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新創千里馬創業競賽

2021新創千里馬創業競賽

 總獎金: 1110000

最高獎金: 100000

報名時間: 2021-06-23 ~ 2021-08-23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國立中央大學

主辦單位電話: 03-422-7151轉27088(賴先生、蔡小姐)

主辦單位Email:ncucaic@gmail.com

一、活動名稱

2021新創千里馬創業競賽暨國際創新論壇( 以下簡稱本活動 )。

二、活動緣由

繼2020年「新創千里馬創業競賽」,基於延續桃園創新創業能量,打造最佳的創業發展平台,以物聯網、AR/VR/MR( 簡稱XR )、人工智慧、資通訊、數位服務或智慧機器人等新創產業為主題,營造創新氛圍、帶動創業精神,並協助新創團隊前進國內外市場,透過網站、社群、政府平台、媒體及說明會,廣招全國新創團隊與公司參加競賽,辦理宣傳「新創千里馬創業競賽」,為將創新創業能量延續到產業界,今年特別增設產業式企業培力組,由企業出題團隊解題的方式進行競賽;並且邀請到國際加速器參與出題,為競賽活動注入更多國際創業元素,增加國際視野,拓展團隊資源與後續國際市場之行銷。

2021新創千里馬創業競賽

三、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國立中央大學

執行單位:國立中央大學產學營運中心

贊助企業: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大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電信5G加速器

四、活動時程

本活動舉辦期間自110年6月23日起至110年11月30日止。本活動規劃如下:

備註:因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變化不可預期,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內容之權利。

競賽流程 活動時程 說明事項
競賽報名 6/23( )

開始報名

1. 創意式電梯簡報組繳交60秒影片( 影片以不高於60秒為原則 )。

2. 創新式新創團隊、主題式新創公司組及產業式企業培力組繳交報名表( 含300字團隊簡介 )與營運計畫書( 頁數不超過30頁,並須上傳word及PDF兩種格式 )。

3. 繳交期限1100623( )1100823( )24:00

4. 簡章電子檔請於本中心活動官網「中央大學產學營運中心網站」下載。 https://parg.co/bRbf

5. 報名截止期限後,若發現報名表與營運計畫書繳交資料不完整,應由參賽團隊自行負責,並取消參賽資格,不予另行通知與補件。另0823( ) 24:00報名截止不得新增或更換組員

6. 不定期舉辦北、中、南實體或線上說明會,相關訊息請至本中心活動官網「中央大學產學營運中心網站」查閱。

8/23( )

24:00截止

公布初審名單 9/01( )
24:00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及國立中央大學產學營運中心網站公告,並以Email通知入選團隊。
決賽簡報繳交 9/10 ( )
24:00
1. 通過初審團隊須繳交決賽Demo Pitch簡報檔

2. 創意式電梯簡報組僅需參加初賽階段,選出的10組團隊名單,將於9/01採線上公告

3. Demo Pitch簡報內容不超過15頁,須提供兩種檔案格式( PPT及PDF ),並於1100910( )2400前繳交,逾期不予補件。

決賽

Demo Pitch

9/15( ) 每組簡報時間6分鐘。

*因疫情變化不可預期,可能改為線上形式舉辦。

決賽

頒獎典禮

9/15 ( ) 預計於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辦理,詳細時間和地點會另行通知。

*因疫情變化不可預期,可能與國際創新論壇一同辦理或改為線上形式舉辦。

獲獎名單公告 9/17( ) 採線上公告決賽獲獎名單( 創意式電梯簡報組、創新式新創團隊組、主題式新創公司組、產業式企業培力組 )。
國際創新論壇 暫定
11/03 (
)
舉辦國際創新論壇

*因疫情變化不可預期,可能改為線上形式舉辦。

*執行單位依活動實際執行狀況,保有時程內容調整及異動之權利

*經機關建議或同意後執行

活動官網連結: https://parg.co/bRbf ( 進入網站後>千里馬創業競賽>活動介紹 )

