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Y CAFE 咖啡杯設計徵稿活動

CITY CAFE 咖啡杯設計徵稿活動

 總獎金: 50000

最高獎金: 50000

報名時間: 2019-08-01 ~ 2019-12-31

主辦單位: 統一夢公園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主辦單位電話: 091234568

主辦單位Email:dreamdesign@mail.pec.com.tw

活動日期及網站

 

  1. CITY CAFE 咖啡杯設計徵稿活動(下稱「本活動」),係由統一夢公園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主辦單位」)舉辦、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協辦單位」)協辦。
  2. 活動每一「期」為3個月,每個月有不同之「主題」,並自107年8月起,每個月將於本活動網站公布下一期之主題以及各主題之截稿時間。
  3. 本活動於統一愛.Sharing年度特別活動期間(約每年10月至12月)之相應準備期間,將不予公布設計主題並暫停徵稿,實際公布或暫停期間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請隨時留意本活動網站。
  4. 本活動網站網址如下: https://cafedesign.7-11.com.tw/

 

參加資格

  1. 須為自然人,不限年齡,凡持有台灣身分證、報名時有效台灣護照或有效台灣居留證,對視覺創作有興趣且喜愛 CITY CAFE 的創作者均歡迎參加。
  2. 未成年之參加者需得其法定代理人事前同意,請法定代理人於報名表中簽章,並提供紙本或掃描檔予主辦單位。
  3. 對同一主題得投稿一件以上之複數作品,同一作品亦可對同期公布之多個不同主題進行投稿,惟已投稿過本活動任一期主題之作品,不得再以同一或近似之作品投稿他期設計主題。
  4. 投稿作品(包括任何近似作品),需為未經公開展示或發表、未曾參加其他任何比賽或投稿、亦未曾讓予、授權予任何第三人。
  5. 投稿作品須為由參加者本人自行發想獨立創作,並擁有完整合法智慧財產權之作品。投稿作品須由參加者「單獨」創作,本活動不接受二人以上之共同創作。

設計主題與截稿日

參加者請依照本活動網站所公布之不同主題進行創作設計,並依本辦法規定之作品規格及交稿方式,於所欲投稿主題之相應截稿時間內完成投稿,若有逾期或任何不符本辦法規定之稿件,均視同不具參加資格而不得參加本活動審核。設計內容不受限,請依照各自想法發揮,並填寫創作理念。

以下為本期公布之3個主題及其截稿時間:

主題 敘述 收件開始至截止日
台灣水果 探索台灣各式各樣的水果 2019.10.01 ~ 2019.12.31/23:59
台灣海岸 探索台灣沿海地帶之美 2019.11.01 ~ 2020.01.31/23:59
咖啡與我 與咖啡進行對話探索你與咖啡的關係 2019.12.01 ~ 2020.02.29/23:59

* 下期主題公布時間為2020.03,請隨時留意本活動網站。

作品規格

請依照CITY CAFE 之刀模提供手繪或電腦繪圖1:1比例作品:

  1. 作品共計四張:咖啡杯展開圖、咖啡杯立體圖(示意圖)、咖啡杯套展開圖、咖啡杯+杯套立體圖(示意圖)。
  2. 作品請依所投稿之主題進行設計,並於咖啡杯及杯套二者設計中都必須包含「CITY CAFE」品牌字樣(品牌字樣露出方式不限於CITY CAFE現行LOGO圖樣,可自行發揮以符合該設計作品概念之字型、顏色、大小等不同方式呈現)。
  3. 作品格式為JPG檔案,300dpi,檔案大小為2M。
  4. 手繪作品可以照相或掃描存為上述格式或提供原稿參加。
  5. 審核後經採用的作品以電腦繪圖投稿者須再提供AI原始可供編輯之檔案,內容須符合:文字需轉曲線(建立外框)/ 圖檔模式為CMYK / 內嵌圖片解析度需350dpi以上;審核後經採用的作品以手繪作品投稿者須再提供創作原稿並同意主辦單位得進行編輯製稿。
  6. 紙杯:創作時,除了正中間圓LOGO可移除以外,其餘皆要保留。四色印刷。金屬色、螢光色、局部光無法印製。
  7. 杯套:創作時,LOGO及文字皆可移除,無須保留。四色印刷,可再加一色,但金屬色、螢光色、局部光、軋型無法印製。
  8. 設計稿刀模請下載:

