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首惜廚師」惜食料理食譜暨教案甄選.花蓮縣初賽

112年「首惜廚師」惜食料理食譜暨教案甄選.花蓮縣初賽

 總獎金: 700000

最高獎金: 12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3-06-15

主辦單位: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花蓮縣政府

主辦單位電話: 03-823-4651(楊文成業務專員)

【首惜廚師】花蓮縣惜食料理食譜甄選 活動簡章

壹、辦理目的

透過惜食料理食譜甄選活動,鼓勵花蓮縣在地對料理或惜食議題感興趣者,採用花蓮在地新鮮的當季食材,結合低碳飲食理念創造在地惜食好味道,一同開創料理的新食代。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花蓮縣政府

二、主辦單位: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三、承辦單位: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參、參加對象及組隊方式

一、參加對象:凡對料理或惜食議題感興趣者皆可參加,限以個人報名。

肆、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2 年 6 月 15 日(星期四)中午 12 時 00 分止,至活動網站的花蓮縣環保局專區,填妥相關報名資料並上傳,即完成報名程序。(報名網址: http://www.cherish-food.com.tw/)

二、注意事項:參賽選手可依就讀學校所在縣(市)、戶籍地、居住地或任職所在地為主,且各參賽選手僅能選擇一縣(市)報名(不論是否為隊長或隊員),如有冒名、重複報名或未依前述規定辦理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伍、甄選辦法

一、縣內甄選

為能甄選到「惜食」的好味道,「惜食料理食譜組」包含初選(書面評選)、決賽(現場競賽),文件均以 A4 平面直開印製、正體中文書寫、掃描上傳,各階段若有使用任何圖片、照片、影像、音樂,需取得授權許可,說明如下:

(一)書面文件準備:

1.收件時間:自即日至 112 年 6 月 15 日(星期四)中午 12 時 00 分止,以檔案上傳時間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審查資料:需繳交報名表(含惜食料理食譜理念、食材、步驟、照片)、本人與參賽料理合照乙張、作品授權書、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如附件 1 至 3。

(二)書面審查:

參賽選手報名資料符合甄選相關規定者,始進入初選階段。

(三)食譜初選:

初選採序位法,由委員依據書面審查合格之文件,委員各自進行評分後排序,序位加總後取前 9 名者進入決賽,如遇同分則由委員共同討論。初選結果及決賽相關資訊將於 112 年 7 月 7 日前公布。

(四)食譜決賽:

以現場烹調方式進行,由評審小組進行現場評分,選出第 1 至第 3 名以及佳作若干名進行頒獎。

1.決賽時間:112 年 7 月 29 日(星期六),08: 00 至 12: 30。未於指定時間完成報到者視同棄權。

2.決賽地點:花蓮縣專業職能培訓人員職業工會。

3.烹調份量:共需烹調 5 人份主餐料理,並均分為 2 份擺盤(1 份為採訪及拍照用,另 1 份為評審小組審查用)。其中料理擺盤所陳內容,不得出現不可食用之裝飾物品。

4.為倡議「吃多少,煮多少」掌握適量食材之惜食理念,競賽前主辦單位將針對各組使用之食材進行秤重,料理完亦將針對剩餘食材進行秤重,計算出食材使用率後作為額外加分項(已入菜之食材不納入剩餘食材秤重),惟如現場烹調份量剩餘過多,將由主辦單位予以註記納入委員評審考量。

5.烹調時間:料理及擺盤時間為 120 分鐘,參賽選手完成料理擺盤後,將由工作人員協助統一移至展示/評審試吃區域。
料理及擺盤時間到,參賽者應立即停止,如未停止,將由主辦單位予以註記納入委員評審考量。

6.為利活動公平、公正進行,決賽所需相關物品全數由主辦單位提供,包含基本之國內在地/當季食材(主辦單位將優先採購格外品)、調味料及當天所需使用之相關器具/物品,決賽當日除參賽者本人慣用之基本刀具或小工具外,相關電器、用具(如電鍋、果汁機、烤箱及蒸籠等),以及相關擺盤器皿等設備,統一由主辦單位提供準備,亦不開放參賽者自行攜帶入場。

