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飛鏢運動錦標賽
一、 依 據: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11 年 3 月 10 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 1110009194 號函核定年度計畫辦理。
二、 宗 旨:
為推展我國大專校院飛鏢運動風氣、培育優秀飛鏢選手,特舉辦本比賽。
三、 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
四、 主辦單位:
五、 承辦單位:
樹德科技大學、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飛鏢委員會。
六、 協辦單位:
樹德科技大學體育室、樹德科技大學休閒遊憩與運動管理系、中華民國飛鏢總會、臺南市體育總會飛鏢委員會、屏東縣體育會飛鏢委員會、高雄市飛鏢運動協會、桃園市飛鏢運動協會、DARTSLIVE TAIWAN、花鳥風月有限公司。
七、 比賽時間:
中華民國 111 年 12 月 7 日(星期三)起至 9 日(星期五)止,共計 3 天。
八、 比賽地點:
樹德科技大學文薈館,地址:高雄市燕巢區橫山路 59 號。
九、 參加單位:
凡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以下簡稱大專體育總會)會員學校均可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比賽,不可跨校組隊報名。
十、 參賽資格:
(一) 參加比賽之運動員以各校 111 學年度第一學期正式註冊在學之學生(教育部頒布之正式學制者,選讀生、先修生、補習生、空中補校、僑生專修班及各種短期訓練班學生不得參加)。軍、警校院以正期生及專科部學生為限,空中大學之運動員必須是 111 學年度正式註冊選課之學生始得參賽。(需檢附參賽運動員第一學期註冊繳費證明及選課單影本)。
(二) 身體狀況:身體健康及性別,由參加各校自行指定醫院檢查及性別認定,可以參加劇烈運動者,始能報名參加。
(三) 凡經教育部同意備查判處停止比賽權之運動員及相關職隊員,至正式比賽前 1 日(中華民國 111 年 12 月 6 日)尚未恢復其權利者,不得下場比賽。
(四) 運動績優生參賽規定:依據大專體育總會 107 年 7 月 24 日第九屆第一次技術暨管理委員會決議修正通過及參酌中華民國 109 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109 年 8 月修正版)第十條「參賽資格」相關規定,適用對象為:
1.曾具大專校院體育運動相關系所學籍之學生。
2.依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規定入學大專校院及專科學校五年制
(以下簡稱五專)之學生,含甄審、甄試、單獨招生、轉學(插班)考試加分等(經轉學插班考試者,如原參賽組別為一般組或乙組者不在此限)。
3.入學管道採計運動專長術科檢定或術科測驗(非基本體能)或運動成績之學生。
4.具有社會甲組或職業運動員資格者。
5.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時期入選各競賽種類之國家(地區)代表隊運動員,唯身心障礙比賽之國家(地區)代表隊,不涉及本款第一至四目者,得參加一般組。
6.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時期參加國際運動總會、國際單項運動總會舉辦之錦標賽、認可之國際比賽,或列有國際單項運動總會之國際排名。
7.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時期獲得全國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聯賽最優級組或本部(教育部)升學輔導指定盃賽最優級組前八名運動員。
8.第十條第四款第一目「大專校院體育運動相關系所」係指下列系所:
編號 | 單位(學系)名稱 | 編號 | 單位(學系)名稱 |
1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育與運動科學系、運動競技學系(含碩士班) | 10 |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運動學系(含碩士班) |
2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體育學系(含碩士班) | 11 | 國立臺南大學體育學系(含碩士班) |
3 |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體育學系(含碩士班) | 12 |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體育學系(含碩士班) |
4 | 國立嘉義大學體育與健康休閒學系暨研究所 | 13 | 國立臺東大學體育學系(含碩士班)、運動競技學士學位學程 |
5 | 國立屏東大學體育學系(含碩士班) | 14 | 國立東華大學體育與運動科學系
(含碩士班) |
6 | 臺北市立大學–體育學系、陸上運動學系、水上運動學系、球類運動學系、技擊運動學系、競技運動訓練研究所 | 15 | 輔仁大學體育學系(含碩士班) |
16 | 中國文化大學體育學系(含運動教練碩士班)、技擊運動暨國術學系 | ||
7 | 國立體育大學–陸上運動技術學系、球類運動技術學系、技擊運動技術學系、競技與教練科學研究所 | 17 | 國立中正大學運動競技學系 |
8 | 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體育學系
(含碩士班)、競技運動學系(含碩士班)、技擊運動學系、球類運動學系 |
18 | 國立高雄大學運動競技學系 |
9 | 國立清華大學運動科學系(含碩士
班) |
19 | 長榮大學運動競技學系(所) |
9.大專體育總會所屬各會員學校現就讀於研究所之學生,若就讀大專校院時曾具備上述第一至八目資格者,須報名參加公開組。
註:上述第五目之國家(地區)係依據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簡稱國際奧委會;英文: 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IOC),所註冊之國家(地區)為規範。
