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109年環境教育繪本徵選

嘉義縣。109年環境教育繪本徵選

 總獎金: 50000

最高獎金: 20000

報名時間: 2020-05-01 ~ 2020-08-15

主辦單位: 嘉義縣環境保護局

主辦單位電話: 05-362-0800分機110

主辦單位Email:chiayi.eep@gmail.com

一、活動目的:

為增進民眾的環境素養,透過舉辦環境教育繪本徵件,鼓勵創作題材能結合嘉義在地特色及環境資源,並從中評選適合孩童及親子共讀的好繪本,發揮圖文的故事力,寓教於樂,深化在地情感,以啟發對於環境保護的認知及態度,進而力行生活環保,讓環境教育往下扎根。

二、辦理單位:

( 一 )指導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嘉義縣政府

( 二 )主辦單位:嘉義縣環境保護局

( 三 )執行單位:美城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三、甄選活動內容

( 一 )參加資格與方式

對環境教育繪本創作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參賽作品可獨立或小組共同製作,每件報名最多以 5 人為限。 ) 參賽作品之作者( 著者、繪者、譯者 )須為中華民國國民,如有多位作者時,則至少有1位須為中華民國國民。

( 二 )創作方向

題材結合嘉義在地特色與環境教育八大領域「學校及社會環境教育」、「氣候變遷」、「災害防救」、「自然保育」、「公害防治」、「環境及資源管理」、「文化保存」、「社區參與」、其他( 如食品化學物非法添加、食農教育、惜食 )等,亦可結合與環保署六大施政主軸,或者與12年國教環境教育議題五大學習主題。並且內容能啟發讀者對於環境的關心、認識與行動。

( 三 )閱讀對象

適合國小中年級以上自行閱讀,國小低年級以下親子共讀。

( 四 )作品規格

1.內容:內容需具故事性之原創作品。

2.文字:作品須以繁體中文創作,依作品之屬性可酌 加注音符號。如為無字書 ,書名亦請以繁體中文標示。

3.尺寸:作品尺寸為 A4 規格( 21cmX29.7cm ),橫、直式由創作者擇定。橫、直式皆左翻,文字編排有左至右( 請勿以橫、直式交錯呈現 )。

4.頁數:內頁 24頁以上,32 頁以下( 頁數為4的倍數 )( 不含封面、封底頁及蝴蝶頁 )。另加繪封面、書名頁及封底,結構須完整,符合圖畫書形式要件。

5.圖片:若有使用圖片,需取得授權許可。

6.原稿:圖畫原稿,使用繪畫材料、技法不限,但限於平面創作, 並請單面繪圖,圖文不靠近紙張邊線。原稿不得署名或加註任何代表個人之記號( 封面或書名頁上書寫姓名或書名 ),文字及頁碼請勿直接書寫在原稿上。

7.電繪圖:電腦繪圖或電腦修圖者,原稿以列印稿呈現,交稿時連同電子檔繳交,兩者並依前列各項作品規格製作。

8.手繪圖:手繪原稿請以檔案夾依序裝成冊,切勿以釘書針、打孔等方式破壞原稿。請將原稿彩色影印裝訂成 A4 尺寸樣書,圖面應力求清楚,直、橫式均可;圖畫故事文字須打字,依編排位置貼在影印本上,並編頁碼。

9.上述作品規格請參考範例說明( 附件1 )

( 五 )收件方式

1.收件日期:109年 5 月 1 日至 109 年 8 月 15 日止。

2.收件一律採紙本寄送或親自送達

( 1 )郵寄處( 郵戳為憑 ):
•收件單位: 嘉義縣環境保護局 綜合計畫科
( 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祥和新村祥和二路西段2-1號 )

( 2 )親送處:
•嘉義縣朴子市祥和新村祥和二路西段2-1號 2 樓
嘉義縣環境保護局 綜合計畫科
•收件人:黃妙真小姐( 05 )362-0800 分機 110

( 3 )寄送資料內容
( 請將附件 4-檢送報名信封封面,黏貼於寄件信封外部 ):

