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亮麗梧棲攝影比賽暨潔淨能源宣導活動

2023亮麗梧棲攝影比賽暨潔淨能源宣導活動

 總獎金: 122000

最高獎金: 20000

報名時間: 2023-05-01 ~ 2023-05-31

主辦單位: 臺中市梧棲區公所

主辦單位電話: 04-2656-4311分機701、04-2656-4311分機702、04-2656-4311分機703、04-2656-4311分機704、04-2656-4311分機705(陳小姐)、04-2656-4311分機706、04-2656-4311分機707

一 宗旨

梧棲,地方的人文、地景、歷史、風情既優美又豐沛,心之所向,身之所往。梧棲有著道地淳樸的民風人文,透過最純粹的目光探索最美麗的景緻。

為提倡正當休閒旅遊活動及發展觀光產業,端正社會風氣,藉由攝影作品之美介紹梧棲的人文風情、自然景觀、特色活動等,瞬間抓住梧棲之美。另「梧棲」音同「吾妻」,為展現愛家人、歡樂溫馨的氛圍,亦可將家庭歡樂氛圍的形式呈現在作品上。期透過活動的宣傳,吸引全國民眾前來梧棲感受最自然的美景、最純樸的人文風情及豐富的有形、無形文化資產。為宣導本市各項環保政策及節能減碳事項,於比賽中鼓勵參賽者發揮創意,可以透過鏡頭的紀錄與呈現,進而喚起大眾對節能減碳、愛護地球及環境保護之重視。

二 指導機關:

臺中市政府、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主辦機關:

臺中市梧棲區公所

三 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四 攝影題材:

分為自然風韻組、社會人文組等2組,每一組別每一參賽者限送3件作品。。

1 以梧棲區之地景、自然景觀等具有「節能減碳」、「自然風貌」、「生態保育」為攝影主題的自然風韻組。

2 以梧棲區在地歷史、人文及活動紀實為主題,可將最真實的梧棲風貌呈現,另「梧棲」音同「吾妻」,亦可將家庭歡樂氛圍的形式呈現在作品上,拍攝地點以梧棲區場景為主題的社會人文組。

五 作品規則:

1 參賽作品應符合上述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不收連作。作品僅可做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適度調整;不得合成,不違反善良風俗,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入選以上之作品。

2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不得冒名頂替),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及獎勵外,其違反著作權、肖像權等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3 參賽者於報名時應簽署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得獎作品之著作使用權自公布得獎日起, 臺中市梧棲區公所享有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等權利,不另給酬。

4 參賽作品需以RAW檔拍攝,像素不得低於1200萬像素。

5 參賽之作品一律沖洗輸出6*9吋(不得留白),彩色、黑白照片參賽,連作不收。

6 參賽作品需同時繳交RAW檔及調整後JPG檔之光碟。

7 每件參賽作品背面應貼妥報名表,並請詳實填寫表內各項資料,未符合主辦單位規定者及逾期交件者均視為無效資料,將自動取消參賽資格;得獎作品之得獎者依著作權法第15條第2項規定同意梧棲區公所得公開發表著作,並依其意願標示著作人之姓名(無聲明視為同意),參賽作品及光碟(不論得獎與否)一律不予退件。

8 拍攝時間需自112年4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對主辦單位之判定,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9 臺中市梧棲區公所保留以上活動及獎項內容修改之權利。

六 收件日期

自112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下午5時止,參賽作品以掛號郵寄至臺中市梧棲區公所人文課(435臺中市梧棲區中和街66號) (以郵戳為憑)或截止時間前親自送達(週一至週五8:00~17:00),並請檢附光碟。*參賽作品若採郵寄掛號,請用厚紙板保護,不得捲起置於筒內寄送,請在封套上註明:參加攝影比賽。

七 比賽相關資訊

請上臺中市梧棲區公所官網或粉絲頁查詢 聯絡人:人文課陳小姐 電話:04-26564311轉701~707

八 獎勵

自然風韻組、社會人文組(各組每人限得1項獎項,若同一參加者獲得兩項或以上之獎項,將以評審分數最高之作品為得獎作品)

1 金牌獎各1名,每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牌一面。

2 銀牌獎各1名,每名獎金新臺幣1萬5,000元,獎牌一面。

3 銅牌獎各1名,每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牌一面。

4 佳作獎各2名,每名獎金新臺幣3,000元,獎牌一面。

5 入選各5名,每名獎金新臺幣2,000元,獎牌一面。

九 評審

由臺中市梧棲區公所擇日邀集攝影專家組成評選委員,訂定評審規則,進行評選。依攝影品質(60%)、創意(20%)、構圖(20%)進行評選(歡迎現場參觀),參賽者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評審時間:112年6月8日

評審地點: 臺中市梧棲區公所(以上時間、地點依照實際執行狀況調整,以本所網站公布之最新消息為主)

十 得獎公布

評選結果將於評審作業完畢後三日內,公布於臺中市梧棲區公所網站及粉絲頁。

十一 頒奬時間及地點

電話或專函通知,並同步公布於臺中市梧棲區公所網站及粉絲頁。

十二 附則

1 成績經公布後,入選作品之作者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2 參賽者有義務確保 臺中市梧棲區公所擁有該得獎作品的出版權利,並需擔保得獎作品無智慧財產權、肖像權等相關爭議產生,若有任何爭議概與臺中市梧棲區公所無關。

3 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天災、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作品遺失、損壞,臺中市梧棲區公所恕不負賠償之責。

4 得獎獎金均需依所得稅法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扣繳所得稅。

5 凡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臺中市梧棲區公所有權適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活動相關公告及簡章請至臺中市梧棲區公所網站查閱。


相關連結:


相關檔案:


亮麗梧棲攝影比賽相關競賽


延伸閱讀: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