(五) 設有體育運動相關系所之學校可混合非體育運動相關系所之學生參加公開組。
(六) 運動員每人限參加一組比賽(例:已報名公開組任一項目,不得再報名一般組任一項目,反之亦同)。
(七) 運動員可同時報名該組個人賽、雙人賽、團體賽項目。
十一、 比賽分組項目與參賽限制:
公開組項目 | 一般組項目 | ||
公開組男生個人賽 | 公開組女生個人賽 | 一般組男生個人賽 | 一般組女生個人賽 |
公開組男生雙人賽 | 公開組女生雙人賽 | 一般組男生雙人賽 | 一般組女生雙人賽 |
公開組男生團體賽 | 公開組女生團體賽 | 一般組男生團體賽 | 一般組女生團體賽 |
參賽限制如下:
(一)凡符合第十條第一款至第四款參賽資格 |
參賽限制如下:
(一)凡符合第十條第一款至第三款參賽資格 |
||
之各參加單位男、女生運動員皆可參加公開組;具運動績優生身分者不論在報名專長的運動項目與否,一律參加公開組。
(二)一般組運動員可越級報名公開組。 (三)已報名公開組任一項目,不得再報名一般組任一項目。 |
及未受第四款限制(非運動績優生)之各參加單位男、女生運動員,可參加一般組。
(二)已報名一般組任一項目,則不得再報名公開組任一項目。 |
十二、 報名辦法:
(一) 報名人數:
1.每隊填寫領隊、教練、管理,不得填寫非學校教師或校聘教練,運動員亦不可兼任。
2.各項目比賽日期、報到時間、報名人數限制:(實際報到時間以賽程公告為準)
比賽日期 | 報到時間 | 一般組項目 | 公開組項目 |
12/7(三) | 09:00 | 一般組男生個人賽 | 公開組男生個人賽 |
一般組女生個人賽 | 公開組女生個人賽 | ||
12/8(四) | 09:00 | 一般組男生雙人賽 | 公開組男生雙人賽 |
一般組女生雙人賽 | 公開組女生雙人賽 | ||
12/9(五) | 09:00 | 一般組男生團體賽 | 公開組男生團體賽 |
一般組女生團體賽 | 公開組女生團體賽 | ||
每人限參加一組比賽(例:已報名公開組任一項目,不得再報名一般組任一項目),反之亦同) |
3.雙人賽、團體賽均須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賽,不得跨校組隊。
4.團體賽:每隊至多報名 4 人,須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賽,不得跨校組隊。
5.各項目報名人(隊)數額滿後不再受理報名。
(二) 報名日期:自 111 年 11 月 10 日起至 111 年 11 月 25 日截止,採網路報名,逾期不予受理,報名後不再受理變更。
(三) 競賽代辦費:個人賽每人新台幣 300 元整,雙打賽每隊新台幣 500 元整,團體賽每隊新台幣 800 元整,比賽期間機台免投幣;領隊及教練無須繳交。
競賽代辦費請先匯入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鳳山分行(銀行代號:822),
帳號:229540111007,戶名:中華民國飛鏢總會,未匯款者視同未報名完成。
(註)競賽代辦費由中華民國飛鏢總會代收,於報名完成後繳入樹德科技大學校庫,競賽代辦費繳費證明由樹德科技大學開立,請於報到後向大會競賽組領取。
(四) 報名流程:
1. 填寫報名表。
2. 請將學生證拍照、匯款或轉帳明細拍照。
3. 進入報名系統:公開組報名系統:一般組報名系統:
4. 上傳報名表(WORD 檔或 PDF 檔或拍照)、學生證(PDF 檔或拍照)、匯款或轉帳明細(拍照)。
(五) 本競賽報名費收據由樹德科技大學開立,收據抬頭請務必填寫學校正確名稱。
(六)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報名職隊員註冊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含肖像權),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飛鏢委員會及樹德科技大學僅供於彙編秩序冊、成績紀錄及報告書使用,不另作為其他用途。
(七) 競賽洽詢電話:07-615-8000#2851(沈英俊組長),07-615-8000#2856(林春綢小姐)。
(八) 競賽問題洽詢留言:中華民國飛鏢總會 line 官方帳號 https://lin.ee/KloeeJT
十三、 競賽辦法:
(一) 各項賽事採不讓級、不讓分、不抓爆級。
(二) 比賽機台為 DARTSLIVE 2 (各比賽分組項目皆為「電子飛鏢」)。
(三) 賽制採(OpenIn/OpenOut) 501-501-501,3 局 2 勝制。
(四) 預賽採小組循環賽,取前 2 名晉級單淘汰賽。
(五) 單敗淘汰賽制賽程由大會採事先決定的淘汰賽(SKO Tournament)順序安排賽程。
(六) 各組第 2 名至第 8 名均須加賽分出名次順序。
十四、 競賽賽制:
(一) 雙人賽、團體賽:同組選手須同組出賽,團體賽上場人數 3 人,雙方運動員交叉輪流擲鏢,每局開賽後雙方運動員擲鏢時之上場順序則須固定,但次局可重新排序,投擲順序錯誤則視同放棄一輪投鏢。
(二) 01 賽制單局 15 輪未結束該局的,將以 CORK(比紅心)分勝負。
(三) 每場比賽開始前運動員每人至多練習 6 鏢。
(四) 開鏢規則:
1.第 1 局由飛鏢機電腦 CORK 決定由哪一方先行「比紅心」,以最接近黑心者先開鏢。
2.第 2 局由第 1 局之負方先行開鏢,3 戰 2 勝中,第 3 局若雙方為 1:1 平手的狀況,第 3 局仍由飛鏢機電腦 CORK 決定由哪一方先行「比紅心」,以最接近黑心者先開鏢。
3. 「比紅心」所投之飛鏢必須要在靶上,若所投之飛鏢未能固定在靶上則必須再投一鏢直至固定在靶上,若第 1 位擲鏢者投在正中心,則必須把鏢取下,讓第 2 位擲鏢者有機會可以擲中紅心。
(五) 比賽積分計算方式:
小組循環賽積分方法:勝場得 1 分,敗場得 0 分,以各運動員(隊伍)之積分高低排定名次,若積分相同時則以下列步驟判定名次:
1.積分同分之運動員(隊伍),總得局數較多者排名優先。
2.若總得局數相同時,則比較積分相同運動員(隊伍)之總失局數,總失局數少者排名優先。
3.若總失局數相同時,則比較積分相同運動員(隊伍)之勝負關係,勝者排名優先。
4.若以上述 1~3 全數相同時,則進行一場高得分加分賽決定勝負。
5.棄權選手(隊)成績皆不列入計算。
(六) 飛鏢機電腦螢幕注意事項:
1.飛鏢機電腦螢幕顯示:參賽選手於比賽前仍須負責檢視螢幕上顯示正確的參賽選手順序,若未顯示的情況下投鏢別人的分數,投擲的鏢以 0 分記錄做為處罰,且不能重投。
2.飛鏢機電腦螢幕上顯示錯誤分數、未顯示分數時或記分有差異等狀況時,應馬上停止比賽且不可移動飛鏢並通知裁判處理;若投出的飛鏢插在靶上而沒有顯示分數,應通知裁判以人工調整分數。
