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 112 年全國語文競賽
網址:http://bhuntr.com/tw/competitions/o32blbxisb423kstqv
活動簡介
為加強推行語文教育,提升全國各級學校師生及民眾語文素養 與學習興趣,以弘揚文化,特舉辦本競賽。
(一)初賽:辧理學生組初賽時,除原住民族語項目外,直轄市得以區為競賽單位;縣(市)得以鄉(鎮、市、區)為競賽單位,但澎湖縣、金 門縣、連江縣,得視情況辦理。
(二)複賽:以直轄市、縣(市)為競賽單位。
(三)決賽:以全國為競賽單位,由教育部主辦,高雄市政府承辦。
(四)直轄市、縣(市)政府得依其需求,本權責遴選教師組、社會組各語言各項各組代表參加決賽。
(五)原住民族語各項學生組比賽得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視實務狀況彈性辦理初、複賽,但依《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保障原住民族語言之使用及傳承之精神,為確保競賽員參賽權益,尤其是原住民瀕危語言,若直轄市、縣(市)有學生表達參賽意願,則應辦理。
比賽網站 : https://nlc.moe.edu.tw/Module/Home/Index.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