7.部分特殊/少見食材及調味料經主辦單位與參賽者協商並許可後,可由參賽者自行準備;參賽者自備之食材須現場處理及烹調,蔬果類未清洗及切割,蛋、奶、肉類與海鮮類等未經調味、醃漬、發酵及烹煮,自備調味料需為未拆封全新包裝並標明成分,且不得攜帶已完成或半完成品調味料或現成醬汁(如湯包或料理包等)。所有未經許可之食材及調味料均不得入菜,並酌情扣分。

8.服裝規範:參賽者請穿著廚師服或著圍裙、網帽及防滑鞋為宜,並請佩戴口罩;另相關手錶、戒指及手環等配件進入決賽會場時請勿配戴。

9.決賽獲首惜廚師獎之參賽者將由主辦單位聘請委員進行輔導,並代表花蓮縣參加 112 年全國首惜廚師惜食料理食譜甄選。

10.獲首惜廚師獎之參賽者若未能配合輔導及參賽,將取消其獲獎資格並由後續名次遞補。

(五)頒獎:

1.頒獎時間:112 年 7 月 29 日(星期六)下午 14:00~16:00。

2.頒獎地點:F hotel 站前店。

3.頒發獎項:惜食料理食譜甄選前 3 名以及佳作若干名。

二、全國甄選

(一)時間:112 年 9 月 16 日(星期六)。

(二)地點:醒吾科技大學。

(三)備註:甄選詳情請將依據環保署最新公告辦理。

112年「首惜廚師」惜食料理食譜暨教案甄選.花蓮縣初賽

112年「首惜廚師」惜食料理食譜暨教案甄選.花蓮縣初賽

【首惜廚師】花蓮縣惜食教案甄選活動簡章

壹、辦理目的

透過惜食教案甄選活動,鼓勵花蓮縣在地對惜食議題感興趣者,藉由惜食教案將惜食理念推廣給更多社會大眾,向 2050 淨零綠生活邁進,一同開創永續的新食代。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花蓮縣政府

二、主辦單位: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三、承辦單位: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參、參加對象及組隊方式

一、參加對象:

凡對惜食議題感興趣者皆可參加。

二、組隊方式:

不限個人或團隊報名參加,若以團隊參賽,成員至多 3 名,惟報名時請以 1 人為代表人報名,勿多人同時報名。

肆、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 112 年 6 月 15 日(星期四)中午 12 時 00 分止,至活動網站的花蓮縣環保局專區,填妥相關報名資料並上傳,即完成報名程序。(報名網址: http://www.cherish-food.com.tw/

二、注意事項:

參賽選手可依就讀學校所在縣(市)、戶籍地、居住地或任職所在地為主,且各參賽選手僅能選擇一縣(市)報名,如有冒名、重複報名或未依前述規定辦理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伍、甄選辦法

一、縣內甄選

為能甄選到「惜食」的好味道,「惜食料理食譜組」包含初選(書面評選)、決賽(現場競賽),文件均以A4平面直開印製、正體中文書寫、掃描上傳,各階段若有使用任何圖片、照片、影像、音樂,需取得授權許可,說明如下:

(一)書面文件準備:

1.收件時間:自即日至112年6月15日(星期四)中午12時00分止,以檔案上傳時間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審查資料:需繳交報名表(含惜食料理食譜理念、食材、步驟、照片)、本人與參賽料理合照乙張、作品授權書、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如附件1至3。

(二)書面審查:

參賽選手報名資料符合甄選相關規定者,始進入初選階段。

(三)食譜初選:

初選採序位法,由委員依據書面審查合格之文件,委員各自進行評分後排序,序位加總後取前9名者進入決賽,如遇同分則由委員共同討論。初選結果及決賽相關資訊將於112年7月7日前公布。

(四)食譜決賽:

以現場烹調方式進行,由評審小組進行現場評分,選出第1至第3名以及佳作若干名進行頒獎。

1.決賽時間:112年7月29日(星期六),08: 00至12: 30。未於指定時間完成報到者視同棄權。

2.決賽地點:花蓮縣專業職能培訓人員職業工會。

3.烹調份量:共需烹調5人份主餐料理,並均分為2份擺盤(1份為採訪及拍照用,另1份為評審小組審查用)。其中料理擺盤所陳內容,不得出現不可食用之裝飾物品。

4.為倡議「吃多少,煮多少」掌握適量食材之惜食理念,競賽前主辦單位將針對各組使用之食材進行秤重,料理完亦將針對剩餘食材進行秤重,計算出食材使用率後作為額外加分項(已入菜之食材不納入剩餘食材秤重),惟如現場烹調份量剩餘過多,將由主辦單位予以註記納入委員評審考量。

