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創客」創意設計競賽

「我是創客」創意設計競賽

 總獎金: 80000

最高獎金: 25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8-08-10

活動宗旨

為提倡動手實作風氣與發掘創新實作人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舉辦「我是創客-創意設計競賽」,提供機具設備與空間,鼓勵民眾將想法實作出成品,讓創新與創意得以實踐,輔以專業顧問諮詢指導,提升作品商品化的可能性,同時辦理成果發表會打造作品展示的舞台,協助連結就業與創業資源,發展新型態就業服務。

活動依據

  1.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委託辦理「107年度推動創客基地運作計畫-彙管作業服務」契約書辦理。
  2. 勞動力發展創新獎勵作業要點第3點(二)。

辦理單位

  1. 指導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2. 主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3. 彙管單位:銘傳大學

競賽內容

時下Maker風潮席捲全球,Maker所代表的是「動手做」與「解決問題」的精神,Maker所創造的物品範疇並無限制,本競賽為推廣Maker精神,競賽不限定創作主題,亦無限定實作成品類型,歡迎社會大眾發揮各種天馬行空的想像力,從關注自身生活環境為發想,思考以創意改善生活問題,號召志同道合的夥伴組隊參賽,一同把想法做出來。

競賽分為初賽、複賽兩階段舉辦,期能匯集臺灣各領域創新創意與實作人才,藉由競賽為Maker們搭建起互相觀摩、交流與挑戰的擂台,激發自造、創造、改造的嶄新設計誕生,以實現更好的生活品質,達成「設計生活,由你自造!」。

參賽資格

  1. 以團體為參賽單位,每隊由自然人2人至7人組成,且成員須超過半數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未滿20歲者,須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2. 每人僅限報名1隊,不得跨隊;每隊需設隊長1人,擔任活動聯繫窗口與獎金發放代表人。
  3. 具有實作精神與接受挑戰之抗壓性。
  4. 具備團隊合作能力。

評選作業

分「初賽」及「複賽」二階段評選方式辦理:

一、「初賽」

  1. 由主辦單位邀請學術界、產業界相關領域學者專家組成「初賽」階段評選委員會,依符合參賽資格者所繳交之企劃書進行書面審查。
  2. 初賽日期: 暫訂於107年8月15日(星期三)。
  3. 評選標準
    • 評分項目 內容 評比百分比
      計畫實踐可行性 所提之構想內容可行性與執行方式之規劃是否具體。 25%
      計畫提案具體/完整性 設計方案針對現有環境/器材/需求進行研究與評估程度,設計規劃考慮使用者需求與應用場所具體程度。 25%
      計畫原創/創新性 設計內容創新創意程度及獨特性。 20%
      市場價值與創業機會性 設計內容商業潛力、創業潛力評估,及商品化可能性、經濟效益等。 20%
      物聯網應用 設計內容應用物聯網之程度。 10%
  4. 初賽結果公告日期:107年8月17日(星期五) 下午17:00前。
  5. 入選15組進入「複賽」階段,入選團隊視為通過北分署創客基地進駐審查且有進駐事實者,每隊補貼作品佈置與成品製作材料費新台幣5,000元,未於主辦單位指定日期107年11月23日(五)當日下午13:30前完成作品佈置者,不予補助。

二、「複賽」

  1. 由主辦單位邀請學術界、產業界相關領域學者專家組成「複賽」階段評審委員會,負責複賽作品之評選作業。
  2. 複賽日期:107年11月23日(星期五)。
  3. 評選標準
    • 評分項目 內容 評比百分比
      成品完整性 利用現有之環境/器材完整呈現設計,並滿足起始設計規劃之內容。 25%
      成品功能性/實用性 滿足使用者之需求或解決使用者生活中遇到的問題,或有效提升日常需求之便利性。 25%
      設計原創/創新性 執行設計內容創新創意程度及獨特性。 20%
      商業市場價值與創業機會性 成品商業潛力、創業潛力評估,及商品化可能性、經濟效益等。 20%
      物聯網應用 設計內容應用物聯網之程度。 10%
  4. 參賽隊伍應服膺評審委員會決議,除能具體證明其他作品違反本競賽規定,不得有其他異議。
  5. 複賽結果公告日期:暫訂於107年11月底前公告複賽結果。

