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國中小學柔道錦標賽

2023年全國中小學柔道錦標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3-07-06

主辦單位: 台灣柔道協會

主辦單位Email:kings11111@yahoo.com.tw

一、主 旨:

為遵照政府提倡全民體育之訓示,配合體育運動人口倍增計劃,發展柔道運動,增進國民身心健康,培養奮發蓬勃積極進取之精神。

二、核備字號:

教育部體育署 112 年 4 月 6 日臺教體署全(一)字第 1120012119 號

三、指導單位:

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中華民國柔道總會、桃園市政府 、桃園市體育總會

四、主辦單位:

台灣柔道協會

五、承辦單位:

桃園市體育總會柔道委員會

六、協辦單位:

桃園市立觀音高中、桃園市立楊梅高中、桃園市立楊明國中、桃園市立會稽國中、桃園市立楊梅國中、桃園市立壽山高中

七、比賽日期:

112 年 8 月 1 日-格式比賽。

112 年 8 月 2-3 日-柔道比賽

八、比賽地點:

桃園市體育館(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 1 號)

九、比賽分組:

(一)團體賽每隊七人(正選五名,候補二名)

01.高中男子組(不分段級,限體重)

02.高中女子組(不分段級,限體重)

03.國中男生組(不分段級,限體重)

04.國中女生組(不分段級,限體重)

05.國小男生組(限體重)

06.國小女生組(限體重)

*以上各組團體賽之人員均需為在學之學生(111 學年度應屆畢業學生可參加原組別),原則上

以學校或各縣市柔道委員會、柔道館及訓練站名義報名參加。

(二)個人賽:

高中、國中、國小組均得為在學之學生,並以學校名義報名參加。

1.高中男生組 2.高中女生組

3.國中男生組 4.國中女生

5.國小男生高年級組 6.國小女生高年級組

7.國小男生中年級組 8.國小女生中年級組

9.國小男生低年級組 10.國小女生低年級組

(三)格式組:

比賽項目:投之形、固之形、柔之形、極之形、講道館護身術,共 5 形。

1.高中組:投之形、固之形、柔之形、極之形、講道館護身術。

2.國中組:投之形、固之形、柔之形、極之形、講道館護身術。

3.國小組(高、中、低年級):投之形(手技、腰技、足技)、柔之形。

註 1:如有其中一分組報名隊數未達 3 隊,則合併組別比賽。

註 2:各單位不限組數。

註 3:國小組僅能報名投之形(手技、腰技、足技)、柔之形。

十、參加資格:

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或本會邀請之國外團體均可報名參加:

(一)團體賽:

國內各團體、學校均可報名參加,年齡限制如下:

(1)高中組:20 歲以下(2003)民國 92 年 9 月 1 日以後出生者)

(2)國中組:16 歲以下(2007)民國 96 年 9 月 1 日以後出生者)

(3)國小組:12 歲以下(2010)民國 99 年 9 月 1 日以後出生者)

*國小組:限中、高年級在學學生參加。

(二)個人賽:

1.高中、國中、國小組均得為在學之學生(111 學年度應屆畢業學生可參加原組別),並以學校名義報名參加,年齡限制同團體組之規定。(由各柔道館.縣市委員會報名之學生請加註學校名稱)。

2.國小高年級組(5、6 年級): (2010-2012)民國 99 年 9 月 1 日以後出生者至民國 101 年 8 月 31 日以前出生者)。

3.國小中年級組(3、4 年級):(2012-2014)民國 101 年 9 月 1 日以後出生者至民國 103 年 8 月 31 日以前出生者)。

4.國小低年級組(1、2 年級):(2014-2016)民國 103 年 9 月 1 日以後出生者至民國 105 年 8 月 31 日以前出生者。

5.國小組第八級為特別級,僅限體重在 60.1 公斤以上及超齡之在學學生(但以 14 歲以下為限,即(2009)民國 98 年 9 月 1 日以後出生者)參加。

(三)格式組:

1.高中組:不分男女。

2.國中組:不分男女。

3.國小高年級組:不分男女,國小 5、6 年級。

4.國小中年級組:不分男女,國小 3、4 年級。

5.國小低年級組:不分男女,國小 1、2 年級。

十一、報名日期:

自即日起至 112 年 7 月 6 日(星期四)截止,以郵戮為憑,逾期或不按報名手續報名者,不予受理。

十二、報名手續:一律採網路報名

1. 報名網址: https://twjudo.ef-info.com/

2. 報名相關問題請洽 MY Livescore 客服 Line ID:@695fbizo

3. 繳費方式:請使用報名完成時,系統顯示的虛擬帳號繳費。

(1) 可使用信用卡繳費,手續費 4%。

(2) 至四大超商繳款,2 萬元以下繳款手續費 15 元。

(3) 使用國泰世華銀行帳戶 ATM 繳款免手續費,由其它金融機構 ATM 繳款手續費 15 元

(4) 使用國泰世華銀行網路銀行帳戶繳款免手續費,由其它金融機構網路銀行繳款手續費 15 元。

銀行: 國泰世華銀行(013) 嘉泰分行(2099) 戶名:毅軒實業有限公司

(5) 使用國泰世華銀行匯款繳費免手續費,由其它金融機構採跨行滙款手續費 30 元 。

(6) 可至國泰世華銀行臨櫃繳費,免手續費。

(7) 截止前未繳費視同未完成報名,則不納入抽籤作業不予出賽。

4.報名選手需與報名資料相符,如有不符,本會採收到報名表為基本資料。

5.所填報名參加本賽個人資料,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

6.報名後未參賽,所繳費用於扣除行政作業相關費用後歸還。

(一)團體賽報名費高中組:每隊新臺幣 1200 元整、國中組每隊新臺幣 800 元、國小組:每隊新臺幣 600 整。

(二)個人賽報名費高中組:每人新臺幣參佰元整。

(三)個人賽報名費國中組、國小組:每人新臺幣貳佰元整。

※各報名單位於 112 年 7 月 6 日(星期四)前,未將報名費繳清者,視同報名無效,恕不排入競賽規程內。

十三、比賽分級:

(一)高中男、女生組:

1.高中男生組:依體重分為八級

第一級:55.0 公斤以下(含 55.0 公斤)第五級:73.1 公斤至 81.0 公斤

第二級:55.1 公斤至 60.0 公斤 第六級:81.1 公斤至 90.0 公斤

第三級:60.1 公斤至 66.0 公斤 第七級:90.1 公斤至 100.0 公斤

第四級:66.1 公斤至 73.0 公斤 第八級:100.1 公斤以上

2.高中女生組:依體重分為八級

第一級:45.0 公斤以下(含 45.0 公斤)第五級:57.1 公斤至 63.0 公斤

第二級:45.1 公斤至 48.0 公斤第六級:63.1 公斤至 70.0 公斤

第三級:48.1 公斤至 52.0 公斤第七級:70.1 公斤至 78.0 公斤

第四級:52.1 公斤至 57.0 公斤第八級:78.1 公斤以上

(二)國中男生組:依體重分為十級

第一級:38.0 公斤以下(含 38.0 公斤)第六級:55.1 公斤至 60.0 公斤

第二級:38.1 公斤至 42.0 公斤 第七級:60.1 公斤至 66.0 公斤

第三級:42.1 公斤至 46.0 公斤 第八級:66.1 公斤至 73.0 公斤

第四級:46.1 公斤至 50.0 公斤 第九級:73.1 公斤至 81.0 公斤

第五級:50.1 公斤至 55.0 公斤 第十級:81.1 公斤以上

(三)國中女生組:依體重分為九級

第一級:36.0 公斤以下(含 36.0 公斤)第六級:52.1 公斤至 57.0 公斤

第二級:36.1 公斤至 40.0 公斤 第七級:57.1 公斤至 63.0 公斤

第三級:40.1 公斤至 44.0 公斤 第八級:63.1 公斤至 70.0 公斤

第四級:44.1 公斤至 48.0 公斤 第九級:70.1 公斤以上

第五級:48.1 公斤至 52.0 公斤

(四)國小男、女生高年級組:依體重分為八級(限國小五、六年級)

第一級:30 公斤以下 第五級:41.1 至 45 公斤

第二級:30.1 至 33 公斤 第六級:45.1 至 50 公斤

第三級:33.1 至 37 公斤 第七級:50.1 至 55 公斤

第四級:37.1 至 41 公斤

第八級:特別級:(55.1 公斤以上或超齡:限十四歲以下)。

(五)國小男、女生中年級組:依體重分為九級(限國小三、四年級以下)

第一級:26 公斤以下(含 26.0 公斤) 第五級:37.1 公斤至 41 公斤

第二級:26.1 公至至 30 公斤 第六級:41.1 公斤至 45 公斤

第三級:30.1 公斤至 33 公斤 第七級:45.1 公斤至 50 公斤

第四級:33.1 公斤至 37 公斤 第八級:50.1 公斤至 55 公斤

第九級:55.1 公斤以上

(五)國小男、女生低年級組:依體重分為六級(限國小一、二年級以下)

