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苗栗縣體育會理事長盃全國跆拳道錦標賽

113年度苗栗縣體育會理事長盃全國跆拳道錦標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4-08-13

主辦單位: 苗栗縣體育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872-0780分機1

主辦單位Email:info.tpetkd@gmail.com

一、 目 的:

為提倡本縣青少年跆拳道體育運動風氣與水準,並培養其正當休閒運動,藉以此活動聯絡全國同好、夥伴切磋武藝,促進情感及體育文化交流,並達成全民運動之目的;同時將為苗栗縣選出『113 年全國青少年【青年】跆拳道錦標賽』之苗栗縣代表隊選手,期望選手能為苗栗縣爭取最高榮譽,並以此為最終目標。

二、 依 據:

1.本會年度工作計畫實施辦理。

2.苗栗縣政府:府教體字第1130038054號 函核准辦理。

三、 指導單位:

苗栗縣政府、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

四、 主辦單位:

苗栗縣體育會

五、 承辦單位:

苗栗縣體育會跆拳道委員會。

六、 協辦單位:

苗栗縣議員 羅貴星 服務處、苗栗縣西湖鄉公所、苗栗縣西湖鄉代表會、苗栗縣立公館國中、苗栗縣立文林國中、苗栗縣立銅鑼國小、苗栗山城跆拳道訓練站。

七、 贊助單位:

八、 活動日期時間:

113年 08 月 25 日(星期日),一天。

聯絡人:

許志嘉 總幹事 電話:0931-571809

傳真:037-985768

潘香如 競賽組長 電話:0923-766022

電子信箱:

許志嘉 總幹事 chia.j6687@yahoo.com.tw

潘香如 競賽組長 kate010kimo@gmail.com

九、 活動地點:

苗栗縣西湖鄉立體育館 (苗栗縣西湖鄉金獅村24號之9)。

十、 參加對象:

以全國各縣市各級學校學生擁有跆拳道級、段證者皆可報名組隊參加;青少年組及青年組為本縣『113年全國青少年【青年】跆拳道錦標賽』代表隊選拔組,故不對外開放報名參賽;本縣選手欲參加113年全國青少年【青年】跆拳道錦標賽之苗栗縣代表隊選拔賽,需符合相關之條件與資格。

十一、活動內容:

對打項目/品勢項目/競速踢擊項目

{一}對打項目:

(1)國小對打:傳統護具,共分四組

1.國小女子色帶組:限八至一級,並持有各縣市跆拳道委員會級證之選手。

2.國小女子黑帶組:限一段以上,並持有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段證之選手。

3.國小男子色帶組:限八至一級,並持有各縣市跆拳道委員會級證之選手。

4.國小男子黑帶組:限一段以上,並持有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段證之選手。

5.國小組體重量級如下表:

國小女子黑帶(色帶)組 國小男子黑帶(色帶)組
23公斤級 23公斤以下 23公斤級 23公斤以下
25公斤級 23.2-25.1公斤 25公斤級 23.2-25.1公斤
27公斤級 25.2-27.1公斤 27公斤級 25.2-27.1公斤
29公斤級 27.2-29.1公斤 29公斤級 27.2-29.1公斤
31公斤級 29.2-31.1公斤 31公斤級 29.2-31.1公斤
34公斤級 31.2-34.1公斤 34公斤級 31.2-34.1公斤
37公斤級 34.2-37.1公斤 37公斤級 34.2-37.1公斤
40公斤級 37.2-40.1公斤 40公斤級 37.2-40.1公斤
43公斤級 40.2-43.1公斤 44公斤級 40.2-44.1公斤
46公斤級 43.2-46.1公斤 48公斤級 44.2-48.1公斤
50公斤級 46.2-50.1公斤 53公斤級 48.2-53.1公斤
54公斤級 50.2-54.1公斤 58公斤級 53.2-58.1公斤
64公斤級 54.1-64.09公斤 68公斤級 58.1-68.09公斤
64公斤以上級 64公斤以上 68公斤以上級 68公斤以上

(2)國中對打:(黑帶組-大道 Gun2電子護具、色帶組-傳統護具),共分四組

1.國中女子色帶組:限八至一級,並持有各縣市跆拳道委員會級證之選手。

2.國中女子黑帶組:限黑帶一段以上,並持有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段證之 選手。

3.國中男子色帶組:限八至一級,並持有各縣市跆拳道委員會級證之選手。

4.國中男子黑帶組:限黑帶一段以上,並持有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段證之 選手。

