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第二屆海洋科普繪本創作徵選

2021第二屆海洋科普繪本創作徵選

 總獎金: 690000

最高獎金: 2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11-12

主辦單位: 教育部

主辦單位電話: 02-2462-2192分機1245(陳小姐)

主辦單位Email:tmec@email.ntou.edu.twclaire0609@email.ntou.edu.tw

壹、緣起

為響應每年6月8日「世界海洋日」之理念,教育部自104年起將世界海洋日當週定為「海洋教育週」,鼓勵各直轄市、縣( 市 )政府及各級學校於此週強化海洋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以擴大學校師生對海洋教育之參與,並喚起民眾海洋意識及落實海洋守護行動。

2021第二屆海洋科普繪本創作徵選

教育部補助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規劃與辦理海洋教育相關推廣活動,104 年舉辦「海洋教育推廣短片徵選活動」,105年舉辦「海洋‧體驗‧生命開展-海洋詩徵選活動」,106 年舉辦「海洋科普繪本創作」徵選活動,107 年與社教館所合作展出及推廣海洋科普繪本得獎作品,108年舉辦「第二屆海洋詩創作」徵選活動,109年結合海洋說書人辦理「從詩看見臺灣海洋-第二屆海洋詩徵選得獎作品賞析」講座。歷年得獎作品均置於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網站( http://tmec.ntou.edu.tw/)提供瀏覽運用。

本( 110 )年度繼106年後辦理「第二屆海洋科普繪本創作」徵選活動,以「保護海洋」為主軸,範疇涵蓋「守護海岸」、「食魚教育」、「減塑行動」三個面向,參賽者可擇一作為創作主題。透過辦理海洋科普繪本創作徵選活動,鼓勵各級學校辦理海洋科普教育融入教學設計,由教師透過教學歷程引導學生進行繪本創作,並實際運用在教學中,透過結合海洋科普、美學與文學創作,強化海洋科普知能的應用及與生活的連結,激發海洋體驗與創作實踐的參與學習,期深化海洋意識、提升海洋素養及落實海洋保護行動,讓親海、愛海、知海的理念更為普及。

貳、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 承辦單位: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臺灣海洋教育中心 )。

參、活動內容

一、 徵選組別與參賽方式

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大專組、教師組共 5 組,各組參賽方式分述如下:

( 一 )國小組及國中組—以縣( 市 )為單位辦理送件,參賽之縣( 市 )需依下列程序辦理( 如圖 1 所示 ):

1. 參加資格:國小組為就讀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生、國中組為就讀國中一至三年級學生( 以作品繳交當時 110 年 11 月 26 日之身分為準 )。

2. 由各直轄市、縣( 市 )政府教育局( 處 )協助公告活動簡章並辦理初選,初選之時程與辦法依各直轄市、縣( 市 )或其辦理單位公告為準。

3. 鼓勵各校辦理海洋科普教育融入教學並設計保護海洋相關主題課程,由教師透過教學歷程引導學生進行繪本創作。請各校教師邀集學生組成「海洋科普繪本創作小組」( 每創作小組之學生至多 4 位、指導教師至多 2 位,可跨年級組成 ),就「守護海岸」、「食魚教育」、「減塑行動」擇一主題進行繪本創作。

4. 國小組應選定繪本運用之教育階段( 選定繪本適用對象:運用於國小低年級、國小中年級或國小高年級 ),並據以進行創作;國中組應以創作者本身之教育階段為繪本運用對象( 即適用對象為國中階段之閱讀者 ),並據以進行創作。各組參賽之繪本應為教師指導學生完成之創作作品,且經過實際教學應用並進行檢討與修正後的成果。

5. 由各直轄市、縣( 市 )辦理完成「第二屆海洋科普繪本創作」初選後,每縣

( 市 )提送之參賽作品每一組至多 5 件( 即每組個別計算:國小組至多 5 件、國中組至多 5 件,不得合併兩組計算為 10 件,超額送件者,將全數退回 ),每一創作小組僅限參賽一件作品。