五、競賽類別與資格

2021「新創千里馬創業競賽」分四大類別:創意式電梯簡報、創新式新創團隊、主題式新創公司及產業式企業培力。創意式電梯簡報不分組統一評比,領域不限;創新式新創團隊包含科技創新組、商業服務組二個組別;主題式新創公司不分組統一評比,領域以物聯網、AR/VR/MR( 簡稱XR )、人工智慧、智慧機器人、智慧裝置、生技智慧醫療為限;產業式企業培力組,由贊助企業出題,參賽團隊解題,延續企業培力能量。

競賽類別 徵案內容 參賽資格
創意式

電梯簡報組

鼓勵青年創新創業風潮,以關鍵一刻60秒短片,讓老闆為您的創業構想買單。 參賽資格

1. 團隊成員年齡須為18( )以上至35( )以下青年

2. 每團隊人數限定2至5人,恕不接受個人報名。

3. 曾獲本競賽此組別獎項之團隊,不得以相同參賽作品重複參賽。

跨組機制

參加本類組不得同時跨組報名「創新式新創團隊」、「主題式新創公司組」、「產業式企業培力組」。

培訓資源

獲獎團隊提供「國際培訓課程」培訓資源及「國內參展」、「國際創新論壇」參加機會,延續新創輔導能量。

報名資料繳交及注意事項

1.採直接線上填寫報名資料。

2.繳交60秒Youtube短片連結( 不超過60秒 ),瀏覽權限請設定為不公開。( 僅擁有影片連結者可以觀看 )。

創新式

新創團隊

【科技創新組】

運用新知識和新技術,促成消費者新的使用體驗,進而提高產品價值,以提升市場競爭力。

【商業服務組】

針對現今產業的需求或發展的缺口,將「產品」、「通路」與「市場」三方面進行創意整合,進一步開發傳承多元文化創意之產品及服務。

參賽資格

1. 未成立公司之團隊皆可報名

2. 每團隊人數限定2至5人,恕不接受個人報名。

3. 曾獲本競賽此組別獎項之團隊,不得以相同參賽作品重複參賽。

4. 【科技創新組】及【商業服務組】請擇一組

別報名。

跨組機制

參加本類組可同時報名「產業式企業培力組」但不得同時報名「創意式電梯簡報組」及「主題式新創公司組」。

培訓資源

獲獎團隊提供「國際培訓課程」培訓資源及「國內參展」、「國際創新論壇」參加機會,延續新創輔導能量。

報名資料繳交及注意事項

1.競賽報名表

a.檢附團隊身分證( 正/反面 ) 。

2.營運計畫書

a.撰寫內容可參考附件2-1範例。

b.格式A4紙大小、字體12號標楷體、1.5倍行距,建議不超過30頁。

c.上傳之格式為Word及PDF兩者皆需要。

3.如有跨組報名「產業式企業培力組」,需個別繳交該企業營運計畫書。

主題式

新創公司組

因應現代科技發展迅速,新創公司如何透過「物聯網」、「AR/VR/MR( 簡稱XR ) 」、「AI人工智慧」、「智慧機器人」、「智慧裝置」、「生技智慧醫療」等新創產業主題,展現公司技術能量或提供技術創新服務。 參賽資格

1. 民國10511( )之後成立,並符合中小企業處認定標準之中小企業。

2. 每團隊人數限定2至5人,恕不接受個人報名。

跨組機制

參加本類組可同時報名「產業式企業培力組」但不得同時報名「創意式電梯簡報組」及「創新式新創團隊」。

培訓資源

獲獎團隊提供「國際培訓課程」培訓資源及「國內參展」、「國際創新論壇」參加機會,延續新創輔導能量。

報名資料繳交及注意事項

1.競賽報名表

a.檢附團隊身分證( 正/反面 ) 。

b.公司檢附主管機關營利事業登記證,或主管機關核發之核准函及設立登記事項證明。

2.營運計畫書

a.撰寫內容可參考附件2-1範例。

b.格式A4紙大小、字體12號標楷體、1.5倍行距,建議不超過30頁。

c.上傳之格式為Word及PDF兩者皆需要。

3.如有跨組報名「產業式企業培力組」,需個別繳交該企業營運計畫書。

產業式

企業培力組

( 企業出題 )

