦理期間,球隊需配合承辦單位所有防疫相關規定,承辦單位需依防疫規範,調整且控管入場人數,請球隊務必配合。
六、 有關本賽事訂定之防疫原則,本會將配合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佈達事項且因應各縣市各場地之防疫規範執行,請各球隊務必遵守並配合,本會亦將視疫情狀態配合各單位宣達事項且滾動式修正防疫相關事宜。
壹拾貳、 【報名規定】:
一、 參賽球隊於報名前,請球隊負責人務必向所有參賽球員及其家長( 監護人 )說明,使其了解足球是一項競爭激烈之運動,賽事期間,球員恐因比賽之強度造成身體損傷。球員可先行前往健檢,審視自身狀況,若患有心臟病等相關疾病或不適宜劇烈運動者,應審慎評估且
理解參加本賽事的潛在風險,以確保自身安全。
二、 預賽名單至決賽不得更動,除非有特殊原因並須提出佐證,經大會同意後,且欲遞補之球
員不得在本賽事之其他球隊或組別參賽,方得出賽。
三、 凡經判處停止比賽權之球員及相關隊職員,在尚未恢復其權利者,不得報名參賽。
四、 每位球員僅限參加一個組別內的一支隊伍,並須註冊於所屬之俱樂部/學校之下,且符合比賽分組之年齡( 詳第壹拾條比賽分組 )。如有重覆報名,經本會查證屬實,將依報名信
件之時間排序,刪除排序較後之單位,並予以通知修正報名資料,不得異議。
*倘若出賽時被發現重複之情節,本會則取消兩隊繼續參賽之資格( 相關球隊與該隊已賽成績及積分
不予計算 ),並將該員及兩隊之職員,移送本會進行事件之審定,且以移送本會相關委員會之判決為最終決。
五、 本次報名「2021全國學童盃足球錦標賽」學校組參賽球員,不得於「2022全國少年盃足球錦標賽」報名其他學校組球隊。( 若是有轉學等特殊狀況,須於 2022 年報名少年盃時提出轉學證明、家長同意書等佐證,並經大會確認同意後,方可出賽。 )
六、 參賽球隊之隊職員,除領隊外,不得擔任同分齡組內其他球隊之任何職務,如經發現,本會將取消該員報名資格。隊內職員可兼任「助理教練」一職,其他職位不得兼任。
七、 學校組須以學校為單位,不得跨校組隊,且毎校每一年齡層限報一隊,並於校名前加上所屬縣市。
八、 女子組可跨校報名,惟賽事結束,後續若須本會推薦參加國際分齡賽時,跨校之隊伍,均不得使用該賽事獲得之成績作申請。
九、 公開組,凡符合該賽事訂定之年齡級別,皆可自由組隊報名參賽。
*公開組之參賽球隊不得以學校名稱參賽,如報名表出現學校字樣,本會有權直接更改名字。
( 例如:中華國小更改中華FC )。
十、 報名日期:
( 一 ) 『北 區』:即日起至2021年8月13日( 五 )中午12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 二 ) 『中 區』:即日起至2021年8月27日( 五 )中午12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 三 ) 『南 區』:即日起至2021年8月27日( 五 )中午12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 四 ) 『東 區』:即日起至2021年8月27日( 五 )中午12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以email收件日期為準。
*於報名截止,經本會審視後,凡須修正或補交資料,本會將給予一次〝補件機會〞,倘若於
本會指定之〝補件機會〞時間內資料仍繳交不完整,本會將請球隊持續修正且訂立每次補件繳交之期限,直至本會公告數字賽程前球隊務必完成最後補件,惟進入此階段時,凡修正或補交,本會將酌收行政費用每人次新臺幣( 以下同 )300元整,且於本會指定之日期完成費用及報名資料繳交,若於指定時間內或本會公告數字賽程前皆無法完成修正之球隊,本會將直接刪除該球隊之報名,故請球隊務必於報名截止前,再次確認資料無誤再寄出。
十一、 聯絡方式:
( 一 ) 地 址:中華民國足球協會( 10363台北市大同昌吉街55號2樓210室 )
( 二 ) 聯絡人:吳俐瑩Lily