交稿資料及方式

  1. 參加者需填寫及提供下列所有文件:
    • 報名表(含創作理念,若為未成年參加者必須得其法定代理人簽章同意,並提供紙本或掃描檔)。
    •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與書面同意書。
      以上文件參加者若有不同意、或有任何文件缺漏或欄位資料填寫不全,則視同不具參加資格。
  2. 若為電腦繪圖、手機繪圖、平板繪圖創作參加者,請將以上文件連同投稿作品,依本辦法規定之作品規格上傳至本活動網站,並依網站步驟指示,提供所有必要報名資料以完成本活動網站之完整報名程序。
  3. 若為手繪創作參加者,請拍照或掃描投稿作品,並連同以上文件,依本辦法規定之作品規格上傳至本活動網站,並依網站步驟指示,提供所有必要報名資料以完成本活動網站之完整報名程序;參加者亦可將作品原稿黏貼於黑色硬式卡紙(尺寸:A3)連同上述參加者需填寫及提供之所有文件,寄至統一夢公園文創小組收〔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高路9號23樓〕,主辦單位將以郵戳為憑並以實際收到完整文件之時間判斷是否逾越截止時間。不論最後是否有被採用,都將不會寄回原稿件,請參加者留意。
  4. 參加者如有任何疑問,可來信至諮詢信箱: dreamdesign@mail.pec.com.tw

作品審核

 

  1. 主辦單位將於每月主題截稿日後進行當月主題作品審核,本活動將以最符合CITY CAFE品牌形象為基準評選,主辦單位有權憑其主觀決定採用作品。
  2. 主辦單位就各主題保留採用作品從缺之權利。
  3. 審核人員由主辦單位自行決定。

採用通知

  1. 被採用作品將會於所投稿主題相應之截稿日後一個月內由專人通知參加者,並進行後續簽約與給獎之相關作業,被通知之參加者應於收到通知後7日內完成簽約流程,否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並採用其他參加者之作品。
  2. 未被採用者不另行通知。
  3. 每期得獎名單將在前述作業完成後公布於活動網站

採用獎勵

 

  1. 經採用之作品將被印製於CITY CAFE 咖啡杯(含杯套)上約4週時間(確切時間以各門市實際使用狀況為準),咖啡杯上並將標註獲採用參加者之姓名或其指定之名稱,獲採用參加者將可有大量曝光機會。
  2. 獲採用者可獲得獎勵金 NT$ 5 萬元,以icash2.0卡方式發放(發放獲採用作品客製icash卡: 每張1萬元,共5張,但每張icash卡金額須依法代扣繳相關稅費後始為實發金額,詳見本辦法參加注意事項第14點說明)。