5.國中組體重量級如下表:

國中女子黑帶(色帶)組 國中男子黑帶(色帶)組
42公斤以下級 42.09公斤以下 45公斤以下級 45.09公斤以下
44公斤級 42.1-44.09公斤 48公斤級 45.1-48.09公斤
46公斤級 44.1-46.09公斤 51公斤級 48.1-51.09公斤
49公斤級 46.1-49.09公斤 55公斤級 51.1-55.09公斤
52公斤級 49.1-52.09公斤 59公斤級 55.1-59.09公斤
55公斤級 52.1-55.09公斤 63公斤級 59.1-63.09公斤
59公斤級 55.1-59.09公斤 68公斤級 63.1-68.09公斤
63公斤級 59.1-63.09公斤 73公斤級 68.1-73.09公斤
68公斤級 63.1-68.09公斤 78公斤級 73.1-78.09公斤
68公斤以上級 68.1公斤以上 78公斤以上級 78.1公斤以上

1.青少年女子選拔組:限設籍本縣,或就讀本縣學校,且符合選拔條件之 青少年女子,並持有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黑帶段證 之選手。

2.青少年男子選拔組:限設籍本縣,或就讀本縣學校,且符合選拔條件之 青少年男子,並持有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黑帶段證 之選手。

3.青少年選拔組體重量級如下表:

青少年女子選拔組 青少年男子選拔組
42公斤以下級 42.09公斤以下 45公斤以下級 45.09公斤以下
44公斤級 42.1-44.09公斤 48公斤級 45.1-48.09公斤
46公斤級 44.1-46.09公斤 51公斤級 48.1-51.09公斤
49公斤級 46.1-49.09公斤 55公斤級 51.1-55.09公斤
52公斤級 49.1-52.09公斤 59公斤級 55.1-59.09公斤
55公斤級 52.1-55.09公斤 63公斤級 59.1-63.09公斤
59公斤級 55.1-59.09公斤 68公斤級 63.1-68.09公斤
63公斤級 59.1-63.09公斤 73公斤級 68.1-73.09公斤
68公斤級 63.1-68.09公斤 78公斤級 73.1-78.09公斤
68公斤以上級 68.1公斤以上 78公斤以上級 78.1公斤以上

備註:

一、 青少年選拔組【男、女子組共計20個量級】之比賽第一名選手當選為113年 全國青少年跆拳道錦標賽-青少年組苗栗縣代表隊,如第一名之選手無意願參 加113年全國青少年跆拳道錦標賽-青少年組,則由第二名選手遞補(以此類 推),並於現場簽立同意放棄苗栗縣代表隊之代表權同意書。

二、 遇量級選手不足時,各單位教練可逕向苗栗縣跆拳道委員會教練團提出申請 遞補代表隊之名額,但須符合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競賽規程規定辦法,戶籍 或學籍需在本縣(市)。

三、 選拔資格:

1.設籍於苗栗縣或學籍於苗栗縣學校之選手。

2.具有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一段以上資格者。

3.青少年組年齡限定:民國98年09月01日至101年08月31日止出生之選 手。四、當選準備資料:敬請各單位選手準備如下之資料,如當天入選的選手務必將 資料繳交齊全。

1.國內小段証影本1張

2.一吋相片(電子檔)

3.選拔同書書(過磅時務必繳交給過磅裁判)

4.比賽切結書(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之競賽切結書)

5.選手之戶籍謄本(需近一個月內申請之)

(4)青年對打選拔組:(黑帶組大道 Gun2電子護具),共分兩組

1.青年女子選拔組:限設籍本縣,或就讀本縣學校,且符合選拔條件之青年 女子,並持有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黑帶段證之選手。

2.青年男子選拔組:限設籍本縣,或就讀本縣學校,且符合選拔條件之青年 男子,並持有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黑帶段證之選手。

3.青年組體重量級如下表:

青年女子選拔組 青年男子選拔組
46公斤級 46公斤以下 54公斤級 54公斤以下
49公斤級 46.1-49公斤級 58公斤級 54.1-58公斤級
53公斤級 49.1-53公斤級 63公斤級 58.1-63公斤級
57公斤級 53.1-57公斤級 68公斤級 63.1-68公斤級
62公斤級 57.1-62公斤級 74公斤級 68.1-74公斤級
67公斤級 62.1-67公斤級 80公斤級 74.1-80公斤級
73公斤級 67.1-73公斤級 87公斤級 80.1-87公斤級
73公斤以上級 73.1公斤以上 87公斤以上級 87.1公斤以上

