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人本交通及教育宣導計畫.停格動畫比賽

苗栗縣人本交通及教育宣導計畫.停格動畫比賽

 總獎金: 58000

最高獎金: 3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2-09-30

主辦單位: 苗栗縣政府工務處

主辦單位Email:service@hotedu-miaoli.com.tw

比賽宗旨

辦法

依據「苗栗縣人本交通及教育宣導計畫案」實施計畫。

苗栗縣人本交通及教育宣導計畫

目的

為鼓勵學生藝術創作及創意表達,透過停格動畫方式表現學生對於人本交通精神之認識,及尊重公共通行權之表現,特舉辦停格動畫比賽,鼓勵參賽者藉由本身經驗,或本於推廣公共通行權的認知,又或是親身體驗人本交通相關設施建置的經驗,透過停格動畫的方式呈現,以活潑的表現方式落實人本交通教育向下紮根的基礎,達到全人教育之目的。

參賽對象與主題

參賽對象

苗栗縣所屬各公私立國小與國中學生。得以個人或團隊形式報名,唯每隊成員不得超過5名(含)學生、2名(含)指導老師。

活動分組

共分為國小組、國中組,每隊以參加1件為限,同一作品不受理跨組參賽。

本活動之參賽者年級區分日以111年9月1日為準,參賽者若於9月1日(含當日)以後寄出稿件,報名組別應視參賽者新學年度之年級為準。

例:王小明原為國小6年級學生,若寄件日為8月31日,視為王小明國小6年級,應報名國小組。若寄件日為9月1日,則視為王小明國中1年級,應報名國中組。

動畫主軸

設定與「人本交通」相關之主題,自由創作與公共通行權、行人安全、校園學生用路安全、行人停看聽、禮讓行人、無障礙空間等相關人本交通安全之故事。

活動時間

收件期間

即日起至民國111年9月30日(星期五)止。

獲獎公告

經評選後於民國111年10月17日公布於本活動官網。

頒獎日期

將視疫情趨於和緩,可辦理實體頒獎典禮無虞時,擇期另行公告辦理。

收件規則

報名方式

點選本頁下方的「我要報名」,前往線上報名頁填寫線上報名表及上傳作品電子檔。

影片檔名

請依參賽者所屬組別、就讀學校與參賽者姓名修改作品電子檔檔名,統一格式:作品-組別-校名-作者,例:作品-國小組-苗栗國小-王小明 李大明 陳忠明。

溫馨提醒

報名表須正確且完整填寫,並上傳作品電子檔,填寫不實資料、未依規範提供或逾期繳交者,視為資料繳交不全,不予評選。倘有未盡事宜,敬請聯繫活動小組(點選本官網的「聯絡我們」即可留言,活動小組將盡快回覆)。

稿件格式

影片規格

影片須為1280×720 以上像素的橫式影片。

時長格式

影片時長以1~3分鐘為限,檔案格式以MP4為主。

創作形式

創作素材不拘,唯所使用素材須為原創、無商業版權,且以停格方式製作動畫,每隊以一件作品為限。

評選標準

  • 主題與創意 30%
  • 動畫製作技巧及編輯能力 35%
  • 影片整體表現 25%
  • 民眾票選 10%

民眾票選

參賽作品將統一於本官網上架,進行民眾票選。

決選

將請專業評審委員進行決選。

得獎名單公布

邀請專家學者評選,根據評選結果擇優選出特優、優等、佳作及入選等作品,獲選作品將公告於本網站。

獎項說明

依據國小與國中共分二組,每一組別均各自選出各獎項得獎者,並依投稿狀況增列入選名額,獎項及內容如下:

特優

共1隊。每隊頒發獎狀乙幀及獎盃乙座,並致贈iPad平板電腦2部。指導老師頒予新台幣500元之獎金(若該隊為兩名指導老師,每人250元)。

優等

共3隊。每隊頒發獎狀乙幀及獎盃乙座,並致贈新台幣3,000元之獎金。每隊指導老師頒予新台幣500元之獎金(若該隊為兩名指導老師,每人250元)。

甲等

共5隊。每隊頒發獎狀乙幀,並致贈新台幣2,000元之獎金。每隊指導老師頒予新台幣500元之獎金(若該隊為兩名指導老師,每人250元)。

佳作

共10隊。每隊頒發獎狀乙幀,並致贈新台幣1,000元之獎金。每隊指導老師頒予新台幣500元之獎金(若該隊為兩名指導老師,每人250元)。

※獲獎名額視投稿數量及評選結果而定,得不足額錄取。

我要報名

※若為團隊報名,同一隊成員請一同填寫同一份報名表,點選上方「我要報名」進入後報名表頁面。第一位團員完整填妥報名資料後,請勿直接點選「我要報名」送出資料。須自行依據團隊人數,於同一份線上報名表單中點選「新增報名表單」,由其他隊員接續填寫,全體隊員均完整填妥後再點選送出報名表。同一團隊成員請勿分別填寫不同份報名表單。

※參賽作品以一隊一支影片為限。

授權與注意事項

1.凡參加投稿作品應具原創性,限未曾投稿、參賽、公開發表之作品,且不得有冒名頂替、請人代作等情事,一經發現則不得參賽及不予評選。已得獎作品如經發現違反參加資格,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經有關機關處罰確定者,取消其獎勵資格,並追回已發放之禮品及獎狀。

2.參選者請於報名表格上詳載個人資料,並依規定提供各項檔案,若有任何資料繳交不齊全或違反本活動規定者,視為不合格件,不予評選。

3.作品於送件同時,視為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已同意依著作權法簽署「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授權主辦單位基於非營利之教育推廣與資源分享目的擁有推廣、借閱、公布、印製、發行、重製及公開展示播放、上網等之權利,不另支付酬勞或任何費用。

4.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及其法定代理人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5.各項注意事項載明於本活動規範中,參賽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各項規範。本活動如有任何疑義,皆以主辦單位正式公告為主,主辦單位保留活動修改及變更之權利。如有違反本活動規範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請詳閱本徵選辦法,以上若有疑慮者,請自行斟酌參賽。

6.本辦法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保留修訂之權利與最終裁決權,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不得異議。

苗栗縣人本交通及教育宣導計畫

指導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主辦單位:

苗栗縣政府工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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