【宏致電子( 股 )公司】

徵案主題:5G在製造場域的應用

主題說明:5G是未來技術應用的革新,如何透過5G技術運用主題為主軸,使製造場域的應用升級。( 建議可從5G人工智慧、邊緣計算、大數據、區塊鏈等相關技術與應用發展 )

參賽資格

每團隊人數限定2至5人,恕不接受個人報名。

跨組機制

1. 參加本類組如符合「新式新創團隊」或「主題式新創公司組」資格,可同時報名。

2. 不得同時報名「創意式電梯簡報組」。

培訓資源

獲獎團隊提供「國際培訓課程」培訓資源及「國內參展」、「國際創新論壇」參加機會,延續新創輔導能量。

報名資料繳交及注意事項

1.競賽報名表

a.檢附團隊身分證( 正/反面 ) 。

b.公司需檢附主管機關營利事業登記證,或主管機關核發之核准函及設立登記事項證明。

2.營運計畫書

a.撰寫內容可參考附件2-2範例

b.格式A4紙大小、字體12號標楷體、1.5倍行距,建議不超過30頁

c.上傳之格式為Word及PDF兩者皆需要。

3.如有跨組報名「創新式新創團隊」或「主題式新創公司組」,需個別繳交該組別營運計畫書。

4.鼓勵符合「創新式新創團隊」或「主題式新創

公司組」資格皆可報名。

大量科技( 股 )公司

徵案主題: 智慧製造製程中人工智慧與影像辨識運用

主題說明:運用人工智慧、影像辨識技術,協助製程增加效率、減少錯誤,如:提升PCB與半導體產業設備( 機台 )組裝的流程及效率、PCB鑽孔與成型製程之優化、半導體產業相關檢測製程。

產業式

企業培力組

( 企業出題 )

【中華電信5G加速器】

徵案主題:5G產業創新應用

主題說明:5G生態鏈垂直領域整合應用7大類( 企業專網、AR企業應用、智慧交通、智慧救護遠距照護、智慧巡檢、智慧三表、智慧影音串流應用 )。

參賽資格

每團隊人數限定2至5人,恕不接受個人報名。

跨組機制

1. 參加本類組如符合「新式新創團隊」或「主題式新創公司組」資格,可同時報名。

2. 不得同時報名「創意式電梯簡報組」。

培訓資源

獲獎團隊提供「國際培訓課程」培訓資源及「國內參展」、「國際創新論壇」參加機會,延續新創輔導能量。

報名資料繳交及注意事項

1.競賽報名表

a.檢附團隊身分證( 正/反面 ) 。

b.公司需檢附主管機關營利事業登記證,或主管機關核發之核准函及設立登記事項證明。

2.營運計畫書

a.撰寫內容可參考附件2-2範例

b.格式A4紙大小、字體12號標楷體、1.5倍行距,建議不超過30頁

c.上傳之格式為Word及PDF兩者皆需要。

3.如有跨組報名「創新式新創團隊」或「主題式新創公司組」,需個別繳交該組別營運計畫書。

4.鼓勵符合「創新式新創團隊」或「主題式新創

公司組」資格皆可報名。

* 執行單位保有活動內容調整及異動之權利,如更動競賽時程、方式與得獎名額。

* 執行單位對於團隊與公司參與本活動之參賽資格,保有審查與認定之權利,如有資格不符之情事,執行單位有權利取消該參賽團隊與公司之參賽資格。

六、競賽評選方式

一、 審查方式:

經資格審查後,評選分為初賽書面審查與決賽Demo Pitch兩階段,其中「創意式電梯簡報」僅須參加初賽階段。

二、 評選標準:

1.初賽評審標準

a.創意式電梯簡報組

初賽創意式電梯簡報組 ( 僅評審初賽階段 )
評審項目 比重 評審重點
表達力 25% 影片內容、口語表達、流暢度、準確性。
創新性 30% 評比整體創業之原創性、創新性及獨特性。
可行性 25% 產品技術或營運模式之可行性。
市場性 20% 國內外市場應用性與發展性。

b.創新式新創團隊組、主題式新創公司組

初賽創新式新創團隊組、主題式新創公司組、產業式企業培力組
評審項目 比重 評審重點
計畫書內容 30% 以創業目標、計畫書架構、商業模式、營運模式、獲利能力、財務規劃、行銷策略與核心團隊,提供了解其創業之概念。
創新性 20% 評比整體創業之原創性、創新性及獨特性。
可行性 25% 創業構想、產品、技術或營運模式之可行性,是否具商業競爭及未來發展潛力之價值。
市場性 15% 國內外市場應用性與發展性。
貢獻性 10% 對社會、文化及生活之改善。

c.產業式企業培力組

初賽產業式企業培力組
評審項目 比重 評審重點
主題性 30% 以企業出題主題為發想,提案內容是否符合企業之需求、切合競賽主題。
可行性 25% 創業構想、產品、技術或營運模式之可行性,是否具商業競爭及未來發展潛力之價值。
市場性 25% 國內外市場應用性與發展性。
創新性 20% 評比整體創業之原創性、創新性及獨特性。

2.決賽評審標準

a.創新式新創團隊組、主題式新創公司組

決賽-創新式新創團隊組、主題式新創公司組、產業式企業培力組
評審項目 比重 評審重點
表達力 25% 簡報內容、口語表達、準確性、時間掌控與流暢度。
創新性 20% 評比整體創業之原創性、創新性及獨特性
可行性 35% 創業構想、產品、技術或營運模式之可行性,是否具商業競爭及未來發展潛力之價值。
市場性 20% 國內外市場應用性與發展性。

b.產業式企業培力組

決賽-產業式企業培力組
評審項目 比重 評審重點
主題性 30% 以企業出題主題為發想,提案內容是否符合企業之需求、切合競賽主題。
可行性 25% 創業構想、產品、技術或營運模式之可行性,是否具商業競爭及未來發展潛力之價值。
表達力 25% 簡報內容、口語表達、準確性、時間掌控與流暢度。
市場性 20% 國內外市場應用性與發展性。

七、優勝團隊獎金及國際創新論壇

一、 競賽優勝獎項:

類別 組別 獎項
創意式

電梯簡報

潛力獎:共10名,每名獎金台幣8仟元
創新式

新創團隊

科技創新組 金獎:每組1名,獎金台幣5萬元

銀獎:每組1名,獎金台幣3萬元

銅獎:每組1名,獎金台幣2萬5仟元

優選:每組2名,每名獎金台幣1萬元

商業服務組
主題式

新創公司

金獎:1名,獎金台幣10萬元

銀獎:1名,獎金台幣6萬元

銅獎:1名,獎金台幣4萬元

優選:7名,每名獎金台幣1萬元

產業式企業培力組 【宏致電子】

企業培力獎:5名

金獎:1名,獎金台幣8萬元

銀獎:1名,獎金台幣4萬元

銅獎:1名,獎金台幣3萬元

優選:2名,每名獎金台幣1萬元

【大量科技】

企業培力獎:3名,每名獎金台幣3萬元

【中華電信5G加速器】

企業培力獎:5名,每名hicloud雲端5萬點 ( 價值5萬元 )

獎金發放注意事項:

【創意式電梯簡報】

1. 獎金撥款時間,統一與新創團隊及主題式新創公司發放。

2. 獎金需依綜合所得稅法規定扣繳稅款。

【創新式新創團隊、主題式新創公司、產業式企業培力組】

1. 得獎團隊需參加「前進國際市場培訓課程」4( 至少參加2 ),才可獲得該獎項之全額獎金。

2. 獎金統一於「前進國際市場培訓課程」結束後2個月撥款。

3. 獎金依綜合所得稅法規定扣繳稅款。

後續媒合資源( 產業式企業培力組 )