5.烹調時間:料理及擺盤時間為120分鐘,參賽選手完成料理擺盤後,將由工作人員協助統一移至展示/評審試吃區域。料理及擺盤時間到,參賽者應立即停止,如未停止,將由主辦單位予以註記納入委員評審考量。

6.為利活動公平、公正進行,決賽所需相關物品全數由主辦單位提供,包含基本之國內在地/當季食材(主辦單位將優先採購格外品)、調味料及當天所需使用之相關器具/物品,決賽當日除參賽者本人慣用之基本刀具或小工具外,相關電器、用具(如電鍋、果汁機、烤箱及蒸籠等),以及相關擺盤器皿等設備,統一由主辦單位提供準備,亦不開放參賽者自行攜帶入場。

7.部分特殊/少見食材及調味料經主辦單位與參賽者協商並許可後,可由參賽者自行準備;參賽者自備之食材須現場處理及烹調,蔬果類未清洗及切割,蛋、奶、肉類與海鮮類等未經調味、醃漬、發酵及烹煮,自備調味料需為未拆封全新包裝並標明成分,且不得攜帶已完成或半完成品調味料或現成醬汁(如湯包或料理包等)。所有未經許可之食材及調味料均不得入菜,並酌情扣分。

8.服裝規範:參賽者請穿著廚師服或著圍裙、網帽及防滑鞋為宜,並請佩戴口罩;另相關手錶、戒指及手環等配件進入決賽會場時請勿配戴。

9.決賽獲首惜廚師獎之參賽者將由主辦單位聘請委員進行輔導,並代表花蓮縣參加112年全國首惜廚師惜食料理食譜甄選。

10.獲首惜廚師獎之參賽者若未能配合輔導及參賽,將取消其獲獎資格並由後續名次遞補。

(五)頒獎:

1.頒獎時間:112年7月29日(星期六)下午14:00~16:00。

2.頒獎地點:F hotel站前店。

3.頒發獎項:惜食料理食譜甄選前3名以及佳作若干名。

二、全國甄選

(一)時間:112年9月16日(星期六)。

(二)地點:醒吾科技大學。

(三)備註:甄選詳情請將依據環保署最新公告辦理。

陸、甄選內容

一、甄選主題

以吃全食(零廚餘)、吃格外、食當季、吃在地(低碳排料理)等惜食概念,規劃設計至少1道5人份惜食且美味的食譜,如表1-1。另為倡議吃在地的惜食理念,本甄選活動參賽者設計使用的所有食材,必須挑選使用臺灣在地食材。

表1-1 惜食料理食譜甄選主題

主題 內容說明 附註
全食物利用(零廚餘) 採用天然、完整,沒有加工精製過的食材,並將食材完整利用。如:將蔬菜連根帶葉一起料理運用,做到既美味又不浪費的料理。 指定食材:甘藍、花椰菜、⾧豇豆、胡瓜、胡蘿蔔、茄子、甜椒、結球白菜、碗豆等當季食材作為決賽之「指定食材」,參賽者須挑選至少2種指定食材現場烹煮及全部入菜。
即期品、格外品料理 將即期品或市場規格之外(如表皮損傷、過熟、短小或外型不佳等蔬果)但品質無虞的食材,透過料理方式,成為一道賞心悅目的餐。
食當季、吃在地(低碳排料理) 選用當季且在地食材,烹飪出一道低食物里程的低碳料理。

二、初選評分標準:如表1-2。

表1-2 惜食料理食譜組初選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占分比例 評分標準
創作理念 15% 食譜理念、內容、擺飾、說明步驟等完整程度。
低碳排 15% 在地、當季食材運用程度。
食材利用度 40% 運用適當的烹調技術充分使用食材。
創意度 20% 菜餚設計(含格外品)、材料搭配創意性
應用性 10% 食譜實際運用之可複製性、再創作性、食材普及性。