第一級:20.0 公斤以下(含 20.0 公斤) 第四級:30.1 至 35.0 公斤

第二級:20.1 至 25.0 公斤 第五級:35.1 至 40.0 公斤

第三級:25.1 至 30.0 公斤 第六級:40.1 公斤以上

*凡國小男、女生低年級、中年級組之各量級未達 2 人(含 2 人)將併入較重之量級進行比賽。

十四、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柔道總會審定公佈之最新國際柔道比賽規則。

十五、比賽制度:

(一)團體賽:四隊以上採單淘汰,三隊以下採循環賽。

(二)個人賽:四人以上採單淘汰,三人以下採循環賽。

1.高中組 4 分鐘,黃金得分不限時。

2.國中組 3 分鐘,黃金得分不限時。

3.國小組高年級組 3 分鐘,國小組中、低年級組 2 分鐘;黃金得分 1.5 分鐘。

※採循環賽制說明:

1.為避免有故意示弱之行為,相同學校選手應先行對戰,其餘選手競賽籤位以抽籤方式決定。

2.循環賽名次以下列方式順位認定:

(1)比較選手勝場數,勝場數多者,名次在前。

(2)比較選手積分(黃金得分積分與正規時間內得分相同),一勝換算積 10 分,半勝換算積分 1 分,指導為 0 分。

(3)積分相同時名次判定之優先順序:

a.兩人積分相同時以該兩人比賽之勝者名次在前。

b.如三人積分相同時,以各該選手「勝場之時間總和,時間最短者,名次在前」,如仍未能產生名次時,比較選手之過磅體重,較輕者名次在前。

3.如以上開方式仍無法判定名次時,採用淘汰賽籤表抽籤加賽。

(三)國小組不得使用關節法及勒頸法,依中華民國柔道總會 111 年 2 月 11 日公告之禁用動作規定。

其餘規則不變。

(四)國中組不得使用關節法。

十六、獎 勵:

(一)團體賽:

團體賽第一、二、三、三名由本會頒發團體獎杯乙座、獎牌乙面、獎狀乙張(增發單位、教練),以資鼓勵。

(二)個人賽:

各組各級前三名由大會頒發獎牌乙面、獎狀乙張。

十七、抽 籤:

7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 1 點,假桃園市桃園區莊一街 7 號 8 樓,未避免各單位舟車勞頓統一由本會派員代抽。

十八、注意事項:

(一)

格式比賽

1.報到時間:8 月 1 日(星期二)早上 8:00 起至 8:30 止

2.領隊會議:8 月 1 日(星期二)早上 8:30 至 9:00

3.裁判會議: 8 月 1 日(星期二)早上 9:00 至 9:30

4.比賽時間:8 月 1 日(星期二)早上 9:30 開始

柔道比賽

1.報到時間:8 月 1 日(星期二)下午 1 時起至 3 時止。

2.報到地點:桃園市體育館(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 1 號)

3.領隊會議:8 月 1 日(星期二)下午 3 時。

4.會議地點:桃園市體育館(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 1 號)

5.裁判講習及裁判會議:8 月 1 日(星期二) 下午 3 時 30 分。

6.會議地點: 桃園市體育館(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 1 號)

7.開幕典禮:8 月 2 日(星期三)上午 11 時。

8.開幕地點:桃園市體育館(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 1 號)

9.過磅時間:

(1)團體賽及個人賽之各量級競賽選手於正式比賽前一天 13:00 至 16:00 過磅,過磅以一次為限,逾時不候,以向大會報名之級別為準,不得更改級別參賽,體重不足或體重超重者,監磅之裁判員應請運動員簽名確認,註銷比賽資格。

※團體賽、個人賽過磅單可重覆使用。

(2)個人賽:當日早上開始比賽前 1 小時過磅,比賽開始後不再過磅,逾時以棄權論。

(3)過磅地點:桃園市體育館(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 1 號)

(二)選手過磅及參加比賽均應具備下列證件:(過磅時須攜帶二吋半身照片)

