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新北市美展
壹、 主 旨:
為鼓勵美術創作風氣,培育藝術人才,推動全民美育,提升藝術參與風氣,特辦理本競賽展覽。
貳、 主辦單位:
參、 承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肆、 參賽資格
一、 分一般組及青春組:
(一) 一般組:
1. 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明文件之外籍人士;
2. 參賽作品須為110年1月1日以後之創作,且須為未曾在國內政府機關(構)主辦之競賽得獎、入選之作品,但各級學校以及人民團體內部之競賽不在此限。
(二) 青春組:
1. 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明文件之外籍人士,且就學於我國合法登記立案之學校,出生於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間,並附在校證明文件,如學生證影本或相關證明文件。
2. 參賽作品須為110年1月1日以後之創作,且須為未曾在國內政府機關(構)主辦之競賽得獎、入選之作品,但各級學校以及人民團體內部之競賽(含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各縣市初賽錄取作品)不在此限。
二、 參賽者參加類別不限,並可參賽多類,惟每類以報名1件參賽作品為限。
三、 參賽作品之類別須符合簡章規定,初審與複審須為同一件作品,違者視為資格不符,不予收件或予以退件。
四、 參賽作品將由承辦單位辦理資格審查,不符者將通知參賽者補件,補件期限以承辦單位通知起7日內補正,逾期未補正視為資格不符。
伍、 徵件類別及作品規格
組別 |
徵件類別 |
作品規格 |
一般組 |
水墨 |
|
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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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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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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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綜合媒材,不含數位媒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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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組 |
水墨 |
作品裝裱後尺寸長加寬360公分以內,須親自落款或鈴印。 |
書法 |
陸、 報名、送件與歸件
一、 報名與初審送件:
(一) 自112年4月7日至112年5月8日受理報名,網路或紙本擇一報名。
(二) 網路報名:
1. 請至報名網址填寫參賽者基本資料、參賽作品說明,並提交作品影像檔、身分證明文件(青春組並附在校證明文件)影像檔、具名簽署之個資使用同意書之掃描檔。
2. 網路報名之網址於4月7日於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官方網站公告。
3. 網路報名時限至5月8日23:59止,以電腦系統顯示之收件時間為準。
(三) 紙本報名:
1. 請填具紙本參賽者基本資料、參賽作品說明及個資使用同意書。
2. 將作品圖片電子檔燒錄成光碟,以油性筆於光碟正面註記「組別/類別/姓名」。
3. 請將紙本報名文件與光碟以親送或郵寄至「220703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66號2樓」信封註明「報名新北市美展+姓名」,以利識別。
4. 郵寄者之收件日以郵戳為準;親送者須5月8日17:00前送達。
(四) 作品電子檔規格:
1. 檔案格式須相容 Windows 系統並得開啟、閱覽。
2. 平面作品之作品全貌照片 1 張,另可附局部特寫圖像 2 張,篆刻類作品為10-20方鈴印拓印文照片,雕塑類作品請附3張不同角度拍攝之照片,每張照片之檔案大小以5MB以內為限。
(五) 作品電子檔案名稱請以「作品名稱 + 編號(01、02、03…)」依序命名。
(六) 上述資料未備齊、填寫不完整、混雜難辨識或者作品影像檔不合規格、品質不佳者,由承辦單位通知起7日內補正,逾期未補正視為資格不符。
二、 複審送件:
(一) 通過初審者即為入選,由承辦單位通知參賽者於時限內(約6月下旬至7月上旬)繳交參賽作品之原件參加複審,逾期視同放棄。
(二) 交件作品採親送、郵寄或貨運送件,請自行安全包裝,運送過程所遭致之損失,不可歸責於承辦單位。
(三) 平面作品請裝裱完整;篆刻作品除拓印文外,另送至少10方原印石並請以錦盒裝妥;雕塑作品請以堅固木箱裝運,組合式作品請檢附圖說,填寫組件內容、數量,外箱請貼組裝完成照片,為作品呈現效果,建議參賽者自備臺座。
