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第三屆礁溪詞曲創作徵選
壹、活動主旨
溫泉,是礁溪最具價值的寶藏,礁溪溫泉為台灣唯一的平地溫泉,泉質色清無味,素有「美人湯」的封號。隨著溫泉資源的開發,以溫泉養殖的鱉、觀賞魚及溫泉四寶等,成為礁溪值得驕傲的鄉土特產。除了溫泉,礁溪更擁有瀑布、山間湖泊、河川、步道等景觀資源,更有歷史人文與傳統文化的傳承。歡迎國內、外喜好詞曲創作的青年朋友,透過音符及文字的表達,呈現礁溪優美的山光水色及人文風情,唱出礁溪的旅遊故事。
貳、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礁溪鄉公所、礁溪鄉民代表會、宜蘭縣礁溪鄉湯仔城溫泉產業暨觀光發展協會。
二、 協辦單位:藝境絲竹、宜蘭縣溫泉產業發展協會、宜蘭縣旅館商業同業公會、宜蘭縣礁溪鄉二龍文化觀光產業發展協會。
參、活動對象:
一、 社會組:凡喜好詞曲創作者均可參加。
二、 學生組:限在學學生,包含高中職、大專院校及研究所在學學生(繳交報名表時,須附上團隊成員之學生證清晰正、反面影印本或圖檔)。
肆、徵件與活動時間
一、 徵稿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06年9月1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 得獎公布:得獎作品及名單預計民國106年10月2日(星期一)公布於礁溪鄉觀光旅遊網( http://www.jiaoxi-tourism.tw/ ),得獎者另以電話及電子郵件通知。
三、 頒獎暨發表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預訂106年10月辦理。
伍、報名方式
一、 一律採郵寄報名方式,並使用報名專用信封(附件5),將繳交資料寄送至主辦單位。
二、 報名注意事項
(一) 個人或組隊報名參加皆可。
(二) 所有投稿作品皆不退稿,請自行保留底稿。
(三) 參與活動之所有人皆須親筆簽署切結聲明暨授權同意書(附件2)。
(四) 因光碟於郵寄過程中容易受損,請以硬板或保護匣保護後再寄出,如遇無法讀取作品,得請參賽者於期限內補寄作品,逾期以棄權論。
三、 活動聯絡人:
沈小姐 聯絡電話:(03)987-1291#13
E-mail:yenlingshen@mail.e-land.gov.tw
陸、格式規範說明
一、 作品內容:以下二擇一
(一) 與礁溪文化資產(例如:歷史、古蹟、宗教、民俗、傳統藝術及慶典活動等)有關(參考附件4,須占作品一半以上),請自訂曲名。
(二) 以林煥彰之新詩<礁溪公園之戀>或<礁溪․最後一站>(附件3)為基礎進行創作,歌詞須包含此2首新詩之一半以上詩句,請自訂曲名;或為詩作譜曲。
二、 參選作品應同時包含詞曲創作。
三、 參選作品須以人聲歌唱方式呈現(不限獨唱、重唱或合唱),並得輔以樂器伴奏。
四、 繳交資料格式:相關文字稿以A4(21cm×29.7cm)紙張印製。
(一) 報名表1份(附件1)。
(二) 五線譜或簡譜(含歌詞)3份。
(三) 資料光碟1份,內含:
- 歌曲作品2式:一律以mp3格式繳交,檔案名稱請以「歌名-時間」(例如:礁溪做好天-4分15秒)標示,儲存於光碟片中。
- (1) 完整歌曲。
- (2) 卡拉伴唱帶。
- 五線譜或簡譜(含歌詞)電子檔。
- 報名表電子檔。
(四) 切結聲明暨授權同意書(附件2)。
(五) 學生證(若報名學生組,團隊成員皆須檢附)。
五、 作品時間:至多5分鐘。
六、 作品語言:以國、台、英、日為主,皆須有中文歌詞。
七、 未符合作品規格者不納入評選,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
柒、評選方式與原則
一、 由主辦單位邀請具文學素養以及詞曲創作專長的專業人士進行評審。
二、 評分標準分為二項。
評分項目 | 評分比例 | 備註 |
歌詞意境 | 35% | 創意、文字美感、意境。 |
旋律表現 | 35% | 創意、聆聽度、記憶度。 |
作品詮釋 | 30% | 詞曲呼應、整體意境。 |
捌、獎勵辦法
一、 分組錄取,獎項如下表。
獎項 | 社會組 | 學生組 |
金獎(1名) | 新台幣50,000元 | 新台幣20,000元 |
銀獎(1名) | 新台幣30,000元 | 新台幣15,000元 |
銅獎(1名) | 新台幣20,000元 | 新台幣10,000元 |
佳作(5名) | 新台幣10,000元 | 新台幣5,000元 |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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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其他注意事項
一、 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如經發現抄襲或違反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時,如查屬實,參與者須負一切法律責任;投稿作品應未在任何一地以任何媒體形式發表,在其他單位已獲其它獎項者,不得重複參選,凡經發現,取消參選資格,如已領獎,則追回獎品及獎狀,該獎項則從缺。
二、 主辦單位得參考得獎作品收錄為專輯,並保有刪除、修飾權及刊登之權利,惟不另致酬。
三、 凡得獎之作品,參賽者須無異議簽署授權同意書,並同意於收錄專輯中使用,否則視同棄權。
四、 獲獎者應配合參加主辦單位所舉辦2017礁溪溫泉季及其他宣傳推廣活動。
五、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獎品金額超過新臺幣2萬元者,得獎者需負擔10%之稅金,獎品不得折抵現金;得獎獎品金額超過新臺幣1千元(含)者,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
六、 該活動涉及獎品發給,將以報名表中主要聯絡人為獎品之納稅義務人。
七、 得獎之作品如為共同創作者,獎品由所有得獎者自行決定獎項分配。
八、 如有未盡事宜,將另行公告於礁溪鄉觀光旅遊網( http://www.jiaoxi-tourism.tw/ ),主辦單位擁有活動舉辦、修改及得獎與否的權利。
相關連結:
- 2017第三屆礁溪詞曲創作暨音樂MV徵選
- 2017第三屆礁溪詞曲創作徵選 (DOC)
- 2017第三屆礁溪詞曲創作徵選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