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 & Live 全國歌唱大賽
1. 以參賽者人數分為:
個人組:1人。
重唱組:2人以上,需在報名時指派一名隊長為主要聯繫人;團員應於初賽 時應一同報名參賽(填寫於報名表內),且不得於複賽或決賽更替團員。
▲不限年齡,但不得有任何經紀約或發片紀錄。
2. 賽制說明:
(1)流程圖
(2)評分標準
初賽:由評審委員徵選作品 個人/重唱各50組進入複賽
複賽:音準、拍子(30%),音色(30%),整體情感、技巧(40%)
主辦方將偕同專業人士進行複賽檔之評比,選出各組最終前10強。
決賽:音準、拍子(30%),音色(30%),整體情感、技巧(40%) 決賽地點:桃園青埔陽光劇場,現場以LIVE BAND形式演出。
(3)此歌唱比賽以歌聲及歌唱技巧為主,因此規定不分組別皆禁止使用樂 器。
3. 參賽影片檔規定:
(1) 參賽者需於報名截止前將
①報名表、②匯款證明、③初賽參賽檔、④複賽參賽檔(缺一不可) 上傳至個人Google雲端硬碟,收件後,將於3天內以報名表內填寫之 email回覆確認收件(可在收到email回覆前進行修改,一經確認收件, 就不再接受更換,以示公平)。
a. Google雲端硬碟內資料夾之檔名為「組別_參賽者姓名」。
b. Google雲端硬碟內應具備: 參賽影片檔*2(初賽與複賽各一),檔案規定為「.mp4」或「.mov」 檔名格式為:
「組別_姓名_初賽檔」、「組別_姓名_複賽檔」
c. 初、複賽以及決賽之歌曲不得重複。
(2) 初賽及複賽的Demo影片中,
a. 清唱,不可使用伴奏帶或樂器演奏。
b. 初賽影片長度為30秒內,複賽影片長度為1分鐘內。
c. 為求公正,參賽者須露臉且不得遮擋臉部(如戴口罩)。
d. 聲音與影像需one take同步錄製,禁止剪輯。
e. 可使用錄音設備進行錄音,亦可直接使用錄影形式直接錄製(如手機、相機直接錄製)。
f. 禁止錄完音後,另外對著音檔錄製影像。
g. 禁止對人聲進行音準、節拍後製。
4. 報名費:
$500 ($300為市集使用券,$200捐助公益團體) 匯款資訊如下:
銀行代號:永豐銀行 807
戶名:桃園市桃園國際青年商會 帳號:185-018-0016022-2
▲匯款後請將匯款證明一併上傳至個人Google雲端硬碟,以便核對資訊。
▲如報名2個組別時,請分別建立2個分享資料夾以及分成2筆匯款。
5. 市集使用券於決賽當天,現場核對身分後發放紙本。
6. 預計比賽期程
日期 | 項目 |
即日起-0731 | 初賽報名 |
0801-0814 | 初賽審件期 |
0815 | 公布複賽名單 |
0816-0821 | 複賽審件期 |
0822 | 公布決賽名單 |
0910 | 決賽日 |
7. 獎金資訊
別 名次 獎金
個人組 | 第一名 | 30,000 |
第二名 | 15,000 | |
第三名 | 10,000 | |
重唱組 | 第一名 | 30,000 |
第二名 | 15,000 | |
第三名 | 10,000 |
8. 比賽相關聯絡窗口
曾榆森(阿森)
Email: tyjci73@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