( 三 ) 電 話:【02】2596-1185#121
( 四 ) 傳 真:【02】2595-1594
( 五 ) 官 網: http://www.ctfa.com.tw
( 六 ) e-mail: grassroot.fa.cup.fall@gmail.com
*請務必留意學童盃信箱與少年盃e-mail的差異為學童盃是fall,少年盃是spring,請球隊務必確認e-mail再寄送。
十二、 報名手續:
( 一 ) 參賽隊伍須於中華民國足球協會註冊系統( 以下簡稱 CTFA 註冊系統 )完成○1 俱樂部/學校註冊及每位隊職員的○2 個人註冊加上登錄至報名隊伍,詳報名規定第十二項第一款第五條、第六條
1. 註冊系統網址: https://ctfaid.ctfa.com.tw/
2. 註冊系統註冊教學:
3. 系統聯絡人:林詠晨【02】2596-1185#126
4. 註冊系統客服信箱:ctfa.id@gmail.com
5. 若未完成俱樂部/學校註冊,則整隊無法參賽。
6. 若未完成個人註冊及未登錄至報名隊伍,則該隊職員將無法出賽並無法獲得獎項。
7. 領隊可不需註冊,每隊僅限一名。
( 二 ) 填妥報名資料及繳交:
1. 報名隊伍需先完成俱樂部/學校註冊;另所有隊職員也需完成個人註冊,並登錄在CTFA註冊系統所屬報名隊伍名單中。
2. 報名表excel檔及總教練親筆簽名之報名表掃描檔( PDF或JPG檔皆可 )。
3. 請將第 2 點所含之兩份報名資料,傳送至賽事專用電子信箱: grassroot.fa.cup.fall@gmail.com
*請務必留意學童盃信箱與少年盃e-mail的差異為學童盃是fall,少年盃是spring,請球隊務必確認e-mail再寄送。
4. 並於電子郵件主旨註明:2021全國學童盃足球錦標賽OO組O年級組OO隊報名表,隊名應與報名表上內容一致。
( 三 ) 繳交競賽費用:
1. 競賽費用:新臺幣( 以下同 )2,500元整。
*相關棄賽規定請詳比賽須知第二十項。
2. 請於各區報名截止日前完成繳費。
3. 繳費網址:
https://www.ctfa.com.tw/tournament/schoolboy-cup/5495-2021-school-cup-payment.html
*請於【留言給商店】註明:OO組O年級組OO隊。
( 四 ) 須完成上述三點( 報名規定第十二項報名手續第一、第二及第三款 )後,且經本會回覆「報名完成」後即算完成;如需確認報名完成,請發E-MAIL與本會確認。
*報名截止後,經本會審視後,凡須修正或補交資料,本會將給予一次〝補件機會〞,倘若於本會指定之〝補件機會〞時間內資料仍繳交不完整,本會將請球隊持續修正且訂立每次補件繳交之期限,直至本會公告數字賽程前球隊務必完成最後補件,惟進入此階段時,凡修正或補交,本會將酌收行政費用每人次新臺幣( 以下同 )300 元整,且於本會指定之日期完成費用及報名資料繳交,若於指定時間內或本會公告數字賽程前皆無法完成修正之球隊,本會將直接刪除該球隊之報名,故請球隊務必於報名截止前,再次確認資料無誤再寄出。
十三、 報名表可登錄人數及規範:( 須先完成○1 俱樂部/學校註冊,及每位隊職員○2 個人註冊加上登錄在CTFA註冊系統所屬報名隊伍名單中 )職員至多6名( 限領隊、顧問、管理、總教練、教練、防護員等職稱 )。
( 一 ) 球員至多18名。
( 二 ) 球衣號碼請由小至大順序排列,球員資料不合規定或不齊全者,則以刪除。
( 三 ) 每支隊伍必須含有總教練。
( 四 ) 賽事過程必須有登錄之任一位職員在場。
( 五 ) 總教練須擁有國家C級教練證( 含 )以上之教練證照,並需於CTFA註冊系統完成教練註冊。
*如註冊身份不符合教練資格,協會將視同無此教練證級別,並直接更換職務為管理。
壹拾貳、 【競賽抽籤暨領隊會議】:
一、 分區:時間及地點依承辦單位確定後,將公告於本會官方網站。
二、 總決賽:時間及地點於分區賽事結束後,將公告於本會官方網站。
三、 賽程公告於會議後一週內公告於本會網站 www.ctfa.com.tw 。
四、 各參賽隊伍務必派代表準時出席,如未派代表參加,將由本會代為抽籤並排定賽程,另須遵守會議決議,不得異議。
