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文化盃音樂大賽

2023文化盃音樂大賽

報名時間: 2023-05-01 ~ 2023-05-14

主辦單位: 蕭邦國際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台灣獨奏家交響樂團

主辦單位電話: 07-223-7263

主辦單位Email:2023@taiwanmusic.org

主旨:

推廣音樂教育,導正學習態度,提供表演舞台,發掘音樂人才。

指導:

文化盃音樂大賽協會

主辦: 蕭邦國際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台灣獨奏家交響樂團

協辦:臺南市政府文化局、高雄市政府文化局、臺南市青少年暨市民管弦樂團

贊助:雙燕樂器、Majestic、豪聲樂器、KOROGI、Pearl

參加對象:

凡喜愛音樂之學生及社會人士,不限國籍,皆可自由報名參加。不限定比賽地區、項目;參賽者亦可同時報名不同地區之比賽。

重要日程:

  • 5 月 1 日:網路報名開始
  • 5 月 14 日:網路報名截止
  • 5 月 21 日:資料更改最後期限,相關辦法請參閱「報名注意事項」(1)
  • 5 月 25 日:賽程公告
  • 5 月 31 日:全額退費最後申請期限
  • 6 月 14 日:自行下載比賽通知單

各區比賽時間地點:

臺北文化盃 7月10~28日 新北市蘆洲功學社音樂廳
7/10~14鋼琴、聲樂;7/17~22弦樂;7/24~28管樂、打擊、豎琴、室內樂
新竹文化盃 7月24日~30日 新竹市竹科管理局尼尼生活館禮堂
7/24~25管樂;7/26~28弦樂、室內樂;7/29~30鋼琴
臺中文化盃 7月31日~8月6日 臺中教育大學英才校區 寶成演藝廳
7/31~8/2鋼琴、打擊、聲樂;8/3~5弦樂;8/5~6管樂
雲嘉南文化盃 8月1日~8月6日 臺南市台江文化中心台江劇場
8/1~2管樂、8/2~4弦樂、8/5~6鋼琴
高雄文化盃 7月13~19 高雄市岡山文化中心演藝廳
7/13~14弦樂;7/15~17打擊、管樂、聲樂、室內樂;7/ 17~19鋼琴

報名費:

個人組 3,000 元、鋼琴四手聯彈 4,000 元、室內樂重奏(唱)組 6,000 元

報名辦法:

1. 一律採網路報名:請至大會網站 www.taiwanmusic.org進入報名系統後依指示輸入相關報名資料,並選擇繳費方式;繳費完畢後才算完成報名手續。

2. 繳費後因故欲取消報名者,請依簡章「退費辦法」之規定於指定期限內申請退費,逾期恕不受理,亦不得請求轉讓他人使用、轉區或延後比賽。

報名注意事項:

1. 報名時應審慎輸入各項資料,參賽者務必確認自選曲完整曲名、演奏樂章、作品編號、作曲者、編曲者等資料填寫是否正確。報名資料上傳後,即無法於線上自行更改;資料如需更改,須於 5 月 21 日前以信函、e-mail 或傳真等書面方式送達大會辦公室,並獲大會回函確認後,才算完成更改手續。

2. 參賽組別以 111 學年度之學籍(即報名時之就讀年級,外國學校亦同)為報名基準,不得越級或降級報名。

3. 比賽組別及參賽資格基本規定,依據教育部 111 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執行;五專及七年一貫制大學一、二、三年級之學生應報名高中組;就讀大專院校(不含社區大學、空中大學)之學生及研究生(含碩博士生)應報名大專組;因故休學者得經大會同意後,比照同等學歷報名參賽。

4. 音樂班學生無論主修樂器是否與比賽項目有關,均須報名音樂班組。非音樂班學生可自由選擇報名音樂班組,唯賽程公告後不得請求更改回非音樂班組。組別報名錯誤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恕不受理更改組別。

5. 未設學前組之比賽項目,未達規定學齡之參賽者可報名國小低年級組參賽。

6. 2021、2022 連續兩年參加本會比賽第一名者(需為同一項目,但可以為不同組別、不同地區)可越級報名參加同一項目比賽,不限級數。(請於報名表備註欄註明得獎年度、參賽地區、項目、組別)

7. 本比賽採誠信原則,報名時不需繳驗任何證明及照片,參賽者可自由選擇任一個或多個地區報名參賽,唯報名資格不符或資料填報不實,經查證屬實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事後發現者,將發函通知就讀學校,取消得獎資格及獎項。

