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rkling Instrument 喜氣洋洋樂器比賽
比賽主題 :
農曆新年咁大嘅節日,又點可以埋沒小朋友嘅才能呢?
而家我哋舉辦咗個樂器比賽,可以俾小朋友透過用唔同嘅樂器,表演啲關於新年嘅歌曲。仲可以令到新年嘅氣氛更加濃厚!
比賽日期 :
即日至3月8日
截止日期 :
3月8日
公佈結果 :
3月20日
比賽對象 :
K1-P6學生
報名費用 :
HKD230 ( 已包括獎牌、證書及郵費 )
比賽模式 :
網上比賽模式、參加者拍攝演奏影片上傳到本會網頁進行評審
比賽獎項 :
金、銀、銅獎各一名 : 獎牌及得獎證書
優異獎共五名 : 獎牌及得獎證書
其他參賽者 : 均獲嘉許證書以鼓勵參與藝術活動。
報名方法 :
1. 填妥報名表
2. 按費用繳款及拍照/屏幕截圖收據,上傳網頁 / 發送給我們 。亦可經信用卡即時線上支付。
3. 提交作品 : 於比賽截止日前,上傳作品到本會網站
Sparkling Instrument 喜氣洋洋樂器比賽 詳細章程
一.比賽組別
幼稚園 K1組 | 幼稚園 K2組 | 幼稚園 K3組 |
小學初級 P1-P2組 | 小學中級 P3-P4組 | 小學高級 P5-P6組 |
中學組 |
二.比賽通知
1.比賽時間、地點及詳情,將於本機構之通訊媒體通知各位參賽者。
2.比賽日期及時間由大會安排及編訂,參加者不得異議。
3.主辦機構保留更改資料、舉辦日期、地點和時間的權利,所有更改以網頁公佈作準。
三.參賽費用
所有費用一經繳付,不論任何原因( 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宣佈停課、違反比賽章程、出席賽事與否、染病等 ),一律不獲退還,亦不得轉讓他人或轉作另一項比賽之費用。除非大會取消有關活動,否則參賽費用恕不退還。
四.參賽證書及獎項
1.各組別或項目設金獎、銀獎、銅獎各一名及優異獎五名,其他參與者均獲嘉許證書以鼓勵參與藝術活動。
2.每位得獎者均可獲獎牌及「得獎證書」。
3.比賽報名費並未包括評分紙,如有需要,可額外申請,我們將收取有關行政費用。
3.如參賽者表現未達到大會所規定的水準,大會將不會頒發該項名次及獎項。
4.各組別按不同參賽人 數,獎項數目有所不同。主辦機構保留最後決定權。
五.報名方法
1.可於本會網頁填寫報名表,並按照指示網上繳交費用,經信用卡 /轉數快 /銀行轉帳等。
完成後會收到由系統所發出的網上報名電郵回條。
銀行轉賬/入數:HSBC匯豐銀行 801-543786-838( HKTopTalentAssociation )
FPS轉數快 :65114011( HongKongTopTalentAssociation )
2.參賽者必須詳細閱讀此文件之細則,並確保所填報之資料屬實及無誤。如有違規者,其參賽資格將被取消。所有資料只會作比賽之用。
3.所有參賽作品請於合適地方寫上參加者姓名及其登記電話以茲識別。
4.一切郵遞錯誤,本會恕不負責。請於信封背面寫上回郵地址。
5.本會不會接收經香港郵政投寄但郵資不足的郵件,有關郵件會由香港郵政按其程序根據回郵地址退回寄件人或予以銷毀。為免派遞延誤或失誤,請確保郵件已支付足夠郵資。
六.查詢
鑑於2020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本會現實行有限度服務如在家工作等,電話線路可能暫停,因此本會建議參賽者先於本會網站 或 Facebook瀏覽所需資料,如有查詢亦可使用Whatsapp、Facebook短信及電郵等方式聯絡本會。本會收到相關訊息、會盡快回覆,若造成任何不便,敬請原諒。
Whatsapp:65114011 Facebook:香港卓藝協會
E-mail: info@tta.hk
九.附註
主辦機構有權對以上各項作出修訂,如有任何修改,恕不另行通知。
大會規則
1.參賽者請清晰填報各項資料;所填報之資料必須屬實,如有違規者,其參賽資格將被取消。
所有資料只會作比賽之用。
2.遞交報名表時請填妥各項參賽資料。
3.已繳交之報名費不能退還( 除非大會取消有關活動 ),亦不得轉讓他人或轉作另一項比賽之用。 參賽者不能因為未能出席由大會安排的比賽日期或地點而提出退款。
4.比賽時間、地點及詳情,將於本機構各大平台通知各位參賽者。敬請正確填寫聯絡資料。如於比賽日期前仍未收到有關資訊,敬請盡快聯絡本會。
5.參加者之出賽日期、時間及出場次序,由大會編訂,參加者不得異議。
6.大會有權隨時更改比賽時間表。如遇上由教育局發出因惡劣天氣而需要停課之指示,所有當日 舉行之賽事將會全部取消,直至另行通告。
7.現場比賽之參賽者請於比賽開始前十五分鐘到達比賽場地辦理報到手續。比賽開始後,評判或工作人員有 權拒絕任何人士( 包括參賽者 )進場;參賽者可能錯過重要之宣佈及出場次序。
8.所有參賽者必須攜帶附有相片之學校手冊/學生證,以便比賽場地之工作人員作核實。
9.每位參賽者只可由一名成人陪同。比賽場地之座位將優先留予該場比賽之參賽者。如個別場地座位不足,陪同參賽者之老師或家人有機會不獲安排進場。賽務行政人員有權因應場地限制或評判之要求,作出最終之座位及進出場地安排。
10.評判有權於比賽中途終止參賽者的演出,參賽者不得異議。
11.如參賽者之演出超過規定時限,評判有權終止參賽者之演出並扣減適當分數。
12.於各項比賽指定時間內,參賽者只可以一項作品參賽。
13.大會評判之評審乃最終決定,任何人均不得異議。
14.各獎項及得獎名額或會因應比賽實際情況而有所變更。如參賽者的演出未達得獎水平, 大會有權不頒發任何名次及獎項。主辦機構保留最後決定權。
15.在場家人及觀眾不得向比賽中的參賽者作任何提示( 俗稱提水 ),一旦被評判或工作人員發現,評判可扣減參賽者的分數。
16.參賽者如有違反任何比賽規則,大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且參賽費用將不獲退還。
17.比賽結果會於本會網站 及 facebook內公佈。
18.所有在場人士均需小心看管個人財物。如有任何遺失,大會恕不負責。
19.繪畫、黏土及書法項目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手筆,如有臨摹或冒名頂替之作品, 將被取消參賽資格,已繳交的參賽費用恕不退回。
20.全部參賽作品及活動期間的任何相片及影片著作權均屬於主辦單位香港卓藝協會所有,主辦單位對外發表不另給酬勞,並享有「出版、公開展示與口述、使用、重製、改作與編輯」等權利。
21.所有繪畫、黏土及書法項目參賽作品及照片,如於退還時發現有損壞或摺曲等情況,本會恕不負責。
22.主辦機構有權修改比賽規則,若有任何修改,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