備註:

一、 青年選拔組【男、女子組共計16個量級】之比賽第一名選手當選為113年全國 青少年跆拳道錦標賽-青年組苗栗縣代表隊,如第一名之選手無意願參加113 年全國青少年-青年組比賽,則由第二名選手遞補(以此類推),並於現場簽立 同意放棄苗栗縣代表隊之代表權同意書。

二、 遇量級選手不足時,各單位教練可逕向苗栗縣體育會跆拳道委員會提出申請 遞補代表隊之名額,但需符合113年全國青少年-青年組競賽規程規定辦法申 請。

三、 選拔資格:

1.設籍於苗栗縣或學籍於苗栗縣學校之選手。

2.具有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一段以上資格者。

3.青年年齡限定:民國95年09月01日至98年08月31日止出生之選手。

四、 當選準備資料:請當天入選代表隊選手,務必將資料繳交齊全。

1.國內小段証影本1張

2.一吋相片(電子檔)

3.選拔同書書(過磅時務必繳交給過磅裁判)

4.比賽切結書(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之競賽切結書)

5.選手之戶籍謄本(需近一個月內申請之)

(5)競賽方式:採單淘汰方式,並以世界跆拳道聯盟(World Taekwondo) 2022 年最新頒佈(每場以回合三戰兩勝制)之最新競賽規則實施。

{二}品勢項目:

(依全國協會113年全國青少年之競賽規程規定:各選拔組限 1段以上,參賽選手最多可報名參加2項組別,並符合選拔年 齡及條件方可報名)

(1)個人賽品勢:(單人品勢)

(A)組別區分:

1.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一、二年級學生)

2.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三、四年級學生)

3.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學生)

4.國中組

5.社會組(高中職、大專院校、社會人士)

6.全國青少年、青年選拔組

(B)各組比賽品勢:

1.黄帶組(指定品勢:太極一章、太極一章)

2.藍帯組(指定品勢:太極二章、太極三場)

3.紅帶組(指定品勢:太極四章、太極五章)

4.紅黑組(指定品勢:太極六章、太極七章)

5.一段組(指定品勢:太極七章、太極八章)

6.二段組(指定品勢:太極八章、高麗型)

7.三段組(指定品勢:高麗型、金剛型)

8.選拔組(指定品勢:選拔當日從太極四、五、六、七、八章、高麗

型、金剛型、太白等8項品勢中抽選其中2項品勢)。

(C)競賽方式:採男女生分開方式編組,各組個人以籤號順序上場,進行 品勢比賽,每組6人編排為一組別。

(D)評分方式:由主辦單位公平選聘品勢裁判,僅選拔組由五位裁判進行 評分,其他組別均由三位裁判進行評分,各組均採用品勢 電子計分器評分,以總分高低排序各組名次。

(2)配對賽品勢(雙人品勢):組隊方式以男男配 或 男女配 或 女女配均可 配對報名參賽。

(A)組別區分:

1.國小組(不分年級報名)

2.國中組

3.社會組(高中職、大專院校、社會人士)

4.全國青少年、青年選拔組(需男、女配對組隊參賽)

(B)各組比賽品勢:

1.國小組:

(1) 色帶組比賽品勢:太極一章、太極二章

(2) 黑帶組比賽品勢:太極五章、太極六章

2.國中組:

(1) 色帶組比賽品勢:太極一章、太極二章

(2) 黑帶組比賽品勢:太極七章、太極八章

3.社會組:以高中職、大專院校、社會人士組隊參賽; 比賽品勢:太極二章、太極三章

4.選拔組(指定品勢:選拔當日從太極四、五、六、七、八章、高麗 型、金剛型、太白等8項品勢中抽選其中2項品勢)。 (C)競賽方式:採男女生混合方式組隊編組,各組各隊以籤號順序上場, 進行品勢比賽。

(D)評分方式:由主辦單位公平選聘品勢裁判,僅選拔組由五位裁判進行 評分,其他組別均由三位裁判進行評分,各組均採用品勢 電子計分器評分,以總分高低排序各組名次。

(3)三人團體賽品勢:組隊方式以男生3人或女生3人、男2女1、男1女2 均可配對組隊參賽。

(A)組別區分:

1.國小組(不分年級報名)

2.國中組

3.社會組(高中職、大專院校、社會人士)

4.全國青少年、青年選拔組(需以男3名 或 女3名組隊參賽)