1.【宏致電子】

若新創團隊提案主題有應用之潛力,贊助企業將另外進行專案一對一洽談。

2.【大量科技】

若新創團隊提案主題有應用之潛力,贊助企業將另外進行專案一對一洽談。

3.【中華電信5G加速器】

若新創團隊提案主題有應用之潛力,將媒合5G平台服務( IOT智慧聯網大平台、物聯網連線管理平台 )及場域驗證服務( 全台5G實證場域環境 )。

二、 前進國際培訓課程、國內展覽及國際創新論壇:

透過國際培訓課程、國內展覽及國際創新論壇,提升創業團隊或公司商業模式之競爭能力,協助對接政府相關加速器單位,以鏈結國內外新創圈創投資源關注,拓展市場交流機會及加速新創事業之發展。

1. 獲得金獎、銀獎、銅獎及優選獎項之團隊,須配合參加「前進國際市場培訓課程」,並於培訓課程開始前完成「前進國際市場培訓課程同意書」簽立,參加培訓課程至少2堂,才可獲得該獎項之全額獎金,同時可參加「國際創新論壇」之遴選,本單位將遴選5組具潛力新創團隊參加「國際創新論壇」,並需簽訂「國際創新論壇同意書」且配合相關事宜。

2. 經遴選之團隊,需至少推派團隊1名參加國際創新論壇,如獲遴選團隊放棄參展,依情況照遴選評分高低依序遞補團隊。

3. 協助參賽團隊或公司參加國內展覽活動,獲得展覽行銷曝光之機會。

4. 團隊可以檢附參加桃園三個青創基地( 青創指揮部、安東青創基地或新明青創基地 )舉辦相關課程之證明給遴選委員納入參考。

5. 執行單位依活動實際執行情形,保有培訓名額調整之權利。

6. 預計國際創新論壇規劃,請詳下表。

國際創新論壇

辦理時間:暫定11/03

規劃內容:

1. 本執行單位經費支應「國際創新論壇」之展位裝潢費及保險費。

2. 獲遴選之團隊,需簽「國際創新論壇同意書」,如有終止或有參展人員未出席展覽之情事,新創公司/團隊須自行負擔相關費用之損失。

3. 因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變化不可預期,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內容之權利。

八、新創輔導資源

藉由提供新創輔導資源「新創培力工作坊」、「前進國際培訓課程」、「國內展覽行銷」、「專家顧問諮詢輔導」、「國際創新論壇」挹注創業競賽團隊或公司所需之創新創業能力加值,提升其創業整合及執行能力,增進創業成功率。

預計辦理月份 輔導資源 說明
7-8月份 新創培力工作坊 協助將創業構想轉化為創業營運計劃書之撰寫能力,引導業者重新理清「商業經營模式、市場定位、通路行銷、經費編列…」等面向,以達強化提案構想轉為計畫書之活動目標。
9-10月份 前進國際培訓課程 透過國際培訓課程,提升創業團隊或公司商業模式之競爭能力,協助對接政府相關加速器單位,以鏈結國際新創圈,加速新創事業之發展。
10-11月份 國內展覽行銷、

專家顧問諮詢輔導

引薦優秀創業團隊適合之外部資源,協助引導申請合適政府補助資源,運用各項政府補助資源,減輕創業初期資金壓力,全心投力公司營運經營,以創造並強化創業團隊的競爭優勢。
11月份 國際創新論壇 舉辦產業研討會、技術論壇、講座、研發成果發表會,提供新創團隊或公司各種創業實務面上的需求,如產業分析、市場預測方法與實務、智財保護等主題。

備註:因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變化不可預期,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內容之權利。