五、 總決賽抽籤原則:各分區前兩名之隊伍,將於抽籤時抽至不同小組。
壹拾參、 【競賽制度】:
原則採先分組循環後單淘汰,惟承辦單位可視實際報名隊數更改賽制。
壹拾肆、 【比賽用球】:
採用ANGO 覺醒者3.5 代足球( 4號球,型號MS4AGAWAKE3.5-R )。
壹拾伍、 【名次判別】:
一、 循環賽:勝一場得3分,和一場各得1分,敗一場得0分。以積分多寡判定名次。
( 一 ) 如兩隊( 含 )以上積分相同時,依據下列順序判別名次。
1. 相關球隊勝負關係。
2. 相關球隊比賽之正負球差多者佔先。
3. 相關球隊比賽之進球多者佔先。
4. 全部球隊比賽之正負球差多者佔先。
5. 全部球隊比賽之進球數多者佔先。
6. 直接紅牌較少者佔先。
7. 抽籤決定。
二、 淘汰賽:
( 一 ) 一般場次( 非準決賽 ):
1. 若兩隊比賽結束為和局時,則不延長加時賽,並立即比踢罰球點球 5 球決勝負,若平手再各派球員一名比踢罰球點球,以此類推直到分出勝負為止。
( 二 ) 特定場次( 準決賽、決賽暨3-4名之排名賽 ):
1. 若遇和局時,則進行加時比賽( 上、下半場各5分鐘 ),若仍平手立即比踢罰球點球5球決勝負,若平手再各派球員一名比踢罰球點球,以此類推,直到分出勝負為止。
( 三 ) 本會可視實際情況,保有最終決定權利。
壹拾陸、 【比賽須知】:
一、 本賽事為8人制足球比賽,並採用國際足球總會頒布最新足球規則。
二、 隊伍出賽時必需有報名表上其中一位職員在現場,方可進行賽事。
三、 比賽時間:每場比賽時間為40分鐘( 上下半場各20分鐘 ),中場休息10分鐘。
*若天氣炎熱,裁判可視情節允許比賽中增加「補充水分時間」( 不得超過1分鐘 )及「降溫時間」( 90秒至3分鐘不等 )。
四、 球隊球衣、球褲、長襪、背心須為明顯可辨別深淺之顏色,且應遵循下列條例辦理:
( 一 ) 一般球員須備有2套不同顏色之球衣、球褲及球襪,並於出賽時攜帶。
( 二 ) 守門球員須備有不同於一般球員2套不同顏色之球衣、球褲、球襪,並於出賽時攜帶。
( 三 ) 球隊須備有2套不同顏色之背心,並於出賽時攜帶。
( 四 ) 守門員於比賽中轉為一般球員時,需穿著與一般球員相同之服裝,且需與原號碼相同,一般球員轉為守門員時亦同。但考量國內發展狀況,守門員轉換為一般球員僅須更換上衣即可,另須與對方球員之球褲襪有所區分。
( 五 ) 倘若球隊服裝顏色不符上述規定,本會將依下列條例辦理:
1. 報名階段時被發現球隊服裝顏色不符上述規定之情節發生:本會將於審視後通知球隊且請該隊協助修正報名資料,不得異議,未能配合之單位,本會將視同報名手續不完全,取消該隊報名之資格。
2. 出賽時被發現服裝顏色不符上述規定之情節發生:經查證屬實,本會將視不符規定之人數裁罰,須當場繳交每人300元整,如先發8名須繳交2,400元整,每替補1名球員,則再繳交300元整,以此類推。
五、 各球隊須穿著於報名表登錄之球衣顏色出賽,且應遵循下列條例辦理:
( 一 ) 如賽事現場因競賽官或裁判或球隊提出兩隊球隊服裝顏色太過相似,故提出現場調整服裝顏色時,需徵求競賽官同意後使得更換,且球隊務必得以配合,不得異議。
( 二 ) 參賽球員必須穿著配有本球隊代表名稱或標誌之球衣,並嚴禁穿著印有他國國旗或各國職業隊之隊徽球衣。
*出賽時被發現服裝不符上述規定之情節發生:經查證屬實,本會將視不符規定之人數裁罰,須當場繳交每人300元整,如先發8名須繳交2,400元整,每替補1名球員,則再繳交300元整,以此類推。
( 三 ) 場內隊長須配戴臂章標記,且不得以膠布黏貼取代。
*倘若臂章標記以膠布黏貼取代或未配戴則須當場提交300元整後,該員使得出賽。
( 四 ) 球衣號碼不得以膠布黏貼或手寫填上,否則該球員不得出賽。
*出賽時被發現服裝不符上述規定之情節發生:經查證屬實,本會將視不符規定之人數裁罰,須當場繳交每人300元整,如先發8名須繳交2,400元整,每替補1名球員,則再繳交300元整,以此類推。
六、 比賽時,球員務必配戴護脛;另顧及學童之安全考量,嚴禁球員配戴護目鏡、眼鏡及嚴禁穿著鋁釘、金屬釘、活動釘球鞋出賽。
