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藏在鏡頭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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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小編
佛光山藏經樓2020年新春活動以「歡喜自在」為主題,特舉辦手機微電影、攝影、繪畫創作比賽,歡迎跨世代創作愛好者藉由建築、人文、書法、藝術、自然景觀等素材,展現佛光山藏經樓新春的喜樂與感動,透過故事性表達多元的風采。
【主題說明】
參賽作品須以佛光山藏經樓(以下簡稱藏經樓)新春期間為場景,或與家人、朋友同遊藏經樓畫面為主軸,透過手機微電影、攝影、繪畫方式呈現藏經樓的多元內涵與歡喜善美。
【主辦單位】
佛光山藏經樓、財團法人佛光山人間佛教研究院
【協辦單位】
天暢國際台灣好直播電視APP、台北市影音節目製作商業同業公會、台灣攝影學會、社團法人中華數位影音多媒體發展協會、佛光緣美術館總部
【贊助單位】
首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睿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芳泉工業股份有限公司、YU Living、信歐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滿祥實業有限公司、曾子南文化基金會、勝宏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鈊象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力泰瓦斯設備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宇晟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宇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統隆企業有限公司、陳鄭秀子、陳順章、王慶芷、三寶弟子
【活動時程】
- 活動地點:佛光山藏經樓
- 活動時間:2020年1月25日至2020年2月22日止,每日上午至晚上8時。
- 收件期間:2020年1月25日至2020年3月21日止。
- 「手機微電影及攝影」網路最佳人氣獎:
- 入圍初選作品,將在「佛光山藏經樓FB」官網進行網路票選。
- 網路投票期間:2020年4月1日至4月28日晚上12時止。
- 評選結果公布:2020年4月底,實際日期以主辦單位公布為準。
- 頒奬時地公布:2020年5月,實際日期及地點以主辦單位公布為準。
【評審、獎勵及注意事項】
- 由主辦單位依據比賽類別聘請專家組成評審團進行評選,若評審團認為作品未達水準,得決議獎項從缺或酌減錄取名額。
- 所有參賽作品及相關報名資料,無論得獎與否均不退件。
- 參賽作品須為本人拍攝,未曾公開發表亦未參加過其他比賽得獎,並不得涉及暴力、色情、詆毀或與本主題無關等不當的內容。未侵犯其他任何個人或實體之版權、商標權、人格權、隱私/公開權、以及智慧財產權,且未有第三者對該參賽作品具備任何權利、所有權、主張擁有或相關利益,亦未有違反其他法令情事,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及抄襲行為,經查證屬實取消參賽資格及得獎資格。
- 若作品有清楚可辨識之人物時,需附上「肖像權使用同意書」。參賽作品攝入人物如屬清晰可辨識者,即擁有肖像權,參賽者應謹慎衡酌,取得作品中人物肖像權使用同意書,如果是未成年(20歲以下)必須由家長或法定監護人親自簽署肖像權使用同意書,併送主辦單位;惟若無取得使用同意書,即取消參賽資格。
- 獎勵注意事項
- 得獎獎金在新臺幣2萬元以上者,由主辦單位代扣10%稅金。如非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代扣20%稅金。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 未滿20歲之得獎者,須同時附上本人與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證件,並與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一同領獎。
【附則】
- 參賽者填寫之個人資料,主辦單位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辦理。
- 未成年者參賽,應得父母,即法定代理人之簽名同意。若父母皆無法簽名,必須由監護人簽名。
- 參賽作品不得侵犯他人之著作權、肖像權、冒名頂替參加。不得抄襲他人作品,若有抄襲與主辦單位無關,參賽者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 參賽作品獲獎後,獲獎作品之作財產權自獲獎公佈日起完全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取得所有著作權所屬權利,得將著作公開發表、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口述、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演出、重製、編輯、改作、出租、散布、發行、改作成衍生著作或編輯成編輯著作等一切著作財產權之使用權利。獲獎作品之著作權利讓與後,主辦單位得視需要對本著作內容加以潤、飾、增、刪,參賽作者不得行使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並得授權第三人使用得獎作品,請自行評估是否參賽。
- 主辦單位對本活動辦法保有解釋、修改、終止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內容將公佈於官方活動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 參賽者及其父母或監護人遞交參賽作品,即視同同意遵守本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與所有參賽規定;對於主辦單位邀請之評審及外部專家所評判的最後結果,並將無異議予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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