6. 各直轄市、縣( 市 )擇優於 110 年 11 月 26 日( 星期五 )前將參賽作品寄送至承辦單位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 有關送件說明請詳見「三、參賽作品須繳交文件及投寄規定」 )。

圖1 各直轄市、縣( 市 )參加「第二屆海洋科普繪本創作」徵選流程圖( 國小組及國中組 )

( 二 ) 高中職組—以校為單位辦理送件,參賽學校需依下列程序辦理:

1. 參加資格:高中職組為就讀高中職一至三年級學生( 含國立及公私立高中職 )( 以作品繳交當時 110 年 11 月 12 日之身分為準 )。

2. 經各校協助公告活動簡章,鼓勵學校教師辦理海洋科普教育融入教學並設計保護海洋相關主題課程,由教師透過教學歷程引導學生進行繪本創作。請各校教師邀集學生組成「海洋科普繪本創作小組」( 每創作小組之學生至多 4 位、指導教師至多 2 位,可跨年級組成 ),就「守護海岸」、「食魚教育」、「減塑行動」擇一主題進行繪本創作。

3. 高中職組應以創作者本身之教育階段為繪本運用對象( 即適用對象為高中職階段之閱讀者 ),並據以進行創作。各校參賽之繪本應為教師指導學生完成之創作作品,且經過實際教學應用並進行檢討與修正後的成果。

4. 由各校自行辦理初選後,擇優報名參賽,每校提送之參賽作品至多 1 件( 超額送件者,將全數退回 )。

5. 參賽學校應於 110 年 11 月 12 日( 星期五 )前將參賽作品寄送至承辦單位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 有關送件說明請詳見「三、參賽作品須繳交文件及投寄規定」 )。

( 三 ) 大專組及教師組—自行報名與送件

1. 參加資格:

( 1 ) 大專組為於大專校院就讀之學生( 含碩博士生 )( 以作品繳交當時 110 年 11 月 12 日之身分為準 )。

( 2 ) 教師組為於國內各級學校任教之教師( 含兼任、代理代課教師 )。

2. 大專組及教師組以個人或組隊方式報名參賽( 每件作品創作之人數為1-4位 ),就「守護海岸」、「食魚教育」、「減塑行動」擇一主題進行繪本創作。每人( 組 ) 僅限參賽 1 件作品,不得重複報名( 重複送件者取消其參賽資格 )。

3. 大專組及教師組應選定繪本運用之教育階段( 選定繪本適用對象:運用於幼兒園、國小低年級、國小中年級、國小高年級、國中或高中職 ),並據以進行創作。

4. 參賽者應於 110 年 11 月 12 日( 星期五 )前將參賽作品寄送至承辦單位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 有關送件說明請詳見「三、參賽作品須繳交文件及投寄規定」 )。

二、 作品規格

( 一 ) 作品類型:圖文整合型繪本,題目自訂( 範圍為「守護海岸」、「食魚教育」、「減塑行動」任一主題 )。

( 二 ) 作品內容:以「保護海洋」為主軸,其下包括三個面向「守護海岸」、「食魚教育」、「減塑行動」,參賽者可擇一作為徵稿主題。「守護海岸」之範疇包括清除海岸垃圾、避免汙染海洋環境、不破壞海岸地形地貌、維護海洋自然生態等,以及其他守護海岸相關之議題;「食魚教育」之範疇包括了解安全的吃魚方式、避免食用瀕臨絕種的海鮮、採用永續性漁法來捕魚、認識海洋食物鏈、認識各式魚種的生長環境、食物與天敵、認識養殖業、漁業的產業現況與規範等,以及其他食魚教育相關之議題;「減塑行動」之範疇包括了解塑膠垃圾對海洋造成的危害、如何從生活中減少塑膠製品,例如拒絕一次性塑膠製品、減少購買過度包裝的產品、選擇可重複清洗使用之器皿或餐具、回收處理可再生的包裝及容器等,以及其他減塑行動相關之議題。

( 三 ) 作品適用對象:參賽作品應選定繪本運用之教育階段並據以進行創作,以及須附上作品介紹( 創作理念、故事簡介等 )及教學應用方法( 附件1、附件2、附件3 )。