十五、 抽籤會議:日
期、地點如下,各隊領隊或教練請準時參加,不另行通知。
(一) 日期及地點:訂於民國 111 年 11 月 30 日(星期三)下午 15 時,假樹德科技大學體育室舉行錄影抽籤。
(二) 抽籤會議逾時未到者,由承辦單位代抽,不得異議。
(三) 抽籤結果公告於樹德科技大學體育室網站 https://www.peo.stu.edu.tw/category/news/中華民國飛鏢總會官網 http://www.twctdf.com
十六、 技術會議:
會議日期、地點如下,各隊領隊或教練請準時參加,不另行通知。
(一) 日期及地點:訂於民國 111 年 12 月 6 日(星期二)下午 16 時,假比賽場地舉行。
(二) 技術會議各隊必須派人準時參加,未參加技術會議之隊伍,對會議所作之決議均不得異議,如非領隊、教練本人或持有授權代理委託書之代表,則不得提出各相關問題之異議;在會議中,各隊只限一人有發言權與表決權。
(三) 對各隊參賽資格發現疑問時須於會議中提出,由承辦單位調查後公佈結論。
(四) 技術會議無權作有違「競賽規程」之決議。
十七、 競賽規定事項:
(一) 為使賽程順利進行,場地安排得由大會隨時視情況調度進行,運動員不得異議。
(二) 比賽期間運動員需隨身攜帶學生證明以備查驗身份,無攜帶者不得出賽。
(三) 運動員必須隨身攜帶 111 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之學生證或運動員在學證明(111 年 9 月 20 日以後學校正式出具之在學證明)以供查驗,未能出具學生證或在學證明者不准出賽或其比賽成績不予認定。
(四) 未報名之運動員不得出場比賽;冒名頂替經查證屬實者立即取消該名參賽資格,雙人賽或團體賽則取消該隊全部比賽資格並報請有關單位議處。
(五) 運動員比賽中如遭檢舉不符資格時,經查證屬實,即停止繼續比賽,所有賽完之成績不予計算。
(六) 運動員的身份證明不符事實時,除不得出場比賽外,法律責任應由所屬學校主管負責。
(七) 每場比賽經大會公告開賽後,逾時 5 分鐘未出賽者,經競賽組唱名 3 次確認未出賽後,該場次比賽未出賽者裁定棄權。
(八) 運動員請穿著整齊服裝參賽,不分男女均須穿著長褲、球鞋或皮鞋參賽,不得著短褲或七分褲、迷彩褲、破褲、拖鞋、涼鞋等,服裝不整者不受理檢錄、不得出賽。
(九) 比賽進行中,運動員之手機須關機,不得有接打、查看手機等行為,違反者以「違反運動員精神條例」裁定棄權。
(十) 團體賽及雙打運動員可與同組隊友小聲交談,但不得與其他非同組比賽之任何人交談,違者經警告後再犯者,以棄權論處。
(十一) 運動員均應遵守規則及大會紀律,服從裁判,不得以抗議手段或不良言語向大會裁判及賽程人員有不理性之行為,違者大會有停止該選手繼績比賽之權利。
(十二) 非當場比賽之運動員,不得進入比賽場地內,比賽已結束之運動員應迅速離開比賽場地,不得藉故停留在場內。
(十三) 會場內一律禁止使用閃光燈,違者經勸阻不聽,得由大會請離會場。
(十四) 比賽進行中,發生爭議時由大會裁判長裁定之。
十八、 獎勵:
依據大專體育總會 107 年 7 月 24 日第九屆第一次技術暨管理委員會決議修正通過之錦標賽獎勵規定給予獎勵。
(一) 錄取優勝原則如下:
1.二隊(人)或三隊(人),各錄取一名。
2.四隊(人),錄取二名。
3.五隊(人),錄取三名。
4.六隊(人),錄取四名。
5.七隊(人),錄取五名。
6.八隊(人),錄取六名。
7.九隊(人),錄取七名。
8.十隊(人)以上,錄取八名。
(二) 錄取優勝獎勵如下:
1.獲獎運動員頒發大專體育總會獎狀乙紙。
2.個人賽獲獎前三名運動員依序頒發大專體育總會金牌、銀牌、銅牌各乙面。
3.團體賽獲獎前三名隊伍頒發大專體育總會獎盃乙座。
(三) 中華民國飛鏢總會為鼓勵大專院校運動員參賽,各項目參賽人(隊)數達 16 人(隊)時,由協辦單位(中華民國飛鏢總會)另贊助獎金。
各組第 1 名頒發該項目報名費 40%獎金。各組第 2 名頒發該項目報名費 20%獎金,各組第 3-4 名各頒發該項目報名費 10%獎金,各組第 5-8 名各頒發該項目報名費 5%獎金。
十九、 申訴:
(一)凡規則有明文規定或類似明白之決定者,均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比賽中發生非規則或本規程中無明文之規定問題,則由審判委員會決定之,其判決即為終決。
(二)運動員的參賽資格申訴,應於比賽開始前提出,其他申訴均應在該比賽後一小時內提出,否則不予接受。
(三)所有有關技術性判定問題之申訴,一律不予受理,比賽進行中各單位領隊、教練、管理及運動員不得當場質詢裁判及競賽組人員;有不服裁判之判決時,得由其領隊或教
練依據申訴管道向大會提出申訴,但比賽仍須繼續進行,不得停止,否則以棄權論。
(四)申訴書由領隊或教練簽名蓋章後,向大會提出,並繳交保證金新臺幣伍仟元整,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予以沒收充作大會經費。
(五)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
二十、罰則:
(一) 各運動員必須詳讀競賽規程,如有不符規定資格之運動員出賽時,一經查覺即停止該運動員(隊伍)繼續比賽,所有賽完之成績均不予計算,並取消該運動員(隊伍)所獲得之成績名次並繳回所領之獎項,承辦單位另函請大專體育總會議處,若涉及偽造學籍及在學證明者,則函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 比賽期間如有運動員互毆,侮辱或毆打裁判情事發生時,按規定停止該運動員出賽外,並報請警察機關處置,並函請大專體育總會議處及追究刑事責任。
(三) 有關運動員比賽中之資格申訴,經當場檢查照相存證後由大會審判委員會處理,必要時由承辦單位函請大專體育總會轉呈教育部查詢處理。
(四) 違反上述(一)、(二)、(三)所列情形者,將分別函告運動員(隊伍)所屬學校及大專體育總會議處,並停止該單位參加大專體育總會所舉辦之各項比賽一年。
廿一、保險:
(一)各隊職隊員比賽期間務必自行投保(報到時須出示保險證明,無證明者不得參賽)。
(二)大會工作人員、裁判及志工等人,由大會統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廿二、性騷擾申訴管道:
電話:07-615-8000轉2851
電子信箱:aaker@stu.edu.tw
廿三、運動禁藥管制:
(一)參賽運動員有接受運動禁藥檢測之義務,拒絕接受檢測或經檢測證實違規用藥者,除依運動禁藥管制辦法相關規定處理外,取消其參賽成績及所得之獎勵。
(二)有關運動禁藥檢測規範及罰則均依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相關規定辦理。
