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藝文紓困」線上劇場及表演藝術升級徵件
一、 目的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對藝文產業之影響,鼓勵本市演藝團隊多元藝術創作,強化臺中表演藝術實力,臺中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 邀請臺中市立案演藝團隊從事各項表演藝術創作或成果產出,擴展團隊數位能力及線上觀眾群,累積本市藝文能量。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三、申請資格
(一)在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登記立案,從事音樂、舞蹈、傳統戲曲、現代戲劇、民俗技藝及其他綜合類之演藝團體。
(二)每一提案單位每項計畫以申請1案為原則。
四、計畫類別
(一)線上劇場計畫:
1.徵選團隊彩排或演出之剪輯影片於本局網路平台露出,呈現演藝精華,內容可包含演藝故事、表演大驚奇、演藝知識分享或新奇創作等不同單元。剪輯影片總長度至少20分鐘。
2.影片原始解析度至少720P,建議長寬比為16:9,格式需為MPEG-4、MP4、MOV或HEVC等youtube所支援影片格式。(詳情可至YouTube說明查詢)
(二)表演藝術升級計畫:可以提送與演出相關計畫內容,包括樂譜創作、劇本編寫、舞碼創作、技藝傳承、教案研發、講座課程、研習課程、出版或攝錄影之執行計畫,為新作、重製、改作或傳承紀錄等成果產出。
五、期程:
(一)受理提案:自即日起至109年4月27日(一)17時30分止
1.將提案計畫書一式8份及相關文件裝於信封或包裹內,於外封上標註:臺中市政府文化局「2020藝文紓困」線上劇場及表演藝術升級徵件計畫。
2.請於109年4月27日(一)17時30分前親送或寄送至:「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科」,地址:40701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8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5413關小姐,以送達時間為主。
(二)公布審查結果:109年5月底前。
(三)決標單位檢送修正計畫及簽訂契約書(或提送報價單):109年6月15日(一)前。
(四)計畫執行期程:自發函通知日起至109年10月31日(六)止。
(五)決標單位提送計畫成果:109年11月16日(一)前送達本局。
(六)辦理核銷結案:預計於110年1月8日(五)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