七、 賽程表之對戰組合排在前之隊伍,球員席位於面向球場之左側,且應遵循下列條例辦理:
( 一 ) 依規定登錄比賽之隊職員,須配帶AD卡,使得進入技術區域。
( 二 ) 須遵守足球規則『Law01 第九條之技術區域』之規定。
( 三 ) 隊職員須尊重裁判的判決及配合第四裁判管理,且球隊教練團應有義務協助大會共同管控該區域之秩序。
( 四 ) 技術區域內,除職員外,球員皆穿著背心,且需與場上之球衣顏色不同。
八、 於賽前30分鐘查驗球員證件,應備妥下列文件至大會檢錄台登錄備載,且應遵循下列條例辦理:( 註冊會員卡無法當作身份證明文件,僅為已註冊之證明 )
( 一 ) 球員證件:
1. 未領取識別證( AD 卡 )前之身分查驗,皆以球員身分證件為主,待大會確認無誤後將發放識別證( AD卡 ),爾後場次之身分查驗則依識別證( AD卡 )為主。
2. 學校組:若在學證明書( 正本 )上有近兩年內照片及出生年月、日,則不用健保卡、國民身份證、護照、居留證等身份證明文件。否則須備有健保卡、國民身份證、護照、居留證等身份證明文件其一。
3. 公開組:具有近兩年內照片( 勿用嬰兒照 )之相關證明文件正本或影印本。
*在學證明書、健保卡、國民身份證、護照、居留證等身份證明文件其一。
4. 女子組:具有近兩年內照片( 勿用嬰兒照 )之相關證明文件正本或影印本。
*在學證明書、健保卡、國民身份證、護照、居留證等身份證明文件其一。
( 二 ) 如有未攜帶球員證件者:
1. 如未攜帶識別證件者( 職員亦同 ),須當場提交每人 300 元整,並繳交附有照片之證件作為佐證,待競賽官檢錄完成後,始得上場。
2. 如整隊皆未攜帶證件,則須繳交下場人數費用,如先發 8 名,須繳交 2,400 元整,每替補1名球員,須再繳交300元整,以此類推。
九、 每場比賽前30分鐘,每隊得提交至多18名( 先發球員8名;替補球員至多10名 )之名單予競賽官,且應遵循下列條例辦理:
( 一 ) 毎場比賽,至多可替補8名球員,且最多替換3次。
*中場換人不含在3次之內,但仍須填寫替補單,下場球員不得再替補上場。
( 二 ) 場邊熱身至多6名球員、教練1名、守門教練1名。
( 三 ) 當球賽進入加時比賽時,便可多加 1 名額外替補球員換人名額( 無論球隊是否已用盡了在正式比賽時的法定替補名額 )。
( 四 ) 未攜帶出賽名單,須當場提交300元整,待競賽官檢錄完成後,始得上場。
十、 比賽中,替補球員於場邊熱身時,不得玩球( 守門員除外 ),且於全部替補名額用盡後,禁止該隊球員繼續熱身,並須就坐於技術區域內。
十一、 逾比賽規定時間10分鐘未出場比賽之球隊以棄權論,且應遵循下列條例辦理:
( 一 ) 將處罰款10,000元整,並取消其繼續比賽資格( 各隊與該隊已賽成績及積分不予計算 )。
( 二 ) 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外,需以正式文件說明,由協會同意後始得更動時間補賽。
十二、 如有冒名頂替參賽者,應遵循下列條例辦理:
( 一 ) 經查屬實則應判全隊棄權,併處以罰款300,000元整。
( 二 ) 該冒名球員得處以1至3年之處分,且相關之隊職員及該球員,將由大會競賽委員會依情節議處。
( 三 ) 另隸屬本會之委員會,可依情節大小另案審議並執行相關之罰則。
十三、 凡比賽中,不服判決而被判棄權或沒收比賽及無故棄權之球隊,將取消其繼續比賽之資格( 各隊與該隊已賽成績及積分不予計算 ),並處以罰款 300,000 元整,且應遵循下列條例辦理:
( 一 ) 由大會競賽委員會依情節大小議處。
( 二 ) 另隸屬本會之委員會,可依情節大小另案審議並執行相關之罰則。
十四、 凡比賽中,被判處紅黃牌者,應遵循下列條例辦理:
( 一 ) 凡被判罰『直接驅逐離場』者或同一場2張黃牌者,應罰停賽1場。
( 二 ) 於不同場次中,累積3張黃牌者,應罰停賽1場。
( 三 ) 本賽事所累積之紅黃牌,不因循環賽晉級至淘汰賽而重新累積。
十五、 凡比賽中,被判處『直接驅逐離場』者,應遵循下列條例辦理:
( 一 ) 選手:
1. 由大會競賽委員會依情節大小議處。
2. 另隸屬本會之委員會,可依情節大小另案審議並執行相關之罰則。
