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數位內容創意加值競賽

2023數位內容創意加值競賽

 總獎金: 54000

最高獎金: 8000

報名時間: 2023-03-10 ~ 2023-05-22

主辦單位: 台灣資訊傳播學會

主辦單位電話: 04-2332-3456分機6163

主辦單位Email:icat20200601@gmail.com

(一)活動目的

隨著創新傳播科技的發展,台灣資訊傳播學會持續透過數位內容與創意加值,反思人文、媒體、資訊科技、社會與文化的交互關係。為強化青年學子對在地文化的認知,並促進其運用豐沛的創意提升數位內容製作能力,特舉辦數位內容創意加值競賽活動,鼓勵學子運用創作力與想像力揮灑創意,從中建立文化內涵的正確認知並進一步為台灣在地文化保存與傳遞盡一份力。

2023數位內容創意加值競賽

2023數位內容創意加值競賽

(二)活動主題

創作內容融入在地文化內涵、跨領域創新整合,以創意手法呈現新風貌。在地文化內涵可以是各種有形或無形的文化元素,如古蹟、歷史建築、史蹟、自然地景、民俗、祭典、節慶及在地生活等。

(三)競賽辦法

參賽資格:以就讀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含研究生),經學籍註冊之在校學生為限,個人或團隊皆可報名。如為團隊參賽,每隊以 6 人為限,團隊需派出一位隊長並代表報名,勿多組同時投稿同一作品,且應載明代表聯絡人及團隊參賽者相關資料,參賽隊員須為同校。每位參賽學生限參加1隊,不得重複組隊報名,違者取消參賽資格,指導教授不受此限制。

競賽組別:

創意短片組、AR/VR應用組

1、創意短片組

(1)大專院校組:全國大專院校在籍學生(含進修部、碩、博士、在職專班、在臺就學之外籍學生)。

(2)高中職組:全國高中職在籍學生。

2、AR/VR應用組:

(1)大專院校組:全國大專院校在籍學生(含進修部、碩、博士、在職專班、在臺就學之外籍學生)。

(2)高中職組:全國高中職在籍學生。

徵選時程

項目 時程
網路報名 112年3月10日~112年5月22日
初審 112年5月23日~112年5月30日
初審入圍結果公布 112年6月1日
決審說明會(線上) 112年6月2日
決審作品上傳 112年6月2日~112年6月10日
決審 112年6月14日(下午一點到五點)

評分標準

評分以「內容評比」、「創意評比」、「技術評比」等3項指標作為評審依據:

評比指標 項目比重
內容評比

(原創性、主題契合度、教育性、整體敘事表現)

40%
創意評比

(創意造型、創新應用、整體視覺設計、創意概念說明)

40%
技術評比

(影像技巧、流暢度、多媒體與互動性)

20%

獎勵

各組取決賽前3名、優選5名及佳作數名之隊伍頒發鼓勵:

高中職-創意短片組、AR/VR組各取:

  • 第1名:頒發新台幣伍仟元奬金與獎盃1座、獎狀1紙。
  • 第2名:頒發新台幣參仟元奬金與獎盃1座、獎狀1紙。
  • 第3名:頒發新台幣貳仟元奬金與獎盃1座、獎狀1紙。
  • 優選5名:頒發新台幣壹仟元與獎狀1紙。
  • 佳作數名:頒發獎狀1紙。

大專校院-創意短片組、AR/VR組各取:

  • 第1名:頒發新台幣捌仟元奬金與獎盃1座、獎狀1紙。
  • 第2名:頒發新台幣伍仟元奬金與獎盃1座、獎狀1紙。
  • 第3名:頒發新台幣參仟元奬金與獎盃1座、獎狀1紙。
  • 優選5名:頒發新台幣壹仟元與獎狀1紙。
  • 佳作數名:頒發獎狀1紙。

得獎隊伍可視實際競賽成績調整,必要時得從缺或增加。得獎隊伍所有隊員與指導老師可獲個人獎狀乙紙。

注意事項

1.參賽者須於競賽網站填寫相關報名資料(如附件),以團隊方式參加競賽者,報名須詳列所有隊員資料。

2.參賽作品所使用之人物、背景音樂或其他素材若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或專利權等之侵害,須自負法律責任,經評審委員會審議,情節重大者得取消參賽資格,如獲獎則追回獎項。

3.參賽作品須為2022年1月1日以後完成未獲任何競賽獎項之原創作品,且不得為市面上所發行之產品或商業用途之創作,亦不得有抄襲他人作品之情事,若經人檢舉或告發且有他人代勞等具體事實者,經評審委員會審議,情節重大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如有得獎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得獎獎狀與獎金。

4.各參賽作品之著作人格權,歸屬參賽者各別擁有,但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共同擁有為推廣 活動及為教育目的重製、下載及公開展示等著作財產權權利。在公告得獎三年內,得獎者 及其得獎作品應配合參加由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所舉辦之相關展示活動。

5.得獎隊伍請自行協調獎金領取方式與分配,若有任何疑義,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概不涉入。

6.參賽作品內容若涉及猥褻、暴力、色情、毀謗等違反善良風俗或法律者,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參賽者資格與追回獎項,參賽者必須自負法律責任。

7.參賽作品於參賽期間,不得同時參加其他競賽,參賽者亦不得將其著作權轉移予他人,若發生此情形將取消參賽資格。

8.為尊重著作權,參賽作品如引用他人著作商標,參賽人應於參賽報名表下方註明出處,若引用音樂超過合理引用之長度及範圍,請提供事先取得之著作權所有人非商業使用同意書,若因未盡上述責任所衍生智慧財產權糾紛,均由參賽者自行處理及自負法律責任。

9.參賽隊伍及作品須配合出席相關公開展示與頒獎典禮。

10.參賽作品請保留原始檔備查,繳交之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11.凡報名本競賽參賽者,即視為認同本競賽要點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之處,以活動網站公告為主。

聯絡方式

亞洲大學資訊傳播學系

04-2332-3456分機6163

email: icat2020060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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