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推廣活動徵選計畫

111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推廣活動徵選計畫

最高獎金: 5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3-04-01

主辦單位: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主辦單位電話: 02-2311-0574分機111(蔡玉嬌小姐)

主辦單位Email:joyce@linux.arte.gov.tw

一、 依據

(一)教育部「美感教育中長程計畫第2期5年計畫(108-112年)」辦理。

(二)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實施要點。

二、 目的

(一)由本館統籌規劃,透過徵選全國表演藝術類競賽之優勝團隊辦理各場演出,作為本館賽後推廣之系列活動之一。

(二)帶領學生至國家級展演中心演出,集合全國北、中、南特優團隊共襄盛舉一同演出,達到互相交流之目的,促進全國藝文教育相互觀摩、友好之機會。

三、 辦理單位指導單位:

教育部。

主辦單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合辦單位: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

四、 遴選對象

(一)111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團體組獲得特優之學校團隊。

(二)111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團體組行進管樂類別獲得特優之學校團隊。

五、辦理方式

(一)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特優團隊聯合音樂會(含室內及室外):獲遴選之學校團隊將於高雄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音樂廳及榕樹廣場辦理聯合音樂會。

(二)全國學生音樂比賽行進管樂特優團隊聯合演出:獲遴選之學校團隊將於高雄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室外劇場辦理聯合演出。

六、活動內容規劃

(一)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特優團隊聯合音樂會(室內)

1.規劃原則:演出曲目以15分鐘為限,以展現學習成果為規劃。

2.公告時間:112年1月16日。

3.收件日期:自112年3月1日起至112年4月1日止。

4.演出場地:高雄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音樂廳。

5.演出場次:2場次。

6.演出時間:

(1)112年6月18日(日)下午7時至9時。

(2)112年6月19日(一)下午7時至9時。

7.補助校數:預計遴選12校,獲選團隊由本館予以補助辦理。

8.獲選之學校演出節目需配合本館及專業團隊規劃。

(二)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特優團隊聯合音樂會(室外)

1.規劃原則:演出曲目以15分鐘為限,以展現學習成果為規劃。

2.公告時間:112年1月16日。

3.收件日期:自112年3月1日起至112年4月1日止。

4.演出場地:高雄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榕樹廣場。

5.活動場次:1場次。

6.演出時間:112年6月18日(日)下午1時至4時。

7.演出校數:獲選18日晚上室內之隊伍須同時演出本場次,獲選團隊由本館予以補助辦理。

8.獲選之學校演出節目需配合本館及專業團隊規劃。

(三)全國學生音樂比賽行進管樂特優團隊聯合演出

1.規劃原則:演出曲目以15分鐘為限,以展現學習成果為規劃。

2.公告時間:112年1月16日。

3.收件日期:自112年3月1日起至112年4月1日止。

4.演出場地:高雄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戶外劇場。

5.活動場次:1場次。

6.活動時間:112年6月18日(日)下午4時30分至6時

7.補助校數:預計遴選5校,獲選團隊由本館予以補助辦理。

8.獲選之學校演出節目需配合本館及專業團隊規劃。

七、 活動經費:

參與推廣活動演出之學校每案補助上限為新臺幣5萬元。

八、 評審方式:

(一)第一階段就繳交資料由本館進行資格審核。 (二)第二階段將由本館組成遴選委員會辦理審查,依申請學校之類組進行複選。

(三)第三階段由遴選委員至入選之學校進行訪視及決選。(申請行進管樂特優團隊之學校不在此限)

九、 徵選時程

時 程
計畫公告時間 112年1月16日
收件起迄日 自112年3月1日起至112年4月1日止
資格審核、遴選及訪視作業 112年4月
遴審結果公告 112年5月1日

十、 公布方式

112年5月1日於本館網站(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全球資訊網 https://www.arte.gov.tw/及藝拍即合網站 https://1872.arte.gov.tw/index.aspx)公告評審結果。

十一、 報名程序

(一)線上申請:

符合資格之團隊均得以學校名義,於本館「藝拍即合」網站( https://1872.arte.gov.tw/application_list_index.aspx),進入「找補助」項下點【我要找補助】→選擇補助案類型,將帶入補助內容說明(請先下載附件填寫)→點【我要申請】,填寫完畢並夾帶附件上傳→點【送出】,即完成該案件申請。

(二)收件截止日:

112年4月1日下午5時止。

(三)線上申請之附件資料,應包含以下檔案(檔案請掃描以 pdf 檔上傳):

1.計畫申請表

(1)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特優團隊聯合音樂會附件1-1。

(2)全國學生音樂比賽行進管樂特優團隊聯合演出2-1。

2.相關證明文件【例:獲111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團體組特優獎狀、111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行進管樂類組特優獎狀】。

3.請附3至5分鐘表演影片之連結,影片係提供評審參考團隊演出之創意、內容及品質,可與實際演出的作品不同。

4.計畫內容不符規定、資料不全經通知補件未補件者,不予受理,所送申請資料(包括附件),不予退還。

十二、預期效益

(一)提供展演平臺,展現學生表演藝術學習成果。

(二)擴大學生參與藝術與美感活動機會,豐富生活之藝術與美感體驗,發展跨領域視野。

(三)利用網絡不受限之特色,打破分區競賽之界限,擴大觀摩人數,以達本部推廣藝術教育之效益。


相關連結:


相關檔案:


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相關競賽


延伸閱讀:


You may also like...

1 Respons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