比賽規定及注意事項:

1. 比賽出場次序一律由大會電腦抽籤,參賽選手不得異議。

2. 參賽者應自行前往大會網站 www.taiwanmusic.org查詢賽程、場地及其它比賽相關訊息。

3. 各組均直接辦理決賽,演奏自選曲一首,參賽者可自行決定是否反覆演奏。演奏時間:個人組及鋼琴四手聯彈以 4 分鐘為限;聲樂、室內樂、重唱組以 6 分鐘為限。

4. 比賽時應按照報名曲目背譜演奏*,如需伴奏請自備,曲目不符或視譜者各扣總平均成績 2 分。

*小鼓獨奏、鋼琴四手聯彈、室內樂及重唱組可視譜演奏。

5. 參賽者請於各組開賽前 15 分鐘至大會報到處完成報到手續。參賽者需依比賽秩序冊之出場次序依序出賽,如有突發狀況,參賽者仍應於該組比賽結束前抵達會場,並經大會同意安排於最後順序出場比賽;唯該組若已比賽結束,僅能由大會另行安排表演演出,評審不予評分。大會保留更動各場次賽程時間及調整參賽者出場序的權利,參賽者不得異議。

6. 比賽會場開放參賽者自行錄音、錄影,大會恕不提供相關設備與資料。會場內請勿以閃光燈攝影,以免干擾參賽者演出。

7. 大會僅提供鋼琴、打擊比賽所需之馬林巴及一般演奏用椅,其它演奏或伴奏所需之樂器或輔助器材請參賽者自行準備。

評審與成績:

1. 評審之評分為比賽之最終結果,任何人不得提出異議。

2. 單場參賽人數 30 人以上者聘請評審 7 人,20~29 人者聘請評審 5 人,20 人以下者聘請評審 3 人。評分方式:評審 7 位,採去頭去尾中間平均法;評審 6 位時,將採出席評審委員之總平均分數做為第 7 位評審委員之評分,再依中間分數平均法計算。評審 5 位(含)以下時採全部分數平均法。

3. 比賽成績於該組比賽結束後立即現場公布,並於賽後公布於大會網站。

4. 獎狀及評語表請於成績公告時至報到處現場領取,大會恕不負保管責任。獎狀無法現場領取者,可填寫回郵信封並繳交掛號郵資 65 元(或自備郵局便利袋 bag1),賽後由大會代為郵寄至指定地點。

獎勵辦法:

1. 每組比賽人數以不超過 40 人為原則,同組報名人數若超過 40 人,大會將依報名編號先後順序交錯分組比賽,分別敘獎。

2. 參賽者成績達到獎勵標準者,一律按其等第予以獎勵;並視各該組參賽人數之多寡及其等第,決定評列名次之人數。參賽人數 1~2 人者取 1 名評列名次;3~4 人者取 2 名;5~6 人者取 3 名;7~8 人者取 4 名;9 人以上時,均評列 5 名。評列前三名者另頒發獎盃乙座。第一名成績需達甲等以上,否則從缺。

3. 評等標準:成績 90 分以上者為「特優」;85 分以上未滿 90 分者為「優等」;80 分以上未滿 85 分者為「甲等」;評分未滿 80 分者,概不錄取。

4. 得獎者之指導老師(可以為個人或音樂教室)由大會頒發指導證明乙張,指導老師以一名為限。

5. 全區比賽優勝名冊將於 9 月 1 日統一公告於大會網站,並造冊個別郵寄通知參賽者就讀學校,請學校公開表揚。

退費辦法:

1. 報名後因故無法參賽者,得於 112 年 5 月 31 日前以信函、e-mail 或傳真等書面方式,檢附報名資料(參賽者姓名、報名地區項目組別)、退款銀行名稱及帳號申請退費,大會將全額退費。

2. 112 年 6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申請退出比賽者者,大會將收取手續費 1,000 元,餘額退還參賽者。

3. 112 年 7 月 1 日起不再受理退費申請,但有下列情況者例外:

  • 比賽資格經審查不合格者。
  • 參賽者本人發生重大傷病或直系親屬因故傷亡時。
  • 因遇颱風、地震、豪雨、疫情等不可抗拒之天災時。
  • 因交通中斷或搭乘之公共交通工具因故停駛或遲延三十五分鐘以上,致無法參加比賽。
  • 因兵役徵集或點閱(教育)召集,致無法參加比賽。

