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屆臺北文化獎
第二十八屆臺北文化獎
徵件日期:即日起至113年6月17日17:30
臺北文化獎之受獎者,每年至多以2名為原則,如無適當受獎者得從缺,每名受獎者可獲頒獎座1座、獎金新臺幣100萬元
凡個人、團體,不限國籍、性別、年齡,均可自行參選或接受推薦參選
曾獲得本獎項者,請勿重複參選或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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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屆臺北文化獎
徵件日期:即日起至113年6月17日17:30
臺北文化獎之受獎者,每年至多以2名為原則,如無適當受獎者得從缺,每名受獎者可獲頒獎座1座、獎金新臺幣100萬元
凡個人、團體,不限國籍、性別、年齡,均可自行參選或接受推薦參選
曾獲得本獎項者,請勿重複參選或推薦
第二十八屆臺法文化獎
受理申請至113年5月31日止
獎金原則為2萬5000歐元。辦理近30年來,鼓勵不少長期致力於臺、法、歐文化藝術交流或學術研究的團體及人士。文化部期待藉由「臺法文化獎」持續激勵深耕臺法、臺歐文化交流且卓然有成的單位或人士,以促進雙邊更多面向的文化合作與交流
第二十七屆臺北文化獎
徵件至112年6月30日(五)17:30。
文化獎受獎者每年以3名為原則,如無適當受獎者得從缺。必要時經出席委員一致決議,得就具特殊貢獻者頒贈特別獎,每屆至多1人,並報請市長核定公告之。文化獎(包括特別獎)受獎者每年擇期公布後,由市長頒贈獎座及獎金新臺幣50萬元。
112年度花蓮縣文化薪傳獎
收件自112年5月1日上午8時起至112年5月26日下午5時截止。
獎勵:
獲獎者由主辦單位頒發獎座1座及獎金新台幣15萬元整
褒揚長期對於花蓮縣(以下簡稱本縣) 文化、藝術創作、研究與論述及推廣工作著有貢獻、厚植地方文化底蘊及充實縣民生活內涵之個人或團體
111年度桃園市土地公文化館展覽申請
申請110年6月1日起至7月15日前。
申請資格:藝術創作者、國內外公私立藝術團體、機關以及學校(以下簡稱申請者),均得向基金會申請展覽。展覽類別:
油畫、水彩、複合媒材、膠彩、版畫、雕塑、篆刻、美工設計、陶藝、攝影、水墨、書法等創作媒材不限。
2021第二十五屆臺北文化獎
徵件日期:110 年 4 月 15 日至 6 月 15 日止。
文化獎(包括特別獎)受獎者每年擇期公布後,由市長頒贈獎座及獎金新臺幣五十萬元。
凡個人、團體,不限國籍、性別、年齡,均可自行參選或接受推薦參選。
個人、政府機關、民間團體等,均可推薦參選人。
2021第十屆臺南文化獎
110年即日起至3月31日(週三)止受理(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擇期舉行隆重頒獎典禮公開表揚,彰顯得獎人貢獻,並頒予得獎人獎金新臺幣30萬元整,以及得獎證書和獎座。
參選資格:
凡對臺南文化有重大貢獻之個人,不限設籍臺南市,經社會賢達或團體、機構推薦者。
高雄市永安區天文宮「集賢文化獎」全國第一屆「彩繪永安風情」徵件繪畫比賽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 110 年 2 月 2 日(星期二)截止。
第一名5000元。
參賽作品一人以一件為限,不得由他人代筆,若經評審委員認定不實,即取消參賽資格。
比賽用紙:四開圖畫紙(約39公分x54公分)
2021九族文化獎雕塑比賽
報名時間:2020 年7月27日至 2020 年12月31日止。
參賽資格:國籍、年齡不限。
徵件主題:以發揚台灣原住民文化相關內容為命題,惟作品內容如涉「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者,應依法取得授權。
九族文化獎首獎 1名:獎金新台幣1,000,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張。
2020第四十屆行政院文化獎
本獎章受理提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09年9月30日止。
本獎章受獎人之遴選提名,依行政院文化獎頒給辦法第3條,由下列人員以書面載明姓名、事蹟為之:
(一)評議委員。
(二)文化、學術機關(構)首長。
(三)大學文化藝術相關院、系、所主管。
(四)依法設立或登記之文化藝術法人或團體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