(四) 各類作品如組裝困難,有特殊佈置規格或重量超過50公斤者,應配合審查及展覽需要,於規定期間內自行完成作品之布置。
(五) 各類入選以上之參賽作品須參與展出(展覽暫定於11月),複審送件之作品將於展覽結束後歸件(約12月)。
三、 歸件:
承辦單位將另行通知歸件期限領回作品,逾歸件期限未領回者,承辦單位不負保管之責並得逕行處理。領回方式如下:
(一) 親自領回或委託親友代領。
(二) 貨運:得書面委託由承辦單位送回,承辦單位將委託貨運公司以貨到付款方式寄回,惟作品於運送過程中,如受搬運或包裝等因素,而導致作品損壞,不可歸責於承辦單位。
(三) 如作品之規格特殊、重量過重或有特殊運送需求,致貨運業者無法辦理者,請親自領回作品。
柒、 評審
由承辦單位邀聘外部專家學者進行評審,評審分為初審與複審:
一、 初審:依各組別類別分別進行評審,採以作品電子檔進行評審。
二、 複審:依各組別類別分別進行評審,採以作品原件進行評審。
捌、 獎項及獎勵
一、 一般組:
(一) 第一名:每類各1名,獎金新臺幣12萬元整、獎座1座。
(二) 第二名:每類各1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整、獎座1座。
(三) 第三名:每類各1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整、獎座1座。
(四) 優選獎:每類各3名,每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獎狀1紙。
(五) 入選獎:若干名,每名獎金新臺幣4,000元整,獎狀1紙。
二、 青春組:
(一) 第一名:每類各1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整、獎狀1紙。
(二) 第二名:每類各1名,獎金新臺幣1萬5,000元整、獎狀1紙。
(三) 第三名:每類各1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獎狀1紙。
(四) 入選獎:若干名,每名獎金新臺幣1,000元整,獎狀1紙。
三、 獎金依所得稅相關規定辦理,得獎者需提供匯款帳號以利獎金匯入。
四、 以上各獎項,經評審決定如未達水準得從缺。
玖、 附則:
一、 參賽作品如有抄襲、重製、冒名頂替、臨摹或違反本簡章規定者,承辦單位將取消其獲獎資格、收回獎勵(獎金、獎狀、獎座等),且3年內不得再參賽,承辦單位得行使相關法律權利。如造成任何著作權之糾紛,參賽者應自負相關賠償及責任問題。
二、 參展作品之保險期間自收件日起至歸件期限之最後日止,不含作品之運送過程。展覽期間承辦單位對參展作品負保管之責,惟因作品材質脆弱、結構裝置不良、作品未標示開箱圖示、參賽者自行布置作品不當等緣由,導致於作品開裝、佈卸或展出期間受損,或遇其他不可抗拒情事受損者,承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三、 承辦單位基於推動業務及推廣新北市文化藝術成果之需要,對參賽者所填之資料、作品說明及展出作品有教學、研究、展覽、攝影、出版、宣傳、網頁製作等非營利目的之使用權利,不受時間、地域、次數及方式之限制。
四、 凡送件參與新北市美展者,均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及各項規定。
五、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逕由承辦單位修正、補充、解釋之。承辦單位保有變更、暫停、終止本簡章一部或全部之權利。
六、 為求競賽公允,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承辦科室同仁不得參賽。
七、 簡章請於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 http://www.culture.ntpc.gov.tw下載,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02-2950-9750分機111,藝術展演科。
相關連結:
新北市美展相關競賽:
- 2024新北市美展2024新北市美展 報名與初審送件: 自113年4月8日至113年5月13日受理報名,網路或紙本擇一報名 一般組第一名:每類各1名,獎金新臺幣15萬元整、獎座1座 青春組第一名:每類各1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整、獎狀1紙 參賽者參加類別不限,並可參賽多類,惟每類以報名1件參賽作品為限
- 2023新北市美展2023新北市美展 報名與初審送件:自112年4月7日至112年5月8日受理報名,網路或紙本擇一報名。 一般組第一名:每類各1名,獎金新臺幣12萬元整、獎座1座。 青春組第一名:每類各1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整、獎狀1紙。 參賽者參加類別不限,並可參賽多類,惟每類以報名1件參賽作品為限。
- 2022新北市美展2022新北市美展 徵件時間: 自111年4月1日(五)至5月3日(二)截止收件。 每類第一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整、獎座1座、獎狀1紙。 徵件類別:油畫、水彩、版畫、攝影、科技藝術。 參賽者參加類別不限,並可參賽多類,惟每類以報名 1 件參賽作品為限。 科技藝術類可團體參賽。
