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女中第23屆金陵文藝獎徵文比賽
一、主辦單位:新北市金陵女子高級中學
二、徵文題目:自訂,限用語體文。
三、徵文對象:新北市、台北市公私立高中、國中學生。
四、類別及字數:
(一)高中組:
1.散文:以1,000字至3,000字為原則。
2.新詩:30行以內為原則。
(二)國中組
1.散文:以1,000字至2,000字為原則。
2.新詩:30行以內為原則。
五、收件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11年03月04日止。
六、收件方式:
(一)作品一律以:新細明體,12號字型大小打字,A4紙張直式横書,列印一式三份,紙稿、電子檔(光碟或E-mail)連同作品及報名表寄至主辦學校。(稿件上請勿填寫個人資料,並請自行留底稿)
(二)信封上請註明「金陵文藝獎徵文」字樣,請以掛號郵寄:241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56號,金陵女中圖書館。
七、聯絡人:程璧玲 老師,電話:(02)2995-6776 轉281、傳真:(02)2999-4847、
E-mail: gl-library@live.glghs.ntp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