符合以上條件而無法參賽者,得檢附相關書面證明向大會申請全額退費。

4. 退費款項將由大會以匯款方式直接退還參賽者。

其它未盡事宜隨時於大會網站補充說明或請來函本會詢問。

大會聯絡處:

2023 文化盃音樂大賽籌備委員會網址: www.taiwanmusic.org

地址:802577 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 77 號 12 樓之 2 電話:(07) 223-7263 傳真:(07)226-0031 電子信箱: 2023@taiwanmusic.org

2023 各區文化盃音樂大賽比賽項目、組別、曲目:

一、鍵盤組 (全區辦理)

1.鋼琴

二、弦樂組 (全區辦理)

2.小提琴

編號 組別
□-1 學前組
□-2 國小一年級組
□-3 國小二年級組
□-4 國小三年級組
□-5 國小四年級組
□-6 國小五年級組
□-7 國小六年級組
□-8 國中組
□-9 高中組
□-10 大專組
□-11 國小三年級音樂班組
□-12 國小四年級音樂班組
□-13 國小五年級音樂班組
□-14 國小六年級音樂班組
□-15 國中音樂班組
□-16 高中音樂班組
□-17 大專音樂班組
□-18 社會組

二、弦樂組 (全區辦理)

3.中提琴、4.大提琴、5.低音大提琴、23.豎琴(僅臺北辦理)

三、木管組 (全區辦理)

6.長笛、7.雙簧管、8.單簧管、9.低音管、10.直笛、11.口琴、12.薩克斯風

四、銅管組 (全區辦理)

13.法國號、14.小號、15.長號、16.低音號、17.上低音號

五、聲樂獨唱組 (僅臺北、臺中、高雄辦理)

18.聲樂 (聲樂自選曲目以藝術歌曲、歌劇、神劇或民謠為主。)

六、打擊組 (僅臺北、臺中、高雄辦理)

19.馬林巴、24.小鼓

編號 組別
□-1 國小低年級組
□-2 國小中年級組
□-3 國小高年級組
□-4 國中組
□-5 高中組
□-6 大專組
□-7 國小中年級音樂班組
□-8 國小高年級音樂班組
□-9 國中音樂班組
□-10 高中音樂班組
□-11 大專音樂班組
□-12 社會組

七、團體組 (全區辦理)

20.室內樂(限 2~6 位演奏者,不限樂器組合,所有上台成員皆需報名)

21.重唱組(限 2~6 位演唱者,不含指揮、伴奏) (僅臺北、臺中、高雄辦理)

22.鋼琴四手聯彈

室內樂比賽除鋼琴及譜架外,大會不提供其他樂器。

編號 組別
□-1 國小組
□-2 國中組
□-3 高中組
□-4 大專組
□-5 國小音樂班組
□-6 國中音樂班組
□-7 高中音樂班組
□-8 大專音樂班組
□-9 社會組

團體組報名、比賽及獎勵辦法:

1. 團體組參賽者請先自行命名「團體名稱」上網登錄報名,沒有性別、學校、區域等限制。成員中若有音樂班組學生,應報名音樂班組;不同學段混和組隊,應以該隊中之最高學段報名參賽,例如:國小與國中混和組隊,應報名「國中組」;高中音樂班組與國小組混和組隊,應報名「高中音樂班組」;社會人士與任何學生混和組隊,應報名「社會組」。

2. 室內樂項目所有上台成員均需報名,如果請專業老師伴奏者應報名「社會組」。

3. 團體組項目參賽成員臨時因故無法出賽,可替換候補人員,唯須符合原報名組隊資格,如原報名「國小組」即不得混入國小音樂班組或國中(含)以上學段之參賽者,且不得更改比賽曲目。

4. 重唱組演唱者以 2~6 人為限,可有不限身分之指揮及伴奏各一人,唯敘獎人數以 6 人為限。例:重唱國小組,演唱者有 6 位,可再加入不限身分之指揮及鋼琴伴奏各一人,唯指揮及鋼琴伴奏不得列入敘獎名單。

5. 團體組成績比照個人組評列等第及名次,參賽者頒發個人獎狀乙張,評列前三名者另頒發個人獎盃乙座。如需訂製團體獎盃,請於現場登記繳費,每座 5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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