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觀音佛祖~蘆竹創藝文化祭攝影作品徵選
一、【活動宗旨】
透過記錄賽神豬為祭典重要民俗活動,為擴大民眾參與祭典活動,並配合環保精神保存廟宇文化與壯麗建築,展現宗教人文關懷與生活美學的多元面貌。特辦理「蘆竹創藝文化祭」作品徵選活動,期待以具趣味性、環保及藝術創作方式,推廣謝神祈福信仰之精神及價值。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
承辦單位:桃園市蘆竹區農會
協辦單位:蘆竹區公所
三、【參加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可報名參加,參賽者未滿20歲者,需有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每位參賽作品限3張,且前3名每人限得一獎。
四、【收件地址、時間及內容】
即日起至106年5月12止。(戳為憑。親自送件者以本會收件章戳為憑)。
收件內容:
- 參選作品沖洗成8*10吋(20.3*25.4cm)或8*12吋之光面彩色照片並黏貼於A4(約293*210mm)黑色裱版。
- 作品原始電子檔光碟。
- 報名表及作品授權同意書。(請黏貼於裱版背面)
五、【展覽時間】
106年5月17至5月22日。
六、【活動辦法】
徵選主題:以竹林山寺為拍攝主題,除了竹林山寺的建築美學之外,亦可由觀音佛祖文化祭、法會、祭典儀禮、藝陣表演、民俗信仰等不同面向著手。
七、【評審方式】
徵選之作品由本會聘請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辦理作品評審。
- 主題內容:40%(作品主題銓釋能力)
- 創意構思:25%(構圖、技巧、光線、取景等)
- 攝影技巧:25%(具新創、啟發、實驗表現者)
- 創作理念:10% (參賽作品的說明文字描述程度評分)
八、【奬勵方式及注意事項】
- 獎項如下:
- 第1名獎金18,000元計1名,
- 第2名獎金10,000元計2名,
- 第3名獎金5,000元計3名,
- 佳作獎金2,000元計10名(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 作品屬本會所有,入選作品創作者需簽署授權同意書,由本會進行作品運用,如有違反著作權法及其他法律相關規定者,將取消資格及獎金。
- 所有審查資料及平面設計作品恕不退件,請自行備份留存。
得獎:106年5月16日於蘆竹區農會網站公佈得獎者,並通知頒獎表揚。
得獎作品於106年5月17至5月22日於本會展出。
九、【收件相關規定】
作品規格:參選作品沖洗成8*10吋(20.3*25.4cm)或光面相紙8×12吋彩色或黑白照片(無需繳交底片)。傳統或數位相機之作品皆可參賽,數位攝影作品請以1,000萬畫素以上之相機拍攝,規格為JPG或TIFF檔,照片背面貼妥報名名條(名條格式請詳見簡章附件或於蘆竹區農會官網下載),並請註明為傳統或數位相機拍攝。作品不得裝裱、加色、格放或電腦合成,連作不收,且需為未曾公開發表、參賽之作品。凡得獎作品,一般相機須交付135底片、數位相機須交付原始數位圖檔。前3名得獎者須另繳交放大16×20吋的得獎作品(請於本指定時間內繳交)以利展出,得獎作品由本會永久留存。
十、【相關資訊公告】將公告於蘆竹區農會網頁最新消息
十一附 則:
(1)本活動得獎人為著作人,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得獎人並授權本會使用該著作,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本會有在任何地點、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得獎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不須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2)請詳填攝影比賽名條,並貼於每一作品背面右下角,才算完成活動報名手續。
(3)參加本活動一經評審入選者,不得自行放棄且視為同意遵循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
(4)繳交作品時,須附上個人身份證影本一份,且繳交作品以一次為限,恕不受理分次送件。
(5)本實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本會議修改公布之。
(6)依財政部規定,得獎獎金代扣繳10%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