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畢業展徵件
111年度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畢業展徵件
收件期間為110年9月1日至110年11月30日(以郵戳為憑)
凡藝術、設計、影像創作、建築景觀設計及資訊設計等相關科系之大專院校以上應屆畢業生、個人或團體皆可申請,申請展出之作品,應為水墨、膠彩、油畫、水彩、版畫、書法、篆刻、雕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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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畢業展徵件
收件期間為110年9月1日至110年11月30日(以郵戳為憑)
凡藝術、設計、影像創作、建築景觀設計及資訊設計等相關科系之大專院校以上應屆畢業生、個人或團體皆可申請,申請展出之作品,應為水墨、膠彩、油畫、水彩、版畫、書法、篆刻、雕塑…
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110年畢業展徵件
本局受理畢業展覽申請之收件期間,為每年九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錄取結果於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公告於本局及客家文化園區網站。
申請展出之作品,應為水墨、膠彩、油畫、水彩、版畫、書法、篆刻、雕塑、陶藝、工藝設計、攝影、漫畫或綜合媒材等類別之藝術創作。
申請於客家文化園區辦理展覽者,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1) 一般展覽:國內外之公私立藝術團體、藝術創作者、機關及學校,且最近二年內未曾於客家文化園區辦理展覽。(2) 畢業展覽:藝術、設計、影像創作、建築景觀設計及資訊設計等相關科系之大專院校以上應屆畢業生、個人或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