九、參賽注意事項

一、 參賽團隊所提供之各項資料內容( 包括但不限於報名參賽資料、文字、照片、圖表、肖像、聲音、影片等 ),均應保證正確並與報名資料相符,不得涉及抄襲、剽竊、仿冒、翻拍、轉貼、或其他侵害他人權益之情事,且須符合現行法令及遵守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肖像權、隱私權、個人資料保護等法律規定,亦無侵害他人其他權益之情事,如有文件及資料有不全、偽造或不實者,或違反本活動辦法及其他影響本活動公平性行為,經查證屬實,將由參賽公司及其成員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並取消其參賽資格。如有得獎,將追回獎項、獎金及各項獎勵項目。

二、 參賽團隊所提供之各參賽資料之著作權,歸屬參賽團隊或其成員所有,但參賽團隊及其成員知悉並同意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擁有利用權,包括得永久無償不限方式及地域自行或授權他人,將參賽公司所提供各項資料之全部或一部,進行公開發表、公開展示、重製、編輯、改作、散布、公開傳輸及播映等行為,並得以現在及未來發展之任何形式、方法、媒介、語言版本自由使用,且得製作發行任何衍生產品( 包括但不限於:個別或集結成實體書籍報刊或電子數位出版品正式發行或供網站瀏覽、傳輸、下載等形式 )。參賽團隊及其成員並同意對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永久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三、 參賽團隊使用非原創素材時,應註明使用之素材來源,包括圖片( 註明圖像光碟出版者、圖庫版權商、攝影者、出版商等 )、音樂( 註明音樂詞、曲作者、編曲者、演唱人、歌名及唱片發行公司 )等相關資料。

四、 競賽主辦單位具檢視競賽各項目資料之權利。

五、 參賽團隊不得違反競賽規定,所提交之創業項目相關資料不得存在抄襲、盜用等不法現象,一經發現,即取消參賽資格。參賽項目涉及版權糾紛者,由參賽團隊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六、 參賽團隊之內部分工或權益分配,若有任何爭執疑問,應由參賽團隊自行處理,主辦單位與協辦單位不涉入干預,亦不負相關責任。

七、 參賽團隊未經主辦單位、協辦單位及其他參賽團隊之所有成員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活動之權利與義務。

八、 參賽團隊於本活動所提供之參賽資料均不退件,請自行保留原始檔備查。

九、 參賽團隊須尊重評審之決議,且不得有請託、關說、利誘、威脅或其他干擾評審及評審程序之情事。

十、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團隊及其成員所送出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團隊及其成員亦不得因此異議。

十一、 為記錄本活動相關內容,參賽團隊及其成員同意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有權拍攝( 包括但不限於拍攝照片、側錄平面、動態花絮、平面及動態專訪等拍攝成果 ),或請參賽公司及其成員提供相關照片及動態影像。參賽團隊及所有成員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及其關係企業,作為本活動舉辦、行銷宣傳推廣活動或進行結案報告等目的範圍內,進行公開發表、公開展示、重製、編輯、改作、散布、公開傳輸及播映等行為。參賽團隊及其成員同意永久不行使肖像權或其他類似之人格權。

十二、 本活動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而更改相關內容及辦法,或有未盡之事宜,除依法律有相關規定外,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將保留修改活動辦法、獎項內容與入選資格之權利,無須事前通知,僅於合理時間內儘速公布相關訊息於本活動相關網站。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並有權對賽程及本活動所有事宜作解釋、異動、補充、裁決等相對應之調整或終止競賽。

十三、 參賽團隊完全本著自願原則參加本次競賽,均視為認同且願遵守本活動辦法及公告之相關規定,如對競賽有異議,主辦單位保留進一步補充本次競賽規定之意見及最後決定與解釋之權利。

十四、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為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所宣布疫情警戒防疫措施,各項活動可能改以線上方式辦理。

十五、 此辦法之法律準據依中華民國法律。因本活動及辦法所生之任何爭議,以台灣桃園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連絡方式

連絡窗口:賴先生、蔡小姐

連絡電話:( 03 )422-7151#27088

電子信箱:ncucaic@gmail.com

活動官網: https://parg.co/bRbf


相關連結:


相關檔案:


新創千里馬創業競賽相關競賽


延伸閱讀: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