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第二屆青稞文學獎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努力繁榮社會主義多民族文學創作,依託阿壩州生態和文化的美譽度,助力擴大青稞文化在全國乃至世界的影響力,著力打造高原獨特的青稞文化品牌,同時,設立青稞影視劇本倉儲計劃入選項目,為高原題材的影視“孵化”高品質劇本,進一步提升阿壩文化形象,增強阿壩文化軟實力,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與《民族文學》雜志社協商溝通,決定自2020年起連續五年共同舉辦“民族文學周·阿壩”、“青稞文學獎”評獎等系列文學活動。現面向全國徵集第二屆“青稞文學獎”參評作品。
一、組織機構
( 一 )主辦單位
( 二 )學術支持單位
《民族文學》雜志社
( 三 )承辦單位
中共阿壩州委宣傳部、阿壩州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二、徵稿對象
全國各地作家及文學愛好者。
三、徵稿范圍
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在國內公開發表、出版的中長篇小說和影視劇本。
四、作品要求
( 一 )題材新穎,藝術性強,內容健康向上,以反映民族團結進步和時代發展、弘揚正能量、大眾喜聞樂見的作品為佳;
( 二 )鼓勵以深受青稞文化影響的西藏、青海、四川、雲南、甘肅等五省區多民族生活為主要創作對象,展示該區域豐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深厚悠久的歷史文化及其各族人民團結奮斗的精神風貌和社會經濟發展的卓越成就。
( 三 )用少數民族文字創作的作品,以漢語譯本參評。
五、獎項設置
( 一 )長篇小說獎1部,獎金10萬元。
( 二 )中篇小說獎和影視劇本獎共5部,每部獎金5萬元。
六、獎項評選
( 一 )主辦單位成立專業的評獎委員會,實施評獎活動。
( 二 )評獎結果在《民族文學》雜志社微信公眾號和《阿壩日報》及時公佈,並在《民族文學》漢文版雜志刊登。
( 三 )評獎活動在2021年8月至12月適時舉行。
( 四 )頒獎活動將在2021年內由《民族文學》雜志社和阿壩州人民政府共同組織實施的“民族文學周·阿壩”活動期間舉行。
七、投稿要求
( 一 )應征作品要求一式五份( 發表作品至少一份是原件,出版作品要求五冊 ),同時附上作者簡介、作品為本人原創承諾書、有效身份證件和具體聯系方式( 包括姓名、通訊地址、郵編、聯系電話等 ),並提供作品電子文檔。
( 二 )每位作者限寄一部作品參評。
( 三 )所有參評作品請寄:( 100009 )北京市西城區後海南沿大翔鳳胡同3號《民族文學》雜志社,聯系電話:010-66570580;作品電子文檔發至郵箱: qkwxj2021@163.com
( 四 )所有來稿郵件上註明“青稞文學獎”字樣。
《民族文學》雜志社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