(B)各組指定品勢:

1.國小組

(1) 色帶組比賽品勢:太極一章、太極二章

(2) 黑帶組比賽品勢:太極五章、太極六章

2.國中組

(1) 色帶組比賽品勢:太極二章、太極三章

(2) 黑帶組比賽品勢:太極七章、太極八章

3.社會組(高中、大專、社會人士);比賽品勢:太極一章、太極二章

4.選拔組(指定品勢:選拔當日從太極四、五、六、七、八章、高麗型、金剛型、太白等8項品勢中抽選其中2項品勢)。

(C)競賽方式:採男女生混合方式組隊編組,各組各隊以籤號順序上場, 進行品勢比賽。

(D)評分方式:由主辦單位公平選聘品勢裁判,僅選拔組由五位裁判進行 評分,其他組別均由三位裁判進行評分,各組均採用品勢 電子計分器評分,以總分高低排序各組名次。

{三}競速踢擊項目:(每組以4人編制一組別)

1.組別區分:(採男、女分開編組)

(1)國小低年級【1、2年級,並以色帶區分8~5級(初級)、4~1級(中級)、黑帶

(高級)】組。

(2)國小中年級【3、4年級,並以色帶區分8~5級(初級)、4~1級(中級)、黑帶

(高級)】組。

(3)國小高年級【5、6年級,並以色帶區分8~5級(初級)、4~1級(中級)、黑帶

(高級)】組。

(4)國中【以色帶區分8~5級(初級)、4~1級(中級)、黑帶(高級)】組。

2.競賽方式

(1)國小組:競賽時間十五秒踢擊,以2回合踢擊次數累計計算,並依序排名。

(2)國中組:競賽時間二十秒踢擊,以2回合踢擊次數累計計算,並依序排名。

3.獎勵方式:錄取各組最優前一、二名(其餘則並列第三名),頒發個人獎牌及 獎狀。

十一、活動流程:

含報名日期、報名方法(以下時間、日期皆為暫訂)

{一}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13年08月13日(星期二)報名截止,屆時逾時者概不受 理,且不得於報名截止後做任何競賽相關之變更,以維公平性 與時效性。

{二}報名方式:

一律採電子網路線上報名,即日起至113年08月13日(星期二) 晚 上23:59報名截止,逾時者概不受理。

線上報名網址:

http://www.chtkd.org.tw/register/

※網路報名完畢後,可向本會競賽組再次確認。

競賽組 潘香如 教練;聯絡電話:0923-766022

{三}比賽費用:

(1)競速踢擊,報名費用:每人400元整。

(2)個人對打賽,報名費用: 大道Gun2電子護具組:每人800元整;傳統護具組:每人600元整。

(3)品勢個人賽,報名費用:每人500元整。

(4)品勢配對賽,報名費用:每隊400元整。

(5)品勢三人團體賽,報名費用:每隊600元整。

※以上報名費均未含便當及茶水

{四}領隊會議暨抽籤會議:

一、抽籤會議:由競賽組召開,抽籤當日不受理各項報名或任何資料的變更。

二、教練會議:由總幹事召開,就比賽事宜進行研討與各組的工作分配。 三、抽籤日期:113年08月15日(星期四),晚上20:00分,假苗栗山城跆拳道(銅鑼)訓練站舉行抽籤會議。

{五}報到時間與過磅:

各單位報到時間為早上07:00〜07:40 分完成報到。 一、過磅時務必繳交切結書及出示跆拳道全國協會頒發之段證/縣級證/比賽 臨時證,亦可參加過磅。

二、 缺一證件或資料者,不可參與對練過磅,並以棄權論。

三、 選拔組對打比賽採體重準值,正負誤差0.1公斤,請各單位教練注意。 四、比賽臨時證申請,限報名參加113年9月份全國晉段之選手,同時向本會 晉段組提出申請填寫比賽臨時證,如選手當日遺失比賽證件(段證/級證),請向本會競賽組提出申請。

{六}比賽流程:

一、 比賽當日早上7:00整為各單位報到至07:50整結束;08:10品勢選拔組 抽競賽品勢;08:30整開始:競速踢擊→多人團體賽→團體賽品勢→配 對賽品勢→個人賽品勢→對打賽(過磅截止時間以配對賽品勢比賽結束止)。

二、 比賽程序及場地區分以秩序冊之作息時間為標準(遇賽程變更,大會隨 時廣播)。

十二、 保 險:

由編列預算內辦理保險(只能保公共意外險)。

十三、 預期效益:

可以為提昇苗栗縣跆拳道運動人口,並提供一個公平性的比賽 ,讓俾使各學校在推展中能讓學員得到成果也達到並落實縣府 一校一運動的政策進而達到全民運動的效果。

十四、 比賽附則及注意事項

{一}執行裁判:

由本跆拳道委員會裁判組以客觀、公平方式遴選裁判(應多派 任本縣裁判學習執法,如縣內有從事教學之教練,不於應聘擔 任選拔組裁判職務)。

{二}獎勵方式:

一、 個人對打賽:各量級錄取成績最優前三名(三、四名合併為第三名) ,頒 發個人獎狀乙紙及個人獎牌一面。

二、 個人賽品勢:品勢賽依比例錄取各組最優前一、二名(其餘則並列第三名) ,選拔組則錄取最優前一、二、三名;以上頒發個人獎牌及 獎狀(選拔組則加頒當選證書)。

三、 配對賽品勢:品勢賽依比例錄取各組最優前一、二名(其餘則並列第三名),以上頒發個人獎牌及獎狀(選拔組第一名,則加頒個人當 選證書)。

四、 三人團體賽品勢:品勢賽依比例錄取各組最優前一、二名(其餘則並列第 三名),以上頒發個人獎牌及獎狀(選拔組第一名,則 加頒個人當選證書)。

五、 競速踢擊項目:錄取各組最優前一、二名(其餘則並列第三名),頒發個 人獎牌及獎狀。

六、 對打團體成績計算:如同量級報名2人以上,請各隊區分A、B…隊,以

此類推,各單位各組別需報名滿四人以上(含四人), 方可計算團體積分,團體積分採金牌7分、銀牌3分、 銅牌1分方式計算,積分最高為優勝單位,如積分相 同,以報名最(輕)量級為優勝單位,並頒發獎杯一座及獎狀一張,但選拔組均不列入團體成績。

{三}一般規定:

一、 參加對打比賽之選手一律穿著跆拳道道服,及規定之比賽使用各項跆拳 道專用護具,並依下列規定使用跆拳道專用護具,比賽採用有墊肩之護 胸、配戴紅、藍頭盔(國小組須配戴面罩)、護手套、牙套(國小色帶組可不需 配戴)、護手腳、護腳背、護檔(男性護襠/女性護陰)、電子護具需自備Daedo 電子襪,缺一比賽護具或不符規定者,不予上場比賽。

二、 上場比賽須憑各縣市跆拳道委員會之級證 / 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段證正 本 / 大會比賽臨時證,擇其一上場比賽即可。

三、 比賽選手檢錄後等候上場比賽,若經三次唱名不到者,視同棄權。

四、 如遇賽程緊湊時,由大會裁判長召開臨時會議,修改調整比賽之時間與 其他規定。

{四}競賽申訴:

一、大會設仲裁委員會,負責審理裁判競賽申訴案件。

二、比賽中如有疑義,得使用大會規定之申請書,提出抗議之教練須經領隊 同意提交申訴書,同意繳交申訴金新台幣3000元整。

三、對運動員資格之申訴應於比賽前20分鐘,檢附申訴書向大會仲裁委員會 提出;如發現冒名頂替或降級、越級,應向該場地審判長報告,再向裁 判長提出,經查證屬實得以取消其個人及其所屬單位成績與本會禁賽之 處分(禁賽處分,由本會召開教練團會議,待討論後公佈處分結果)。

十五、 開、閉幕典禮:

{一}比賽當日9:50運動員集合→10:00開幕典禮,請各單位著整齊服裝,並 發揮團隊精神,聽令指揮對正。

{二}下午17:30分閉幕典禮,請各單位發揮運動精神,全員參加。

{三}頒獎時,選手請著跆拳道服並行{鞠躬禮}受獎,如單位榮獲團體獎項由各 單位領隊教師或教練上台頒獎(切勿請學生上台頒獎)。

十六、 競賽規則:

依據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最新規則辦理。

十七、 本辦法如有未盡週延事宜,得隨時由大會召開會議修定之。

十八、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疫期間請隨時至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 https://www.cdc.gov.tw)之嚴重特殊 傳染性肺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查詢相關資訊,請配合相關政策並落實 相關措施。

十九、 本賽事期間遭遇不當性騷擾申訴管道:

電 話:(02)2872-0780~1

傳 真:02-2873-2246

電子信箱: info.tpetkd@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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