三、決賽評分標準:如表1-3。

表1-3 惜食料理食譜組決賽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占分比例 評分標準
材料準備及衛生 15% 料理人基本素養,包含工作區域與食材處理之清潔、食物的切割浪費程度。
食材利用度 30% 運用適當的烹調技術充分使用食材。
創意及創新 20% 菜餚設計、材料搭配創新性。
菜餚美味程度 20% 比賽成品在食用後呈現最佳風味及平衡。
設計擺飾與說菜 15% 作品的設計構思、惜食理念及呈現型態,並考驗廚師理念傳達的口語能力。
★加分項 食材使用前、後秤重計算食材使用率,由最終食材使用率最高之1-4名,分別於本項目給予加分(第1-4名分別加2、1.5、1、0.5分),如食材使用率(計算至小數點後2位)相同,加分以4名為原則。

柒、花蓮縣地方甄選績優獎項及獎勵

花蓮縣地方甄選績優獎項及獎勵,如表1-4。如參賽作品未達評選小組之評定標準,獎項得從缺。

表1-4 惜食料理食譜獎勵

獎項 名額 獎勵
首惜廚師獎 1名 獎狀及新台幣壹萬貳仟元等值禮券
惜食達人獎 1名 獎狀及新台幣伍仟元等值禮券
惜食職人獎 1名 獎狀及新台幣參仟元等值禮券
佳作 若干名 獎狀及精美禮品

捌、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報名後,即表示同意遵守本活動所有規則、注意事項及內容規範,如有違反前述任一內容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

二、參賽者決賽當天須出示有貼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健保卡或護照)供主辦單位驗證與報名人員是否相符,除因突發或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可臨時替換參賽者。

三、參賽者保證所有提供之個人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得獎資格,且如有致生損害於主/承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主/承辦單位對於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四、參賽者須遵守主辦單位的一切安排。如有違反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及其所獲獎項。

五、所有參賽者,須參加頒獎典禮。除特殊原因外,不在頒獎現場且未提前告知的獲獎隊伍將以自動放棄獎項處理。

六、獲奬者同意將本活動所撰寫之食譜內容之著作財產權,無償授權與主辦單位及經主辦單位授權之人(單位)使用,並配合主辦單位邀請,參與後續惜食環境教育相關推廣工作。

七、參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且無發生侵害第三人著作權利之情事;如有抄襲侵權、或其他違反法令等情形發生,除取消入選資格、追回獎項外,參賽者應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八、本活動主辦單位將全程錄影,所有相關彩排及比賽的過程,在參賽者簽署「作品授權書及肖像權授權同意書」後,將有可能被運用在主辦單位製作多媒體相關宣傳文宣,參賽者不得異議。

九、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得對參賽者及其作品得為拍照、錄影。參賽者個人簡介與個人照,亦同意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包括製作平面刊物、拍攝影像、新聞稿及網站刊登等)。

十、依據所得稅法規定,將開立年度扣繳憑單予本活動獎項得獎者,均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由主辦單位代扣應繳稅額後給付,得獎者領獎時需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護照或居留證影本(團體創作得獎者,請依報名表填寫主要創作者交付),以便日後扣繳憑單之寄送作業;如得獎者不接受開立扣繳憑單,或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相關手續者,視同放棄得獎權利(依所得稅法規定,本國國人機會中獎之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1,000元,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獎品價值總額超過新臺幣20,010元,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須就中獎所得扣繳10%稅額;外籍人士不論金額,均須依中國民國稅法扣繳20%稅額。)。獲奬作品如為共同創作者,應由共同得獎者自行決定獎勵分配。

十一、所有參賽作品及相關資料恕不退件,承辦單位留存備查1年後得進行資料封存或其他相關活動推廣使用。

十二、依據民法規定參賽者已滿18歲或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有權參加本活動並領取獎項。若參賽者未滿18歲,主辦單位有權要求參賽者提供法定代理人書面同意之相關資料。

十三、主辦單位擁有對本活動規則的最終解釋權,並有權修正、更改或刪除相關規定之權利。

十四、如有未盡善之處,主辦單位保留最終修訂及解釋之權利。

玖、聯絡窗口

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楊文成業務專員,(03)823-4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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