廿四、附則:
(一)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及確保參加人員健康與安全,所有符合居家檢疫、居家隔離、以及自主健康管理未解除者,不得報名比賽,另有呼吸道症狀者亦勿報名參加。
(二) 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規定,為防範新型冠狀病毒擴散,承辦單位將實施相關防疫措施
(如:全程配戴口罩、量測體溫、酒精消毒等),請各參賽人員配合實施。
(三)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疫情警戒公告指引管控室內人數,參賽人數視疫情警戒公告指引滾動式修正。
(四) 各校參賽職隊員必須於賽前提供下列文件佐證(其中一項即可),方可進入比賽場地或參加賽事。
I. 賽前 14 天完成新冠疫苗接種正本或數位證明
II. 賽前 24 小時內自行快篩陰性證明(須提供完整自行快篩影片)。
(五) 各參加單位一切費用自理,大會不提供餐點、住宿、交通,另安全亦應自行負責。
(六) 本賽事若進行賽事直播,報名後即視同同意將參與本次比賽期間之肖像權,無條件授權承辦學校授權之第三人進行全程攝錄影、複製、製作各式文宣,或於電視、廣播及網站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及進行其他必要之改作、重製、編輯等非營利之推廣運用。
(七) 本賽事各組賽事將會安排直播錄影,參賽運動員報名後視同同意將參與本次比賽期間授權主(承)辦單位授權之第三人進行全程攝錄影。
(八) 參賽人員車輛請停放樹德科技大學北校區停車場。
(九) 本規程經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審核並報教育部體育署同意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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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飛鏢運動錦標賽110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飛鏢運動錦標賽 報名日期: 自110年11月1日起至110年11月19日(星期五)止,採網路報名。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2月3日(星期五)起至5日(星期日)止,共計3天。 比賽地點:樹德科技大學行政大樓禮堂(82445高雄市燕巢區橫山路5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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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8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飛鏢運動錦標賽108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飛鏢運動錦標賽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8年2月22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080006401號核定年度計畫辦理。 宗旨:為加強推廣我國飛鏢運動,並且提昇飛鏢運動競技水準暨培養優秀選手進軍國際賽事繼而為國爭光,特舉辦此錦標賽。 參加單位:凡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以下簡稱大專體育總會)會員學校均可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比賽,參賽者不得跨校組隊報名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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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橋藝錦標賽112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橋藝錦標賽 報名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9月1日(五)至112年9月30日(日)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12年10月13日(五)至10月15日(日),共計3天 比賽地點: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活動中心地下一樓(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 分為四人隊制賽、雙人賽等比賽
- 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運動舞蹈錦標賽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運動舞蹈錦標賽 報名日期: 自即日起至民國112年5月1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12年5月28日(星期日) 比賽地點:臺北體育館7F(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0號) 比賽方法:依運動舞蹈規則,視報名隊數分初賽、複賽、決賽等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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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五人制足球錦標賽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五人制足球錦標賽 報名日期: 自112年4月10日上午9時起至112年4月25日下午5時止。 比賽地點: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體育館4樓。 比賽日期: 自112年5月16日(星期二)起至28日(星期日)止,各級組比賽日期將視報名參賽隊伍數調整安排。