•報名表( 附件 2 )
•參賽同意書( 附件 3 )
•檢送報名信封封面( 附件 4 )
•參賽作品( 裝訂成冊之作品原稿及樣書各 1 份 )
•參賽作品電子檔光碟片( 電腦繪圖或電腦修圖者需繳交 )
•A4 尺寸回郵信封一個( 貼足郵資 )

( 六 )評選方式

1.第一階段( 程序審查 ):由執行單位針對報名資料初步審查檢 送比賽之相關資料完整性、創作方向及作品規格。

2.第二階段( 委員評選 ):由本局聘請專家學者及府內長官組成評選小組進行評選。

3.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內容說明 比重
主題契合 作品內容能結合在地特色及環境資源,具備環境教育之內涵。 30%
圖畫表現 藝術美感、佈局構圖、色彩、技法等。 30%
敘事表達 敘事生動,圖文並茂,具原創性、啟發性等。 30%
編輯完整 文辭準確、圖文整合、編排流暢等。 10%

( 七 )作品評審作業及得獎名單公布

創作比賽結果將於 109年 8 月 31 日前公布,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本局保留修改或調整公布時間之權利,得獎名單刊登於嘉義縣環境保護局網站( https://cyepb.cyhg.gov.tw/ )。

( 八 )競賽獎勵辦法

1.參賽作品獎勵

獎項 錄取數 獎勵
第一名 1 件 嘉義縣政府獎狀及獎勵禮卷 2 萬元
第二名 1 件 嘉義縣政府獎狀及獎勵禮卷 1 萬 5 千元
第三名 1 件 嘉義縣政府獎狀及獎勵禮卷 1 萬元
佳作 1件 嘉義縣政府獎狀及獎勵禮卷 5 千元

備註:

( 1 )各獎項經評審決議,得以從缺或增額。
( 2 )第一名得獎者需於11月7日一同前往參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繪本嘉年華會。
( 3 )未得獎之參選者將發予參賽獎狀及文宣品以茲鼓勵。
( 4 )本縣獲獎學校,依「嘉義縣國民中小學校長教師職員獎勵基準」第七條成績優異獲得獎項者,函請嘉義縣政府教育處給予指導人員及參賽者獎勵。

四、注意事項

( 一 )為擴大環境教育推廣,參選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於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應授權嘉義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無償利用,且不限定該著作財產權之利用地域、時間、媒體形式、次數、重製次數、內容與方法,並不得對嘉義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行使著作人格權。

( 二 )參賽者須保證未侵害或抄襲他人著作,且為未經刊登且未授權其他單位之原創作品,若有違反情事,則取消參賽資格、交回獎勵金,並負擔一切法律責任。

( 三 )參賽者僅能選擇一縣市投件,如有重複參賽事實,則取消參賽資格,以維護其他參賽者之權益。

( 四 )參賽作品之檔案格式與比賽辦法不符或表件填報不完整,未能於本局通知後 7 個工作日內完成補正,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 五 )未入選作品,如要退還作品,請於109年9月底前來電、mail告知或至環保局自行領回,逾期未告知或未至本局領回,由主辦單位逕行處理( 如需郵寄請寄送回郵信封至環保局 )。

( 六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勵金超過新臺幣 20,000 元者,由本局代扣相關稅額。得獎者須配合提供本人身分證明文件之影本,以利執行單位後續申報所得稅作業。

( 七 )注意事項載明於本活動網頁,參與本活動者,即視同接受上述各項規範。

( 八 )本局認為參賽者違反本須知相關規範者,得逕取消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將至活動網頁移除其作品,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狀、獎勵金。

( 九 )每人/每組投件件數不限,前三名不得重複獲獎。

( 十 )本活動若有未盡之事項,本局保留有關活動辦法之修改、變更之權利,各項變更公告於活動網站。如有爭議,本局擁有最終決定權,隨時修訂並公告之。

( 十一 )本局將對參選作品善盡保管之責,惟遇不可抗拒情事而遭致損毀者,恕不負賠償之責。

五、洽詢方式

嘉義縣環保局綜合計畫科 黃妙真小姐 ( 05 )362-0800分機110
美城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林小姐 ( 05 )362-5953
Email:chiayi.eep@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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