- 2021新北市美展2021新北市美展 自110年4月1日至110年4月30日受理報名,網路或紙本擇一報名。 第一名:每類各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整、獎座1座、獎狀1紙。 第二名:每類各1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整、獎座1座、獎狀1紙。 第三名:每類各1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整、獎座1座、獎狀1紙。
- 2020新北市美展2020新北市美展 主旨:為鼓勵美術創作風氣,培育藝術人才,推動全民美育,提升藝術參與風氣,特辦理本競賽展覽。 參賽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中華民國居住證明之外籍人士。 二、 參賽者參加類別不限,並可參賽多類,惟每類以報名 1 件參賽作品為限。 三、 參賽者可為個人或團體參賽,團體參賽者須推派1人為代表人。
- 2019新北市美展壹、 主旨:為鼓勵美術創作風氣、培育藝術人才,推廣全民美育、提升人文素養,特辦理本競賽展覽。 一、 從事藝術創作之國內外人士並領有中華民國政府簽發之相關證明文件。 二、 參賽者參加類別不限,每類以1件參賽作品為限。 三、 參賽作品須為106年以後之創作,且未曾在政府機關(構)主辦之徵選競賽得獎及入選作品,但各級學校以及人民團體內部之競賽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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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知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辦理「2023新北市美展」徵件簡章,詳如說明及附件,請查照。一、「新北市美展」為新北市重要藝術傳統,為培育藝術人才,獎掖後進,以分類競賽方式辦理,另為落實藝術扎根,開發學生藝術潛能,本屆首度規劃「一般組」與「青春組」兩組徵件,相關徵件資格及類別如下: (一)一般組:具我國籍或合法居留之外籍人士均得參加,徵件媒材為水墨、書法、篆刻、膠彩、雕塑等5類。 (二)青春組:就學於我國合法登記立案之學校,出生於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間,徵件媒材為水墨、書法等2類。 二、徵件日期自112年4月7日起至5月8日止受理收件,採紙本及線上報名。 三、旨揭徵件簡章可至貴局網站下載( http://www.culture.ntpc.gov.tw )。
- 轉知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辦理「2023新北市美展」活動資訊,請查照。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文化局112年2月3日新北文藝字第11201816361號函辦理。 二、檢附來文、徵件簡章及海報1份供參。 三、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承辦人林小姐(電話:(02)29509750分機111)。 相關檔案 112.02.04來文.pdf https://www.tc.edu.tw/news-file/63ddbd62a56008290403da83.cab 徵件簡章.pdf https://www.tc.edu.tw/news-file/63ddbd62a56008290403da84.cab 海報.jpg https://www.tc.edu.tw/news-file/63ddbd62a56008290403da85.cab
- 總獎金28萬!2023新北市美展徵件報名方式 一、 報名與初審送件: (一) 自112年4月7日至112年5月8日受理報名,網路或紙本擇一報名。 (二) 網路報名: 1. 請至報名網址填寫參賽者基本資料、參賽作品說明,並提交作品影像檔、身分證明文件(青春組並附在校證明文件)影像檔、具名簽署之個資使用同意書之掃描檔。 2. 網路報名之網址於4月7日於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官方網站公告。 3. 網路報名時限至5月8日23:59止,以電腦系統顯示之收件時間為準。 (三) 紙本報名: 1. 請填具紙本參賽者基本資料、參賽作品說明及個資使用同意書。 2. 將作品圖片電子檔燒錄成光碟,以油性筆於光碟正面註記 「組別/類別/姓名」。 https://www.culture.ntpc.gov.tw/xceventsnews/cont?xsmsid=0G295700334178642420&sid=0N019502599256448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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