- 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合球錦標賽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合球錦標賽 報名日期: 自即日起至民國112年5月9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 比賽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5月19日(星期五)至5月21日(星期日)止,共計3天。 比賽地點: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體育館三樓綜合球場(10671臺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34號)
- 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冰壺錦標賽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冰壺錦標賽 報名日期: 自即日起至民國112年05月01日下午5時止。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12年5月17日(星期三)起至5月19日(星期五)止,共計3天。 比賽地點:僑光科技大學僑光館(台中市西屯區僑光路100號) 比賽分組:分為公開組、一般組二組比賽。
- 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慢速壘球錦標賽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慢速壘球錦標賽 報名日期: 112年3月31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至112年4月17日(星期一) 比賽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5月15日(星期一)至5月19日(星期五)止,共計5天。 比賽地點: 東海大學第二校區棒球場、萬壽棒球場、金龍棒球場、太原棒球場。
- 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合氣道錦標賽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合氣道錦標賽 報名日期: 自即日起至民國111年11月25日止,採通訊及E-Mail報名,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11年12月3、4日,共計2天。 比賽地點:國立勤益科技大學青永館B2羽球場(41170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二段57號)
- 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飛鏢運動錦標賽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飛鏢運動錦標賽 報名日期: 自111年11月10日起至111年11月25日截止,採網路報名。 比賽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12月7日 (星期三) 起至9日 (星期五) 止,共計3天。 比賽地點: 樹德科技大學文薈館,地址:高雄市燕巢區橫山路59號。
- 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劍道錦標賽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劍道錦標賽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民國 111年 10 月 27 日(星期四)下午五時止,採通訊報名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比賽日期:111年11月12、13日(星期六、日) 比賽地點:桃園市立青溪國民中學活動中心(桃園市桃園區中山東路124 號)
- 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藤球錦標賽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藤球錦標賽 報名日期: 自即日起至民國111年11月18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比賽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12月03日(星期六)至04日(星期日),共計2天。 比賽地點: 台北海洋科技大學體育館(11174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九段212號)
- 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壁球錦標賽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壁球錦標賽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民國111年10月27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採通訊報名,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11年11月12日(星期六)至13日(星期日)止,共計 2 天。 比賽規則:採用世界壁球總會(WSF)2019 年規則
- 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攀登錦標賽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攀登錦標賽 報名日期: 自即日起至民國111年11月4日下午5時止。 比賽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11月12日(星期六)起至11月13日(星期日)止。 比賽地點: 中和原岩攀岩場(新北市中和區立言街41號) 比賽分組:個人難度賽分設女生組及男生組二組比賽。