( 二 ) 教練:
1. 由大會競賽委員會依情節大小議處。
2. 另隸屬本會之委員會,可依情節大小另案審議並執行相關之罰則。
( 三 ) 職員:
1. 由大會競賽委員會依情節大小議處。
2. 另隸屬本會之委員會,可依情節大小另案審議並執行相關之罰則。
( 四 ) 具有雙重職務者( 如:兼任助理教練及領隊身分者 ),其一身份被禁賽,則其另一身份亦同。
( 五 ) 所有罰款皆依本會頒布之公文為主,且依本會訂定之期限內繳交完畢。 ( 六 ) 各參賽球隊最後一場出賽場次所產生之紅牌,應累計至下一年度比賽。十六、 比賽期間倘若發生隊職員互毆、辱罵、毆打裁判等違反規章之情事,將依循下列條例辦理:
( 一 ) 由大會競賽委員會依情節大小議處。
( 二 ) 另隸屬本會之委員會,可依情節大小另案審議並執行相關之罰則。
( 三 ) 承上,若隸屬本會之委員會認為該事件情節重大,可將本案移送司法機關議處。
十七、 凡被判罰停賽之球員如遇賽程有更動時,該球員停賽場次將依抽籤暨領隊會議原排定之賽程場次辦理,不受賽程更動影響。
十八、 比賽中,凡屬裁判職權範圍之判罰,以裁判之判罰為最終決,且不得異議。
十九、 本會所頒布之所有裁罰,皆依循本會訂定之紀律守則。
二十、 如遇有放棄参賽之情形,應遵循下列條例辦理:
( 一 ) 如遇有需放棄参賽之情形,不得晚於領隊會議暨抽籤會議前 48 小時向本會提出申請文件,本會同意後將扣除相關行政作業費( 競賽活動費 15% )後,並退還騰餘之競賽活動費。
( 二 ) 如遇有需放棄参賽之情形,且提出申請之時間為前述時間( 前 48 小時 )之後( 前 48 小時之後至領隊會議暨抽籤會議開始前 ),向本會提出申請文件,本會同意後將扣除相關行政作業費( 競賽活動費50% )後,並退還騰餘之競賽活動費。
( 三 ) 倘若已於領隊會議暨抽籤會議開始後,向本會提出申請,則不退還費用,且本會將視同惡意棄賽,並處參賽隊伍罰款10,000元整,另罰款繳納完成前,該單位不得再參加任何足球事務。
( 四 ) 倘若完成抽籤編排賽程後或比賽開始後退出比賽( 該項比賽第一場已經開始 )或未到比賽現場參加比賽或拒絕繼續比賽( 已經參加該項比賽後 )或在比賽結束之前離開賽場( 單一場比賽裁判尚未宣布比賽結束 ),則不退還費用,且將視同惡意棄賽,並處參賽隊伍罰款 10,000 元整,另罰款繳納完成前,該單位不得再參加任何足球事務。
( 五 ) 如遇特殊情形( 如:COVID-19等 )或重大事故需放棄參賽時,需向本會提出書面申請,否則不予受理,且依本會裁定為最終決。
壹拾柒、 【獎勵辦法】:
一、 分區賽:取優勝前四名由承辦單位頒發獎盃及由本會頒發職隊員獎狀,獎勵名額如下:
( 一 ) 三隊取一名。
( 二 ) 四隊取二名。
( 三 ) 五隊取三名。
( 四 ) 六隊以上取四名。
二、 總決賽取優勝前四名由本會頒發獎盃及職隊員獎狀,第5至8名並列為第五名頒發獎狀。
壹拾捌、 【申 訴】:
一、 對比賽有爭議者,應遵循下列條例辦理:
( 一 ) 規則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最終決。
( 二 ) 規則無明文規定者:
1. 由大會競賽委員會依情節大小議處。
2. 另隸屬本會之委員會,可依情節大小另案審議並執行相關之罰則。
3. 承上,若隸屬本會之委員會認為該事件情節重大,可將本案移送司法機關議處。
( 三 ) 有關競賽爭議申訴案件,應遵循下列條例辦理:
1. 若規則無明文規定者,得先以口頭提出,不影響比賽進行。並於比賽結束後 30 分鐘內,由領隊或總教練簽名以書面( 附件一 ),向競賽官提出申訴,否則不予受理,且應遵循下列條例辦理:
( 1 ) 由大會競賽委員會依情節大小議處。
( 2 ) 另隸屬本會之委員會,可依情節大小另案審議並執行相關之罰則。
2. 申訴提供審查資料,不得晚於該場比賽 3 個工作日提出,並隨各隊官方文件方式送達本會( 以郵戳或email時間為準 )。
( 四 ) 有關球員資格異議須於比賽結束前提出,比賽結束後不得異議,且依據下列本會定訂之相關規定辦理:
1. 如比賽中球員冒名違規之申訴,得先以口頭提出申訴,『拍照存證』,並於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由該隊領隊或總教練簽名以書面( 附件二 ),並備齊可資證明文件,向競賽官提出申訴,否則不予受理,且應遵循下列條例辦理:
( 1 ) 由大會競賽委員會依情節大小議處。
( 2 ) 另隸屬本會之委員會,可依情節大小另案審議並執行相關之罰則。
2. 申訴提供審查資料,不得晚於該場比賽 3 個工作日提出,並隨各隊官方文件方式送達本會( 以郵戳或email時間為準 )。
二、 任何申訴均須繳交保證金 5,000 元整,並於提出申訴單時一同將保證金繳交予競賽官,且應遵循下列條例辦理:
( 一 ) 經裁定申訴事宜成立時,退還其保證金。
( 二 ) 經裁定申訴事實不成立時,沒收其保證金。
三、 本會性騷擾申訴管道:( 通報流程詳附件三 )
( 一 ) 申訴窗口:林珮雯#152、林彤涓#136
( 二 ) 電 話:【02】2596-1185 ( 三 ) 傳 真:【02】2592-1592
( 四 ) e-mail: ctfa.secretary@gmail.com
壹拾玖、 【罰 則】:
本會所頒布之所有裁罰,皆依循本會訂定之紀律守則。
貳拾、 【其他事項】:
一、 各參賽球隊,及各球隊參賽費用和飲水請自理。
二、 請詳閱本賽事所有規章等內容( 競賽規程、報名表、球隊報名查核表等所有文件 ),如有填寫不實等情事發生,後續本會將移送本會相關委員會議處。
三、 凡排定之賽程,球隊不得任意更改。如球隊遇不可抗拒之特殊情形( 如:COVID-19 等 )或重大事故,必須變更或無法按照既定賽程如期比賽時,須於已排定之該隊下一場比賽前提出並徵得主辦單位同意後,始得另行擇期比賽。
四、 主辦單位有權視天氣、場地及不可抗拒之外力因素,臨時更換比賽場地及日期之最終決策權利。
五、 請各參賽隊職員積極宣導運動愛品德活動,切勿口出惡言及不必要肢體動作,共創有禮貌且祥和之競賽環境。
六、 比賽球場嚴禁吸煙、嚼食檳榔、亂丟垃圾等行為。
七、 為養成球員良好品德,請各球隊應離開休息區時,務必恢復場地原貌。
貳拾壹、 【保 險】:
一、 本會依『全國性體育團體經費補助辦法』辦理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二、 其他保險需求,請參賽球隊自行辦理。
貳拾貳、 本規程呈報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實施,更動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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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學童盃足球錦標賽相關競賽:
- 2022全國學童盃足球錦標賽2022全國學童盃足球錦標賽 報名日期: 北區、中區、南區: 即日起至2022年9月8日(四)中午12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東區: 即日起至2022年9月15日(四)中午12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總決賽取優勝前四名由本會頒發獎盃及獎狀,第5至8名並列為第五名,僅頒發獎狀。
- 2021年全國學童盃足球錦標賽2021年全國學童盃足球錦標賽 報名日期: 『北區』:即日起至2021年8月13日(五)中午12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中區、南區、東區』:即日起至2021年8月27日(五)中午12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分區賽:取優勝前四名。 