獎勵方式

  1. 頒獎日期:配合107年成果發表會舉辦,得獎隊伍需出席頒獎典禮。
  2. 獎勵方式(頒發獎金)
    • 第一名1隊,由評審委員會決議,獎金新台幣貳萬伍千元。
    • 第二名1隊,由評審委員會決議,獎金新台幣壹萬伍千元。
    • 第三名1隊,由評審委員會決議,獎金新台幣壹萬元。
    • 最佳人氣獎1隊,配合頒獎典禮暨成果發表會當日由現場參加人員票選產生,獎金新台幣伍千元。
    • 佳  作5隊,由評審委員會決議,每隊獎金新台幣伍千元。
  3. 得獎作品隊數及獎項,由「複賽」階段評審委員會依作品優良情形議定,必要時獎項可從缺。
  4. 依所得稅法規定,競賽獎金需由主辦單位代扣10%稅金,請獲獎團隊指定其中1人並提供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由主辦單位匯入獎金。
  5. 得獎作品除舉辦頒獎典禮外,需將作品留置主辦單位公開成果展示至107年12月28日(五)止方能取回,參賽作品介紹影片則無償提供主辦單位(含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於任何時間辦理其他各種活動場合播放。

收件日期與方式

  1. 收件期間:
    • 核備公告日起至107年8月10日(星期五)下午17:00止。
  2. 收件方式 :
    • 填妥後將報名表(附件一)後一律以e-mail寄至makerbase@wda.gov.tw,並請來電02-8995-6399分機2799確認,並於徵件截止日前繳交應繳文件始完成報名。
  3. 主辦單位聯絡方式
    • 地址:11162臺北市基河路130號3樓 銘傳大學產學暨推廣處
    • 聯絡窗口:胡小姐
    • 聯絡電話:02-28824564分機8225

參賽團隊應備文件

「初賽」

一、報名表(附件一)

二、1頁作品簡介及10頁以內為原則的設計企劃書 (格式請參考附件二):

企劃書內容包含下列各項目:

1、作品簡介內容須包含「作品名稱、開發背景、作品功能與主題介紹、作品創新性與使用情境之說明、應用層面…等」,以簡單說明為宜,內容不用繁述。

2、設計企劃書:建議依下列目錄架構撰寫企劃書,並依實際需要,自行增減項目。

  1. 設計緣起(動機、欲解決之問題描述…等)
  2. 內容
  3. 設計理念:具體構想、功能等說明。
  4. 設計特色:針對可執行性、創新性、商業市場價值與創業機會性等競賽評選重點進行說明。
  5. 預期效益
  6. 參考資料

三、切結書(附件三):參賽團隊全體成員請詳閱內容後,於立書人處親筆簽名

四、法定代理人同意書(附件四):參賽團隊如有成員於報名時未滿20歲,該名成員需另填寫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註1】若應備文件不齊全或送件資料有變更或修正,得於收件截止日(107年8月10日17:00前補齊,逾期不受理。

【註2】不得重複報名參賽,若重複參賽,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參賽資格。

「複賽」

入選「複賽」的隊伍

一、應於107年11月22日(四)下午17:00前以e-mail方式繳交:

  • 10頁以內為原則之作品報告書,請依據規定之完整論文格式(格式請參考附件二)。
  • 3分鐘內作品介紹影片。解析度1280*720 pixels以上,AVI.或MPEG.格式,上傳至YouTube,繳交連結,並保留原始檔。

二、應於107年11月23日(五)下午13:30前於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五股創客基地,將可供操作之作品佈置完成,同時參加下午13:30~16:30 進行互動式評選作業。

評選及頒獎日期

一、評選日期:

  • 初賽截止:107年8月10日(星期五) 下午17:00前。
  • 初賽評選:暫訂於107年8月15日(星期三)。
  • 初賽結果公告:107年8月17日(星期五) 下午17:00前。初賽晉級隊伍另函通知。
  • 複賽作品繳交:107年11月22日(星期四) 下午17:00前。
  • 複賽作品佈置:107年11月23日(五)上午8:30~13:30於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五股創客基地。
  • 複賽評選日期:107年11月23日(五)下午 13:30~16:30 評選作業。
  • 複賽結果公告:暫訂於107年11月底前公告複賽結果。

二、頒獎典禮:

配合107年成果發表會舉辦於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創客基地舉行。

注意事項

  1. 得獎作品如經人檢舉或告發為他人代勞或違反本競賽相關規定,且有具體事實者,則追回原發給之獎金。
  2. 參賽或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等之侵害,經法院判決屬實者,除追回原發給之獎金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3. 初賽及複賽階段繳交所有文件將不退回,請參賽隊伍自行備份。

與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創客基地連結

一、入選「複賽」團隊成員為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創客基地當然會員,入選團隊視為通過北分署創客基地進駐審查,使用該基地設備繼續研發創新產品。

二、參賽作品之專利權、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均不歸屬主辦單位,但得獎隊伍之參賽作品介紹影片,應無條件提供予主辦單位(含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於任何時間辦理其他各種活動場合時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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