- 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橋藝錦標賽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橋藝錦標賽 報名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19 日(星期一)至111 年10月4日(星期二)止。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11年10月14日(星期五)至10月16日(星期日),共計3天。 比賽地點:國立中山大學學生活動中心三樓(80424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
- 110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五人制足球錦標賽110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五人制足球錦標賽 報名日期:自111年4月11日上午9時起至111年4月25日下午5時止。 比賽日期:自111年5月19日起至31日止,各級組比賽日期將視報名參賽隊伍數調整安排。 比賽地點:吳鳳科技大學體育館。 比賽分組:公開女生組、公開男生組、一般女生組、一般男生組。
- 110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壘球錦標賽110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壘球錦標賽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民國110年11月19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採通訊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2月6日(星期一)至12月10日(星期五)止,共計5天。 比賽地點:臺北市青年公園棒球場、新生公園棒球場、百齡D.E壘球場。
- 110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合氣道錦標賽110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合氣道錦標賽 報名日期: 自即日起至民國110年11月26日(星期五)止,採通訊及E-Mail報名。 比賽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2月4、5日(星期六日),共計2天。 比賽地點: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青永館聚賢廳(41170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二段57號)
- 110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藤球錦標賽110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藤球錦標賽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民國110年11月26日下午5時止。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2月18日(星期六)至19日(星期日),共計2天,實際天數依賽程時間安排為主。 比賽地點:台北海洋科技大學體育館(11174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九段212號)
- 110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橋藝錦標賽110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橋藝錦標賽 報名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11月8日(星期一)至110年11月22日(星期一)止,逾期不予受理。 比賽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日(星期五)至12月5日(星期日),共計3天。 比賽地點: 國立清華大學校本部風雲樓三樓國際學生活動中心。
- 110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攀登錦標賽110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攀登錦標賽 報名日期: 自即日起至民國110年11月19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比賽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1月27日(星期六)起至11月28日(星期日)止,共計2天。 比賽地點: 敏實科技大學樂卡斯園區攀岩場(30740 新竹縣芎林鄉大華路1號)
- 110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飛鏢運動錦標賽110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飛鏢運動錦標賽 報名日期: 自110年11月1日起至110年11月19日(星期五)止,採網路報名。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2月3日(星期五)起至5日(星期日)止,共計3天。 比賽地點:樹德科技大學行政大樓禮堂(82445高雄市燕巢區橫山路59號)