1. 國小組:應選定繪本運用之教育階段( 選定繪本適用對象:運用於國小低年級、國小中年級或國小高年級 ),並據以進行創作。

2. 國中組:應以創作者本身之教育階段為繪本運用對象( 即適用對象為國中階段之閱讀者 ),並據以進行創作。

3. 高中職組:應以創作者本身之教育階段為繪本運用對象( 即適用對象為高中職階段之閱讀者 ),並據以進行創作。

4. 大專組、教師組:應選定繪本運用之教育階段( 選定繪本適用對象:運用於幼兒園、國小低年級、國小中年級、國小高年級、國中或高中職 ),並據以進行創作。

( 四 ) 作品樣式

1. 紙張大小:寬 297mm,高 210mm 兩頁一組的 A4 紙上,如下圖 2 範例所示。

2. 作品頁數:圖畫需要橫式創作( 如下圖 3 及圖 4 所示 ),頁數至多 48 頁( 即 24 組,紙張請勿雙面繪製 )。作品之封面、封底、封面內頁、封底內頁、版權頁等不包含在頁數範圍,創作團隊請另外設計。( 參考範例:第一屆得獎繪本作品請逕 自 臺 灣 海 洋 教 育 中 心 網 頁 瀏 覽 https://tmec.ntou.edu.tw/p/405‐1016‐34595,c6288.php?Lang=zh‐tw

範例 1

圖2 作品紙張規格示意圖( 1組 = 兩頁 )

範例 2

圖 3 橫式紙張創作示意圖( 1 組 = 兩頁 )

範例 3

圖 4 橫式紙張創作示意圖( 1 組 = 兩頁 )

3. 文字處理方式:考量後續得獎作品數位化及印刷成冊之效果,文字請勿直接書寫在圖稿上,請以不破壞原稿之方式另於原稿上夾註一張描圖紙,再將故事情節的文字配置於描圖紙上,並將各頁文字內容另行彙整於作品內文表格( 附件

4 )。建議另行印製影本,並將文字書寫於作品影本上一併寄送,將更為清楚。

4. 作品原稿裝訂:請勿裝訂,請將作品原稿依序排列後妥善包裝後再行寄送( 建議可分別將各頁原稿裝入透明內頁袋並標註頁數以整本資料夾寄送 )。

5. 繪畫使用材料不限( 水彩、蠟筆、彩色筆、水墨、電腦繪圖等皆可 ),惟作品僅限於平面創作。

6. 作品寄送時請自行做好保護措施,如因參賽人未做好保護措施,導致作品於寄送過程中毀損,主( 承 )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三、 參賽作品須繳交文件及投寄規定

( 一 ) 須繳交文件:每件參賽作品均須檢送以下文件

1. 報名表:國小組、國中組填寫附件 1,高中職組填寫附件 2,大專組、教師組填寫附件 3。

2. 作品內文:填寫附件 4。

3. 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填寫附件 5,每人 1 份。

作品原稿 1 件及 彩色複印版

4. 併同參賽1 件( 彩色複印版建議於辦理初選後由縣市端印製 )。

( 二 ) 投寄規定:

1. 上述須繳交文件,請於各組繳件截止日期前( 國小組、國中組-110 年 11 月 26 日;高中職組、大專組、教師組-110 年 11 月 12 日 ),利用寄件封面( 附件 6 )以掛號方式郵寄至「20224 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 2 號-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海洋科普繪本徵選小組收」,並請勾選確認文件是否齊全。寄送時間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親送者亦同。

2. 資料填寫不完整、規格不符規定者,將不予評比。

3. 得獎作品概不退還,敬請自行備份。未得獎作品如需退還,請隨件附上新臺幣

80 元之郵票及回郵信封( 敘明收件地址及收件人 ),承辦單位統一以掛號方式寄回。

四、 評審與獎勵

1. 由承辦單位依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大專組、教師組等五組,聘請專家學者組成海洋科普繪本評選委員會,分複選與決審兩階段進行審查,複選通過者始進入決審。

