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新竹市初賽
109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新竹市初賽 爭議事件處理小組設置要點
一、新竹市政府( 以下簡稱本府 )依「109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辦理「109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新竹市初賽」( 以下簡稱本項比賽 ),設『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新竹市初賽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於比賽會場簡稱大會 ),為公正處理比賽時之抗議事項,特設置本項比賽爭議事件處理小組( 以下簡稱本小組 )。
二、本小組依爭議事件性質分「大會爭議事件處理小組」、「本會爭議事件處理小組」二層級。
三、大會爭議事件處理小組任務如下:
( 一 )受理依本項比賽實施計畫申訴規定之事項。
( 二 )受理後應即時召開會議,依本項比賽實施計畫之規定審議抗議事項,並做成決議。
( 三 )答覆及公布會議之決議。
四、大會爭議事件處理小組置召集人( 兼發言人 )一人,由該場地之監場主任( 校長 )擔任,小組成員由監場主任( 校長 )一人、評審長一人及相關組長一人組成。
五、大會爭議事件處理小組,以召集人為主席,各成員應親自出席。議案以共識決為原則,但必要時得付諸表決,以多數決定之。
六、本會爭議事件處理小組任務如下:
( 一 )審議大會爭議事件處理小組書面提請處理事項。
( 二 )審議不服大會爭議事件處理小組之決議事項。
( 三 )審議其他相關爭議事項。
七、本會爭議事件處理小組置召集人一人,由市政府教育處副處長擔任,或由教育處社教科長( 兼任發言人 )代理之,小組成員由教育處副處長、校長、評審長組成之。
八、本會爭議事件處理小組,以召集人為主席,各成員應親自出席。議案以共識決為原則。但必要時得付諸表決,以多數決定之。
九、各成員對於會議中之發言,不得對外公開。各成員與議案有利害關係者,應自行迴避。
十、本小組成員之任期自各類組比賽開始之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十一、本小組開會時,必要時得邀請相關人員列席說明,說明後應即離席。
十二、本小組行政工作由教育處指派人員擔任。
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相關競賽:
- 11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11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 於112年12月25日17時起關閉決賽報名系統 初賽: 各主辦單位得依本實施要點相關規定自行訂定之,若有疑義可洽本會釋疑 決賽基本規則: 1.比賽應演出指定曲及自選曲各一曲 2.個人項目比賽時應依序先演出指定曲,再行演出自選曲。但團體項目不受此限定
- 112學年度臺南市學生音樂比賽112學年度臺南市學生音樂比賽 網路報名日期: 自112年9月11日(星期一)8時起至9月23日(星期六)17時止 比賽獎勵:獲獎者均頒發獎狀乙幀,於2週內由承辦學校以掛號郵寄送達 凡取得本市代表參加全國賽之參賽者,須代表本市參加11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除不可抗力之因素外
- 112學年度臺北市學生音樂比賽112學年度臺北市學生音樂比賽 個人項目獎勵標準: 獲評列特優:指導教師1人敘嘉獎二次;相關行政人員敘嘉獎一次1人(不含校長) 獲評列優等:指導教師1人敘嘉獎一次;相關行政人員敘嘉獎一次1人(不含校長) 獲評列甲等:指導教師1人敘嘉獎一次;相關行政人員敘嘉獎一次1人(不含校長)
- 111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推廣活動徵選計畫111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推廣活動徵選計畫 收件截止日:112年4月1日下午5時止。 參與推廣活動演出之學校每案補助上限為新臺幣5萬元。 遴選對象: 111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團體組獲得特優之學校團隊。 111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團體組行進管樂類別獲得特優之學校團隊。
- 111學年度嘉義縣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111學年度嘉義縣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 報名時間: 111年9月12日上午8時至110年9月16日下午8時。 團體組比賽時間: 111年11月15-18日(星期二-五)上午8時30分起。 個人組比賽時間: 111年11月19-20日(星期六-日)上午8時30分起。
- 111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臺中市初賽111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臺中市初賽 報名111年9月14日上午9時起至9月28日下午6時止。 獎勵辦法: 團體項目:獲評列特優,參賽者、指導老師(含伴奏共3人)及行政人員(含校長共4人),各予嘉獎貳次。 個人項目: 獲評列特優,參賽者、指導老師1人嘉獎貳次;伴奏1人頒發獎狀乙張。
- 111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111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 線上報名時間:111年11月20日9時至111年12月25日17時,本會將於111年12月25日17時起關閉決賽報名系統。惟有關高中職以下之團體項目及全部個人項目,因必須給予各縣市轉送作業時間,其參賽者書面報名至縣市端之截止時間,由各縣市依實際需要另行規定
- 111學年度桃園市學生音樂比賽111學年度桃園市學生音樂比賽 報名日期: 111年9月1日(星期四)起至111年9月8日(星期四)止(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參賽資格基本規定: 一、就讀本市轄區內各級學校具有學籍之學生。 二、各學程之 A 組為就讀音樂班、科、系、所者,B組為就讀非音樂班、科、系、所者。
- 110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110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 線上報名系統開放時間:110年11月20日9時至110年12月25日17時,110年12月25日17時起關閉決賽報名系統。 初賽:各主辦單位得依本實施要點相關規定自行訂定之,若有疑義可洽本會釋疑。 培養學生音樂興趣,提昇音樂素養。 加強各級學校音樂教育。
- 109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109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 線上報名系統開放時間:109年11月20日9時至109年12月25日17時,本會將於109年12月25日17時起關閉決賽報名系統。 比賽類組、組隊規定及參賽資格個別規定:(合計202個類組) 一、團體項目(共 12 類,計 98 個類組) 二、個人項目(共 18 類、計 109 個類組)
- 109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新竹市初賽109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新竹市初賽 報名日期及方式:除大專組可自行報名外,其他各組請由就讀學校彙整報名資料自109年9月21日(一)上午8:00起至109年10月6日(二)下午17:00止。 比賽時間、地點:訂於109年11月30日至12月5日在文化局演藝廳、國際會議室等場地舉行。
- 教育部108年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教育部108年全國學生音樂比賽 宗旨: 一、 培養學生音樂興趣,提昇音樂素養。 二、 加強各級學校音樂教育。 各初賽主辦單位應於108 年 12月 25日前將代表參加決賽者之報名表免備文送交本會。 線上報名系統開放時間:108 年 11 月 20 日 9 時至 108 年 12 月 25 日 17 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