- 110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劍道錦標賽110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劍道錦標賽 110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劍道錦標賽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民國 110 年 11 月 5 日(星期五)下午五時止,採通訊報名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比賽日期:110年11月27、28日(星期六、日) 比賽地點:新北市醒吾科技大學體育館(新北市林口區粉寮路1段101號)
- 109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撞球錦標賽109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撞球錦標賽 比賽時間:110年5月10~14日 比賽地點:Nice耐斯撞球概念館,高雄市鳳山區文衡路343-1號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4月16日止。 比賽用球:CYCLOP獨眼巨人球; 排球:採用排球紙,運動員自排,排球採高點,排列為1、9、2。
- 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09學年度劍道錦標賽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09學年度劍道錦標賽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民國109年11月27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09年12月12日(星期六)起至12月13日(星期日)止,共計2天。 比賽地點:醒吾科技大學體育館(24452 新北市林口區粉寮路1段101號)。
- 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09學年度攀登錦標賽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09學年度攀登錦標賽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民國109年11月20日下午10時止。 比賽項目:分為個人難度賽及個人速度賽二項,選手可跨項目報名。 參加單位:凡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會員學校均可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比賽,報名時每單位於每組以報名一隊為限。
- 109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國術錦標賽109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國術錦標賽 線上填表:自文到之日起至民國109年11月13日(星期五)17:00止。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09年12月3日(星期四)至12月5日(星期六)止。 比賽地點:育達科技大學(36143 苗栗縣造橋鄉學府路168號) 參賽學生不可重複報名並跨組比賽。
- 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09學年度壘球錦標賽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09學年度壘球錦標賽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09年11月30日(星期一)至12月4日(星期五)止,共計5天。 比賽地點:臺北市青年公園棒球場、新生公園棒球場、百齡D.E壘球場。 比賽分組:分為公開組男生組、一般女生組、一般男生組等三組比賽。 比賽採七局制。
- 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09學年度飛鏢運動錦標賽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09學年度飛鏢運動錦標賽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民國109年10月23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採通訊報名,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報名後不再受理變更。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09年11月25日(星期三)起至27日(星期五)止,共計3天。 比賽地點樹德科技大學行政大禮堂
- 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09學年度卡巴迪運動錦標賽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09學年度卡巴迪運動錦標賽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民國109年11月5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採通訊報名,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09年12月5日至12月6日止,共計2天。 比賽地點:樹德科技大學行政禮堂(82445 高雄市燕巢區橫山路59號)。
- 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09學年度橋藝錦標賽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09學年度橋藝錦標賽 報名日期:中華民國109年9月21日至109年10月5日止。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09年10月16日至10月18日,共計3天。(雙人賽於10月17日晚間舉行)。 參加單位:凡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以下簡稱大專體育總會)會員學校均可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比賽。
