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捉彰化在地時光.有你才水」攝影比賽
參賽辦法
拍攝主題:「COSPLAY組」及「公仔組」。
參賽方式:請參賽者擇一組別參賽,亦可同時參加兩種組別。(每種組別皆以一件作品為限。)
拍攝地點:以彰化縣鹿港鎮、福興鄉等地文化觀光景點為背景,或以本展「玩趣潮公仔」主題特展展場為背景。(文化觀光景點如:福興穀倉、和興青創基地等)
每位參賽者於該組別僅可選擇單一張攝影作品參賽,第二件作品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凡參加本活動須簽署著作財產權同意書。
拍攝主題及獎勵項目一欄表:
COSPLAY組
第一名 | 1名 | 獎金3,000元 | 獎狀1張 |
第二名 | 1名 | 獎金2,000元 | 獎狀1張 |
第三名 | 1名 | 獎金1,000元 | 獎狀1張 |
公仔組
第一名 | 1名 | 獎金3,000元 | 獎狀1張 |
第二名 | 1名 | 獎金2,000元 | 獎狀1張 |
第三名 | 1名 | 獎金1,000元 | 獎狀1張 |
❣️ 參賽資格
👉參賽對象:不限年齡,不分國籍,未滿18歲者,須有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始得報名參加。
❣️ 作品規格
- 參賽者若選擇「COSPLAY組」須為本人入鏡(若代為報名請填入鏡者資料)。
- 參賽作品須為「數位相機」或「行動裝置」所拍攝之1,000萬畫素以上,沖放或輸出為6X8吋之「彩色」或「黑白」相片,投稿一張為限。
- 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銳利度。
- 不得抄襲、重製、拷貝、裝裱、加色、重曝、機內重曝、改造、格放及合成〈包括增加或減少原始影像的元素〉。
- 相紙、相機廠牌不拘。
- 入圍作品須依照通知期限內交付「調整前原始檔〈RAW或JPG〉」以及「調整後作品檔〈Tiff或JPG〉」兩種數位檔案。
❣️ 注意事項
- 得獎攝影作品,主辦單位得以著作財產權人之地位行使權利。
- 個人宣傳內容、服裝及演出,以不違反法令、侵權或妨礙公序良俗為主。如涉有爭議、違法或致生損害於權利人、第三人或主辦單位時,均由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與賠償責任,同時主辦單位將撤銷其資格。
- 每名參賽者附有一組編號,編號將依報名順序而定之。
- 參賽者對評審團成員及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中獎金額(價值)超過新臺幣1,000元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扣繳義務人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2,000元者,免予扣繳(僅適用於所得人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得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不論得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應檢附戶籍謄本並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若得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且不得異議。
- 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或解釋,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若有相關異動將會公告於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 凡參加本活動之參賽者,視為同意本簡章各項規定及內容。
- 參賽者繳交之攝影作品歸主辦單位所有,不另予退還。
❣️ 報名辦法
- 報名時間:111年7月1日至111年8月15日止。
- 報名方式:採用Google線上表單報名(網址: https://reurl.cc/rDObm1),並置於文化局網站等相關粉絲專頁。
- Google線上表單內容:
- 公仔展主視覺呈現
- 參賽者姓名/性別/居住地/手機號碼/E-mail/身分證
- FB名稱與IG名稱(參與網路投票用)
- 自述-自身優勢等內容(參與網路投票用)
- 參賽照片1張,需貼近主題,並有照片敘述(參與網路投票用)
- 如何得知活動訊息
- 是否同意以上個資於這次活動辦理使用
❣️ 洽詢單位
- 洽詢單位:玄憶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公仔展企劃小組
- 洽詢電話:04-23959319
- 聯絡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到下午6點
❣️ 評審辦法及得獎公告
- 得獎公告時間:111年8月下旬或9月初,得獎作品將公告於彰化縣文化局網站。
- 評審:由承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及主辦單位代表擔任。
- 評分標準:
- 「攝影主題」 佔40%。
- 「構圖與創意」 佔30%。
- 「攝影技巧」 佔20%。
- 「主題文字說明」佔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