注意事項

  1. 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正、暫停、終止或解釋本活動及本辦法之一切及最終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更換活動、提前終止或延長活動時間之最終決定權等事項),相關內容如有變動將另行公告於本活動網站
  2.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活動參加者所登錄之資料有所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之狀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本活動參加者及獲採用者亦不得異議。如發生前述情形,主辦單位將不做任何通知。
  3. 如遇颱風、停電、罷工等不可抗力或非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件,主辦單位保留變更活動日期及公佈名單日期之權利。
  4. 本活動參加者應聲明及保證其所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資料之法律責任由該參加者自行負擔,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5. 所有投稿作品必須為參加者本人自行發想單獨創作,且相同或近似之作品未經任何形式公開展示及未發表於任何媒體(包括但不限於網路)、未曾參加其他任何比賽或投稿之新作。
  6. 本活動參加者應保證其投稿作品之全部或一部無任何抄襲仿冒,亦未含有任何涉及第三人權利之文字、肖像、圖樣或物件致有侵害第三人權利之嫌(包括但不限於侵害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例如未經授權使用台北101大樓圖樣、未經授權使用艾菲爾鐵塔之夜間燈飾設計/景觀、或所繪製圖案類似寶可夢或其他著名卡通肖像人物…等,皆可能涉嫌侵害第三人商標權及/或著作權),如有違反所生之法律責任由該參加者自行負擔,且如因此造成主辦單位、協辦單位或其他第三人任何損害(包括但不限於侵權損害賠償、回收下架費、重印紙杯費、商譽損失、訴訟費用、律師費用),該參加者應負完全之賠償責任。
  7. 為確保投稿作品之合法,主辦單位得要求獲採用者提供創作記錄或歷程等資料,獲採用者應予配合,獲採用者不予提供或所提供資料不完整致無法合理確認獲採用作品符合本辦法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不予給獎。惟投稿作品如有侵權,獲採用者之相關法律責任不因主辦單位業已審核前述資料而免除。
  8. 參加者所繳交之投稿作品,不論是否經採用,如有基於本活動相關宣傳行銷目的,而有使用任何作品之需要,主辦單位將於另行徵得該參加者之同意並取得授權書後,在前述目的範圍內,使用該參加者之投稿作品,並依使用規格支付該參加者相關授權費用:
    (1) 若使用該參加者在報名時已上傳之 2M大小/ JPG 檔案,支付新台幣二千元。
    (2) 若使用該參加者投稿作品較大尺寸/解析度之AI檔案(該參加者須配合另外提供符合規格之檔案),支付新台幣一萬元。
  9. 獲採用者於公布得獎後一年內須配合出席/參加本活動相關之宣傳行銷活動(包括但不限於記者會、訪談、簽名會、新聞報導等)。
  10. 獲採用者須遵守主辦單位關於獲採用作品於網路社群媒體張貼/曝光方式或個人頁面貼文等之相關使用規範,如有疑義,應事先徵詢主辦單位。
  11. 為確保活動公平性,參加者若接獲主辦單位聯繫告知其作品獲採用而需進行後續簽約事宜者,自接獲聯繫開始至主辦單位於活動網站上確定公布得獎名單為止,不得先行對外宣傳其可能得獎之事實、資格及與主辦單位聯繫情形等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自行或透過第三人於臉書頁面或任何社群媒體、網路、平面張貼或以其他方式宣傳,否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敬請參加者留意。
  12. 獲採用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於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權自行或授權他人以任何方式、於任何時間或地區使用,獲採用者不得自行使用、複製、再創作、改作相同或近似之作品,亦不得另行將相同或近似之作品著作權轉讓或授權予其他第三人。
  13. 獲採用者如欲指定其投稿作品之色彩,應主動向主辦單位提供色票或色票號碼,如不提供,則該獲採用作品之實際印刷色彩悉由主辦單位自行決定最佳色彩呈現,獲採用者不得異議。
  14. 參加者如有違反本辦法,即視同不具參加資格;獲採用者如有違反本辦法,則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不予給獎,如已給獎者,則應將獎項返還,該違反之參加者/獲採用者並應就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因此所受之損害(包括但不限於侵權損害賠償、回收下架費、重印紙杯費、商譽損失、訴訟費用、律師費用)負完全之賠償責任。
  15. 本活動徵稿不收取任何費用,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元者,主辦單位應代扣繳所得稅(但持台灣身分證及台灣護照與持台灣居留證者,依法可能適用不同稅率),如依其他法令規定另須代扣繳其他稅費者,亦於扣除相關金額後,始為實際發放金額。獲採用者須提供本人身分證明文件,以利主辦單位後續申報所得稅作業。
  16. 凡完成報名參加本活動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辦法中各項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活動之各項規定。
  17. 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補充修改之權利,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本活動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18. 參加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本辦法及「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與書面同意書」之內容,當參加者提供相關資料參加本活動時,表示已同意本辦法及下列「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與書面同意書 」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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