2. 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之獎項及內容如下( 獎金金額逾新臺幣 1 萬元者,預扣 10%之稅額。另獎金僅頒發予學生,得獎作品之指導教師另頒感謝狀以資嘉勉 ):

( 1 )特優:每組各 3 名,新臺幣 2 萬元之現金或等值商品禮券及教育部獎狀。

( 2 )優等:每組各 5 名,新臺幣 1 萬 2,000 元之現金或等值商品禮券及教育部獎狀。

( 3 )佳作:每組 10 名,新臺幣 6,000 元之現金或等值商品禮券及教育部獎狀。

3. 大專組之獎項及內容如下:

( 1 )特優:2 名,新臺幣 3 萬元之現金或等值商品禮券及教育部獎狀。

( 2 )優等:3 名,新臺幣 2 萬元之現金或等值商品禮券及教育部獎狀。

( 3 )佳作:3 名,新臺幣 1 萬元之現金或等值商品禮券及教育部獎狀。

4. 教師組之獎項及內容如下:

( 1 )特優:2 名,教育部頒發獎座乙座及獎狀,並函請所屬直轄市、縣( 市 )政府教育局( 處 )酌予敘獎。

( 2 )優等:3 名,教育部頒發獎座乙座及獎狀,並函請所屬直轄市、縣( 市 )政府教育局( 處 )酌予敘獎。

( 3 )佳作:3 名,教育部頒發獎座乙座及獎狀,並函請所屬直轄市、縣( 市 )政府教育局( 處 )酌予敘獎。

5. 各組作品如未達所列獎項水準,得由評審委員會決定從缺或不足額錄取,或在既定總預算下適度調整各獎項名額。

6. 針對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得獎作品之指導教師,將頒發感謝狀及函請各直轄市、縣( 市 )政府教育局( 處 )酌予敘獎。

7. 得獎作品名單預計於 111 年 3 月底前公布於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網站之「最新消息」,頒獎典禮預計於 111 年 6 月擇期辦理。

五、 著作使用權事宜

1. 參賽作品於送件同時,應由參賽者( 及法定代理人 )依著作權法規定簽署「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得獎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於非營利目的下,不限時間、方式、次數及地域利用( 包括公開傳輸 ),並就其內容考量知識正確性酌予調整修正,其著作人格權並受著作權法保護。

2. 參賽者須為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參賽作品如有使用他人之著作或違反著作權法令之情事,一切法律責任皆由參賽者自行承擔,與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無涉。

六、 注意事項

1. 作品須以中文創作,且不接受翻譯作品。得獎作品如發現有抄襲、已公開發表( 包含發表於報刊、網路、部落格及社群網站等任何媒體 )或違反著作權者,除取消參賽資格外,若有獲獎則追回該作品之獎項及獎金;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賽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因填寫資料錯誤而無法通知相關訊息時,承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2. 作品主題不符、違反善良社會風俗、暴力或網路報名資料填寫不完整、檔案格式不完整,以致無法開啟或使用,將不列入評選,承辦單位不另行通知。

3. 國小組、國中組:須參加縣( 市 )初選,報名相關資料及作品請依各縣( 市 )初選單位規定,寄至初選收件地址,電子檔併同寄至初選業務承辦人之 Email 信箱。俟完成初選後,再由各縣( 市 )業務承辦人統一辦理送件至承辦單位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每縣( 市 )提送之參賽作品每一組至多 5 件( 即分別國小組至多 5 件、國中組至多 5 件,不得兩組合併 10 件計算,超額送件者將全數退回 )。

4. 高中職組:以校為單位提送參賽作品,每校至多 1 件,超額送件者將全數退回。

5. 大專組、教師組:每人( 組 )僅限參賽 1 件作品,重複送件者則取消其報名資格。

6. 各項注意事項載明於本簡章中,參賽者於參賽之同時,即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 承 )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徵選比賽之行為,主( 承 )辦單位保留相關權利。

7.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承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者或得獎者所寄出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承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或得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8. 主( 承 )辦單位保留修改、暫停或終止本活動計畫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得修正與補充之,並公布於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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