1.高中、國中組攜帶身分證及學生證。

2.國小男、女組一律攜帶在學證明書(須貼照片,並加蓋章戳)。

3.國中,國小未有身份證者,必須攜帶健保卡及學生證,在學證明書。

4.凡 111 學年度各高中、國中、國小組之應屆畢業生需攜帶畢業證書影本方可參加原組別之比賽,未攜帶者視同資格不符取消比賽資格。

(三)凡未帶或未帶齊證件者,一律取消比賽資格。

(四)若身分證遺失,能提出戶政事務所出具臨時身分證明書者(須貼有照片,並加蓋章戳)其與身分證具有同等效力。

(五)團體賽出場選手體重限制如下:

1.高中男生組:先鋒限第 1、2、3 級(66 公斤以下)、次鋒限第 2、3、4 級(73 公斤以下)、中堅限第 3、4、5 級(60.1~81 公斤)、副將限第 4、5、6 級(66.1~90公斤)、主將限第 6、7、8 級(81.1 公斤以上)。出場順序依照級數順位。

2.高中女生組:先鋒限第 1、2、3 級(52 公斤以下)、次鋒限第 2、3、4 級(57 公斤以下),中堅限第 3、4、5 級(48.1~63 公斤)、副將限第 4、5、6 級(52.1~70公斤)、主將限第 6、7、8 級(63.1 公斤以上)。出場順序依照級數順位。

3.國中男生組: 先鋒限第 1、2、3 級(46 公斤以下),次鋒限第 3、4、5 級(42.1~55 公斤),中堅限第 5、6、7 級(50.1~66 公斤),副將限第 6、7、8 級(55.1~73公斤)、主將限第 8、9、10 級(66.1 公斤以上)。(出場須依照級數順序,體重則由輕至重)。

4.國中女生組: 先鋒限第 1、2、3 級(44 公斤以下),次鋒限第 3、4、5 級(40.1~52 公斤),中堅限第 5、6、7 級(48.1~63 公斤),副將限第 6、7、8 級(52.1~70公斤)、主將限第 8、9 級(63.1 公斤以上)。(出場須依照級數順序,體重則由輕至重)。

5.國小男女生組: 先鋒限第 1、2 級(33 公斤以下),次鋒限第 3、4 級(33.1~41 公斤),中堅限第 4、5 級(37.1~45 公斤),副將限第 5、6 級(41.1~50 公斤)、主將限第 6、7 級(45.1~55 公斤)。(出場須依照級數順序,體重則由輕至重)。

6.超齡、超重之選手禁止參加團體賽。

7.凡排錯或未按出場順序出場之隊伍,一律取消整隊資格。

8.凡已上場敬禮之選手必須出賽不得棄權,一旦棄權,一律取消整隊資格。

(六)依規定限期內辦妥報名手續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更改之要求。

(七) 凡以不正常手段或違背柔道精神之團體或個人參加比賽,經大會查證屬實或他隊抗議成立,則取消「全隊」或「個人」比賽資格與成績,各該單位之教練、管理及個人均須負連帶責任,並提交本會紀律委員會議處。

(八) 團體賽每人限參加一隊。若個人賽同時報名參加兩級比賽者由本會裁定排入較重一級比賽。

(報名費不予退還)。

(九) 為顧及比賽選手之安全及法律責任問題,凡未滿 18 歲之男、女選手應備有家長同意書(須由家長或教練同意並簽名、蓋章)違者一律取消比賽資格。

(十) 凡參加比賽選手,務請準備潔淨且合乎規定之白色柔道服裝,並攜帶拖鞋及毛巾。

(十一)女性選手懷孕者不得報名參加比賽。

(十二)比賽選手務請攜帶(半年內)二吋之半身照片,以供過磅證明單用,未帶者不予過磅。

(十三)女子選手柔道衣內應穿著白色圓領衫(嚴格執行)。

(十四) 本賽會於比賽期間辦理公共意外責任險新臺幣 300 萬元以上其保險範圍以比賽場地及選手休息區為限並請各參與人員自行依需要投保人身險。

(十五) 報名後如因故未能參賽,經証明屬實,所繳款項扣除行政作業相關費用後退還餘款。

十九、申訴:

(一)凡爭論事項,本規程未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準。

(二)有關選手資格問題,應於領隊會議時提出,會後概不受理。比賽糾紛之申訴,應由領隊或教練於該場賽事雙方選手未離場前即時提出申訴書,交由大會審判委員會裁決。

(三)凡經提出申訴者,須同時繳納保證金新臺幣伍仟元整,如申訴成立,則退還保證金。若所提事項經議決無效,則沒收該保證金充為本次大會獎品費用。

二十、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公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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