總決賽取優勝前四名由本會頒發獎盃及職隊員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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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知中華民國足球協會舉辦『2021全國學童足球錦標賽』競賽規程乙份,請踴躍報名參賽賽事預定於110年9月4日(星期六)起至11月28日(星期日),其賽事資訊簡述如下: (一)比賽地點:新莊田徑場、梧棲中正田徑場、台南市立足球場、花蓮縣立美崙國中、國立花蓮高農、臺中市朝馬專用足球場。 (二)比賽分組: 1、學校組: (1)男子六年級組:西元2009年(民國97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2)男子五年級組:西元2010年(民國98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3)男子四年級組:西元2011年(民國99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2、公開組: (1)男子六年級組:西元2009年(民國97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2)男子五年級組:西元2010年(民國98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3)男子四年級組:西元2011年(民國99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3、女子組: (1)女子六年級組:西元2009年(民國97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2)女子五年級組:西元2010年(民國98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3)女子四年級組:西元2011年(民國99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三)報名截止日期: 1、北區:即日起至2021年8月13日(五)中午12時止。 2、中區:即日起至2021年8月27日(五)中午12時止。 3、南區:即日起至2021年8月27日(五)中午12時止。 4、東區:即日起至2021年8月27日(五)中午12時止。 (四)競賽費:新臺幣2,500元整,另須先完成俱樂部/學校註冊及個人註冊加上登錄至報名隊伍;註冊系統相關事宜請詳該會官網 http://www.ctfa.com.tw 最新公告-足協公告-註冊系統收費標準。 (五)賽事報名文件可至該會官網:國內賽事-全國學童盃網頁查詢並下載。
- 【轉知】中華民國足球協會舉辦『2021全國學童足球錦標賽』競賽規程說明: 一、比賽地點:新莊田徑場、梧棲中正田徑場、台南市立足球場、花蓮縣立美崙國中、國立花蓮高農、臺中市朝馬專用足球場。 二、報名截止日期: 北區:即日起至2021年8月13日( 五 )中午12時止。 中區:即日起至2021年8月27日( 五 )中午12時止。 南區:即日起至2021年8月27日( 五 )中午12時止。 東區:即日起至2021年8月27日( 五 )中午12時止。 三、聯絡方式: ( 一 ) 地 址:中華民國足球協會( 10363 台北市大同昌吉街55 號2 樓210 室 ) ( 二 ) 聯絡人:吳俐瑩Lily ( 三 ) 電 話:【02】2596-1185#121 ( 四 ) 傳 真:【02】2595-1594 ( 五 ) 官 網: http://www.ctfa.com.tw ( 六 ) e-mail:grassroot.fa.cup.fall@gmail.com *請務必留意學童盃信箱與少年盃e-mail 的差異為學童盃是fall,少年盃是spring, 請球隊務必確認e-mail 再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