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臺灣國家公園四季之美」華南銀行全國攝影大賽

2023「臺灣國家公園四季之美」華南銀行全國攝影大賽

 總獎金: 390000

最高獎金: 100000

報名時間: 2023-02-09 ~ 2023-05-31

主辦單位: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辦單位電話: 02-2381-2378

主辦單位Email:fanmarkloren@yahoo.com.tw

一、活動宗旨:

為了長期保護自然、原生動植物、特殊生態體系、地形地貌以及人文史蹟,1972年政府完成「國家公園法」,使得國家公園的施行具有法源依據。陸續設置至今,臺灣總計有九座國家公園,共同目的是以更多元、更寬廣的視野,永續保育臺灣的土地,不受發展和污染所傷害。華南銀行藉由舉辦本次攝影大賽,期望透過攝影愛好者的鏡頭,帶領廣大民眾欣賞『臺灣國家公園四季之美』,以正確的環保理念、美的饗宴,進而與民眾一起維護我們的土地與環境,共創美好臺灣。

二、主辦單位: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協辦單位:

中華攝影雜誌社

四、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之員工或客戶(限自然人且有本行存款帳戶者),不限年齡及國籍,且無需支付報名費用,歡迎踴躍參加。未成年者須經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始得報名參加。

五、攝影主題:

臺灣目前總計有9座國家公園,包含:「墾丁國家公園」、「玉山國家公園」、「陽明山國家公園」、「太魯閣國家公園」、「雪霸國家公園」、「金門國家公園」、「台江國家公園」、「東沙環礁國家公園」、「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凡與『臺灣國家公園』之林木、花卉、楓葉、湖泊、溪流、瀑布、山峰、建築、天然奇石、海拔地標、雪景、地形地貌….等,表現四季之美均可。若因取景角度或拍攝過於局部而無法辨識為『臺灣國家公園』環境特色,將不列入評審。華南銀行為了提倡環境保護及生態保育理念,參賽作品必須以最自然的方式之下拍攝,倘若得獎作品經發現確係非自然方式取得之影像,經查明屬實,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外,並得追回已領取之獎金及獎勵。

六、作品規格:

參賽作品必須透過「數位相機」(廠牌不拘)最少1,200萬像素拍攝(不得插點擴檔)。如需部份裁切輸出,請維持原始檔80%以上之畫面,不接受空拍機拍攝、水上活動及水下攝影,沖放或輸出為6吋X 8吋之彩色「橫幅」相片,張數不限,連作(組照)不收。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飽和度、銳利度;不得抄襲、重製、拷貝、裝裱、加色、重曝(包含機內重曝)、疊片、改造及合成(包括增加或減少原始影像的元素)。入圍作品須依照通知期限內交付「調整前原始檔(限RAW)」以及「調整後作品檔(Tiff或JPG)」兩種數位檔案。若拍攝地點需要申請拍攝許可證,請於入圍作品繳交檔案時一併提供許可證明。

七、收件地址:

郵遞或親送100臺北市中正區漢口街一段110號2樓之12 中華攝影雜誌社,信封請註明:2023華南銀行「臺灣國家公園四季之美」全國攝影大賽 字樣。

八、收件日期:

收件截止日期為2023年5月31日(星期三)。

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信封內放入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交寄。親自送件者,應於截止日之前的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送至收件地址,逾期不予受理。參賽作品因送件過程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協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九、拍攝時間: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星期三)。

十、比賽獎勵:

金獎: 1名,獨得獎金新臺幣10萬元,獎狀壹紙,附獎中華攝影雜誌3年份

銀獎: 1名,獨得獎金新臺幣 6萬元,獎狀壹紙,附獎中華攝影雜誌3年份

銅獎: 1名,獨得獎金新臺幣 3萬元,獎狀壹紙,附獎中華攝影雜誌3年份

優選:10名,各得獎金新臺幣 1萬元,獎狀壹紙,附獎中華攝影雜誌2年份

佳作:20名,各得獎金新臺幣 5仟元,獎狀壹紙,附獎中華攝影雜誌1年份

(優選及以上獎項每人限得乙獎)

十一、作品評審: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名家組成評審團,參賽者對評審團成員及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十二、得獎公佈:

預計2023年8月底前公布於:

華南銀行官網 www.hncb.com.tw

中華攝影網 www.chphoto.com.tw

十三、頒獎儀式:

將另行公告於華南銀行官網、中華攝影網,並另行通知得獎者。

十四、參賽規則:

1. 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且不違反善良風俗、未曾發表之作品(「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其它攝影比賽得獎之作品;但不包含個人網站、部落格、臉書等貼圖、學會團體內部刊物發表鼓勵性無償之作品。)

2.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原創、且一次性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可冒名頂替,並須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財產權(參賽作品如有出現被拍攝者,參賽者應先取得被拍攝者之肖像授權同意書),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金及獎勵外,其違反著作權或其他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且參賽者應補償主辦單位因此所支出之費用。

3. 參賽作品背面應以透明膠帶粘貼報名表(請勿使用膠水),並詳填各項資料;報名表下方「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事項「同意書」之立同意書人處須親自簽名,確保參賽資格。

4. 所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無條件讓與華南銀行,包含且不限得利用著作原件或重製物為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改作、編輯、出租、散布、公開展示、發行,不另給酬,並承諾不對華南銀行行使著作人格權。

5. 入圍作品之「調整前原始檔(RAW)」以及「調整後作品檔(Tiff或JPG)」兩種檔案應於接獲「入圍通知」後3日內,繳交中華攝影雜誌社以供審核。數位檔案應具備1,200萬像素以上之品質,「調整後作品檔(Tiff或JPG)」不得插點擴檔,轉存Tiff格式或壓縮比“最大”之JPG格式均可,如無法於期限內繳交兩種檔案,取消入圍資格。

6. 為避免無法提供入圍作品檔案,2023年6月份、7月份任一日不在國內之得獎者,請先將全部參賽作品的檔案,包含「調整前原始檔(限RAW)」以及「調整後作品檔(Tiff或JPG)」燒錄於光碟,連同參賽作品(照片)於2023年5月31日前一併交寄,逾時則不受理。

7. 優選及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8. 得獎獎金應依所得稅法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扣繳所得稅(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按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繳百分之十,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按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繳百分之二十)及健保補充保費,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前開所得,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者,免予扣繳。

9.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但不限於規格不符)。

10. 主辦單位就本簡章所列事項保有最終解釋及決定之權利。

11. 本簡章如有未盡之處,主辦單位得依需要適時修正。

12. 凡參加比賽,視為同意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參賽者違反本簡章相關規定者,參賽作品不列入評審。

十五、簡章下載:

華南銀行官網 www.hncb.com.tw

中華攝影網 www.chphoto.com.tw

十六、洽詢方式:

02-23713111 # 5633林小姐、

02-23812378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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