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圍棋錦標賽

112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圍棋錦標賽

 總獎金: 47400

最高獎金: 12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3-05-20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體育局

主辦單位電話: 03-463-1233(陸珈楷)

主辦單位Email:jeremy12369874@gmail.com

一、 依據

111 年 12 月 1 日「112 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競賽活動申請補助說明會議」會議紀錄訂定之。

二、 宗旨:

為扎根桃園市圍棋運動,促進學生及棋友對弈交流,俾利日後為本市爭光。

三、 指導單位:

桃園市政府

四、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體育局

五、 承辦單位:

桃園市體育總會圍棋委員會

六、協辦單位:

市立大成國中

七、比賽日期、地點:

組別 日期

地點(地址)

學生組 112 年 6 月 3 日(星期六) (8:30 報到 9:00 開幕 9:30 開賽)

桃園市八德區忠勇街 12 號

公開組 112 年 6 月 4 日(星期日)

桃園市八德區忠勇街 12 號

(8:30 報到 9:00 開幕 9:30 開賽)

八、報名資格:學生組(限桃園市設籍之學生)學生組已額滿、公開組(全國選手皆可報名) 九、比賽種類及項目:

科目

(請詳述) 組別

(請詳述) 項目/級別

(請詳述)

學生組 高中高段組 5-7段 限高中

學生組 高中中段組 3-4段 限高中

學生組 高中低段組 1-2段 限高中

學生組 高中晉段組 1-3級 限高中

學生組 國中高段組 5-7段 限國中

學生組 國中中段組 3-4段 限國中

學生組 國中低段組 1-2段 限國中

學生組 國中晉段組 1-3級 限國中

學生組 國小高段組 5-7段 限國小

學生組 國小中段組 3-4段 限國小

學生組 國小低段組 1-2段 限國小

學生組 國小晉段組 1-3級 限國小

公開組 女子組 限女子

公開組 6-7段組 6-7段

公開組 5段組 5段

公開組 4段組 4段

公開組 3段組 3段

公開組 2段組 2段

公開組 初段組 初段

公開組 甲組 1-3級

公開組 乙組 4-6級

公開組 丙組 7-9級

公開組 丁組 10-15級

公開組 戊組 16-20級 (限國中以下之學生)

公開組 己組 21-25級 (限國小以下之學生)

公開組 庚組 26-30級 (限國小以下之學生)

公開組 幼兒園9路棋盤組 限幼兒園

十、 比賽辦法:

(一)

1.公開組:一律採瑞士制,比十九路大棋盤、黑184.5子勝,十三路87子勝, 九路棋盤42子勝勝局相同時以輔分決定名次,輔分相同者並列名次。有併組時,手 合段差一子。

2.學生組:採瑞士制一律分先,比十九路大棋盤、黑184.5子勝。用時20分10秒兩次。

(二) 遲到:

每場比賽遲到十五分鐘裁定對方勝。

(三) 低報棋力:

段位組選手如有剛升段者需更換為新段位組別,否則日後查出,除 追回得獎,並予以停賽二年處分。

(四) 獎勵:

1.公開組:

(1)段位組:段位組取前三名頒發獎金、獎盃、獎狀,四至八名頒發獎 牌、獎狀、獎品。

得獎選手由圍棋委員會報請桃園市政府體育局敍獎(市府獎 狀發給原則:參加各競賽組別達三隊(人)以上者,獎勵第 一名;達四隊(人)以上者,獎勵至第二名;達五隊(人)以上者,獎勵至第三名

【依「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辦理】),另依中華棋協公告之辦法晉升段。

組別 冠軍 亞軍 季軍
六&七段組 12,000 6,000 4,000
五段組 6,000 3,000 1,500
四段組 3,000 1,500 1,000
三段組 2,000 1,200 800
二段組 1,500 1,000 600
初段組 1,000 800 500

(2)級位組:取前八名,頒發獎盃、獎狀、獎品。

2.學生組:取前四名頒發獎盃、獎狀,五至八名頒發獎牌、獎狀。

十一、 報名方式:

(一) 報名期限:112 年 5 月 20 日止(學生組限 200 人,公開組限 600 人)

(二) 報名方式:1.學生組(傳真報名(03)451-9285) 學生組已額滿

2.公開組採線上報名

(1)以現金袋或掛號連同報名資料郵寄至320中壢區興仁路2段648 巷75號

(2)匯款至中國信託內壢分行(代號822) 帳號:131540132640 戶名:陸珈楷0955-228007 完成後,請記得將收據連同報名表傳真至(03)4519285 或E-mail至 jeremy12369874@gmail.com,並電話確認。

3線上報名(限公開組) ( https://reurl.cc/l0ra3l)

注意!!!未至中華民國圍棋協會進行級位登記,或未取得甲、乙、丙、丁組證書之級位選手,僅能報名戊組以下組別賽事

(三) 報名費用:600 元

(四) 聯絡人電話:

0955-228007 副總幹事 陸珈楷

0930-330985 總幹事 韓亞靜

十二、 會議及報到:

(一) 領隊會議:無

(二) 裁判會議:比賽當日 7 點 30 分裁判會議

(三) 單位報到、賽程抽籤時間及地點:比賽當日 8 點 30 分於比賽地點報到抽籤

十三、 競賽裁判:

(一) 裁判長及裁判員:由桃園市體育會圍棋委員會遴聘之,裁判長由具國際級或國家級裁判資格者擔任,裁判員由具 C 級(含)以上裁判資格者擔任。

(二) 審判/仲裁/技術委員:由桃園市體育會圍棋委員會遴聘常年擔任本競賽項目教練、裁判等專業人員擔任。

十四、 獎勵:

(一) 依據市府獎狀發給原則:參加各競賽組別達三隊(人)者,獎第一名;達四隊(人)者,獎前二名;達五隊(人)以上者,獎前三名。

(二) 工作人員及指導人員敘獎將依「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辦理。

十五、 申訴:

(一) 先以口頭提出,並應於該場比賽結束後 30 分鐘內,以書面提出申訴,未依規定時間提出者,不予受理。

(二) 書面申訴應由該報名單位領隊或教練簽章,並向審判(仲裁/技術委員)或裁判長正式提出,並繳交保證金新臺幣 2000 元,如經審判(仲裁/技術委員)會裁定其申訴未成立時,沒收其保證金。

(三) 比賽爭議之判定:以審判(仲裁/技術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倘無審判委員,以審判(仲裁/技術)長之判決為終決。

十六、 罰則:

(一) 參賽運動員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出場比賽,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其參賽資格及已得或應得之名次與分數,並收回已發給之獎牌、獎狀。

(二) 參加團體運動項目之團隊,若有運動員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出場比賽,取消該隊之參賽資格。惟判決前已賽畢之場次不再重賽。

(三) 參賽人員(團隊)於比賽期間,若有違背運動精神之行為時(對主辦方或裁判有不正當行為致延誤比賽或妨礙比賽等),予以取消參賽之資格。

(四) 裁判員辱罵或毆打職員或運動員,取消該裁判員繼續行使職權之資格。

十七、 比賽附則及相關注意事項:

十八、 大會聯絡資訊:

(一) 聯絡人:陸珈楷

(二) 電話、傳真、e-mail:

1.電話:(03)463-1233

2.傳真:(03)451-9285

3.電子信箱: jeremy12369874@gmail.com

(三) 地址:桃園市中壢區興仁路二段 648 巷 75 號十九、 本規程經桃園市體育總會圍棋 委員會決議通過,經桃園市政府體育局核備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本會得隨時修正並報府核備。

二十、 為守護參加者健康安全,請做好自主健康管理及注意衛生,並配合大會相關健康防範措施,本賽事亦將隨時配合落實相關最新防疫指引,如因有調整賽事舉辦及各項事項,敬請參賽各隊(人員)務必遵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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