- 108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慢速壘球錦標賽108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慢速壘球錦標賽 報名日期:自民國 109 年 6 月 1 日(星期一)上午9:00起至 6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5:00止,逾期 不予受理。 比賽日期:109年7月6日(週一)至10日(週五)計五天。 參加資格:參加比賽之運動員以各校108學年度第2學期正式註冊在學之學生。
- 108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運動舞蹈錦標賽108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運動舞蹈錦標賽 宗 旨:為提倡全國大專校院體育活動,提高學生運動舞蹈風氣促進身心健康,加強校際間情感交流,特舉辦本競賽。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 109 年 5 月 16 日(星期日),共計 1 天。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民國 109 年 5 月 1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止,採通訊報名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報名後不再受理變更。
- 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08學年度劍道錦標賽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08學年度劍道錦標賽 宗 旨:為加強全國大專院校體育活動、提倡運動風氣、提升劍道精神及技術水準、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增進校際感情交流,特舉辦本錦標賽。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 109 年 4 月 25 日(星期六)起至 4 月 26 日(星期日)止,共計 2 天。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民國 109 年 2 月 28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止,採通訊報名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 108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飛鏢運動錦標賽108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飛鏢運動錦標賽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8年2月22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080006401號核定年度計畫辦理。 宗旨:為加強推廣我國飛鏢運動,並且提昇飛鏢運動競技水準暨培養優秀選手進軍國際賽事繼而為國爭光,特舉辦此錦標賽。 參加單位:凡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以下簡稱大專體育總會)會員學校均可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比賽,參賽者不得跨校組隊報名參賽。
- 108學年度大專校院跆拳道錦標賽108學年度大專校院跆拳道錦標賽 宗旨:推行全民體育增進國民身心健康,培養奮發蓬勃積極進取之精神,奠定跆拳道運動往下紮根之基礎,提昇其技術水準。 參賽資格: (一)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參加比賽之運動員以各校 108 學年度第一學期正式註冊在學之學生(教育部頒布之正式學制者,選讀生、先修生、補習生、空中補校、僑生專修班及各種短期訓練班學生不得參加)。
- 108年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度壘球錦標賽108年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度壘球錦標賽 為加強全國大專院校體育活動,提倡運動風氣,提高壘球運動水準,促進學生身心健康,聯絡感情,特舉辦本比賽。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08年12月02日起至12月06日止,共計5天。 參加單位:凡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會員學校均可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比賽
- 108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國術錦標賽108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國術錦標賽 宗旨:為推展大專校院國術運動,提升傳統國術技術水準,弘揚固有國粹,培養術德兼修、文武兼備的時代青年,特舉辦本比賽。 參加單位:凡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以下簡稱大專體育總會)會員學校均可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比賽,每單位在同一組(公開組、一般組)以參加一隊為限,且參賽學生不可重複報名並跨組比賽。
- 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06學年度棒球運動聯賽競賽壹、依 據: 本聯賽依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060019400號函核定辦理。 貳、宗 旨: 健全大專校院棒球運動組織,提升校際棒球運動水準,促進大專校院棒球運動蓬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